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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兒童心胸血管劉敬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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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胡洋
昨日早上8點,北京地鐵13號線霍營站一名45歲男乘客突發暈倒,後被乘客抬上站臺。站方呼叫民警及專業醫護乘客,並呼叫急救車,第一時間2位熱心群眾先後輪流實施心肺復甦。8點30分,急救人員到達現場,將該乘客送往華一醫院,很可惜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
這種突然倒地,然後心跳呼吸驟停的情況,在公共場所時有發生,其中不乏一些名人,比如當年天涯論壇副主編金波先生同樣在地鐵站發生猝死,著名藝人高以翔在綜藝節目現場猝死。絕大多數猝死的人都是心源性的因素,一般是心臟突然罷工,這時候有可能會有微弱的呼吸,沒有心臟的泵血,但這種呼吸維持不了多久,可能就幾十秒而已。心搏驟停一旦發生,如得不到即刻及時地搶救復甦,4~6min後會造成患者腦和其他重要器官組織的不可逆的損害,沒有及時搶救,死亡幾乎不可避免。所以心肺復甦一般在發病現場進行。只要心跳脈搏沒有了,就要及時進行心臟按壓。
對於心臟驟停,不做心肺復甦幾乎是必死;但如果僅有心肺復甦,沒有早期除顫,也屬於低效搶救,成功率也是極低的。談到除顫,不少人應該知道AED這個裝置。AED即體外自動除顫器,又稱傻瓜電擊器,它是一種行動式醫療裝置,可用於診斷特定的心律失常,並且給予電擊除顫,是可被非專業人員使用的用於搶救心臟驟停患者的醫療裝置。AED的語音提示和螢幕動畫操作提示使操作更為簡便易行。美國心臟病協會(AHA)認為,學用AED比學心肺復甦(CPR)更為簡單。在心跳驟停時,只有在最佳搶救時間的“黃金4分鐘”內,利用AED對患者進行除顫和心肺復甦,才是最有效制止猝死的辦法。
有些人有認識上的誤區,認為死亡的人用AED電擊了之後就能活過來。許多影視節目也有這樣的誤導,心電圖呈水平直線的人電擊之後活過來了,然後皆大歡喜。事實上,使用AED本身並不能讓患者恢復心跳,而是透過電擊使致命性心律失常(如室顫,室撲、無脈性室性心動過速)終止,之後再透過心臟高位起搏點興奮重新控制心臟搏動從而使心臟恢復跳動。有些人在除顫後仍無法恢復心跳,此時AED會提示沒有除顫指徵,並建議立即進行心肺復甦。如未恢復有效灌注心律,操作者應進行5個週期心肺復甦(CPR),然後再次分析心律,除顫,CPR,反覆至急救人員到來。
由此可見,心肺復甦和除顫是一個連貫的過程。致命性心律失常每拖延一分鐘,患者的生存率即降低10%。對心跳驟停的人,如果單純的心肺復甦,沒有AED輔助,搶救成功率微乎其微。然而,我國公共場所AED普及率很低,與發達國家有很大差距,即便有AED,不少人也因害怕擔責而不敢使用。普及AED,讓民眾放心的使用AED是一個任重道遠的事情,需要國家出臺相應的制度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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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心肌梗塞會導致心肌無法有效收縮的情況下。除顫起搏器是為心率太慢而不會引起不適的人設計的。當心髒停止跳動超過3秒鐘或心率經常低於40次時,特別是對於黑眼圈和突然暈厥的患者,應植入除顫起搏器。這是除顫起搏器最重要的初始治療類別。此外,除顫起搏器還可以治療和預防許多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