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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韓東言

    景區護欄0.6米,太低,應該砌兩米的圍牆。

    一個成年人,在景區自拍摔死,我不認為景區有什麼責任,是成年人,又不是傻子,不懂懸崖的危險。

    這種和解實際是在縱容這種無理取鬧,而且後患無窮。景區忍不了這種鬧,應該報警,責任,應該上法院。

    一鬧就好使,一鬧就來錢,在中國還是屢試不爽。

    近日,陝西渭南。大四女生小鄧獨自在華山玩,自拍不慎墜崖身亡。家屬質疑墜崖處護欄過低。12日,景區稱與小鄧家屬和解。雙方責任五五分,景區給相應賠償。

  • 2 # 醉美旅行

    16年的時候和朋友去了,坐纜車上去的,在西峰頂上摔了一跤,左邊肘部面板全部蹭破了,我摔倒的時候,旁邊一女的以為我掉下去了,持續驚呼直至我直起身子,華山那鐵鏈和欄杆確實有點低,我比較惜命,鷂子翻身沒去,長空棧道在邊上看了看就退回來了,以後大概率是不會帶老婆和小孩去了,畢竟玩是第二位的,命是第一位的,在華山要時刻注意自身安全。

    女孩家屬的心情我能理解,畢竟24歲的姑娘,養這麼大供學出來非常不容易,作為父母面對這個結果,真心沒法接受,哪怕幾千萬也換不回人家的姑娘。

    我覺得他們更想要平口氣,如果那欄杆高點,女孩兒可能就不會掉下去了,我覺得華山那欄杆真的有點低,起不到阻攔人體的作用,願逝者安息!

  • 3 # 旅行真是一種病

    首先一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沒有了,的確很可惜。監控顯示:在狹窄的西峰觀景臺上,有五個遊客和兩個保安,其中有小鄧。小鄧站在高低不平的交界處拍照時,背對山崖。當地鐵鏈護欄高度不足60釐米,小鄧仰身取景自拍時突然踩空後跌,自山頂跌落懸崖。

    大家也都知道,中國的那麼多名山大川中,華山是以景險天下聞名。這個連來中國旅遊的老外都知道,小鄧來之前不會不知道。何況這小鄧已經是成年人了,是能夠預知危險、並有能力避免風險的人,但是她致危險於不顧,自己踩空跌下懸崖,責任在誰,不是很清楚嗎?

    景區有沒有責任?也就是景區有沒有盡到安全防範的義務,如果盡到了,那麼景區就沒有責任。景區方面表示,事發時在場都有風險提示牌,還有2名工作人員已經有提醒每一位遊客,這個我們在監控中也都可以看到景區工作人員在執勤工作,小鄧一直在拿手機自拍直至墜崖,景區已做好安全保障義務,景區無責。同意給予家屬4萬元人道幫助。已經盡到義務,沒有賠償責任,但仍然願意人道主義幫助補償相應的款項,基本就已經做到仁至義盡了。

    護欄有些低,對安全有一定的影響。但要景區負擔責任也要看護欄的設定跟遊客跌落懸崖有沒有關係。護欄再高些,也不能妨礙遊客踩空後跌。不能一出事了,就成碰瓷的了,滿腦子就想著訛人。這個小鄧父母人生價值觀有問題,你自己冬天感冒咳嗽了,你咋不去把西伯利亞那邊國家都起訴了,是他們那邊寒流過來降溫造成你才會感冒。你在飯店喝水嗆到了,難道會把飯店沒有盡提醒責任,回去法院告飯店提供的碗生產廠家,生產的碗設計不好?這個孩子都沒有了,你們兩個再做下去真的是不值得人們去同情,倒是讓人產生厭惡。

  • 4 # 小李阿中

    大自然處處有危險,要冒險就有風險。景區險境風景獨好,不越“雷池"自然保險,越過"雷池"自然有危險。景區設定護欄,主要起警示警告作用,如同公路上的禁令標誌、標線,須遊客自覺遵守景區的《遊客守則》方能確保自身安全。遊客在景區險要景點墜崖身亡,說意外也不意外,是其違反《遊客守則》而導致的安全事故。所以,說責任,墜崖者本人當負主要責任。至於景區,應對照《景區管理條例》進行檢查,若存在違例情況,並與事故有直接因果關係(比如護欄設定低於規範要求),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 5 # 勒克兒

    謝悟空小祕書邀答先。

    此事經過10多天網路發酵,事件的善後已經與題主所問發生逆轉——

    這個事件發生在2019年10月30日。據媒體報道,是日湖南大四女生小鄧在華山旅遊,途中一直在同學群中分享遊玩過程的照片,後來突然失去聯絡,一直不回同學們的資訊,一天後學校報警並通知家屬。

    後經華山當地派出所確認,小鄧在華山西峰觀景臺當日17時許,意外從海拔超過2000米的懸崖墜落身亡。小鄧家屬和學校老師接到資訊後隨即趕往派出所,在派出所查看了當時的監控,家屬認為,小鄧墜崖處護欄高度過低,這次事故景區應當負全責。

    對此景區則迴應稱,小鄧在遊玩過程中一直在拿手機自拍,並在同學群裡分享自拍的照片,直到墜崖。景區稱,在事發區域有兩個工作人員給每一個遊客提醒過要注意安全,之所以發生這樣的意外,是因為她在遊玩過程中一直在自拍,直到意外發生都在還自拍。景區表示,他們已做好安全保障義務,景區方沒有責任。但同意給予家屬4萬元人道幫助。

