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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的愛都是給你準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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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過客50143181
無聊的低階腦殘問題,已舉報。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醫患之間相互信任是最基本的,既然不相信醫生就自己去藥店自己選擇用什麼藥,死了只能怪自己。與其戴著有色眼鏡去找醫生看病,懷疑醫生的一切治療方案,不如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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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後一支多巴胺
其次,這種情況絕少發生,但現實之中也是有的!
醫生開錯了藥的含義有兩種:一是根本上用錯了藥,本來打算用的是A藥,結果卻用了B藥;二是醫生每有搞清楚禁忌症或者配伍禁忌等,使得病人在用藥後出現嚴重的不良反應。
第一種情況:本來打算用A藥,卻陰差陽錯用了B藥
這種情況絕少發生,因為事實上對於醫生來說,常用的藥物是有限的,本身很難出錯。其次,現在大多是電子病歷系統,醫生在電腦上開藥後,會有電子處方,醫生會在核對後才簽字蓋章。藥房在取得病人的處方資訊後,也會進行核對。最後,護士在取得患者的病歷、處方和藥品後也會再一次核對資訊。直到無誤後才會給病人輸液治療,而且護士有嚴格的三查七對制度。
但是,不排除有一些醫院存在制度上的漏洞,或者一些醫務人員在某些情況下犯錯。
網路上,有最著名的案列:
2016年4月27日,一位四歲的男孩因呼吸道感染在淮南某醫院輸液治療,醫生本打算是用一種叫做氨溴索的祛痰藥,結果卻陰差陽錯的開成了肌松藥維庫溴銨。
患兒在使用維庫溴銨後數分鐘之內便出現了嚴重的不良反應,繼而死亡。
這件事情中醫院存在明顯的錯誤:1、醫生開錯藥2、藥房沒有發現異常3、護士沒有嚴格執行三查七對。
需要說明的是:在門診使用肌松藥是非常罕見的,一般情況下,即使醫生沒有開錯處方,真的需要使用該藥,藥房和輸液護士都會反覆提醒醫生是否真的需要使用。
暫且不用說對於呼吸道感染的患兒是否需要使用以上七種藥,單就導致患者死亡的維庫溴銨來說:該醫生確實是開立了該藥,並導致患者死亡!
需要說明的是:以上情況,屬於少有案列。
第二種情況:醫生沒有了解藥物的禁忌症或者配伍禁忌
這種情況,在中國,尤其是在基層醫療單位(包括一些私人門診)常見。
說一個我親自經歷過的不幸故事吧:
有一個11歲的少年,突發高熱三小時,被家人送至鄉鎮衛生院,輸液一次後無緩解。高熱八小時後,再次被家人送至另外一家鄉鎮衛生院,醫生予以肌注“退熱藥”後,患者病情急轉直下,出現昏迷。
於是家長驅車4個小時將患者轉運到我處,但可惜的是:我看見患者的時候,已經心跳呼吸停止,兩瞳孔散大到邊,對光反射消失。
此時的患者,不僅已經僵硬,而且全身各處可見大量淤血瘢。
很明顯,患者在生命的最後時刻出現了出凝血功能障礙。
對於這麼一位少年,在發熱八小時後便突發死亡,雖然不能排除一些特殊的病毒感染甚至傳染性疾病可能,但是當地醫生的用藥卻也值得商榷。
他的處方是:頭孢曲松、地塞米松、利巴韋林、參麥、維生素C、維生素B6等(具體我已經記不清楚了)。
但是我能夠清楚記得是:這種配伍明顯不適宜,而且幾種藥物有著導致患者出凝血功能障礙的作用。
當然,導致患者死亡並且最後全身多處淤血瘢的根本原因可能是某種病毒感染和DIC。
但是,有一種現實卻不容忽視:很多醫生,都會開出這些不僅沒有明顯作用反而副作用不小的聯合處方。
最後,如果病人家屬不知道藥物致死該怎麼辦?
