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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橙子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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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家在太原
交房前如果後悔了最好的辦法就是找開發商的問題然後合法的退房,看一下你和開發商當時籤的合同裡有沒有關於合同解除退款的相關約定條款,然後提供相關證據和開發商協商退款。當然這樣比較費勁成功率也不高,畢竟開放商尤其是規模大的開放商早就鑽研透了合同並在實施過程中將相關的風險全部規避掉了。不過有部分開發商提出“無理由退房”,如果你是買的這些開發商的房子那就和開發商去協商,可能資金上會受一些損失而且手續辦理退款會面臨週期長手續繁瑣等問題。
還有一種辦法就是轉手,不過這個方法也不太合適,首先要找到買家,期房沒有房產證肯定不能合法交易,即使房產證在手現在各大城市都有限售政策也不可能出手,至於說改名字等違法的手段當然不建議去用。目前通常的做法就是找一箇中介簽訂三方協議等房產證下來以後再辦理過戶,買方全款支付如果賣方有銀行貸款可以提前結清。這樣做的風險就在於房產升值後賣方很容易反悔不配合房產過戶辦理,這樣的官司案例也有,所以各種方法都有風險,如果不是特別大的問題不建議這個時候退房或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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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尋石11
按揭過的沒有辦法,就算開發商同意,銀行這一關也過不了,除非轉手。
我之前退過兩套房,都是按揭前,開發商有重大違規,我抓著不放,鬧到房管局,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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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樓市破譯
具體不清楚您買的房子產證有沒有下來。您所買的房子區域屬於限購區域嗎?如果產證下來了,也不限購,可以找中介專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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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得不到丶永遠在騷動
其實首先你要說明你後悔的原因是什麼?
買房後悔的原因無非就那麼幾個。
第1 房價降了。不過這點應該可以排除,目前全國大部分地區來說房價都是普遍上漲的趨勢,兩年前買的,到現在房價應該至少也上漲那一部分,所以說這點話可能性比較小一些。
第2 房子質量有問題。這個原因的話倒是有可能出現,不過現在國家對於房地產建設這塊管控比較嚴格,在建設和交房的過程中都會有嚴格的把控,這方面的原因也很少機率的出現,所以說不應該是這個原因。
第3 就有可能是你在老家買的房子,現在不想在老家發展了,要去大城市或者去另外一個城市發展。
接下來說如果後悔了應該怎麼辦?
第一,如果你是全款買的房子,現在交房了,房產證在一年之內應該可以辦下來,辦下來之後你可以把它賣掉,而且現在房價處於上漲趨勢,你可以加價賣掉,這樣也可以自己賺一部分錢。
第二,如果你是貸款買的房子的話。現在應該處於還款的過程中,如果你想把這房子賣掉的話,可以透過中介把它賣掉,中介一般都會有辦法讓買住房的人付全款,或者先把貸款的那部分錢付清,然後你去銀行可以貸款一次性還清,開個結清證明。
第三,你也可以跟開發商聯絡。看開發商可否把你的房子收回來另外出售,你也可以跟售樓處的工作人員聯絡,看有沒有之類的辦法。[祈禱]
最後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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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舒顏SY
如果是急著回款:
1、找到買家,找開發商更名,更名費不會少
2、快速辦證(找中介辦證,快速點),出售,有證價格會好點
3、找炒房老收房(沒有證也會收,但是價格會低些)
如果不急用錢:
1、簡裝,出租
2、辦證,出售。2017年的價格2020年賣,不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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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天天房知道
沒有什麼好後悔的!
