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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頂風逆水

    在我國曆史上每個新王朝建立所實行的制度,都會受到前朝滅亡原因的影響。

    自夏商周以來,華夏這邊土地上的君主就普遍採用“分封制”,將王室子弟、功臣等裂土分封,希望用這樣的方式拱衛天子,但是沒沒幾世之後都是諸侯日強、天子式微,尤其是東周,即春秋戰國時期,天子更是形同虛設。而秦始皇更是“奮六世之餘烈”才統一了天下,所以為了保證秦朝的統治,防止地方割據的出現,秦始皇在統一六國後實行了郡縣制,使地方處在中央的管轄之下,有利於中央集權的加強和國家的統一。

    不過在隨後建立的漢朝看來,僅有郡縣而無分封,弱化了王室的力量,這被認為是“秦二世而亡”的原因之一;而且在楚漢之爭時期,劉邦初始的勢力是要弱於項羽的,因此劉邦為了分化項羽的實力,鞏固自己的陣營。於是透過給各位得力大將封王來籠絡他們的人心,這確實在後來他和項羽的爭鬥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在漢朝建立後,劉邦吸取秦朝滅亡是王室力量基本沒有的教訓,又分封了不少劉姓諸侯王,這就在漢初形成了郡縣制與劉姓封國和外姓列侯(王)並存的局面,也就是“郡國並行”。在其看來,兼顧了郡縣制和分封制的優勢。

    在漢初,郡國並行制的特點確實為西漢的發展帶來了好處,一方面諸侯王擁有權利可以促進各個郡國對於本封地內經濟人口發展,另一方面皇帝保留了對地方郡縣的直接管轄,防止並減少了封建割據的可能。

  • 2 # 紅金01

    善政者懂人心,人心可引導卻不可勉強。

    劉邦就是一個懂人心的政治家,他明白當時很多人都有渴望封候蔭子的想法,只能順應。

    但他親歷戰國,卻又明白諸候擁兵自重,割據一方的危害,所以又建立了郡縣制的基礎。

    從呂后執政,文景之治,直到漢武帝釋出“推恩令”,一直都在貫徹實行郡縣制的軍事中央集權,不斷削弱地方勢力,包括後起的同姓諸候。

    (注:個人認為,郡縣制的優點在於軍事集權,其它權力的分配方式不在此列。)

  • 3 # 歷史百川

    想要說清這個問題,就不得不說秦朝。

    首先,秦朝在全國範圍內實行郡縣制,造成的結果是什麼呢?秦始皇雖然統一六國,但是六國反秦勢力依然存在,郡縣制下,國家版圖過大時,邊疆地區遠離中央控制,反秦勢力能夠在這裡醞釀成長,而若是在分封制下,分封諸侯為了自己的利益會嚴厲打擊。所以,秦朝滅亡的原因一定程度是秦始皇在實行郡縣制的時候過於急功近利。

    那劉邦就反對郡縣制了麼?恰恰相反,劉邦在打天下的時候,每攻下一個城池都會將其設為一個縣。可以說明,劉邦在心裡是認同郡縣制。因為,郡縣制是分封制的進步,相對於缺點來說,優點也十分明顯,可以更加有效的將權力集中,避免地方作大威脅中央。

    所以,又想用,又想改進郡縣制的缺點,就誕生了分封制與郡縣制的中間產物:郡國並行制。

    其次,劉邦縱然在咸陽城的作為收盡天下人心,但是奪天下並不是幾個人心就可以輕鬆獲得的。沒有強大的軍隊只是跳樑小醜一般,所以,為了與西楚霸王項羽奪天下,劉邦不得不拉攏項羽分封的十八路諸侯,這也就是西漢初期,為什麼有那麼多異姓諸侯的原因。

    狡兔死走狗烹,當劉邦把大漢王朝建立起來了以後就會發現:這些諸侯王們的存在是阻礙建立自己理想中國家的絆腳石,勢必會剷除異姓諸侯王。所以,這些異姓諸侯王們一個個被劉邦逼迫、起兵、造反。

    異姓諸侯王們被剷除以後,整個國家才真真正正落到劉氏族人的手中。可劉邦依然沒有實行郡縣制,而是將自己的同室宗族分封在各地,就是所謂的劉氏諸侯王。這也驗證了前面說的,巨大的版圖讓中央無法更加有效的管理,將邊遠地區分封給諸侯們是不得不做的選擇。

  • 4 # 使用者遠志

    這要從劉項倒秦運動講起,至公元前二O二年秦滅,項羽大封諸侯於天下。

    及楚漢相爭,劉邦籠絡天下人心,對降服的侯王厚待之,如塞王欣,翟王翳,河南王申陽,趙王張耳等,凡帶萬人或一郡來降者,可封萬戶侯,大大地減少了一統天下的阻力。

    及漢建立,劉邦大封同姓王來掣制異姓王,就有漢初的封國和郡縣制並存了。

  • 5 # 清水空流

    必須說明的是,劉邦在當時採取郡縣與封國並行制。即在中央實行與秦朝相同的郡縣制,地方實行分封制。這個措施是完全正確的。如果不採取這個政治架構,西漢完全有可能在劉邦死後有傾覆和分裂的可能性,而且在劉邦以及漢初功勳集團看來,東周亡於封建分封制,而秦國則亡於郡縣制。在這種情況下,劉邦採取了二者相結合的方式來確保大漢王朝的長治久安,郡縣與封國是彼此監視。二者是平衡的政治狀態。

    漢初的封國制基本上是宗室或者是功勳集團的武將,在封國內這些王爵具有巨大的權力,幾乎的國中之國,自行造錢收取賦稅,不向中央政府繳稅。甚至可以豢養軍隊。而劉邦之所以賜予封國這麼大的權力,就是希望一旦發生威脅大漢王朝的叛亂的時候,封國能夠起兵維護和保護西漢中央政府,避免如秦國末年天下暴亂。秦國處於孤立無援的狀態,頃刻之間灰飛煙沒。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所以劉邦在漢初封國很多,但有一個原則是王國軍隊的調遣權屬皇帝,諸侯王無詔虎符不得擅自發兵。否則,即視為叛亂。可見劉邦對此也有所防範。

    漢初一共封了八個異性王(包括韓信)但在劉邦臨死之前基本上都被剷除(只留下長沙王吳芮)。在劉邦死於後形成了劉氏封國與郡縣並行的地方行政格局。(非劉氏不王,非功不得封侯)。劉氏封國的存在是以血緣維護著效忠制度。但隨著血緣分散和稀釋,效忠程度必然降低,而隨著封國實力的強大,與中央政府的矛盾也必然加大造反就是必然。漢朝中央政府必然要收回地方封國的統兵,造錢的大部分權力。七國之亂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爆發的,劉邦建立封國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大臣造反,而最終維護漢朝統治的恰恰是劉邦要防範的人。

    劉邦只所以不全部採取封國制,擔心漢朝如東周一樣到最後分崩離析。天下大亂,所以在沒有一個完美的政治體系下,採取這種混合型比較符合當時的情景。但隨著天下的安定,經濟的發展,封國的存在嚴重地阻礙了漢朝的經濟發展。廢除封國徹底完成郡縣制就是歷史必然。也就是說七國之亂的爆發就是必然的。但平定叛亂以後,基本上再也沒有新的封國出現,對封國的限制更加嚴格。制度更加嚴密。分封與郡縣雜糅是當時劉邦一個合理的選擇。

    等到漢武帝登基推恩令的實施。封國對中央政府威脅已經不復存在。從此封國制徹底告別歷史舞臺。郡縣制成為封建王朝始終的政治制度直到滿清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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