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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檸檬幾度秋的城市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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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別有洞天33
你的做法是對的。看上別人,人家不搭理你,這只是一廂情願,如果你堅持下去,只會招人煩,甚至是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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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精彩合肥
你好,我是風箏說理,一名情感諮詢師,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我就如此!
因為遇到的機會太多,死跟著一個人的意義已經很低了!
之前遇到過一個很喜歡的人,覺得長相性格各方面都非常好,然後就想嘗試著去追求,我記得在我明確她有了喜歡的人,而且也不打算放棄後,我就果斷放棄了!
其實現在想想也不後悔,很簡單,喜歡只是因為顏值吸引,但是現在碰到合適的顏值美女的機會太多太多了
我有很多很多的機會遇到合適的人,那我為什麼要死等著一個人,沒有必要。
你的那些堅持努力,網路有個詞
舔狗不管女生是否願意,我都死命追求
那是得不到的,有的人見面兩次你就知道了答案,那為什麼要勉強自己去做自己不喜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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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沈一末
我也會。
我比較注重人與人之間的第一感,所以,如果知道對方不喜歡自己,那麼,我肯定會轉身離開了。不想別人是因為我對他特別好之類,才願意跟我在一起。有這種想法的人,大致是因為骨子裡的傲氣吧!感覺自己又不差,不必用自己的卑微去感化一個人。
話雖這樣說,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往往很難發現自己喜歡的人不喜歡自己,除非對方明確表態。現實是,你喜歡上了一個人,然後發現他似乎也有一點點喜歡你,他會聽你說,他會陪你笑,但大多數時間似乎很忙,也會喜怒無常,很容易失蹤,也很容易生氣。他不太關注你的生活狀態,不太關心你的煩惱,但如果你主動說了,他會應和著說:“你要多為自己活。”
因為喜歡一個人,你會不自覺地放大他對你的好,以致於對方一點點溫情,你就覺得是難得的喜歡和愛。你為此感動,激動,根本無法放下,更沒有想過要轉身。
當真正承認對方不喜歡自己時,也一定是糾結心傷了好久,才逼著自己承認這個現實。喜歡一個人也是一種幸福的體驗,所以,也許這個自我感動的過程長一些也是好的。人生苦短,也許各種滋味都體驗過,才算有了人生的完整吧?
也許,只要能騙得了自己他是喜歡你的,也是可以一直喜歡下去。當有一天,騙不了自己時,也是應該果斷轉身離開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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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看見陽光就微笑
我就是這樣的人,如果我發現自己喜歡的人不喜歡我,我會轉身走開!
什麼也不問,什麼也不說,就當我的世界你從未出現過!
喜歡是一份美好的情愫,但是應該建議在兩情相悅的基礎上,是兩顆心的互相吸引,而不是一個人的獨角戲。
這個世界上很多事情,是需要努力和堅持才會有收穫的,比如學習,比如工作。
唯獨感情,不是一個人強撐就可以。
我相信人與人之間是有磁場的,同頻共振,惺惺相惜,相見恨晚,一見傾心,這樣的愛情像春風潤物細無聲。
錢鍾書有段話說:“遇見你之前,我從未想過結婚,遇見你之後,結婚,我再未想過別人!”
是的,真正的愛情就是這麼簡單,執著,是有了你,我的心裡從此不會再有別人!如果我喜歡的人,我對他怦然心動,他對我視而不見,那隻能說明我並非他心中愛人的型別,默默轉身,是此刻最明智的做法!每個人都是自己人生的主角,為什麼擠到別人的世界裡當配角呢?別人不開心,自己也覺得卑微和憋屈!
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好更優秀,從內在到外在,這樣當你遇見自己喜歡的人時,才不會害怕自己配不上他,要相信自己值得更好的愛人!
