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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職場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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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義書
有哪些勞動法的小常識可以保護自己,我來談談自己的看法。第一社保,國家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要跟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必須要交社保。但是事實上很多用人單位都沒跟勞動者交社保。我們都是預設,沒人去維權。因為打工者都是弱勢群體。第二工傷,上班時間或因工作受傷都可申請工傷。勞動局有勞動監察大隊。可以申請維權。問題大的可以透過法律維權。第三,節假日加班應付加班費。具體參照當地標準。第四,用人單位解僱員工,和解僱員工的補償金,勞動法有詳細規定。不能無緣無故解聘員工,解僱員工也要付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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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眼掃描
但從這些勞動爭議仲裁案件中,可以總結一些小常識,讓勞動者能保護自己吧。
1、索要所有書面合同、協議、通知
《勞動合同》是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最有利最直接的證據,現在一些公司都不願意將書面《勞動合同》返給員工,遇到這種情況,員工就應該將自己簽字的《勞動合同》用手機拍照。
2、保留公司為自己繳納社保的資訊
民營公司幾乎沒有一家公司“願意”給員工足額繳納社保,公司的基本做法是將員工工資拆成好多部分:基本工資+工齡工資+職務津貼+全勤獎+績效工資+年終獎+...。而給員工繳納社保的依據就是前面的基本工資。
如果公司作的專業一點,可能就將一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以別的名義發放下去,而讓員工不能將這些收入歸入到工資中。
要知道法院不會受理補交社保的訴訟,就算仲裁支援了,法院也不受理,只能讓社保部門進行投訴,所以保有公司繳納社保的資訊就非常重要了。
3、要熟知公司的規章制度,特別是有關員工紀律的制度
員工如果違反公司制度,將會受到一些處罰,最嚴重將會解除《勞動合同》,並向員工進行索賠,所以熟知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來說,很重要。
我們知道,如果公司正常解除《勞動合同》,只是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將支付經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2倍,而員工違反合同、違反規章制度,被解除《勞動合同》甚至不會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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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眼企服
黑與白從來都是相伴而生。
職場上風雲詭譎,一不小心可能就會遇到大坑。每個人尤其是出入職場的萌新學習一些必要的法律常識,十分必要。
首先,面試時要求抵押身份證件及錢款的一律不要相信,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其次,年假的天數與是否新入職無關。《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再次,離職時公司不同意怎麼辦?很多人都遇到過自己想要離職但是公司不同意的情況。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正式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試用期員工提前3天通知公司即可離職。這裡要關注一下自己的離職證明,如發現有被辭退等字樣,不要擔心,這種情況可以和公司進行協商,因為被辭退是需要支付補償金的,多數公司不願意承擔這筆費用,所以會給你開具正常離職的離職證明。
最後,簽訂了競業禁止協議該如何保障自己?競業限制協議的約定與怎麼離職的沒有關係的,無論是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還是本人辭職的,員工都需要按照競業限制協議履行義務,當然,單位也需要支付補償金。如果競業禁止協議中沒有約定單位給予員工的賠償金或是約定賠償金沒有支付的,競業禁止協議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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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快樂魚K
說到《勞動法》,我想每一位出來工作的人都應該好好學習一下。就我自己的經驗來看,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一下:
1、無論去哪裡工作,一定要主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合同中註明的工作地點、崗位、薪資、工作時間、聯絡地址等必須要與實際相符,尤其那種在全國好多地方有分公司的,防止有一天你被派去分公司,而分公司又恰好在哪個山溝溝裡,而這又是合法的,你有苦沒處說 。
3、聯絡地址一定是能聯絡到你的具體地址,聯絡電話邊必須是正確的,防止一些法律文書無法及時送到你手裡,導致你無法及時維權。
4、跟錢有關的,敲重點了哈:關於加班費。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月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A、延時加班工資(工作日加班工資)大於等於1.5倍正常工資;B、週末加班工資大於等於2倍正常工資;C、法定節假日工資大於等於3倍正常工資。
建議大家好好學習一下勞動法,上面規定得很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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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兵4910281
勞動法平時的工人那有時間讀,如我樣被套路的簽了名才知道中了公司的套子,所以說勞動法裡面的條款包括很多的規章制度,其實是我們平時不學習的不知道,被開除了後才知道我們被企業請的專業律師套路了。勞動法其實是為了企業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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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律師說
1.找工作談條件時候,最好錄個音。
2.簽訂勞動合同時關鍵性條款要寫上去,如合同主體、勞動報酬和工作地點等,空白合同最好不要籤。簽完記得拍個照。
3.不滿一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一個月,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單位只能和你約定一次試用期。
4.單位如果把合同收走了說去蓋章,一定要及時去要,如果不給其實是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的。
