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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騰如龍

    房子是你自己的,一個價;樓梯、路道綠化等是公用的,一個價,這就是所謂的公攤面積,我們這叫公用面積,沒人對這種演算法有異議,唯一有爭議的是價格和演算法,這一部分是由房管局稽核和批准的,而你一定要把它們全糊到你的房子裡面一起算,你認為這樣更放心(❁´ω`❁)?

  • 2 # 溫情犀牛

    公攤,是指公共面積分攤入套內面積,其實都一樣,有公攤貴一點,沒有公攤便宜一點,捆起綁起是一樣道理。

    有沒有公攤不是實際問題,大廳,樓梯,過道,牆體,陽臺,聯廊等本就大家共用,不能說哪部分沒用上就不算,大面積攤入大面積也是合理的。

    買期房有點懵人,準確地講,買房時明確建面,套內多少,就一清二楚了,並附準確圖紙,誤差不超過3%,肯定每個盤不一樣,住宅20%,公寓30%公攤面積,大致是這樣。

    我們在重慶買房,期房與實得有出入兩三平方的,因為是套內,可以測量,不存在扯皮,按測量及房管證付款,是比較科學。

    城市中心絕版地段價格高,向外擴充套件,即便二線城市從一萬三至六千都有房可以買。一線城市如燕郊一萬左右也可以買。

    其它三四線也在下跌中,不用著急,不要生氣,馬上就可接跳樓房子了!

  • 3 # 溫情默默的兔子

    對於專業人員來講,公攤面積是一個必須標明的數字,而不是可有可無的數字。

    先打個比方吧。買某食品,直接入口的那種。全重是一個數字,淨重是一個數字,中間差個包裝的分量。如果沒有包裝,那麼直接到手的就是全重等於淨重,大家敢買嗎?不一定。因為沒有了包裝,衛生怎麼保證呢?如何攜帶能保證衛生呢?(特別是點外賣)如何安全地進行運輸呢?如何保證食品新鮮呢?所以,最起碼得有個真空包裝吧?包裝的重量就加進去了。如果包裝過度了,那麼大家敢買嗎?也不一定。因為對於不同食品,需要的包裝程度是不一樣的。包裝不足不能買,包裝過度也不能買。除了看包裝的外觀,包裝的分量也是需要考慮的重要一環。

    回到正題。一個小區的公共設施,公共面積,是要清清楚楚地擺在所有業主面前的。公攤面積太小,敢買嗎?逃生的時候擠不開了了找誰哭去?樓間距太小不透氣不透光了又怎麼哭?公攤面積太大了,那就是浪費了。至於價格,一樣的公攤,全是草地肯定便宜,但是環境太差了肯定不行啊!如果有地下停車場,有健身設施,有噴泉,有柏油路,有人行道,等等,那麼公攤的價格當然就高了。

    所以,公攤多少,公攤面積賣多少錢,都得是能讓大家看到才行。

    這個數字可不是開發商隨便胡說出來的,是有測量和審計的,至於這些和李嘉誠有啥關係,那我不知道。

  • 4 # 問問答

    每個樓房都有共用的設施,比如樓梯電梯等等,這都是大家共同使用的公用部位,其中樓體的公共面積分攤到每戶,形成了公攤面積。實際公攤不公攤只是一種計算方法不同而已,所有這棟樓的一切設施造價都分攤到樓價中了。不論那種方法都需要購房戶掏錢,只不過不同的計算方式,對每戶對價格能夠產生一定的影響而已。

  • 5 # 老鳥侃樓市

    公攤面積,提起這幾個字,所有人都是痛,看著圖紙房子面積100多,進入房子感覺哪裡都小,相信每個人都有這樣的體會。

    房屋在出售時目前都是按建築面積計算,法律法規也允許套內建築面積或者按套出售,後兩者基本沒有實踐的案例。

    問題的根本不是加不加分攤面積,刺痛大家的是房價,如果不加分攤面積按套內面積計算,難道房價就低了嗎?我看未必。

    一,剔除的分攤面積一定會有建築成本,既然已經投入了成本怎麼產生利潤,開發商一樣會將此項計入可以出售面積,自然而然房價增高。

    二,國家有意向推行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目的是想杜絕開發商和測繪機構的串通提高分攤係數增加分攤面積多亂像。但僅僅是改變一種計價方式遠遠不夠的,需要完善巨多方面規範性檔案的修訂。

    三,大眾對於分攤面積深惡痛絕的原因不是分攤面積本身,是開發商惡意人為增加分攤面積造成的後果,例如規劃虛報相關共用設施,監管部門缺少實地查勘,驗收走過場等形成的頑疾。

    因此,對於分攤面積的爭論會成為現在和以後很長時間的話題,主管部門先要從制度和規範性檔案以及各項執行標準進行整理修改,加強房地產專案前、施工中、竣工驗收的監管檢查,杜絕圖紙監管形式,否則即使不加分攤面積計價所產生的問題比現在更嚴重。

  • 6 # 保羅騎士探房vlog

    公攤,是指公共面積分攤入套內面積,其實都一樣,有公攤貴一點,沒有公攤便宜一點,捆起綁起是一樣道理。

    有沒有公攤不是實際問題,大廳,樓梯,過道,牆體,陽臺,聯廊等本就大家共用,不能說哪部分沒用上就不算,大面積攤入大面積也是合理的。

    買期房有點懵人,準確地講,買房時明確建面,套內多少,就一清二楚了,並附準確圖紙,誤差不超過3%,肯定每個盤不一樣,住宅20%,公寓30%公攤面積,大致是這樣。

    我們在重慶買房,期房與實得有出入兩三平方的,因為是套內,可以測量,不存在扯皮,按測量及房管證付款,是比較科學。

    城市中心絕版地段價格高,向外擴充套件,即便二線城市從一萬三至六千都有房可以買。一線城市如燕郊一萬左右也可以買。

    其它三四線也在下跌中,不用著急,不要生氣,馬上就可接跳樓房子了!