“與君初相識,勝似故人歸”!願世間的每份愛情都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
6 # 瑋晴
我覺得這樣的感情談不上真的喜歡,如果說真的喜歡一個人能及時抽身,我真的很佩服。
首先,我認為愛一個人應該去努力下才不會後悔。
可能我是一個重感情的人,喜歡上就好難去做到放下,每一次都是傷的皮無完膚,後來真的承受不住了才去放棄。
不過也有日久生情的,一開始不喜歡慢慢的去打動對方,後來真的再一起結婚的,如果你發現對方不喜歡就放棄了,以後也許會後悔啊。
其次,及時止損的愛情對自己也是負責任。
我有個朋友她對感情真的是拿捏的特別好,愛的時候真的是愛的死去活來的,不愛的時候一分鐘也不會耽誤,乾脆利落。說下放就放下,這種不藕斷絲連的人我挺羨慕的,因為他們看的開,自己也不會受傷。
最後,飯要吃七分飽。
飯不能吃的太飽,太飽就撐了,愛人不能愛的太滿,不然受傷的就是自己,保護好自己是正確的,應該像你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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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HCR默莫
呵呵,剛才回答問題時就提到過:永遠不要墊起腳尖去愛一個人,因為往往最後所有的付出是不值得!
愛這種東西是藏不住的,就算捂住嘴巴也會從眼睛裡跑出來。所以你愛別人,對方一定能感覺到或遲或早,對方愛不愛你,應該也能感覺得到。有些事不用問,提點到即可。塗老師曾說過:我認為兩個人都深愛著彼此,想在一起又因為客觀原因不能在一起,又忘不了彼此的才是真愛!
個人也始終認為,真心愛一個人,你是做不到死纏爛打。因為自尊不允許,當人家明顯對你無感覺時,默默的祝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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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網悠然
若愛請深愛,不愛請走開。正是我的行事風格,發現自己喜歡的人,不喜歡自己會轉身離開,那怕轉過身來那一刻,淚流滿面也要給他一個堅強的背影。這樣的人給了別人外觀的決絕和冷漠,其實卻無法忽略自己內心的衝動和心痛。
在我的認知裡女人就應該是矜持的,驕傲的,不能隨隨便便對一個人示好,就算再喜歡也不要去表白,否則會被男人輕視或不珍惜。
也因為這樣錯過了喜歡的人。我喜歡他,並不知道他對我有無感情,當時我們年齡還小,他想先創業暫時不想交女友。我以為他對我無感就去相了親,而當他發覺有點喜歡我時,我身邊已經有了人。
因為彼此的沉默,因為時間的陰差陽錯,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卻沒有成就一段姻緣,卻成了有緣無份的人。
我想我們只是喜歡對方而不是愛。喜歡是淺淺的愛,愛是深深的喜歡。若深愛怎會輕言放棄?或許我們只是稍有點心動而已,才轉身轉得那麼輕鬆。
我瞭解自己骨子裡的驕傲,行事風格如此,但我更欣賞那種敢愛敢恨,肯為自己幸福,執著追求的女人,只要把握好度,不讓人感覺死皮賴臉就OK了。
幸福就像手裡的沙,握不住不如揚了它,但是一定要先試試自己能不能握得住,再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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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潮州小胡
我就是
喜歡一個人我就會全心的對她【他】好,但一旦被我知我不是對方的最愛時,還是最好時,那對不起了,我以後也不會再對好【他】好了,將心比心,這些人也不配我對好【他】好。
子女,或父母,兄弟姐妹就不一樣了,這些都是我最親的人,所以我不會,我會無條件付出,也不求他【她】們都對我好,我會盡我所能的對家人們好。
相信很多人都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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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讀書芽聊情感
我的觀點似乎與大家相反,儘管我也十分認同大家感受!
倒不是非要留下來苦苦追求,也不是舍下尊嚴死纏爛打。根本沒到那個程度,不存在的。
而是留下來,混個臉熟!
真不是刻意為自己製造機會,而是你並不知道,在場的人裡面,會不會有那麼一個,註定與你牽手!
