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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訊保安ovo那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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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黑瓜子40524991
根治碰瓷很簡單。可以效仿剝奪政治權利的方法,由法院認定某人的碰瓷行為後,剝奪三年的交通事故賠償權。三年內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無論責任在誰,均不能獲得經濟賠償,三年後再犯可剝奪終身。此人將成為最遵守交規的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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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中有佛-怕你碌柒
放心吧,撞死一個南京法官還有千千萬萬個南京法官。
就算車子在停車位裡停車,車主離開了,有人開摩托車或是騎腳踏車撞到停在車位上的車,死了! 那恭喜你,小車車主是第一個被告的,如果騎共享單車撞死的,共享單車是第二被告。
假如共享單車的辯護律師反告死者沒經過app支付,只是強行開啟機械鎖,屬於非法佔有罪,這時原告律師就會說,死者沒有非法佔有,沒有佔有的意圖,所以不存在非法佔有的情節,要求法官判第一第二被告同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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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理智信2
近日,張先生開車從停車場駛出,準備駛入機動車道時,左前側非機動車道上駛來的一輛載人的電動車突然摔倒在地,車上一人受輕微傷。最後,張先生向電動車一方賠償300元,事故影片在網路曝光後,引起了眾多網友的爭議,“電動車在三米外倒地,汽車沒有碰到,為何車主還要擔責呢?”
對此,負責處理此事的交警解釋,在接警後,經過現場詢問調查,判定轎車與電動車倒地存在因果關係,女騎手對此事負有主要責任,但車主張先生也需承擔一定責任,屬於無過錯次責。
事發現場,女騎手李女士向張先生索賠500元醫藥費,張先生還以200元,雙方沒有談攏。事故移交到交警事故組處理,張先生的車被警方暫扣。
民警告訴張先生,無過錯次責不影響下一年度的保險優惠額度。張先生認為走保險賠付,有些麻煩,女騎手李女士帶來的醫療費賬單是500多元,他就當場付給了李女士300元,案件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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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ymh103
早就應該入刑了!故意碰瓷者有確鑿證據者應該撞死白撞,受傷殘廢活該自理。並且新聞報紙通報誰誰誰碰瓷殘廢了死了 ,手機彩鈴應該播放你撥打的電話是碰瓷者請注意。在政府和媒體和民眾的壓力下碰瓷才會減少直至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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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汽車人甲君
“碰瓷”這個詞是一句老北京話,是說早年間專門有人拿一盒子在街上走,遇到鄉下人或外地剛到北京的外地人,故意撞一下,然後手中的盒子掉在地上,嘩啦一聲,開啟盒子,裡面掉出一堆瓷器碎片兒。這時候,呼啦啦一群人圍上來,這瓷器可就值錢了,肯定是祖上傳下來的,據此,要鄉下人或外地人賠錢。鄉下人或外地人初來乍到,對北京不熟,心裡害怕,只能自認倒黴。
這種舊社會流氓地痞慣用的投機取巧,敲詐勒索手段。進入21世紀以來,花樣百出,不斷更新,令人防不勝防。
“碰瓷”行為 ,在改革開放後逐步沉渣泛起,只能說這是道德淪喪與法治不健全、執法者不作為造成的。已嚴重地侵犯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應當將其納入刑法。
其他的不說,單說法治不健全。
“碰瓷”屬於違法行為還是犯罪行為呢?我認為這是一定要納入犯罪行為,且不應按照金額論罪,應該按照行為論罪。有此行為即罪名成立,刑罰按造成的結果,累犯從重。
那麼碰瓷應當按什麼罪定罪呢?
我理解這要看使用的手段和造成的結果。
1.“碰瓷”構成詐騙罪。
因為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製造被損害現場,使被害人或執法人員產生認識錯誤,誤以為事故的發生是被害人的過錯所為,從而使被害人自願地或執法人員錯誤的判決,將財物交付給行為人。
2.“碰瓷”構成敲詐勒索罪。
因為被害人可能存在一些違章行為,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被害人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事實,要挾被害人,如不花錢,就交給交警處理等,使被害人產生恐懼心理,或被害人存在僥倖心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從而把財物交給行為人。
3.“碰瓷”構成搶劫罪。
因為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故意製造交通事故後,利用人多勢眾等手段,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強制方法,甚至短時間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強行劫取被害人財物。
4.“碰瓷”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因為行為人為了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獲取賠款,使被撞擊的車輛失去控制,進而危及其他行人或無辜人員的生命、健康安全,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我認為,法律應該是嚴肅、嚴謹、嚴格的,“碰瓷”應該認定為是犯罪行為 ,然後根據行為人的實施方法和造成的後果分別進行罪名認定和量刑。
同時提醒廣大車主,沒事不惹事,遇事不怕事。開車就認真開車,嚴守交規,萬一不小心觸犯交規,該走正規途徑一定要走正規途徑,不要抱有僥倖心理,捷徑不好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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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曉風殘月一月一輪迴
我怕你及其他人碰瓷,因為我有點傻,見不的別人難受!更分不清什麼是碰瓷什麼是真的有難!很容易被碰瓷!
