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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南風南200185630

    如果是貸款可以!借款那你就得贏得借的人同意!他願意給你一萬也合情合理!如果只給你二千那你也得拿著!!!自古就有往來可能是你爸也和這個人關係非同一般!如果讓你這樣算人家算算舊賬估計這個錢你要的資格都沒有!!!!

  • 2 # 巴巴哈哈黑嗯哼

    不過分至少應該一百倍才行,200000還差不多,96年的時候,我記得當時我們全家的收入一年都才幾百好像,但是,現在,我們家一個月都好幾萬了

  • 3 # 滁州金騰達教育戴老師

    既然願意借錢至少之前的關係還可以,雖然這麼多年過去,2000元就是存銀行也不用這麼多吧。[捂臉]

    人生在世,能有幾個不錯的朋友,一顆平常心很重要的。[祈禱]

  • 4 # 檸檬愛跑步

    這種女的這麼想的話,說明之前你借她錢說明是不應該的,但是你已經借給她了,只能催她還錢了。兩種情況:一,想繼續維持和她的關係,那就用軟的,和氣商量催她還錢,或者先支付一部分,約好時間支付全部;二,不顧及和她的關係,用硬的,把之前的借錢的記錄和證據,聊天記錄,用法律的手段搞定。她說你沒出息,難道她是你女朋友?如果不是憑什麼說你沒出息?她有出息還問你借錢?就算她是你女朋友也不應該借了你錢催還時說你什麼的,這種人是典型的欠錢是爺,還有點想耍賴的感覺,如果沒有錢還,可以與你商量還錢時間的,她這樣做是她有問題。欠人錢是欠著人家的人情,不注重人情的人沒有什麼感情可言的,你幫她,她沒有領你的情。如果領情的話,不會說這樣的話,沒錢還,有沒錢還的語言和語氣,最起碼要抱歉。這種人,把錢追回來,離她遠點吧 ------------- 如果我回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一下。或有其他問題也可以關注我,給我發私信

  • 5 # 阿國0627

    你爸當時借錢給別人如果約定了要給利息,那就按照利息來算,該要多少就要多少唄!

    如果沒有事先約定,你能把本要回來就算不錯了

    另外借款人如果有心,可能會多給些給你,你自己多要好像不合理合法吧

  • 6 # 鄉間的小恢

    96年2000元借給別人,現在8000還是不多,96一棟130平方的房子三層連裝修有了12萬就夠了,現在農村130房子三層一般最少也得65萬,你96年借的2000元到現在給你,也是你送了一筆大錢給他。

  • 7 # 楊楊灑灑

    你這種情況,當年應該也沒有簽訂借條吧,即便有,也超過訴訟時效了。

    這種情況,如果單純論金額來講,拋開當年2000塊錢那強大的購買力,96年的2000,到現在23年,96年5月份至8月份期間,5年存款利率年12.06%,8月份以後降到年9%。這個主要看你父親借錢是在幾月。

    我幫你計算了一下,一共23年,4次按照5年定期存款計算,一次按照3年定期存款計算,你這些錢,如果存在銀行,23年後2000元本息合計是6278元,我把小數後的四捨五入了。如果對方需要依據,你可以自行百度,利率從96年至今的都有。我記得以前有個說法,借錢收利息不超過銀行收費的4倍就行,你要8000一點都不過分。如果按照通貨膨脹率算,絕對要超過8000了。

    給你算這個的目的,就是告訴你要有理有據的去要錢。對方要是真的不給,從司法層面可能都無法保障,只能是一筆良心賬。

  • 8 # 夜辰星

    這就要看怎麼算。

    如果從法律層面看,2000塊,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沒有約定使用利息,且在這期間你爸也沒主張過。那麼,很榮幸的恭喜你爸爸的朋友,他一分錢都不用還。就算你把他起訴到法院,因為你已經過了最長20年的訴訟時效,你已經喪失了勝訴權。

    如果從感情來說,讓他還8000當然不過分,二十年前的物價跟現在能一樣麼。但是不過分不代表就能要到錢,如果對方也是講感情,重誠信的人的話,要麼你也不用來問這麼一個問題了。

  • 9 # 莫氏老煩童

    關於你爸爸上世紀九六年借給別人2000元,現在讓他們還8000元!

