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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拜託學妹

    現如今上網的時候,廣告也是充實在各個網頁上,最明顯的就是眾多網頁遊戲,但是最有趣的是,許多網頁遊戲都喜歡找一些明星來代言,而且都還是一些大牌明星,那麼明星為什麼代言網頁遊戲?

      

    明星代言進化的四個階段

      

      早在2000年,明星代言遊戲的開端階段,在那個時分,想法比較簡樸,遊戲廠商比較慎重,請的都是一些芳華甜蜜系的代言人:“才藝美少女”徐若u、“清純小可愛”張含韻、“甜蜜教主”王心凌、“玉女掌門人”高圓圓等等。

      

      後來,隨著網路遊戲不停生長,一些中小遊戲廠商到場進來,由於沒錢請一些大牌明星,於是另闢蹊徑瞄上了爆乳嫩模,但是曝光結果卻不輸大牌明星,行業老大看到結果不錯還能降低成本也開端到場,其時比較火的有 “網遊第一女神”張馨予,“宅男殺手”周秀娜等等。

      

      而在2010年6月,由於低俗營銷愈演愈烈,對社會形成惡劣影響,文化部制止網路遊戲低俗營銷,遊戲公司被迫做出調解,而其時 “女神”稱呼風行大江南北,於是有女神範的林志玲,范冰冰,劉亦菲稱為遊戲公司的追捧的物件。

      

      到了2015年,只需玩遊戲就會到處是女神,每一款產物都是美女,乃至有幾款遊戲竟然為同一個人,各人對女神出現審美疲勞,並且要價越來越高,於是遊戲廠商找了一群半紅不紅的二線明星猖獗刷屏,以林子聰,吳志雄,陳小春等。

      

      

      

      1、網頁遊戲代言費高,這個是大部分網友猜測的原因,網頁遊戲行業成本低,遊戲運營簡單,遊戲開發簡單,盈利高,遊戲平臺利用明星效應賺錢,然後分成。

      

      2、明星可能參與到遊戲的開發,參股可能是幕後的股東。

      

      3、明星為了維持曝光度。

      

      4、當作普通廣告來接,並不知道內容。

      

      5、經紀公司安排,迫不得已。

  • 2 # 貴圈兒娛樂

    明星代言網路遊戲只是賺錢嗎?答案是yes,yes,yes。

    代言遊戲就是為了賺錢,這是事實。

    那麼為什麼?

    這裡就與之前的廣告法有關了,明星代言藥品,食品或者其他產品,在法律上,你要承擔連帶責任,就是說假如你代言了藥品,消費者因為藥品出事了,你要承擔連帶責任賠償。你代言理財產品出事兒了,消費者也可以透過法律向你追責。這是其他行業代言人的風險,這也導致近幾年明星代言不是代言人,轉身變成了什麼首席體驗官,首席內容官等,雖然產品出問題短期會影響到自己的口碑,但是卻規避了法律上的風險。

    然後再來說遊戲,遊戲行業本身利潤豐厚,隨著國家近幾年整頓,可以說風險已經被排除乾淨了。不會出現什麼因為遊戲質量什麼的承擔法律責任。雖然代言一些遊戲對於明星來說吃相不好看,畢竟找這些明星代言的遊戲,本身口碑和製作品質 ,真的是慘不忍睹。但是勝在沒有風險,對,就是沒有風險。有錢,沒有風險,何樂而不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各位攝影愛好者,你們的作品一般發到哪裡展示?總不能一直放到電腦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