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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辛夷223的Vlog

    街拍不認識的陌生人我覺得和偷拍應該是一樣的。

    首先都是不知道你在拍他。

    第二他們同意不同意你拍他,你也不知道。

    第三在沒徵得他人的同意或違揹他人的意願而侵犯他人的肖像權,輕者說是偷拍。如果你公開你拍攝的作品的話,就會構成犯罪。

    所以街拍不認識的陌生人我覺得和偷拍應該是一樣的

  • 2 # Leo的視界

    首先,街拍陌生人與偷拍性質完全不一樣,街拍是你公開的拿著拍攝裝置,主觀上不擔心被拍者看見;偷拍是你刻意的迴避被拍者,擔心被拍者看見。

  • 3 # 田園觀景

    街拍應該屬於人文紀實攝影類別,它可以真實的記錄不同人群的生活寫真,你的攝影不是別有用心,你的攝影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為後人記錄了不同年代的時代特徵,你的街拍就叫善意的偷拍。你可以拍完後給他們溝通,讓他們看看你所拍的照片,徵得本人同意,就不能是偷拍,如果你提前溝通,進行擺拍,一是沒有意義,再是看上去有點假。

    如果擺拍或演戲也不會複製這樣的人或物。

    演員的扮演,也不會有這樣逼真。

    這張可以複製,演戲不會這樣忘我。你沒有惡意,避開人面,只是為了表現年輕人對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另一種享受的表達方式。

    他們在幹嘛?你在想什麼。可以自己選擇體會。

  • 4 # 柳侍墨

    街拍不認識的陌生人,是否和偷拍的性質一樣?如何判定,還是要看拍攝時的具體情況。

    街拍不認識的陌生人等於偷拍

    街拍不認識的陌生人,說明攝影師和模特不認識。如果攝影師是在模特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拍攝,並且,在拍攝完成之後,也沒有通知模特,自己的拍攝行為……那就是在偷拍了。

    再講直白一點,無論攝影師拍攝的模特兒是否是露正臉的,只要是在拍攝全程中,模特都不知道攝影師拍到了自己,都算偷拍。

    街拍不認識的陌生人不等於偷拍

    街拍不認識的陌生人,只要是經過了對方同意的拍攝,那就不能算是偷拍。

    人和人的認識方式是很奇妙的。很多攝影師在掃街的時候,真的會遇到自己心儀的模特。就算是陌生人,也可以透過拍攝而變成朋友。萍水相逢也是有可能遇到知己的喲!

    如果一個外形靚麗的姑娘脾氣也很好,如果一個技藝精湛的攝影師很會溝通……那麼即使他倆是陌生人,也是完全有可能在拍攝之前提前溝通,透過拍攝這一行為變成合作夥伴的。

    如果是在街拍的時候偷拍了對方,並且將帶有人家正臉的照片用於商業推廣了……那就是侵犯了對方的肖像權和隱私權。如果被對方發現,偷拍的攝影師有可能面臨著被追究法律責任的風險。

    所以,本著不給自己和別人找麻煩的原則,在街拍的時候,還是儘量不要去拍陌生人了吧!

  • 5 # 啊策街拍

    街拍:怎麼判定街拍不認識的人是否為偷拍呢。

    街拍陌生人屬不屬於偷拍呢?

    街拍陌生人,說明拍攝者和被拍攝者都是在沒有經過對方允許的情況下拍攝的,而且拍攝完後也沒有經過雙方的告知,這種行為屬於就屬於偷拍了。

    街拍是如何起源的呢?

    街拍源於時尚雜誌的需求用相機捕捉街上的時尚元素來傳遞民間的流行資訊,於是“街頭秀”就應需求所生

    簡單來說,一次專業的街拍,必須捕捉到被拍者衣服的細節.搭配和牌子。如今,“街拍”活動正逐步成為國內年輕人一項新的街頭文化活動。

    現在大量職業攝影師對明星們在日常生活中的抓拍,也成為街拍的一個重要流派。可以讓路過的帥哥與美女成為你鏡頭下的明星,只要你夠時尚、愛逛街、眼力尖銳、品位獨特,再有快速反應的行動能力。

  • 6 # 牛滾凼66

    個人認為,廣義的講街拍和偷拍陌生人都是趁別人不注意的情況下拍攝。但狹義的講,街拍和偷拍是肯定不一樣的,主要是目的不一樣,街拍是透過對陌生人的拍攝,進而對社會對事物進行客觀記錄,表達對社會對事對人的一些現象、行為的思考,而所謂的偷拍大多是為了獵奇或達到某些不可告人目的而進行的拍攝行為。

  • 7 # 影像鵝城

    不一樣,在這個網路時代,個性張揚的季節裡!充分展示美、表現美、突出陽光靚麗的青春年華,來點綴美景盛世!但要爭得人家同意!

