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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南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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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米蜂
我去到過很多國家,咱們忌諱的公募在國外是會帶著成批的人去旅遊,因為他有歷史人物在那裡,我覺得挺有意思。像這種豪宅可以當成反面教材或者教育基地都可以,拆了就可惜了,主要還是思想問題,應該留下警鐘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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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餘說體育
有的時候看到豪宅直接被挖機剷平,確實挺可惜的,但社會需要的是公平,不能事後去補措施,那這樣社會就一點點公平公正的法律精神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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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步惑行走
豪宅是建在土地上的,而在我國,土地是“公有”的。
比如,農村的土地歸“集體所有”,且將其劃分為“耕地、林地、荒地、宅基地”等;城市的土地屬“國有”,並將其劃分為“工業、商業、住宅、綜合”等用地屬性。未經政府相關土地、規劃部門的批准,改變土地使用“屬性”均是違法的。
你說的“違章豪宅”,一定是擅自改變了土地屬性,不是建在經批准的“住宅或宅基地”上,佔用了“工業、商業、耕地、林地等等”規劃用地上,這樣的“豪宅”如不拆除,農村會使“耕地或林地”減少,糧食減產,環境破壞,城市將可能破壞工業、商業等整體規劃影響國民經濟建設;這些均涉及“國計民生”,屬不可觸碰的“紅線”。拆除“違章豪宅”維護的是國家政策的權威和嚴肅性,不會因為它是“豪宅”而隨意變更國家整體的土地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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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龍城西子
首先,我們看一下違章建築的定義:違章建築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透過違章建築的定義,我們結合本人以下幾方面的理解就可以清楚的瞭解違章建築為什麼不能利用起來搞旅遊?
一、違章建築不符合可持續發展戰略;
違章建築,破壞生態環境,特別是隱藏在國家地質公園、旅遊景區等違法建築。這些違章建築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資源,影響本地區的整體發展,既然沒有透過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劃,肯定是不符合城市的健康發展,也就不符合可持續發展戰略,所以違法建築必須要拆掉而不能利用它搞旅遊。
二、違章建築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違章建築,不但破壞生態環境,最主要是這些建築還存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因為這些建築大多沒有備案,偷偷的施工本身就存在著一定的隱患,等建好之後也不在政府部門的監管之下,所以政府部門也不能很好的監管。沒有監管下的違章建築肯定會存在安全隱患,所以違章建築不能被利用起來搞旅遊。
三、遏制貪腐之風、提升政府公信力;
要說最牛的違章建築,莫過於“秦嶺事件”,好長一段時間都是熱搜。這些違章建築大部分和貪汙瀆職有關,拆除違章建築,追究相關責任人,是國家依法治國、嚴厲打擊貪汙腐化的重要體現。透過拆除違章建築可以更好的提升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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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陌上蘆葦
看到一些豪宅別墅被拆除,感覺確實很可惜。如果用來搞旅遊就不用浪費社會資源了。一般這類別墅都是外來人口購買當地村民土地自建的。
這些房子都沒有正規的建設手續,不符合我國土地法的規定。
我國土地法規定有以下3種形式屬於違章建築。
一.農用地上的違法建築
我們農用地只能用來搞農業發展,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
二.農村建設用地上的違法建築
我們基地、鄉鎮村辦企業用地、鄉(鎮)村公共設施及公益事業等用地規劃,必須取得建設規劃和工程規劃許可證。否則,就屬於違章建築。
三.村集體以外的人或企業違法建築。
我們本村土地屬於集體用地,如果本村以外單位和個人沒有申請國有土地,建房建廠在本村集體土地上,也屬於違章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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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旅QD
土地的使用都是有一定規定的,違規建造的豪宅肯定要被拆除。況且,一些豪宅的建造大部分都是建造在環境保護區,破壞了生態環境,肯定得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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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阿偉理想國
違章建築之所以必須拆除,而不能拿來搞旅遊,最主要的原因是要保持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近兩年有幾個比較大的違章建築的案件,他們的拆除工作可以說是轟動了全國,在當時也是引起了很多的爭議,有些很多人就說這些建築完全可以留下來,作為旅遊設施。違章建築的主人也有表示可以無償捐獻給國家。但最後都毫無例外的被全部拆除了,這裡面就涉及到一個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的問題。
那些違章建築的主人,他們聲稱可以把違章建築無償捐獻給國家,如果國家聽從了他們的建議,違章建築保留了下來,那麼這些違章建築的性質就變了,就不再是違章建築了,變成了合法建築。長此以往,就會更多的人鋌而走險,去蓋違章建築,想著以後以捐獻給國家的形式,讓它繼續存在下去。正是出於這種原因,所以國家沒有理會那些爭議的聲音,而是毫不猶豫的將那些違章建築一一拆除。
這就是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違章建築就是違章建築,必須拆除,沒什麼好商量的。這也是給了些想蓋違章建築的人一個震懾,只要是違章建築,它一旦被發現,結果必然被拆除,而且蓋違章建築的人還要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因為他們環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壞,給公共資源造成了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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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雜學小咖
為什麼一定要拆除違章建築而不利用它們?
