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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行腳成都

    在不少經典文學作品中,以兒童的視角寫作成為一種“慣例”,那是因為兒童看世界的角度與成人大不相同。在呈現故事的同時,可能更容易接近描述事件的本質,因之,給人的印象更為深刻。如魯迅筆下的孔乙己,在成人世界裡,大概會將其理解為一個酒瘋子,背後的故事或許心酸,但關注的人並不是那麼多。但從孩子的視角來看,就能發現這背後,是由社會原因造成的,是時代的悲劇。他如《我的舅舅于勒》是這樣,都徳的《最後一課》也是如此。侵略者來臨,從前所學的課本全需改頭換面,以符合侵略者的要求。即便是頑皮的孩子也能感受到巨大的壓力,從此與過去告別了。美好的不美好的生活都需發生改變,如此就給人更為悲劇之感。中國曾經歷過一戰、二戰,其故事不謂不多,參與寫作的優秀作家也不乏其人,但似乎還欠缺偉大(經典)的作品。這或許跟寫作者本人的水準、敘事風格有關。事實上,這種型別的小說需是要一個恰如其分的切入點,以此解剖社會的病症。深刻與否,與作者對事件的認知和把握有關,也跟其思想高度相關。我在寫作小說時,偶爾也會以兒童視角寫作,短篇小說尚可,一旦將小說的長度拉長,就難免力不從心啦,這樣的感覺出現。實則,這是費力可能不討好的事。誠然,小說的視角選擇,是作者根據故事的核心,採取的敘述策略。哪一種更適宜才是講好故事的標準。兒童視角的出現,同樣作為他者寫作,有非常大的優勢,但在敘述時若是遠離了童真、單純、樸素的理念,可能就是失敗的小說。

  • 2 # 三聯中讀

    《孔乙己》、《我的叔叔于勒》、《最後一課》等小說都採用了孩子的視角來寫。

    《孔乙己》裡的“我”,是酒館的小夥計,透過自己的視角,看到了酒館裡的這些人,和這些人發生的故事。孔乙己是其中最奇怪的一個人,因為有錢人會在隔壁,穿著長袍,要酒要菜,慢慢坐著喝;沒錢的人穿的是短衫,買了酒靠著櫃檯熱熱的喝,而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他想在酒館裡教“我”寫茴香的“茴”字;會把自己不多的茴香豆分給孩子吃;會和別人爭論“偷”和“竊”,也會被人打到折腿。而“我”則作為一個旁觀者,看到了社會的本質。

    《我的叔叔于勒》裡的“我”,也是一個未成年人,透過自己的眼睛,看到了爸爸媽媽對叔叔于勒前後截然不同的態度。年輕時的于勒被人看作“流氓”,落得掃地出門的下場,但是後來發了財,成了家裡人眼中的“福星”,大家熱情期盼他能回家,甚至“我”的二姐,也因為這個原因找到了未婚夫,一家人都沉浸在喜悅中。但是當他們偶然得知于勒已經破產時,他們卻馬上改變了態度,不動聲色離開,生怕于勒再回來吃他們的。世態炎涼,親人之間親情的單薄,“我”都看著眼裡。

    《最後一課》寫的是普法戰爭後法國戰敗,割讓了阿爾薩斯和洛林兩地,普魯士佔領後禁教法語,改教德語,愛國的法國師生上了最後一堂法語課。作者“我”是這個課堂的一名普通學生,用他最簡單的視角,看到了老師的無奈和悲傷,最後一句“法蘭西萬歲!”也表現法蘭西人的愛國情懷。

    透過對情節的簡單梳理不難發生,這些作品都是在揭示社會的問題,或者說是在反應社會的無奈,孩子的世界更簡單,他們可以單純的看待世界,單純的看待這些人,而與他們的單純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成人世界裡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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