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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虎姐靠自己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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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稅務律師菅峰
1.女方的行為說明你們之間感情徹底破裂,無挽回的可能;2.女方第二次起訴,估計法院會判離婚;3.你無法獲得補償,除非是女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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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黃金時代當家
一、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隨她去吧。假設您用繩子把她綁在您家,留得住人,留不下心。這種行為已觸犯刑法:非法拘禁罪。
二、可以約她的哥、姐、弟、妹協商,請他們幫助勸說。求和得有誠心,也會付出代價。中國古語:好男不跟女鬥。贏了也是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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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退休老李
這種婚姻趕快解除,這個女人不是你的菜。她在你們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所作所為(這是根據你的描述而得出的結論)已經嚴重違背了夫妻之間應當承擔的責任義務,按照我國婚姻法及其解釋的相關規定,不論你倆誰提出離婚,法院都會准許,而且導致婚姻破裂的過錯方應該不分或少分共同財產,但你們之間好像沒有共同財產可分,她擅自拿走的四萬元錢你可以在訴訟期間提出要求,讓她返還,這最終要看法院如何處理。你說讓她賠償損失,就你說的這種情形,法院不會支援。
趕緊離掉,別再拖延,沒有意義。快一點從這樣的婚姻裡解脫出來,或許對你有很多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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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嗨嘿
這個傻男人,你不知一個人能背判你一次,她就有在次背判他的可能嗎?這樣的人只有在她實在沒路走時才能想到你,一但遇到比你好點的就會在次背判你,我這個人一直以來都不信守一條規律就是不管朋友還是妻子,一但背判我一次我終生不會願諒的,就象我舅子借我錢有能力還而不還一樣,我現如今也強拍妻子不準和他來往了。就算路上遇見,我們也相當於白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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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勤修煉
您提的這個問題證明男方在愛情方面太缺乏理性了,被女方耍來耍去當球拋。有關這種女人早就不應該要,以免造成今天的被動局面。
至於離婚:現在的新婚姻法續步健全許多。在離婚方面,一次是離不掉的,如果有子女就更難,法院儘量調解挽留,並慎重考慮孩子的監護,哺養,沒有此類的情況,不得以而判,最好的方法是雙方協議離婚,免得走轉路。
根據這種情況,你說他出軌嗎?沒有任何證據。說他去前男友那裡?憑一張火車票也說明不了什麼,你得有確鑿的證據才行。婚內出軌是屬違法,但不能憑口說就行的,法律是依證據辦事的。
提到了補償,怎麼補?他拿走四萬元錢,誰能證明?何況在沒離婚前,家裡的錢屬於共同的財產,拿自家的錢,不算偷也不算搶,法院也沒法判。
現在他一走了止,不見面,女方家人又不理你,想離都難喲。究竟怎樣做:從現在起搜直分居的證據,大概分居期限是兩年吧,兩年之後向法院提出離婚的反訴,法院瞭解情況屬實之下才進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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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蔣閒言
從你的內容介紹中就可以看出,這個女人天生就是好吃懶做,生性放蕩,人可皆夫的女人,和你談戀愛就水性楊花,移情別戀拋棄了你,在外面玩了一圈,還是覺得你好,你成了一根筋,好像全天下的女人都死光了,成了廢品回收公司的總經理,出路費讓她回來,稀罕得急急忙忙跟她結婚。這可都是你自願的,沒人捆綁你。
婚後女方有你養著,不選擇工作,一頭扎進了網路裡,不是玩遊戲,肯定在精神上也出軌。因為她有先天性的心臟病房間隔缺,你還巴結著要她去治病,不知道你的錢是來的容易,還是上輩子你欠著這個花心女人的,在18年拿走了家裡現金四萬元,從此消失了。這四萬元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要找賠償,哪來的依據。
就算她在婚姻期間內與網友見面,還有與前男友見面有火車票作證。老話說得好,捉賊拿贓,捉姦拿雙。只要沒有真憑實據,你憑什麼說她在婚姻期間內出軌,要她賠償,無非是在共同財產的分割上向你傾斜,法院也得采信啊!
這個女人一無工作,二沒財產,不要你在婚姻期間內的收入,( 依法是共同財產 )提出離婚就算是個沒陰謀,真正心房隔缺的人了。你還想找她賠償,就演算法院支援,她也拿不出來給你。你還是振作起來,不能再收垃圾丟男人的醜了。正正經經找個過日子的女人,才是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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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隕石143676075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法律上的約束只是相對的。對方已經放棄不過了,他人堅持也沒有實際意義。儘快放下是最好的選擇。就如幾月前的反殺案一樣,強制佔有的最後傷害的人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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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京西玉人
法院根據你們雙方的實際情況,沒有判決離婚。希望你們雙方能夠和好,然女方不回家,不和你聯絡,也不讓你聯絡到。
這就說明,女方鐵了心要和你離婚了。
法院沒判決離婚,並沒有要求女方必須回家,所以你要求補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據你的描述,如果法院判決,你們離婚了,你可以要求你的妻子,返還從家中拿走的現金,這還要在你有證據的情況下,但也只能返還一部分,因為這夫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
至於其他訴求,法院會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裁決,賠償一事,法院是不會,也不可能支援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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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英莫問667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一是,你的問題我瞭解個大概,不敢多言。但是,我掌握了生活中的很多素材,象你這種情況生活中很多。
二是,你屬於受害者,這樣女人不值得你愛,一開始就應該放棄,不能與這類女人戀愛結婚。
三是,關於你的4萬元錢,堅決的要回,她不給,你就不在離婚書上簽字,堅持到底,對這類人不能手軟,一定要強硬。
四是,你不要再找她了,自己要幹出自己的事業來,有錢有車有房,關鍵是學一門技朮,這樣可能為自已創業打下基礎,自己有了什麼都有了。
總之,自己強大,你的事情也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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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區域性天晴
一,拿掉你4萬元現金,怕是拿不回了。這個證明不了。除非第一次開庭時對方當庭認可了!