首先要明確,違章建築是不拆不行的,為什麼呢?
第一點,保證法律法規的不可侵犯性和權威性。在我國,法律法規不單指哪個單位或個人制定出來的,更多的是指由統治階級制定出的。因此,法律代表著統治階級的意願,如果違章建築不拆,就意味著公開反對統治階級領導,這在我國是絕對不允許的。
第二點,違章建築影響生態環境。施工方修建建築的出發點肯定是要居住(包括商用),那麼就會更多選擇一些環境優美的地方,而這種行為勢必會干涉當地的生態平衡,繼而破壞生態環境。眾所周知,隨著改革開關的深入和社會文明的建設,保護環境已成為舉國上下的基本意識和國家大政,因此明目張膽破壞環境的行為肯定不允許。
第三點,違章建築也涉及違法使用耕地的行為。耕地也是一種寶貴的自然資源,尤其隨著我國人口的增加,居住用地和種植用地必然會越來越緊缺,如果不合理利用和開發,既會造成資源浪費,也會濁化社會風氣,不利於和諧社會的建設。
綜上所述,違章建築必須拆除,不論業主是誰,堅決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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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旅行去遠方
首先呢,國家對於土地的用地規劃是有很嚴格的劃分。有住宅用地、商業用地、林地、耕地、道路用地等等的很多類別,違建的豪宅很明顯佔用了其他用地性質的土地,是一定會被拆除的。
其次,豪宅佔用的土地未必可以審批透過用作旅遊觀光,若想要用作旅遊,其土地性質必須完全符合國家的用地規劃,然後才能夠作為旅遊景點。
第三,主體為誰來牽頭將豪宅改為旅遊功能,也是一件需要商榷的事情。現在國家鼓勵ppp專案,必須有第三方公司介入作為主導,注資,運營,才能夠向政府部門申請審批旅遊景點專案立項。
第四,單就豪宅來說,產品太過單一,並沒有絕對的優勢能夠使其成為旅遊觀光景點,必須有配套的自然景觀或者文化景觀才能夠開發挖掘其旅遊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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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世界在想象
旅遊運營看似一個門檻很低的行業,只要有人來消費就產生收益,但事實上已經衍生成一個非常大的產業,就是國家層面籠統說的第三產業,現在就你提出的問題回答下:
1、民宿經營資源的前提。需要消防、食品衛生、住宿辦理連結公安系統等等,就一個消防擋住了多數豪宅改民宿的許可,在具體操作中的食品衛生檢疫更是麻煩瑣碎。
2、經濟效益。現在很多拆遷房改為短租房,租期1-7天,也有個把月的,這中間產品的布草消耗、衛生清理、水電氣、裝修折扣等等,還有是OTA平臺返款,拋去以上內容,實際效益真的很少,除非你能保證每年入住率在70%以上才有收益。
3、日常打理缺少配套資源、管理力量、客戶渠道。布草誰來回收?現場突發問題誰來處理?客戶預定在哪裡?等等這類細節性的問題會很繁瑣,很多文藝愛好者一時衝動租下景區附近農民房改造,花了很大精力設計裝修,照片影片朋友圈拍好,卻很難有人長期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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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區很多違建豪宅都被拆了,為什麼不搞旅遊?因為這些豪宅大部分都是建造在環境保護區,嚴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豪宅雖好,但風景更勝,以破壞生態環境為代價而建造的豪宅,再美再好也沒用,風景環境都被破壞了,旅遊的人來了看啥?看別墅?看豪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