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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吳鉤的鉤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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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布細特
殺是不用殺,坐牢也是不用坐牢,只是要被打而已,而且抓的很嚴格。
唐代實行嚴格的宵禁制度,假如你看一個唐代背景的電視劇,大晚上的滿街人瞎幾把晃悠,你就可以給編劇寄刀片了,簡直胡扯。早以前有個林更新演的《舞樂傳奇》倒是不錯,發生在唐德宗時期的故事,裡面有一個場景就是男主角不小心在半夜還沒有回到住所,於是只能一直躲避巡邏的衙役。但是這也不代表唐代人沒有夜生活。哼,人家也是很會玩的。一到晚上,傳說中的東市西市就死氣沉沉,但是在坊內,就沒有那麼嚴格了。尤其是一些特殊的地方,像妓院啥的都在平康坊,一到晚上,那個人聲鼎沸,畢竟沒有人會白天跑去這種地方。所以啊,在宵禁之前,找到一個合適的坊,夜生活也是不錯的,不然你就等著捱打咯。
唐代長安城實行嚴格的裡坊制,整個長安城分成108個裡坊,居民定居在裡坊內,每個裡坊都有圍牆,與外界的街道隔開來。坊牆有門,門定時啟閉,每天日落之後,坊門都要關閉,居民不準溜出坊外,大街實行宵禁。
如果居民違反了裡坊和夜禁管理呢?唐朝法律規定:
1、“越官府廨垣及坊市垣籬者,杖七十。……從溝瀆內出入者,與越罪同。越而未過,減一等。”意思是說,如果居民不經由坊門出入,而是翻越坊牆,將會受到杖七十的處罰;如果透過鑽溝渠的方式出入裡坊,也是杖七十。如果有翻牆的行為,但沒有翻過去,則罪減一等。
2、“諸坊市街曲,有侵街打牆、接簷造舍等,先處分,一切不許,並令毀拆。”意思是說,如果坊內的居民私自修建違章建築,侵佔街巷,違章建築一概拆除,並處罰。
3、“諸犯夜者,笞二十;有故者,不坐。閉門鼓後、開門鼓前行者,皆為犯夜。故,謂公事急速及吉、兇、疾病之類。”意思是說,入夜之後,坊門關閉,實行夜禁。夜禁時段之內出門,即為犯夜,笞二十。不過,如果遇上緊急事,必須馬上出行,比如急病求醫,這種情況下,犯夜行為將不予處罰。
4、“但公家之事須行,及私家吉、兇、疾病之類,皆須得本縣或本坊文牒,然始合行,若不得公驗,雖復無罪,街鋪之人不合許過。”雖然法律允許有緊急事可夜行,但必須先申請通行證,否則,還是會被巡夜的官兵扣留不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