二,一方離家出走,婚姻已無可換救!當前的要務是追究離家出走的責任。
三,你可以舉債去找對方,或許可能對方在各大景區旅遊,也有可能去新馬泰!你記得坐飛機,住星級賓館,找人很累!
四,你父母身體不好,你舉債治療請保姆照顧,
五,如有子女,你舉債養育,你舉債~
六,反正,你的債務是共同債務,對方承擔一半,尤其是去麗江九寨溝黃山甚至星馬泰找她的開支,對方全部承擔,這是對方離家出走給你造成的損失!記得留證!
第二次起訴,法院敢受理,你就敢提出賠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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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東友律師團
想要補償可能是想多了。女方帶走家裡的4萬塊錢如果是屬於男方婚前財產能要回來但是要有證據證明被女方拿走並且證明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共同財產可以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離婚時只有在另一方存在重大過錯的情況下,另一方才可以要求補償,並不是什麼情況都可以向對方要補償的,拿最常見的一種情況出軌來說吧,對於出軌一方是不會認定為婚姻當中的過錯方只能進行道德上的譴責,但是沒有實際的處罰以及賠償。
能夠拿到補償的情況:
1、一方存在重婚的情況(包括與他人有以夫妻名義長期生活的情況)
2、一方有家暴的情況
3、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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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北京謝澤光律師
婚前要擦亮眼睛,婚前發現女方有問題,還結婚也是對自己不負責,自己釀的苦酒只能喝。厚道作人,精明作事。
我國婚姻法規定:
第一,重婚
第二,家庭暴力。
第三,虐待或遺棄。
這三種情況是法定過錯賠償的原因。
你描述的情況,如果你同意離婚,法院應該會判決離婚。並根據過錯的原因大小,酌情分割財產。
至於他拿走的4萬塊錢,如果有證據證明是婚前財產的話,法院會判決返還。如果4萬塊錢是婚姻期間取得的,應是共同財產。法院會平均分割。
放手有時比抓住重要,改錯有時比執著重要,不是你的,留也留不住,是你的,總會追隨在你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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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子衿2020
補償估計沒戲了,耗時耗力…之前跑了路費都要你出,你覺得她能有錢嗎?就算你最後打官司贏了,她沒錢給你也白搭!現在不如想想怎麼止損吧,結束這一團糟早點開始自己生活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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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破影而出one
我家親戚一個女的也是出軌拋夫棄子,現在離家半年了,從來不打電話關心家裡的孩子,孩子才兩歲半,和丈夫婆家人一切聯絡方式都拉黑了,此女的還抽菸,一天至少三包煙,家務帶孩子工作從來不做,天天打麻將!現在已經跑出去,不知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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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順利平安16
放手吧,你在女方眼裡就是一玩具,有了新的,誰還玩舊的?至於賠償,女方沒有跟你要什麼青春損失費就不錯了。
天下鮮花多的是,何必單戀臭雞蛋。那玩意招蒼蠅
婚前戀愛期女方曾提出過分手跟了其它男人,但過二年後女方又想回來,並打電話讓男方打路費給她,男方因重情之人又再次接受了女方,在婚姻期間女方經常在家閒玩手機聊天,打電腦網路遊戲等不找工作等,且女方有先天性心臟病房間隔缺男方多次讓少玩遊戲多休養身體做手木準備,但2018年以回孃家辦事為由一去不回不知去向,在此期間QQ多地區登入以及和網友見面等等問題,並且帶走了放在家裡的4萬元現金,知道她在外有網友在一起但沒有證據,男方很無奈。且半年後19年1月女方法院起訴離婚,一審判了不離讓其協商溝通和好,但女方在外也不回家進行協商溝通和好解決且拉黑男方電話?男方已透過微信及電話簡訊等方式告知對方家裡人進行轉告,而她什麼也不回覆如果她二次起訴離婚,男方可以要求些補償麼?以及女方婚姻期內和前男友不忠是否違法?但只有女方離家出行半個月時間到前男友地區火車票證據這段感情女方給男方心裡造成了不小的傷害。這樣的好男人己經有不敢再戀愛結婚的想法了,離婚還有誰要有顆好心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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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建議,兩個還需溝通,要是有孩子兩個人多為孩子想想,為了孩子彼此多付出點,既然不愛,不要傷害,補賞要求合情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