  • 8 # 勁犬

    街拍不認識的陌生人,應不能簡單的等同於偷拍。街拍是公開,以特定的景、物、事、人作為拍攝物件,用以記錄、欣尚乃至傳播,對其中的拍攝物件、是以尊守法律法規為前提的,特別對人或有限定的景物,必須徵得所拍人的同意、或景物所有者、管理者的允許,方可拍攝。但凡是以事件為拍攝主體的影像,內中隨拍入鏡的人、景、物應不受限;否則我們就看不到許多自然的、無擺拍的歷史瞬間。偷拍,就是不遵守法律法規,特別對被拍攝的人、更不會讓其知情,多是以不惜損害他人法律權益、達到個人謀取私利的目地。當然不論街拍也好,偷拍也罷,未經被拍人的同意不得在公開場合傳播。如拍時當事人未知、拍了,實在要外傳,辦法嘛、馬賽克,不但影象要馬,聲音也別忘了。

  • 9 # 那一世那一世那一世

    當然不一樣了,街拍是一種娛樂形式,可以參與也可以不參與。而偷拍就不一樣了,偷拍是一種侵犯人權的行為,是違法的。

  • 10 # 雲雪書畫

    性質不一樣。以取證為目的的叫偷拍,否則叫抓拍類的街拍。作品的需要,,,,,主要區別組織好的拍攝。下邊一組照片是手機隨手拍的,都是陌生人,屬於偷拍嗎?

  • 11 # 新農村掠影

    儘量不要去偷拍,首先侵犯了別人的肖像權;如果是佩戴了相關證件的媒體機構,可以拍公眾畫面,但對於於個人肖像,可以徵得對方同意後拍攝。

  • 12 # 春田裝飾

    街拍不認識的陌生人是否和偷拍一樣?

    我的感覺就和偷拍一樣,實在不好意思對著一個陌生人調角度,調距離,更不用說其他拍照技術動作了,只能是匆匆的一拍,因為不經過對方的同意,大部分人會對這種陌生人的拍照行為有所牴觸。

    除非是和陌生人商量好了,或者拍照前打個招呼,但是反過來說,對方同意拍照以後,就會不自然,又成擺拍了。

    所以街拍要膽大心細,“臉皮要厚”,更要尊重對方的隱私。

  • 13 # 劉熾棠gzqsx

    既然是街拍就不存在偷,公共場所可以任意拍攝的,只是不要用於商業之中,否則將涉嫌侵犯肖像權等法律責任。

    個見,不喜勿噴

  • 14 # 不抄襲別人觀點

    性質肯定不一樣。

    首先,街拍是隨機的,而偷拍是有明確目標的。街拍是抓取人物的需要,偷拍目的就不單純。

    其次,是街拍或者偷拍,拍攝者心中最清楚。

    最後,街拍被拍攝者發現總能解釋清楚,而偷拍可能會惹上麻煩。

  • 15 # 風一樣的寶寶

    街拍與偷拍是兩個本質不同的觀念。街拍被看做是一種藝術創作,而偷拍往往其主觀目的是猥瑣的。

    我們社會不斷地發展,大眾傳媒越來越普遍。我們在網上可以看到大量的街拍照片和街拍影片,這也是很多自媒體作者創作的素材。透過現象看本質,街拍反映的正是個人的肖像權與攝影者的著作權之間的衝突!

    只要獲取被攝影人的同意,攝影作品是可以進行商業用途或者其他用途的。這是基於民法的基本原則:意思自治。被攝影者的同意可以是書面上的授權或者同意,也可以是口頭上的一句話:“嗯,你拍吧”,也可以是行為上的默許,即被攝影者發現自己被街拍但是被攝影者沒有明確的反對或者遮擋。

    與前兩種情況不同,第三種情況由於沒有被攝影者明確的授權,攝影者很容易被定性為侵害他人肖像權。

    沒有取得被攝影者的同意包含兩種情況:一為被攝影者完全不知情;二為被攝影者明確反對。

    《民法通則》第 100 條:“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何為肖像?

    法律意義上的肖像不僅僅是人的面部,而且包括了人的姿態,背影等。只要能夠反映特定人的外部形象的,都應該認定為肖像。例如某個國際巨星的卡通形象,我們可以根據卡通形象辨認出這是誰,那麼這個卡通形象也是肖像的一部分。

  • 16 # 大漠雄鷹168

    街拍正常,偷拍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攝影愛好者,反映生活的抓拍,屬於藝術範疇;另一種是侵犯別人隱私的垃圾狗仔,屬於令人不恥的垃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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