房產的特性本來就是具有不可移動、獨一無二、壽命長久、價值量大、流動性差、供給有限、互相影響、易受限制、增值保值的特性。
首先,房子是實物看得見、摸得著,不會平白無故的消失,同時業主享有該房產的相關權利、權益和收益。
(1)權利,房屋權屬所有人,具有該房產的處置權,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房子可租、可售;
(2)權益,業主擁有該房屋的使用權,以及相關的配套使用權,例如:教育配套,落戶方面;
(3)收益,業主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可將房子出租獲取收益,可將房產出售變現獲取現金流,同時在房價的波動中有盈虧,房價上漲中變現則盈,房價下跌中變現則虧。
其次,房地產調控具有波段性、週期性,當前的房地產價格方面受到影響的因素主要來於房地產調控,政策明確住房不炒,不降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穩房價、穩預期。
(1)房地產調控。
從歷次的房地產調控的中,可以明確的看到的是,調控的目的是防止房價大幅上漲,至於結果則需要根據不同時期的社會經濟情況而定。
(2)房地產市場。
房地產市場中,並非只漲不跌,在房價普漲的時代中,區域性房價獨樹一幟式的下跌的城市也不是沒有,這均取決於購房者所購買房產所在區域的房地產市場特徵。
(3)房價與經濟。
穩房價、穩預期,防止房價出現大起大落,調控這雙無形的手的存在,也是穩定經濟發展的一種手段。
3、最後,買房後出現後悔的情況,是普遍存在的,這在於購房者的購房心理與市場反饋的情況出現“不符”的情節。
例如:
(1)房子買入後,就出現了賬面上的虧損。
房子買了就跌,在售的房子比自己買的房子便於幾萬十幾萬的,這是最直接的方式,給購房者造成買房後悔的方式。但房地產結算週期容易受政策的影響,如:限售政策導致的結算週期延長,在未結算之前的盈虧均是賬面上的資料虧損。
(2)房子買進後,未達到購房者買房之前的預期。
房子買來之後房價不漲了,這是對購房者房價預期的降維打擊,大部分購房者均喜歡遵從“房價不漲就是跌”的原理,房價出現滯漲或下跌時,比較容易後悔買房。
(3)受市場情緒的影響。
當越來越多的房價下跌情緒發生,購房者的心理也是惶恐不安的,害怕自己承受不了房價的下跌,因此後悔買房的情緒更加劇烈。
總之,買房之後就後悔了的現象並不是少數案例,而是大部分已購買房產的業主心理普遍存在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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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張鵬的日常生活
這有什麼好後悔的!房子買了就是自己的,有屬於自己的房子,才算有個家嘛!想裝修得漂亮點就裝漂亮點,如果你租房子住,都不敢佈置漂亮點,生怕哪一天又要搬房,過著漂泊的日子,只有心靈不漂泊了才算是有個安定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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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叼饞記
這種事沒有後悔藥的!
除非你只是交的定金,這種情況很少的,一般都去全款或者貸款購買!
1.2017年價格高位買的人不少!貨買當下值!如果因為價格下跌後悔,大可不必,畢竟不是你自己一個人,只有安慰自己了!
2.如果因為家中發生變故,需要出手這套房子。那就要等兩年了!交房之後還要辦理產證,到一定期限才能出售!
3.總之。買都買了,不要後悔,後悔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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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經典影視劇片段
那就要看是什麼原因讓你後悔了。
如果是因為個人對房子本身有成見,如戶型不完美,樓層不合適,小區綠化面積小,物業公司等等諸如此類的原因,你可以等房產證下來,把它賣掉重新置換一套新的房子。
如果是因為房貸問題帶來的經濟壓力想把房子賣掉,我勸你慎重,房子一般都有增值的空間,忍忍就挺過來了。
綜上所述,看你是哪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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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職言者也
首先明確告訴你,房子在購買後,你已經簽訂購房合同,是很難退貨的。即使透過各種途徑退了,開發商也不會全額退款。所以,你還是考慮下具體是什麼原因讓你後悔。
普通老百姓買房,無非兩種目的:
1-自住
2-投資
若是自住,如果你後悔的原因是因為對房子本身不滿意,如位置不好,配套不滿意,學區差或者是周邊有其他因素變化影響了你對該處房產的不滿,而且你無論如何也無法接受,那麼你在交房後可以考慮出售,然後再購買中意的房子。Ps:奉勸一定不要裝修,裝修的錢是很難透過轉手賺回來的。
如果是第二個原因,買房是用來投資,現在還款壓力大,或者出現其他經濟上的困難,無法承擔此處房產的種種費用,你只能縮減開支,想盡辦法還款。若是房價降價了,這你後悔也沒用了,畢竟投資有風險,購房需謹慎。當然,上房後可花很少的錢,進行簡單裝修,然後出租出去,減輕壓力。如果實在沒法解決,只能出售。
回覆列表
1. 如果是商品房,估計沒有好的辦法,按揭應該都辦理下來了吧?都月供了,如果不想要,只能找下家賣掉了。
2. 如果是小產權,和賣家商量下看能不能退還付的錢,一般可能性不大,就算退也不會全額給你退,會扣除一部分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