一天晚上,接到一個來電,是一個久未見面男性朋友,聽得出來他很開心。
他告訴我說正要去見一個兄弟,為他慶生。還說我認識他那兄弟。
當他說出他那人名字,我才想起那次聚會。
當時就是他作東,我們十多個人一起吃飯。席間有一個男生,比較安靜。別人是爭相發言,他是別人問到才開口。
不由多看了他幾眼。
飯後,我們又去其中一人家中玩。
路上要經過黑漆漆的樓道,大家提議相互牽手。微弱光亮中,我伸出右手,跟在後面的恰巧是他,讀書芽滿以為他會大方配合。
不曾想,他滿口拒絕。好在讀書芽內心強大,並未覺得有什麼。更沒有轉身離開!
也許好感並不等於喜歡。所以能接受!
屋內,一幫男的打牌,幾個圍觀。剩下的自動留在客廳,看劇、聊天。
不巧的是,三個聊天的,我和他就在其中。
我們聊了些什麼似乎忘了,大概是在哪兒工作之類的吧。
沒多久,我就先行回家。之後好長時間,我與聚會的那些人,沒有任何互動。
那個男性友人,不知是哪根筋錯亂,他很興奮地跟我說著他與兄弟的感情,說要與他喝個夠。末了還說,會叫他也打電話給我。
酒未喝,人已醉。朋友就是這麼有趣!
沒有想到,那倆真的喝醉!朋友打給我時,倆搶著說話,言語失態,還互相揭醜!那個過生日的還很風度,還說喝完酒再給我打電話。
醉酒的男人當然不能信,一晚果然沒電話。
第二天,我剛從同學家走出來,便收到一條簡訊。誰的?就是那個過生日的傢伙!
那個過生日的傢伙,現在在哪裡?也許大家已猜到,他,如今就在讀書芽的家中,當我的老公!
我還耿耿於懷他曾經不讓我牽手,他說:都不認識你,哪敢隨便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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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鍾小隱
接受不了那種已經被對方完全拒絕甚至Ta已經有男女朋友乃至伴侶的時候,還去說想ta愛Ta怎樣怎樣,愛是要有希望才會去想念,有迴應才有意義去等待,去付出真心,哪怕這種迴應是欺騙,你無法識別或寧願相信,這仍然是一種希望,如果完全沒有希望,你所說的愛和追星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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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心若有曦
有啥可堅持的?既然別人不喜歡你,與其花費心思去取悅別人,不如低頭努力變得更好,讓別人來喜歡你。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很微妙,心裡感覺都是跟著感官走的。自己能夠轉身,說明這人並不是真正讓你覺得是此生中必是唯一所要付出的真愛。
人心都是相互的,開始的眼緣和好感雖然是前提,但彼此間相互的真心也是主要原因。你真我就真,不真就轉身。無論在人情還是愛情之間,都應該不執著,不奢求。執著得來的愛情很苦,改變自己去適合別人的同時,也把自己的所有都拋下了。即使得到了,一輩子很長,經歷的坎坷也很多,誰知道在以後的路上,會有怎樣的變化和經歷等著你們?
得到只是一種滿足自己慾望的感知,人生得到是緣分,得不到也是必然。那麼執拗即使得到了,總有一天也會覺得不過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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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果樹旁的阿杜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額!
如何的回答,也能看出來一個人的情商!
一旦發現喜歡的人不喜歡自己,轉身離開,絲毫不留戀。這個人做事比較果斷。雖然繼續追下去有一點點希望,但是那不是他想要的結果!我想大部分人都是這樣的吧!
但是一旦你認定非她不可了。就繼續追求,雖然碰個頭破血流,顏面掃地,那也算是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為愛情盡力了。無怨無悔!
那麼有沒有理想的回答呢?
1,在追求之前,就要明白你和他之間的差距。
有一種鴻溝是無法跨越的。
你們倆個之前最好實力差不多吧!
2,追求的一方,最好一開始就要有丟面子,磨時間,沒羞沒臊的準備!
愛情中的追求的一方,地位要低於被追求的一方!因為你的位置是被考驗,被選擇的位置!