    估計,別人已不認帳了!否則,別人早就還給你們了……

    上世紀九0年我借給老婆親哥2000元,當時肉價才一元五毛,糧食大米才3毛錢一斤……直到老婆親哥去逝都沒有償還……

    所以,你爸爸的錢能否收回,有懸念……[捂臉][捂臉][笑哭][笑哭]

  • 10 # 海鵬在新疆

    這個借錢當時是當時的借方,也不是說你,你問他要8000,別人就給你8000,而是要看你借條上寫的是多少,是不是按利息還是就還本金?你這樣說就是借2000,讓他還8000,你得有個依據,對不對?並不是說你要多少就是給多少,哪怕你要的少,但是嘞,也不也不合理?也不合法,所以一切都要看合同借條。

  • 11 # 葉律師

    如果從法律上來說,1996年借款2000元,今年還款,那借款期限差不多未23年。對於民間借貸來說,標準的借款利率是年利率24%以借款本金2000元,借款時間23年計算,利息應當未2000*24%*23=11040元。本息合計13040元。

    當然,這個是約定借款利息未月息2分的情況。若雙方沒有約定借款利息,那再借款期限內是沒有利息。借款到期之後,可以主張年利率6%的利息。若沒有約定還款期限,那利息則從主張還款開始計算。若這樣計算的話,那本息基本是連8000元都沒有。

    當然,這個是法律上的計算方式。而如果從貨幣的價值來說,因為通貨膨脹的原因,那96年的2000元跟現在的錢自然是沒法比。

  • 12 # 奔跑的饅頭4

    我感覺一點都不過分那個年代6000相當於現在多少呢,不說別的就是算利息的話現在得多少了,要8000一點都不過分

  • 13 # 賢惠151688966

    這不是過分不過分的事?也不是您想要多少就可以向人家要多少錢?您還千萬慎重,不然您會因為您的無知而攤上官司。別把好事變壞事。二十多年前您父親借出去的錢,您看一下當時的借款單是怎麼約定的,您就怎麼要,對方若同情達理再給您一些補償您就接著,若不給呢就算了吧好嗎?以後您可以再不借給他。一定不要追著跟人家再要額外的錢?人家若反目,您就會給自己找上麻煩,知道是什麼嗎?敲詐勒索。您最好不要做。

  • 14 # 行我所信

    兩千塊錢對那個年代來說是很大一筆錢了,但是到了現在來說兩千塊錢真不多,二十多年的帳了,這期間他要是想著還早就還了,都不用要,現在找他要估計也不會還,人品不行,如果有欠條,按條來,能要回本金也行,欠錢不主動還的人應該遠離。

  • 15 # 喝車不開酒123

    如果是我,這麼多年過去了,我應該是不會再去要了,說一下,前年借出去1500,朋友說去年還,到現在了也沒還上,不說了,沒有搭理的必要了。。

  • 16 # 知足常樂31861

    過份,借兩千要求還八千,當時是借的不是貸的,怎能亂要求,不合理,象你這情況,能要回本錢就不錯粒,不能無理亂要求

  • 17 # 誠瑜影視

    20多年前能借出2000,應該也是不差錢的主

  • 18 # 小江先森

    我覺得不是過不過分的問題。你要有借條寫明瞭利息,那該是多少就是多少,不要講什麼錢更值錢了亂七八糟的,沒有證據,都是瞎扯蛋!你說幾十年前借了人家錢,那人家臉皮要是厚點,一口咬定說沒有呢?你上哪告去?一句話,現在是法治社會!一切講究證據!

  • 19 # 小河音畫

    借錢給人,當初說好了什麼時候還了嗎?說好了要加多少利息了嗎?如果這些都沒有,那麼就應該按2000元還。當然如果借錢人願意多給你一些也是可以的,但你要求的八千元是沒有道理的。

  • 20 # 使用者朝夕是金

    是朋友你爸當時願肯借他兩千元,時隔許多年的今天才找他還錢而且是從兩千提升到8千了。那麼問題來了,以前他是還不起還是拒絕還你爸的借款呀?他寫借條了沒?。

    他若其他原因以前還不了,憐有可原,他若記得死皮懶臉不還需另當別論。假設沒立借款字據的話,借這麼久了打官司也說他不過的,因為口說無憑呀,法律上是講憑據的。若寫了借款字據給你爸了,也要兩年要更寫一次後再把前次的當他面燒掉(或在有證人的情況下。)手續到位就是打官司你理不偏的。

    但願你爸的這朋友能上半夜替自己想下半夜替別人(你爸)想想,能知恩感恩吧。

    如借貨當事人乃是好朋友的話就相互衡量衡量,上下浮動下,你爸也不說8千而借款人也不說2千,找個當地“和事老"調和下不就皆大歡喜嗎?!

    民間有句俗話說站著借,跪著要錢。希望你爸與某人和諧調節好這樁久圍的事。同時也希望類似的事情在我們大家之中不有發生。當然嘍講誠信有借有還下借不難吧。

    以上是本人觀點,如有不俗,望大家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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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八十畝地,準備明年四月份種春紅薯,可是我又不想讓土地一直閒著,準備冬天種什麼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