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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YHSJ炎黃民墅

    人情上講不合情理,我很同情一樓住戶。但法律上合法理。

    法律依據

    依據一:根據《物權法》72條的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相應義務。

    依據二: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中關於物業費用途中規定,業主需要承擔公共設施裝置的執行費用。

  • 2 # PieroWu

    合理,因為電梯房嘍盤的各層價格除了按樓層,戶型也包括配套設施使用率。

    一樓雖然沒有辦法使用電梯,但是一樓的價格是樓層中最便宜的,雖然採光差和前後有遮擋,但是比頂樓少了漏水隱患,和長期居住後電梯出現故障要爬樓梯上下樓的麻煩。

    開發商在房屋售價計算裡面有考慮到各種因素。所以會出現有些樓會一樓送院子,頂樓送閣樓的打包促銷活動。

    如果不喜歡一樓,可以考慮購買其他樓層。二樓,三樓樓層住戶的電梯使用率也不高,因為大部分等電梯的時間,都已經步行上下樓了

  • 3 # 使用者50873537831公益

    如電梯的電是接在樓道燈表上那一樓的使用者有點冤,收樓道燈費時應該扣除電梯費,如果大家淮的話是不合理的!除去一樓的人員!

  • 4 # 託泥代水

    我因為自己老了爬不動樓梯了才換的一樓,老房子現在要安裝電梯除了給一樓增加了噪音外我還擔心快40年房齡的舊樓能否承載的了額外的負擔,再說這些舊樓裡的老住戶~年輕的也年進70歲了,許多房子出租的出租賣的賣,還有的投 奔兒女去了。還有必要裝電梯嗎。

  • 5 # 楊子開心幸福

    合理。因為當時買時就應該預料到一樓不用電梯,可為了便宜還是買了,那就要付相應的責任,不要等住進去了感覺交電梯費冤。

  • 6 # 紅粉酷蓋

    買的時候就應當想好的,如果認可再買,這個是配套設施,是大家分攤的。如真的不想交,可以選不帶電梯配套的房產。

  • 7 # 深房磚頭哥

    要交。合理。並且很合理。一次不坐,不是你不交的理由。因為那是小區的公共設施。

    否則的話,社會就亂套了。

    舉例:1,我不交物業費,因為我一次都不需要他們服務。2,小區的花花草草,也別種了,別維護了。因為我一眼都沒看。等等。

    絕對的公平,是沒有的。

  • 8 # 使用者4046357747176

    如果買的時候就帶,合理!因為你買的時候就認可了要交電梯費!那時你不認可你可以選不帶電梯的樓房買一樓!

    如果後裝的,不合理,你可以不交!

  • 9 # 青年籃球說

    凡事不能只考慮自己的利益而不顧大家的利益

    給老房子裝電梯本來是一件好事,到你這裡反而成了麻煩事,是你的心態出了問題了。你也說了:樓裡很多老人年齡大了,最小的也70歲了,正因為如此,才裝電梯的。新增的電梯是公共設施,是對大家都受益的事情,是為了樓上的老人們上下樓梯方便才裝的電梯。至於樓齡多少,能不能裝電梯,安裝電梯的人一定考慮了這方面的事情了,到目前為止,我是沒有聽說哪個樓因為裝電梯出現問題了。既然是公共設施,大家公攤費用,就應該安裝這個來執行,不能因為存在個別情況就有所改變。你說你是一樓不用電梯,那二樓也才只上一層,是不是可以少分攤呢? 那頂層是不是要多分攤呢?都這樣計較下去,豈不是亂了套了,電梯裝不上了。無論什麼事,與人方便與己方便,都是老鄰居了,他們方便,你看著也是高興不是!

  • 10 # 龍吟方澤LYFZ

    我認為一樓的住戶不應交電梯安裝及修理費。電梯安裝、使用、維修的原則應該是“誰受益,誰拿錢”。一樓住戶根本不使用電梯,不受益,為什麼讓他們拿錢?相反,由於安裝使用電梯,給一樓住戶的出行、採光、噪音等帶來諸多不便和影響,按法律維護相鄰權有關規定,應該給一樓住戶適當的補償才合乎情理。

  • 11 # leezanway

    世上沒有絕對的合理,公說公理,婆說婆理。只能說目前約定俗成是這個理,那就先按這個辦,你要是較真要說你的理,看看你有沒有本事說服大家,或者你掙到很高的權位,可以按你的思路推行你的道理