其實答案很簡單:第一時間封存病例和藥物、然後申請屍體解剖。
需要提醒的是:第一時間申請屍體解剖很重要,如果一味停屍鬧事,不僅錯過了最佳的尸解時間,而且也將自己送上了違反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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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希望長壽
醫學本身只有50詒愈率,這是西醫標準,算好的,我見過高危心梗用三代抗生素,不到十分鐘大叫幾聲而亡,三甲醫院也術後高檔抗生素而亡病例,那怎麼辦呢?還不是死了就算了。醫院答曰病情嚴重,搶救無效,只有怪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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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4619533104
走正規途徑就好了 有醫囑單 如果醫生用了治療以外的藥或者某兩種藥物存在明顯配伍禁忌的 說明確實存在醫療過失的 那就走法律 至於對某種藥物存在不良反應 的 這種就不好說了 畢竟誰也沒法預測 而且你也沒法判斷就是這個藥物的關係 也可能本身疾病惡化 這種時候就看醫生搶救措施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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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繼續努力的蒲公英
講一件真實事故,但是在哪個年代結果不一樣。七十年代一家公立醫院,因為病房不夠康復科和兒科在一個病區。一箇中風后老年患者住院做康復,突發心衰,康復科那個年代的醫生都是中醫,沒經過正規學習,通常以中醫學徒形式上崗。這些中醫不會搶救病人,問同病區兒科醫生。值班的兒科醫生學過西醫,工農兵學校畢業,稍微接觸過,拿筆算了半天,得出結論,西地蘭“一種強心藥物”半隻,靜脈緩慢推注,這是正確使用方法。告訴理療科醫生,結果那位醫生一聽,才半隻藥!太小氣,大筆一揮,兩隻,推快點,病人要緊。結果一推,病人立即掛了。家屬分感謝中醫說:謝謝你,您老很大方,那麼多好藥還是沒把老父親救回來,這是命啊!轉身罵兒科醫生:欺負我們工人是吧!才給半隻藥,虧得人家沒聽你的,我要找群眾批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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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木魚竹林
題主說的是極端的情況,但不知情的侵害確有發生,我有個朋友的父親,很多年以前因頭疼去一家三甲醫院就醫,醫院開藥後回去服用了幾天,病情加重,並伴有嚴重的副作用,越來越難受,後面發現是醫生把藥的劑量開錯了,多開了幾倍,再沒有醫學知識又沒文化的情況下,家屬真不知情的,又如何追究責任?
本人親身經歷在一家三甲醫院,就診一位主任醫師,開藥的時候竟然超出正常劑量10倍之多!去拿藥的時候拿藥視窗告訴我,這個藥劑量錯了,超出10倍,不能這麼吃!吃了會死人,叫我拿去給醫生改,我又拿回去給醫生改,醫生改完了我再去視窗拿藥,想想看如果視窗不把下關,估計本人早就涼了。
現在病例已經都是電子檔,如果開錯藥或劑量問題致病人死亡,都會有記錄,家屬就算不知道,醫院內部應該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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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柳葉刀的藝術
剛畢業時在一基層醫院上班,護士輸液針頭堵了,叫我幫忙拿支十毫升的氯化鈉衝管(氯化鉀上面的不是紅字,字跡不清),衝管時病人說推起痛,可能1ml左右,立即停止推注,後病人感心慌,加大輸液速度,數分鐘後病人緩解。後去仔細檢視安倍瓶,上面可見模糊的氯化鉀字樣,應該是氯化鉀混到了裝氯化鈉的塑膠婁裡,心裡害怕好久,從此以後堅持不論什麼一定三查七對要求自己,醫生是一個如履薄冰的職業,希望大家多謹慎!每個人都會犯錯,醫生也不例外,但是我們可能一不小心毀了別人也毀了自己一生,雖然醫療工作很繁重,但時刻保持如履薄冰的態度,規避風險是必須的,不能鬆懈啊!!!(一個臨床上如履薄冰行走行走多年的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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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揚帆啟航2016
醫生是否開錯藥看診斷,藥物治療的疾病與診斷相同就沒錯,如不同就是用錯藥。國家對醫療案件施行舉證倒置原則,也就是說:醫院必須舉證開錯的藥不會造成病人死亡或傷害,否則就是開錯藥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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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二宏7
病人家人不知道是否藥致死,又怎麼證明是醫生開錯藥造成病人死亡的?這是個偽命題,或者是站在神立場角度的問題__你知道開錯藥致死,你告訴他唄。問題是你怎麼知道的,你有權證明你知道的是正確的嗎?死了人難道不會有官方鑑定原因的嗎?需要家屬自己搞清楚原因嗎?
回覆列表
這隻有病人家屬才這樣說醫生開錯藥,什麼藥都可以引起病人死亡,但不是每個病人都會死,醫生一般不會用錯藥,病情隨的變化複雜,是否藥致死,權威部門會答覆,不要一天問一些無聊問題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