5.老闆如果不和你籤勞動合同,可以主張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到滿一年未簽訂,最多可以多要十一個月工資。
6.調崗降薪變更工作地點原則上是要協商一致書面變更的,但用人單位也有一定用人自主管理許可權,至於邊界在哪裡,一看勞動合同約定,二看規章制度,三看是否合理等。
7.如果試用期內你要離職,提前三天通知即可,過了試用期,得提前一個月通知。只有當單位強迫你勞動或者危及你人身安全,才可以立馬走人。如果你說走就走可能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8.如果單位拖欠你勞動報酬,不給你繳納社保,不提供勞動保護,違法制定規章制度損害你勞動權益,你也可以炒老闆魷魚,還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不過還是要提前告知單位,給單位一個改錯的機會和時間。
9.如果你試用期不合格,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腳踏兩隻船影響本職工作,被判刑等,單位可以辭退你,不給補償。
10.如果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其他工作;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扔不勝任;客觀原因合同履行不下去,也不能變更協商一致;一般出現這三種情形,單位可以解聘你,但是要給經濟補償金。特殊情形,如女職工在孕期哺乳期等,出現上述情形單位也是不能解聘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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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沉著雪碧Or
總結幾點基礎的吧
1,入職不籤勞動合同,從入職次月起,可以要求二倍工資。
2.三個月以下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3.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約定工資的80%或者不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
4.加班的前提必須是勞動者同意,否則加班有可能被司法部門認定為強迫勞動!
5,被動離職,可以得到單位的補償金,同時可以得到社保部門失業保險,如果單位沒給你辦理,你可以起訴單位要求承擔社保該承擔的失業保險!
6,兩次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再續簽的,勞動者要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必須籤。除非勞動者放棄。
7.………………
太多了,以上幾點比較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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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那些年我們走過的歲月
加入公司前不要盲目跟風,先各方面考量一下,工資發放是否存在拖欠,是否及時,食宿情況是否合理,有沒有帶薪休假,工傷處理是否公司管,是否收取其他費用,工作環境汙染情況是否存在對身體健康存在問題,都要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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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uDEsong
地方企業每天工作時間最少九個小時,多數10個小時以上,從來單位不會跟你籤合同,你提出來籤合同,老闆也不會跟你籤合同,你不幹就走人,所以打官司取證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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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律途散記
我是一名律師,我給勞動者提的一個勞動法律方面的一個小常識,保護自己的,最主要的一點是一點是:千萬不要自己主動提出辭職或者離職,更不要寫書面的辭職申請,而且還在辭職申請書裡寫的是因為個人原因提出辭職之類的話。
根據勞動法律的規定,無論具體什麼原因,如果,如果勞動者在自己的辭職申請裡面寫明瞭因為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申請的話,那麼勞動者將不會得到任何的補償。
雖然實際情況有可能是,用人單位剋扣了你的工資,或者用人單位沒有給你交社保,或者用人單位在你加班的情況下不給你加班費,但只要你的辭職申請裡寫了,是因為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就不會得到任何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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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wl銅豌豆
掌握以下《勞動法》的小常識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領取工資報酬的權利。
支付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國家規定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支付加班費,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倍支付工資,在休息日週六週日工作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倍支付工資,在法定休假節日如清明節、五一勞動節工作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倍支付工資。
2、享有繳納社會保險的權利。
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單位的法定義務,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私下約定不繳納社會保險,該約定因違反法律規定,也是無效的。且如因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而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勞動者還可以要求賠償。
3、生病了享有醫療期的權利。
醫療期根據工作年限不同而不同,但最少是三個月。在醫療期內,即使勞動者不提供勞動,單位也得支付病假工資。勞動者在醫療期內,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勞動合同期滿,應順延至醫療期滿,否則就構成違法解除,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也就是雙倍的經濟補償。
4、享有帶薪年休假的權利。
作為勞動者累計工作滿一年,即可享受每年5天的帶薪年休假,這裡規定的是“累計工作滿一年”,而不是“本單位工作滿一年”。如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假的,還得經勞動者本人同意,且按照日工資收入的三倍支付年休假工資。