一追就到手的,相信沒有幾個人會珍惜吧!
3,被追求的一方,如果有意於你,你要看出來蛛絲馬跡!
她沒有明確說明不喜歡你,那就是可以追求的物件!
無非就是要你多多花時間,反覆追求罷了!
4,感情的事就是這麼說不清楚道不明白!無論你是及時退出,或者繼續下去,都是正確的選擇!不要受外界因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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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小辛最用心
我完全符合。。
以前上學的時候,也看到過自己很喜歡的女生,一般情況下,大家都是同學,並沒有特別的不同。那種天生顏值逆天的就算了,不在此列。。
一般情況下,我會嘗試接近喜歡的女生,比如請教問題,藉著什麼藉口多說話這些,但是我對女生的迴應會比較敏感。如果這個女生明顯只是敷衍幾句,並不想和我多聊,或者找藉口離開的話,我會想這個女生是不是對我不感冒。如此試過兩三次之後,如果她總是這樣的話,基本我這邊就結束了,繼續保持普通的同學關係,不會再刻意找機會接近她。
這種習慣一直到現在依然如此,不知道我是不是就是大夥說那種‘死心眼’,但我覺得這樣才對。如果女生明顯不喜歡我這種型別的,死纏爛打只會讓我覺得對人家不夠尊重,同時也顯得自己很沒品。
我也知道,這樣會錯過很多女神級的美女,不過我覺得蘿蔔白菜,各有所愛。我總不能要求老虎吃素,兔子吃葷吧。。
哈哈哈哈。。
最後,懷念一下當時上高中時我同桌的女生,聽到窗外那首《紅日》,默契的眼神對視。這麼多年過去了,祝你一切順利,諸事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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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麗霞小姐姐311
這好像是真的,以前自己一眼見過一個男生就被吸引了,也主動發信息去告白過一次,不過不了了之了,後來有一天半夜聽室友聊天聽說他有女朋友了!那個夜晚我默默的哭了,哭了很久很久感覺自己屬於特別傷心的那種,可是沒想到過了一段時間,我無意認識了另一個男生初次認識也是我需要幫助的時候,然後就加了對方的qq,後來經常發信息聊天沒幾個月,慢慢的我發現這次真心喜歡了這個男生,真是奇怪了,也是搞不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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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一剪輕愁
我是@情感幫主花小言 ,專注情感、兩性、婚姻。我有酒,你有故事嗎?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郎有情妾有意,互相牽掛,互相關心,才可以將愛情進行到底。反之,對方都不喜歡你了,你還一個人唱獨角戲,自己感動了自己,人家早就將你忘到腦後了,何苦呢?
如果他喜歡我,對我很好,而我又恰好喜歡他,那我會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畢竟,人這一輩子,能在正當好的年華遇上一個正合適的人,比中頭彩都難,有何理由不好好珍惜?我可以為了真愛捨棄身外之物,但求一心人,白首不相離。
如果到了最後,他變心了,不喜歡我了,離我而去了,那我也會轉身離去。不是不愛,只是無奈,就算傷心難過又能如何?關起門來,獨自在黑暗中舔舐傷口吧。是我的,不用強留,不是我的,強留不住,緣深緣淺,隨他去吧!
我從來沒想過要苦苦的挽留一個人,也許會有不捨,我會告知他,如果他心裡還喜歡我,願意重續前緣,當然很好。若他去意已決,那我會心裡流著淚,臉上帶著笑,揮揮手,祝他幸福!我知道強扭的瓜不甜,感情也一樣,既然沒愛了,還糾纏在一起,只是互相折磨,不如放對方一條生路,也放自己一條生路。
任何時候,不要為了愛一個人,卑微到塵埃裡,當你失去了自己,也就失去了被愛的資格。所以,當你愛的人轉身而去的時候,你也要學著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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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這種人!
既然雙方都不想理對方,那就互不打擾,何必委曲求全呢?這個世界沒了誰,一樣轉,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