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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南楓希

    2020年4月4日,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國務院決定,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在此期間,全國和駐外使領館下半旗誌哀,全國停止公共娛樂活動。

    那麼,為什麼是“誌哀”而不是“致哀”呢?下半旗又是什麼意思呢?接下來給大家介紹相關的知識。

    首先來看一下“誌哀”和“致哀”兩個詞的解釋:

    從詞意和用法上來看,兩者有明顯的區別:“誌哀”是在定義一種行為,它所表明的是行為的意義;“致哀”則有致以的意思,屬於一種具有明確指向物件的具體行為。

    國務院決定“下半旗”,是為了表達我們對烈士們以及去世的患者的一種哀悼之情,是一種行為的意義所在,沒有明確的物件,因此是“誌哀”而不是“致哀”。

    “下半旗”也叫做“降半旗”,它是公眾表示哀悼的重要禮節。按照國旗法規定當天應當升國旗的場所、機構和單位均應下半旗誌哀。

    下半旗的時候,首先應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杆全長的1/3處;降下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再降下。

    下半旗屬於一個國家行為,一般是在某些重要人士逝世或重大不幸事件、嚴重自然災害發生時來表達全國人民的哀思和悼念。

    在下半旗期間,全國各公開場合的國旗,駐國外的使、領館的國旗均應下半旗表示誌哀。

    下半旗誌哀的做法最早見出現在1612年。一天,英國船“哈茲·伊斯”號在探索北美北部通向太平洋的水道時,船長不幸逝世。

    船員們為了表示對已故船長的敬意,將桅杆旗幟下降到離旗杆的頂端有一段距離的地方。

    當船隻駛進泰晤士河時,人們見它的桅杆上下著半旗,不知何意。一打聽,原來是以此悼念死去的船長。

    到17世紀下半葉,這種致哀方式流傳到歐洲大陸上,遂為各國所採用 。

  • 2 # 童教雷鳴

    說句實在話,如果不是因為全國範圍的哀悼活動,平常很難注意到這樣的知識。我認為要理解用誌哀還是用致哀,一定要從字源上來出發。

    從字源上來認識“志”與“致”

    1、誌哀

    志,就是指我們的意,上之下心,從心,之聲。為什麼現在是上士下心,是因為在隸書之後演化上發生了變化,不是“士”就是“土”。

    由志的組成,心與之,最本原的意思我們可以理解心的去向,心的指向,即“心之所向”,主要是指心上的意願。因此,我們在理解誌哀的時候,可以從心上的狀態來體會,是由我們的心上發出哀悼。因此,誌哀之時我們人一般保持靜立、安靜狀態,基本沒有外在行為,主要是內心上的哀悼。

    2、致哀

    致由至與攵組成,至表示到達,攵在甲骨文、金文形體像腳,表示行走,本義是送達。在這個組成當中,我們要注意,攵像腳,表示行走,是有外在的動作,是我們眼睛所能看見的。所以致的意思送達、給予、招引、集中、情趣、精細等意思都有從外面所見所聞上來強調。

    3、誌哀與致哀的區別

    從字的本義上來講,誌哀主要體現在內心狀態上表達哀悼,致哀主要從外在行為上表達哀悼。由此出發,我們可以區別出下面兩句話的使用不同。

    在悼念烈士的日子裡,少先隊員胸戴白花誌哀。少先隊員到墓前獻上鮮花向烈士致哀。

    在“少先隊員胸戴白花誌哀”中,重點表示少先隊員主要在內心上進行哀悼;在“少先隊員到墓前獻上鮮花向烈士致哀”中,主要體現外在動作獻上鮮花,是行為上的哀悼。

    由此出發,我們就不會出現“少先隊員胸戴白花向烈士誌哀”的錯誤,在這個錯句中應該去掉“向烈士”,或者換成“少先隊員獻上鮮花向烈士致哀”。

    誌哀與致哀嚴重程度上為什麼會存在區別呢?