5、享有高溫補貼的權利。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因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高溫津貼發放標準也因地而異,具體由各省根據實際確定,發放時間根據各地的高溫天氣確定。以山東省為例,目前山東省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為每年的6月至9月,發放標準為從事室外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 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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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初民話語
找工作,談條件,籤合同,發工資,享待遇,現在都面臨著一些套路,甚至一些鑽空子的企業、老闆會挖一些坑。因此,在這些過程中,如果維護好自己的利益,或者想在離職後維權的話,是要注意一些問題的,特別是要注意保留相關的證據。
一、籤合同時一定不能籤空白合同,相關空格要填滿以後才能簽上自己的名字,不能給企業事後再填寫空白地方的機會。特別是合同期限、試用期、工資待遇等方面條款一定要籤明白,不能留有空白。
二、籤合同時一定要自己填寫好籤合同的日期,如果留有日期不填寫,企業有可能會根據他們自己的需要簽上日期的,有時甚至是根據打官司的證據需要而填寫日期。不能給企業這樣的機會。
三、籤合同時對方可能會以等單位蓋好章後再發一份給大家為由,將一式幾份的合同全部收上去,然後以各種理由不發給個人,等維權時,自己都不知道合同的內容是什麼。因此,自己簽完字後的合同,可以用手機拍個照(有自己簽字的那一頁也在內)留下來。
四、留意自己的工資及扣繳自己的五險一金的情況,透過社保部門便民措施檢視企業是否按規定繳納了五險一金,如果有問題及時與單位交涉。
五、收到工資的憑據要注意保留,發工資時應發工資是多少、扣的五險一金是多少、實發工資是多少,這些單位都是有的,可以向單位的相關主管部門要憑據儲存,如果是單位透過簡訊形式傳送給個人的憑據,也要注意保留這些資訊。
六、合同條款要熟悉,不要刻意去違反合同條款,儘量不要去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
七、熟悉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如果想要經濟補償金的話,就不要給對方有規避經濟補償金的機會。
八、對單位發的一些通知、內部資料中有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內容的,注意保留相關證據,最好是保留蓋有單位公章的紙質證據,不行的話留有照片也行。是單位張貼出去的,也要注意拍照留存。
九、與企業就相關執行勞動法、執行勞動合法的問題進行交涉時,比如就落實工資待遇、休假規定、加班安排及加班費待遇等問題進行交涉時,如有可能最好能進行錄音並儲存。
十、如果企業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受到損害的不止你一個人,最好是聯合大家一起與企業交涉,這樣效果可能更好些,如果僅僅是一個人去交涉,效果會差一些。
十一、如果沒想好要離職另謀他就,最好不要牽頭去與單位交涉,自己可以參與交涉,但不要牽頭,不然,單位秋後算賬時,槍打出頭鳥,你可能就會是第一個被找岔子炒魷魚的。
以上這些是個人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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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洞見法律
直接上四條幹貨吧,勞動者請收好!
一不籤勞動合同, 可以從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第二個月到第十二個月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二在試用期內,你可以隨時離崗,公司應當根據你的在崗天數給你發放相應的工資,就算你只工作幾天。另外,就算在試用期,公司也應當依法給你交社保。
三公司不給你交社保,你既可以要求公司給你補交社保,又可以以此為由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給你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如果公司和你簽了服務期條款,但沒有給你進行必要的服務培訓,則這個服務期條款是無效的,你可以隨時走人,也不用支付合同條款約定的違約金。
五如果公司在你沒有任何過錯的情況下解僱你,你有權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的數額是你月平均工資的兩倍乘以你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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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王律講法
作為勞動者應當知道的小知識,有很多。我們可以列舉一些,如,企業應當和勞動者簽署勞動合同,自入職起一個月內,勞動關係從入職開始起算,同時繳納社會保險;企業不能扣押員工的證件、工資等錢財或者證書,遇到這種情況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管理社會保障部門投訴,可以撥打12333投訴;企業連續簽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第三次就要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企業不籤屬於違法;企業不籤勞動合同要支付兩倍工資;企業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要和員工達成一致,取得員工的同意,比如調薪,尤其降薪,否則一般要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企業和員工協商不一致,也是可以主動解除和員工的勞動合同,且不屬於違法解除。員工想離職,只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就可以了,到時間就可以走人,不需要企業批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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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宋家楨066
在勞資糾紛中,自動辭職是得不到經濟補償的。因此資方的做法是用各種方法逼使你自動離職。因此在籤合同時不要馬虎,閉眼就籤。最好是定崗定位,以免以後把你調低薪勞累崗位逼使你自己走人。誰違約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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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孫芹律師
如你想離職,千萬不要自己寫辭職報告,因家中有事,個人發展申請離職。
你要找一下你們單位有沒有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地方,比如說不籤勞動合同,不按時支付工資,不付加班工資,不安排年休假,也不支付報酬,只要有其中一項,那好了,你如果主動辭職的話,也是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回覆列表
首先是作為一名員工,你要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熟悉自己的崗位職責,懂得自己的安全責任,最後還要熟悉單位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領導的職責,萬一哪天領導違章指揮,你不能識別可不行。領導是搞管理的,不一定熟悉專業技術和任務,你必須在領導違章指揮的情況下,果斷提醒或拒絕執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