  • 7 # 成都房產通L

    首先有的東西存在就肯定有他的道理,不可能無緣無故的給你增加些什麼如你所說的公攤去掉,這是整個行業的鐵定的事實。公攤,是指公共面積分攤入套內面積,其實都一樣,有公攤貴一點,沒有公攤便宜一點,捆起綁起是一樣道理。

    有沒有公攤不是實際問題,大廳,樓梯,過道,牆體,陽臺,聯廊等本就大家共用,不能說哪部分沒用上就不算,大面積攤入大面積也是合理的。

    買期房有點懵人,準確地講,買房時明確建面,套內多少,就一清二楚了,並附準確圖紙,誤差不超過3%,肯定每個盤不一樣,住宅20%,公寓30%公攤面積,大致是這樣。

    我們在重慶買房,期房與實得有出入兩三平方的,因為是套內,可以測量,不存在扯皮,按測量及房管證付款,是比較科學。

    城市中心絕版地段價格高,向外擴充套件,即便二線城市從一萬三至六千都有房可以買。一線城市如燕郊一萬左右也可以買。

    奉勸大家一句,現在手裡有錢能買就買,千萬不要去買車或者其他什麼的。

  • 8 # 鄭州皓哥探房

    房子的售價是要在房管局備案,並不是開發商想賣啥價就賣啥價的,公攤部分也是需要付出建造成本的,公攤區域的功能是為整個小區服務的,這部分產生的成本肯定要有人買單,首先開發商不是慈善機構,他們也是需要核算總的建造成本的,如果取消公攤,摺合每平米的單價就會提高,比如100平的房子,單價20000,總價是2百萬,假設取消公攤面積是80平,單價25000,總價還是2百萬!親,你理解了嗎?

  • 9 # 手機使用者70676620268

    做人做事都需要實事求是,對不?我是廣州的政府機關工作人員,1992年政府開始福利房房改,把原屬單位的宿舍出售給居住的幹部職工個人。當時是前後三次交購房款,第一次是成本價,第二次是標準價,第三次是公攤面積,交完這三次款,這房子才真正歸屬幹部職工本人,發給【房產證】。

    而據瞭解,李嘉誠是1995年才開始進入中國內地搞房地產開發,因此,將公攤面積歸咎於李嘉誠發明,是不是脫離事實?暫且勿論李嘉誠是否愛國,該不該在中國撤資等等,只談公攤面積這事,我以為1992年房改已經有了公攤面積的計算和繳費,這筆賬不應該算到1995年才進入中國的李嘉誠頭上。

  • 10 # 廖玉峰

    公攤,是指公共面積分攤入套內面積,其實都一樣,有公攤貴一點,沒有公攤便宜一點,捆起綁起是一樣道理。

    有沒有公攤不是實際問題,大廳,樓梯,過道,牆體,陽臺,聯廊等本就大家共用,不能說哪部分沒用上就不算,大面積攤入大面積也是合理的。

    買期房有點懵人,準確地講,買房時明確建面,套內多少,就一清二楚了,並附準確圖紙,誤差不超過3%,肯定每個盤不一樣,住宅20%,公寓30%公攤面積,大致是這樣。

    我們在重慶買房,期房與實得有出入兩三平方的,因為是套內,可以測量,不存在扯皮,按測量及房管證付款,是比較科學。

    城市中心絕版地段價格高,向外擴充套件,即便二線城市從一萬三至六千都有房可以買。一線城市如燕郊一萬左右也可以買。

    其它三四線也在下跌中,不用著急,不要生氣,馬上就可接跳樓房子了!

  • 11 # 張言吉金融溫州房產

    公攤面積有是必然的。電梯,安全消防通道,小區,地下車位等。這些都屬於所有業主共有,必須從每戶分攤。如果買賣只算套內面積,那麼價格一定會高很多,重慶就是安排套內使用面積來計算的。買家僅僅是從心裡上滿足似乎按照套內面積來買更划算。但價格卻不同。公共部分的成本難道不要加上去?完全沒有必要去糾結這事。

  • 12 # 廣東車險年審違章上牌

    明白人都知道,買螃蟹是買帶水草50一斤的還是不草水草80一斤的。明明白白消費,可以對比,買的永遠沒有賣的精

  • 13 # 大眼看房圈兒

    公攤建築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在中國一直被人們所詬病,年輕人掏空上輩人的家底,買了一個號稱100平米的大房子,結果實際面積只有70平,公攤一下子佔去30平。動輒幾十萬砸進去,因為“公攤面積”的存在,我們買的房子大打折扣。

    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釋出《關於<城鄉給水工程專案規範>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而其中2.4.6條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一石激起千層浪,關於“取消公攤面積”的訊息瞬間鋪天蓋地。先不說取消公攤面積什麼時候可以實現,就算真的實現了你以為老百姓真能佔到便宜麼?

    取消公攤面積,就像撕掉房價的皇帝新裝。羊毛出在羊身上,取消公攤面積,自然就會把價格加到套內面積上,最後導致按套內面積的單位售價會提升,但總價保持與取消前一致。就像香港2012出臺新政,結束了房屋銷售的“建築面積”時代。而香港房價在203年後仍然快速飆漲。取不取消公攤面積計價並沒有影響房價長期走勢。

    所以還是不要寄希望在取消公攤面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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