    從文字意義上看,“致”是送達的含義,“致哀”就是用語言向別人傳達自己對某人某事的哀意,傳達的物件是確定的。而“志”是銘記、銘刻的含義,“誌哀”就是以某種方式或活動來哀悼,哀悼物件不確定,比“致哀”要嚴重,比如:下半旗誌哀。

    上面這段話我從百科中找來,其中指出“誌哀”比“致哀”的要嚴重,“誌哀”是集體的大型的表示哀悼的方式。我們仔細思索一下,應該說這是自然而然形成的一種區別。

    誌哀是我們內心上的活動,在心中表示悼念,是內心的一種狀態。因為要倡議更多人群甚至是全國人民向烈士表達哀悼之意的時候,如果每個人都向烈士獻上鮮花,操作起來就非常不便。所以,不要求我們廣大人民群眾使用外在的行為去表達哀悼之意,而是倡議大家在心中表達對烈士們的哀悼之情,選擇使用“誌哀”是非常合情合理的一種方式。

    因為是全國性的哀悼活動,所以從影響力來說自然要比一個人“向烈士致哀”要更廣,自然而然地“誌哀”顯得就更嚴重了,程度就更大了。由這樣的一些特徵,我們可以看出全國範圍的下半旗哀悼用“誌哀”。

    “下半旗誌哀”雖然有一個下半旗的動作,但主要表示的是本身的、內在的一種狀態。這與“少先隊員胸戴白花誌哀”其實類似的,胸戴白花雖然是一種外在的動作或狀態,但強調更多的卻是少先隊員自己內心的一種狀態。

    下半旗的一些相關知識
  • 3 # 琳子之家

    【誌哀】與【致哀】,在第一個字的差別。

    瞭解第一個字,就能瞭解所表達的意思。

    「致」:向…表示或表達…

    「志」:有銘記的意思,隸書中“言+志”,意為心之所向,從心,之聲。從內心發聲,一種情感的表達。

    因此,兩個詞,一個是代表所做的事,而另一個表達情感,用意深刻。

    降半旗的知識可參考《國旗法》,除了瞭解什麼情況下降半旗以外,個人理解它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國家莊重肅穆的情感表達,對逝去的生命最高形式的緬懷,同時體現一個民族要傳遞的氣節與精神。

    只有理解了內涵,才能真正敬畏生命,珍惜生命,從而建立正向的價值觀。

    這個價值對於成長中的孩子而言,是最生動的一節生命課。

  • 4 # 馬超龍鶽

    為何“誌哀”,而非“致哀”?

    從字面意義而已,“致”為送達,那麼“致哀”僅能傳達一種哀悼之意。而“志”是“心”中有“士”,不僅能表達哀意,而且更為強調銘記、銘刻之感。

    下半旗誌哀,其立法目的就在於讓人民永遠銘記那些為人民、國家做出巨大貢獻的英雄。

    2020年4月4日,在這個註定特殊的清明時節,我們下半旗以“誌哀”,讓我們永遠銘記為抗擊疫情犧牲的英雄以及因疫情逝世的同胞們!

  • 5 # 北社野老

    下半誌哀而不是致哀,志是紀念意義的,而致是對於的意思。志是兩重意思,一是表示同情,憐念,緬懷,二是值得紀念,而致哀則缺少了紀念的意思。

  • 6 # 尊前談笑

    為什麼是“下半旗誌哀”而非“下半旗致哀”?這要從“志”與“致”的詞義說起。

    “志”是個多義詞,其中一條意義是:記,記在心裡。這時“志”就名詞動用了,因此“誌哀”一詞具有定義性質,表明行為意義。

    “致”也是個多義詞,它其中一個意思是傳達、給予,因此“致哀”一詞是指向性質,表明行為方式。

    下半旗是一個國家行為,一般是在某些重要人士逝世或重大不幸事件、嚴重自然災害發生時來表達全華人民的哀思和悼念。期間全國各公開場合的國旗,駐國外的使、領館的國旗均應下半旗表示誌哀。

    按照國旗法規定當天應當升國旗的場所、機構和單位均應下半旗誌哀。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杆全長的1/3處。

  • 7 # 映心雪蓮

    剛開始我還以為寫錯了,往後看明白了不少。下半旗誌哀,志,立志,志向,志願。應該是有大的、重要的事件,才誌哀。下半旗致哀,致哀,致以哀悼,用來哀悼。彰顯不出所哀之事的意義重大和深遠的意義。

  • 8 # 皇家師爺

    國旗,有國旗法規範。這裡可簡單這樣理解:

    1、國旗代表一個國家的形象。

    2、對於某些特殊人群(如領導人及特殊貢獻的人),國家會對他們致敬,銘記他們的功勳。

    3、用【志】意為銘記。而【致】,則是對特定的人。

    4、另外,下半旗有特定的程式。

    一般是早上太陽出來時(日出時間)升旗,升旗完後,隨即慢慢降下,而不是等到10時默哀開始時才下降。新聞中好像看到那麼一個鏡頭【注,我不深究,或許是我錯覺,如是本人看錯,在此先道歉】,即現場看到下降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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