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江海寄餘生ycy

    最不願看到的就是起訴離婚唄。

    一方“躲貓貓”就是從心裡不想分開唄,還想讓時間了該改變你的想法,也有很多的夫妻分開一段時間,幡然醒悟的又重新走在了一起的。

    如果是你真的覺得現在我跟這個人,見一分鐘都覺得長,想起心裡就堵的很,恨不得永遠再不要相見,那你就起訴法院離婚吧!

    法院離婚好處就是可以快刀斬亂麻,也會給對方一個公平公正,以後各遵守條約就行了。

    可是不好處就是太難為孩子了,孩子要做出選擇,一邊是母 一邊是父,曾經最親的兩個人,她(他)心裡會很難受的 ,弄不好以後心裡上會排斥結婚的。

    我覺得兩個人走在一起很少不容易,婚姻就像一件毛衣,織的時候一針一針由短邊長,到最後織成型,而拆毛衣的時候只需要剪短一根線頭,就拆了。

    在感情破裂以後,還是互相理解,最好協議離婚算了,這樣你我還有孩子都少一點尷尬。

    實在不行,在起訴法院離婚,遇到事情“躲”解決不了問題,還是要進行溝通的。

    婚姻不易,希望在裡面的人且行且珍惜,不要走了很短的一段路,又帶著痛苦回到了原點。

  • 2 # 哈哈5546

    親,看到你的問題,讓我做一下朋友當時的做法,也是一方不出現,另一方離婚的方式:

    1、單純的解除婚姻關係。當時是女方起訴男方,男方不出面。原告必須到被告戶籍所在地起訴,現在是網上起訴立案,民事,遞訴狀可以不去當地法院。法院發起訴狀給被告,被告接到庭開庭。如果被告不接或者失蹤,法院發公告到對方戶籍所在地的社群居委會和他的家門口,3個月,仍沒出現,照樣開庭,缺席宣判,一般第一次不會判婚姻關係,是不允許離婚的,除非是你有直接的證據證明他是失蹤或者家庭暴力之類的,這個證據一般是居委會或者被告家裡給你作證,如果是你個人或者你家裡的證明,是不生效的,不允許離婚。半年後再進行第二次起訴,也是上次的流程,3個月的公告,然後開庭,一般第二次就判決離婚了。

    2、如果起訴書只是解除婚姻關係,就是這麼簡單。但是,你起訴書如果還想解決債務債權和孩子撫養問題,這個缺席宣判就不會給你判。

    所以,最好是協商,實在找不到他,請律師幫你解決起訴的問題,個人能力還是不如專業的律師。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隨著主動防禦系統的發展,未來坦克是否可以不使用常規裝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