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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駱駝老房

    幹嘛承認大聲叫喚了呀!如果死者小偷的家屬認定是你叫喊了,就讓TA舉證,肯定無法列舉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於是你自然也就沒有任何責任了!即便你曾經承認自己叫喊了,你現在不承認還來得及,因為對方無法舉證你說謊。四兩博千斤,就這一招,輕輕鬆鬆規避任何一丁點責任。

  • 2 # 山泉14276011

    小偷家屬說了,由於你家沒有插好窗戶,小偷才到你家開的。所以你有一定的責任。你若是插好窗戶,就到別人家去了。

  • 3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當然不需要,你沒有任何責任,小偷夜裡爬窗戶,本身就是偷盜行為,作為偷盜者,人人都有權利制止,而大聲叫喊,就是正常對偷盜危害他人權益的一種制止,一種見義勇為行為,對於這種行為,就是要進行獎勵的,不管結果如何,大聲叫喊者,都不需要承擔責任。

    可能有的人會說,小偷爬窗戶偷東西,固然可恨,法律可以對他的偷盜行為進行判刑,但小偷罪不至死,呼叫者的大聲叫喊制止,客觀上導致了小偷因為驚慌,墜樓身亡,呼叫的人,跟小偷的死,有直接關係,需要承擔責任,在此,我需要說明幾點:

    1、小偷偷盜在先,錯誤在先,不去偷別人東西,就不會發生墜樓,咎由自取。

    2、呼叫乃老百姓的正常制止行為,此行為,為見義勇為行為,不需要對意外的後果承擔責任。

    3、呼叫者並不知道會發生後面的墜樓情況,呼叫者,並不是主觀的犯罪,也不存在主觀犯罪謀殺小偷的動機和元素,這只是一個意外事件。

    4、小偷的死,跟呼叫者的呼叫制止,不能作為因果關係,不能說因呼叫而殺人,這完全是兩個概念。

    5、如果判決呼叫者承擔責任,則會導致以後遇到這樣的事情,人人只能避而不見,助長這種歪風邪氣,只會讓人“兩耳不聞窗外事”,各掃門前雪,從此各種事情,高高掛起,不聞不問,整個社會,必然會變得麻木不仁,人人都成為冷血人,如此,才是最可怕的,因為,如此,整個社會風氣不正,道德下滑。

    就如拿小偷事件來說,大家在呼叫前,會擔心,小偷受驚嚇掉下來咋辦?就如同小偷在偷東西,如果你去制止,中間小偷心臟病犯了猝死咋辦?如果你追小偷,他慌不擇路撞到車上死了咋辦?如果人人都擔心這、擔心哪,導致不敢於去跟邪惡力量較量,不敢見義勇為,如此下去,就會讓這種歪風邪氣成為社會主流,導致歪風邪氣盛行社會,影響社會風氣,如此,則不可取。

    所以,見到小偷偷東西,爬窗戶,只管大聲地叫喊,儘管放心大膽地去禁止,我想,即便出現驚慌後,墜樓身亡,法院也不會判決大聲呼叫者承擔任何責任的。

  • 4 # 1504300

    傻呀?跟我一樣實在。多年前我在煤礦送大巷,開扒鬥機一不小心一耙子把下面的水泵殼體給撓裂紋了,就因為我實在說了是斗子碰壞的 ,礦上罰了我們班組1000塊。你就不能說你半夜起來上廁所小偷一緊張嚇掉下去的?

  • 5 # 聽雨13063

    沒有任何責任。如果小偷進來,連大聲喊話的權利都沒有,哪還能幹什麼?小偷的一切後果自負。如果法院判你賠償,那怕百分之一,那都是神判決。

  • 6 # 邕城小龍

    春節期間,戶主發現小偷夜裡爬窗戶,大聲叫喊導致小偷不慎墜樓身亡,戶主要承擔責任嗎?

    小龍認為,戶主並沒有過錯,不用承擔法律責任更不用賠償。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當我們的財產和生命受到威脅時,我們有權利使用適當的方式進行自我保護。所以戶主大喊一聲是在正當防衛,也是大多數人在面對小偷時,本能的一種反應,家裡都進小偷了,難道還不允許自己喊一聲嗎?

    小偷已經是成年人,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本來偷竊就是違法行為,他既然有膽去偷,就應該預知會有種種危險和相應的應對措施,戶主大喊一聲就驚慌失措導致墜樓,說明心理素質不行,墜樓完全是咎由自取。

    按理說,要是以前像題主的這種擔憂是完全沒必要的,小偷偷東西不慎傷亡,那完全是小偷自己的責任。但是近年來,人們漸漸有了這種顧慮,因為現實中有太多小偷不慎傷亡後,家屬索賠的案例:“小偷去水庫偷魚時,不慎淹死,家屬向水庫老闆索賠、小偷去偷電車電瓶,不慎被電死,家屬也要索賠”。那些無賴家屬的索賠讓人很是頭疼,你不賠就抬著屍體去你家樓下鬧,鬧到你賠為止。

    法律應該是懲惡揚善的,不應該縱容這種行為!這種“我死我有理”的訛人風氣應該堅決杜絕!