  • 12 # 使用者祝同快樂

    這是一個有點爭議的問題,也不是能說出絕對對錯和公平的問題,可是人在社會,就必須按社會的規則行事,如果當時買房時,有規定一樓必須交電梯電費,你就必須去交,你如果覺得不公平,你可以不買,竟然是買了,不管公平不公平,你就必須去交電挮電費。

  • 13 # daliu1009

    我住得是金地格林高爾夫公館18層樓的電梯房,有地下層停放私家車的,我仔細觀察了住一層的住戶,由於他們家備有地下車庫停車位,所以也經常從一層乘電梯到地下房,有時住一層的也喜歡乘電梯到樓上熟悉人家串門,還有的一層住戶將衣被拿到屋頂層去晾曬,當然我不知道住一層的住戶在物業費中是否包含電梯費。

    任何事情都沒有絕對的公平合理,比如住一層的住戶免費享受地下層、免費享受一層門前的自家花園……。當然不管你是住一層或是頂層,各有各的討巧和實惠、也是各家自家的喜歡和選擇與別人無關。

  • 14 # 做好自己愛自己愛他人

    必須交,公共設施不能因為你不用就不交相應費用。交費是有相關法律法規管理規定的。至於您覺得不合理,您當初買房時是有選擇權的。

  • 15 # 不自最

    如果一樓因沒用電梯就不出電梯費,二樓以上的業主都沒有佔用地面,是不是也可以不出土地費呢?是不是由一樓業主獨自承擔呢?

  • 16 # 好名無餘

    首先現在很少有小區有專門的電梯使用費用,電梯的日常耗能和維護是算在物業和大修費用裡面的,很難平均出誰應該繳納多少而扣除一家一戶的費用。

    第二,一樓的人也很難保證不使用電梯的主張。因為現在有電梯的樓房絕大部分有地下車庫,甚至是多層地下車庫。而電梯通往地下車庫那一部分一樓理論上也是要經常使用的。如果再蠻橫一點堅持自己肯定走樓梯的話,那麼同理可證其他樓層也有不繳納電梯費用的理由咯?

    第三,每個月平均幾百塊的物業,就算算出電梯費能有多點呀?有啥可計較的?

  • 17 # A珠海一帆

    現在的高層都安裝有電梯,也是為了大家上下樓方便。但是作為一樓的住戶,好像一萬年也用不到電梯,可是為什麼還是需要交電梯費呢?很多業主都為這事找物業爭論,可是爭執了半天還是要交,那麼一樓住戶不用電梯還要交電梯費合法嗎?

    一、法律依據

    依據一:根據《物權法》72條的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相應義務。

    解析:電梯屬於建築以外的共用部分,及時你不使用也必須要給錢的。

    依據二: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中關於物業費用途中規定,業主需要承擔公共設施裝置的執行費用。

    解析:電梯就屬於公共設施,所以就算不用也得交納裝置執行費用

    二、物業費的用途

    電梯費用也屬於物業費的一部分,既然我們交了物業費,那麼就應該知道物業費都用在了什麼地方。

    1、物業管理人員的工資、社保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2、共用裝置的維修、執行等費用以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3、小區的清潔費;

    4、小區綠化養護;

    5、小區安全以及秩序維護費用;

    6、為小區業主服務的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透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三、按時足額繳納物業費的依據

    依據一:依據《物業管理條例(2007修訂)》42條規定,業主應按時足額的繳納物業服務費,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繳納的,法院將支援物業服務企業。而業主以未享受為理由拒絕繳納的,法院不支援。

    看完這些,相信大家應該對一樓住戶該不該繳納電梯費也非常明白了吧!

  • 18 # 房產經紀人郭彬檑

    如果你保證以後不使用電梯應該是可以的。小區電梯基本上都IC卡功能。無IC卡不能操作。持有IC卡才繳納電梯維修費用。

    不過有的地方會有相關的規章規定比如瀋陽沈價發〔2004〕125號《關於進一步明確高層住宅樓電梯收費問題的通知》第五條規定,高層住宅樓設有地下停車場的,一層住戶應交納電梯執行服務費,高層住宅樓無地下停車場的,一層住戶可不交納電梯執行服務費。

    另外:

    按照“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一樓使用者用不上電梯卻要繳納保養費則肯定是不合理的,

    但是有的說電梯是整個小區的公共設施、你這幢樓的居民有義務去繳納公共裝置維護費用。顯而易見這個問題很是矛盾。

    所以最終二個辦法:

    一、去問下你們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有沒有關於高層住宅電梯的規定。具體瞭解下。

    二、與物業還有小區的戶主共同商討一下、你們確實用不到電梯所以你們可以不用繳。這個都是要溝通。我相信大多數戶主都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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