一次真遇到!親戚開著車,車開的很慢很慢那種,路況不是太好,忽然距車頭七八米的地方,一個騎腳踏車穿著像打工回家路過的五十幾歲樣子的男人倒地不起,是那種慢慢的連車帶人倒下,睡在路中央,一倒下兩眼就緊閉,親戚車立馬停下,後面開車的可能有經驗,人家立馬繞開我們的車就衝過去,我差點下車去看情況,我兒子還是中學生,小子立馬叫住我,問我要幹什麼?明明就是碰瓷!我親戚才繞著開車走,我回頭看那人很快爬起來,拍拍身上的灰,騎撤走啦!我傻不傻?你不碰瓷我,我可能碰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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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你的夢中
碰瓷本來就是敲詐勒索,本來就應該入刑。
只是有時候沒證據,有時候【有證據,但沒敲詐成功】犯罪未遂而已。
碰瓷這種作死行為早就應該給出規定了,要是司機撞死了碰瓷的人無罪,那麼碰瓷這種現象估計會很快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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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熱愛首都北京
被碰瓷、足夠倒黴的、本來是有事情需要去辦、被碰瓷了、就走不了了。
碰瓷嚴重地擾亂了治安、擾亂了社會、直接擾亂了群眾的正常生活。
所以、對這些碰瓷團伙、應該加重刑罰、讓他們嚴重虧本直至不敢再幹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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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江影50
碰瓷入刑,好,做的太好了!!
碰瓷屬於搶劫的變種,碰瓷,是一個有策劃,有預謀,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敗壞中華傳統美德,敗壞社會風氣,以不法途徑得到他人財物的犯罪行為。以前之所以碰瓷無法有效制止,就是這種故意犯罪法律監管不成熟,不成功沒有損失沒有處罰,成功了就掙錢了,而且這種不法途徑還能得到有效的隱私保護。以後碰瓷的列入黑名單,並對其曝光,讓所有人知道他,另外,根據碰瓷的數額進行相關的判刑定罪,以正法律,維護社會穩定,保護傳統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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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法網柔情
2020年10月14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出臺,對涉及“碰瓷”的各類案件進行了詳細規定,並予以嚴厲打擊。
首先,明確“碰瓷”的概念。“碰瓷”,指行為人透過故意製造或者編造其被害假象,採取詐騙、敲詐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財物的行為。
其次,“碰瓷”涉及的案件範圍。“碰瓷”不是具體的罪名,根據“碰瓷”後實施的具體行為,涉及詐騙、保險詐騙、敲詐勒索、盜竊、搶劫、虛假訴訟等類案件。
和大家說一個辦理的真實“碰瓷”案例。幾個嫌疑人知道被害人經常酒後開車,於是想“琢磨琢磨”他。這天,知道被害人又有酒局,幾個人提前做了分工,有在內部通風報信的、有在外面盯梢的、有開車故意撞的、有撞完之後談錢的,分工很細。故意製造交通事故後,幾人以對方喝酒了進行要挾,逼迫對方打了一張20多萬的欠條。哪成想,第二天,被害人不僅沒給錢,還向公安機關報了案,公安機關經過偵查,查實了幾人故意設套敲詐被害人的事實,將其逮捕。幾人聰明反被聰明誤,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根據《指導意見》規定:故意製造交通事故,進而利用被害人違反道路通行規定或者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相要挾的,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
最後,奉勸碰瓷者收手。碰瓷已經入刑,如果不收手,所實施的各類“碰瓷”行為,都會有相關罪名予以處罰,你真的還敢“碰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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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印象中國行
首先先不說入不入刑法,不用碰瓷不成把自己搭進去,畢竟碰瓷是很危險的,一個不注意就有可能喪命,不要為了一點小利而去傷害他人,這既害人也會害己,為了家人和關係你的人,請別再做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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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影視遨遊俠
“碰瓷”入刑,你還敢“碰瓷”嗎?
從法規上看撞上碰瓷的後果就有兩種情況,賠錢和不賠錢:
1、不賠錢的情況下
你在正道上正常行駛,有個人突然朝你車上撲,而你沒剎得住,他被撞掛了。
這個情況應該就屬於“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按照規定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是這樣應該你就沒什麼責任了,而且你還可以找死者家屬賠車輛損失費,
當然這筆錢不是他的家人出,而是從死者遺產中扣除的。
但是前提,你得有證據證明,比如行車錄影,要不然你也有理說不清。
2、賠錢的情況
你在正道上正常行駛,突然有人站在你車前,而你沒剎住,把他給撞死了,那麼這種情況不是他撞你,而是你撞他,那你就得掏票子了。
不知道我們的車友們有沒有被“碰瓷黨”訛詐過呢?
但是生活中這樣的事還真不少,這裡提醒我們的朋友一定要注意了,
除了要遵守交通法規外,遇上這樣的事,一定不要慌亂,最好趕緊通知交通警察過來幫助。
“碰瓷黨”慢慢已經成為一種職業,他們的碰瓷技能也變得越來越專業,不小心可能就被訛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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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不碰瓷都是由於人們的心理,只要人人都有一顆愛心,還會有碰瓷的?
不禁思考為何國外的碰瓷者極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