  • 7 # 蘿蘿230261996

    房主,當然要負責任,你應該恭恭敬敬裡把小偷放在家裡面來。叫他要什麼就拿什麼。還要叫他慢慢走,別碰著了。

  • 8 # 九文天下

    賠不賠償另外事,哪家喜歡春節攤上晦氣事?

    我不是一個迷信者,但是在春節期間,遇上這個問題,也還是很傷腦筋的!

    春節期間,戶主發現小偷夜裡爬窗戶,大聲叫喊,導致小偷不慎墜樓身亡。

    要不要承擔責任,我想這就大可不必了!戶主有什麼責任?如果說有責任,難道還要開門揖盜,請小偷你家來不成?請你喝咖啡,讓你喝老酒,你算是一個什麼東西?

    小偷,連雲港和淮安一帶的人們,稱之為"嗨帶手",也就是人們通常說的三隻手。什麼事情不好乾,偏偏學去做小偷。平時偷點也就罷了,到了春節還不歇手?

    也是命中活該如此,竟然到春節還來一個高空跳樓!一個人一生中,哪些事情可以幹,哪些事情不能幹,不管什麼時候,都應該做一個堂堂正正的男子漢!

    至於這位戶主朋友,你和小區裡的鄰居,也還是攤上了點事。儘管這個案子可能不立案,但是公安局還是會叫你們去做筆錄。一個美好的春節,竟然讓這種事情,打攪了自己愉快的心情!

  • 9 # 九天老嫗下凡塵

    人家正在專心工作你大喊大叫,嚇壞了人家,肯定要承擔責任。下不為例,這次就免了吧。但是你千萬不要懷疑我是誰的親戚!

  • 10 # 迷失的好男人

    戶主肯定要承擔責任!因為馬上就要出臺一部新的刑法了,主要條款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日常生活中要密切配合小偷強盜的犯罪行為,如果看到或者遇到有犯罪行為發生,必須保持絕對的安靜,不能有任何形式打擾打斷犯罪分子的行動,包括但不侷限於下列行為:大喊大叫驚嚇犯罪分子;用法律制約和得到懲罰來威脅、恐嚇犯罪分子;毆打犯罪分子;跟蹤、追捕犯罪分子,並且犯罪分子被發現後使用暴力時,戶主不得反抗和還擊,如果戶主產生以上行為而導致犯罪分子人身受到攻擊和傷害,甚至在逃跑過程中失去生命,則戶主負全責,承擔犯罪分子所有經濟損失和人身財產損失,最高可判無期徒刑,如在事件中有第三方群眾參與並加入戶主佇列,則一併視為和戶主等則!

    所以說現在犯罪分子的名譽和安全的重要性已經高於受害者了,甚至犯罪分子在犯罪過程中,隨時都有可能變成更弱勢的受害者,所以按照這個走向,雖然正式條文還沒出來,但是戶主肯定要負責啦!別說是春節,就是平時,戶主也難逃法律的懲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奉勸廣大戶主和受害者,好自為之吧!

  • 11 # 手機使用者5994689473

    既然是提出問,樓主不知道傾向於什麼?需要大眾這樣回答了?樑上君子,你老人家慢慢拿,不用怕什麼,否則我就要吃官司了

  • 12 # 滄海一粟153460789

    如果你家出現小偷,你必須畢恭畢竟任其隨拿,要不然出現意外你必須為你的行為買單,往往是正義為邪惡、守法為違法買單。這就是特色!

  • 13 # 我要走麥城

    你們重新理順思慧,首先小偷是不是壞人吧?是幹壞事的壞人,小偷壞人在幹壞事被人發現高叫一聲?小偷驚嚇掉了下來死了!大傢伙聽明‘白了沒有?小偷怎麼死的,是因公而犧牲的?這因公二字就是指小偷在為自己在偷東西?

  • 14 # 老羊166837538

    誰能證明他是小偷?或許是強盜殺人犯,或許是救人的英雄。在沒有實施具體行為並有了後果之前發生意外,致其死亡都要承擔責任,這是自南京彭宇案後許多法官檢察官判案起訴的原則,似乎是在維護所謂的法律公平,結果卻是中華幾千年傳統道德的大倒退!

  • 15 # 平凡之旅123

    夜間小偷入室行竊這種事好像很多人都經歷過,以至於很小的時候,父母就不無恐慌地叮囑和提醒我們:遇到這種情況,千萬不要與小偷糾纏、廝打……最好的做法就是假寐,彷彿睡得死死的,任小偷翻箱倒櫃、大行其“盜”,誰能保證不會遇到呢!

    真是一語成讖,果不其然,一天夜裡,就是小說裡常說的夜黑風高的一個深夜,膽大的小偷扒開了父母所住三樓的鐵柵欄,爬到了屋內,所幸兩位70多歲的老人儘管內心充滿恐懼,但就是一聲不吭、一動不動,任小偷翻箱倒櫃、出出進進,直到小偷揚長而去……

    夜晚入戶行竊的小偷身上是帶著傢伙的,不出手是竊賊,操起傢伙就是行兇犯或殺人犯,稍遇抵抗可能就出命案,這方面好也有好多鮮活的案例。至於春節行竊導致墜落,完全屬於主體責任,這同拉電網防竊導致對方觸電身亡性質不同,以為住戶只是防範,不會想到小偷會攀爬、並摔下來,自然,跌落的後果應由小偷全部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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