    北京青年報12日報道稱:小鄧的母親周潔(化名)介紹,在事發觀景臺上,小鄧在背對懸崖、仰身取景自拍時突然踩空後跌,從山頂跌落懸崖。事發觀景臺鐵鏈護欄高度為60釐米,小鄧家屬認為護欄高度過低沒能對小鄧起到很好的保護作用。事後,小鄧家屬與景區交涉,要求景區承擔責任。

    對此,華山景區的工作人員回覆稱,已將事情經過和因果關係告知家屬。工作人員認為,家屬所稱護欄過低只是意向轉移,導致小鄧墜崖的主要原因是她在自拍時忽略了對安全的評估,拍照過程中發生意外,身體後傾,重心偏移。在事發現場,景區有執勤人員提醒遊客注意安全,景區方面在景區的安全保障上已經盡到義務,家屬有疑問也可以提出。同時,工作人員表示,景區會在警方的見證下,與家屬溝通關於此事的後續處置,將根據小鄧家屬的生活條件給出相應的經濟賠償。

    11月12日下午,北青報記者從小鄧母親周潔處獲悉,11日,通過警方搭建的交流溝通平臺,家屬代表已與景區代表見面協商此事,對於小鄧的墜崖,景區和家屬雙方認可責任五五分,目前事情已經解決,景區方根據責任劃分給了相應的賠償總額。根據此次協商,雙方已經簽訂協議,按協議履行後雙方就互不追究責任。

    這一事件雖然完結了,但答主還是非常心痛——悲劇已經發生,責怪誰已經沒有意義。她的父母,含辛茹苦把女兒撫養成人,已經大四馬上就要走向社會擁抱美好的人生,但卻因旅遊出現意外永遠失去了女兒,任何父母,悲痛欲絕在所難免……

    但是,作為成年人的大四學生,旅遊“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準則,為在同學群分享“得意”而忘形,更何況,在懸崖和峽谷等地質景觀危險係數較高的景點景區,時時提醒自己注意安全,是每個成年人應有的正常心理,這些問題,這位女生都忽略,只在意在懸崖邊玩自拍的快感,只在意分享照片後同學們的喝彩,不出安全意外是萬幸,只可惜,小概率時間終於發生在她身上……

    無限風光在險峰——作為地質景觀內的旅遊景區,控制“險峰”的風險應該還是做的不夠,應該參照國家關於高層建築走廊、觀景臺護欄的強制標準設定安全護欄。說實話,區區60釐米的護欄高度,一個在那觀景臺走路不小心的趔趄,都有可能讓人不由自主地翻過護欄而墜落!

    因此,希望景區吸取此次血的教訓,在高危的觀景臺等地,再花點錢下點功夫,把護欄做的安全可靠——這個事情,只要有心,真真切切為遊客生命安全負責,是很容易解決的。

  • 6 # 全域鄉村

    這個悲劇的發生,真的不應該,作為一個案例,法律工作者會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墜崖的大學生遊客與景區的責任劃分問題。

    華山之險,湖南大學生,遠道而來,慕名登山,一路上爬山援巖,來到西峰一定是為了飽覽華山險峻的雄姿。同時,墜崖者一定是個愛美的女生,對於一般的女生,絕不敢站在如此靠近護欄的位置探出身子的,而這位墜崖的大學生竟敢背對懸崖自拍,不可謂不膽大,為了自拍,也真的是拼了。

    同樣,作為景區的管理方,畢竟是野外的山嶽景觀,千百年就是這個樣子,該裝護欄的也裝了,對每一個遊客都是這個樣子,並不會因遊客不同而有特殊的對待。只要遊客珍惜自己的生命,以正常的成人心態來善待自己,在常識的範圍內,一定不會背對萬丈懸崖去探身自拍。反正我是不敢的。

  • 7 # 信天游KWAN

    首先要對意外中死者和家屬表示同情和哀悼。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聽到這則新聞,我先去是網上看了一下相關報道。再看了一下各方說辭。華山西峰太華勝景牌坊後面的西峰索道上山的,纜車出來右邊上山的小道就是發生悲劇地方。左邊上山是往另一邊遊覽的線路。我2015也是從西峰索道上山,也曾走過這條路。大家不妨先看看我當時拍的照片。

    當時是冬天,路上還有些雪。我看到這條路時,首先腦子裡跳出來的是“君子不立危牆之下”。因為走正常路是沒有問題的,但如果你坐在鐵鏈上或者依靠它去擺個Pose。那就把自己置身於危險之中了。作為景區如果沒有做警示標記。就有失責之疑。作為遊客如果沒有安全意識,就只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類似這樣的環境,華山還很多。如華山論劍這個位置也是一樣。希望通過這事讓大家懂的一個道理。出門在外,凡事不要掉以輕心。人生路很長。且行且珍惜。

    再次對意外的死者表示哀悼。

  • 8 # 任律師工作室

    2019年10月30日,湖南大四女生小鄧在華山西峰觀景臺墜落山崖身亡。監控顯示:在狹窄的西峰觀景臺上,有五個遊客和兩個保安,其中有小鄧。小鄧站在高低不平的交界處拍照時,背對山崖。當地鐵鏈護欄高度不足60釐米,小鄧仰身取景自拍時突然踩空後跌,自山頂跌落懸崖。

    對於這個問題,即便景區有責任,也是一小部分責任,更多的責任還是怪這個女大學生。不是不同情這個女大學生,而是現在很多人真的對自己的生命太無視了。出了事情不是反思自己的過錯,還要怪這怪那,真的拿自法律武器當兒戲嗎?法律武器雖然是維權的,但是也不能濫用。

    對於這起事件,即便景區的圍欄真的很低,或者景區真的沒有履行安全保障義務,景區承擔的責任也不是100%,我個人認為只是少部分。更多的責任還是賴這個女大學生。

    因為作為一個成年人,而且還是作為一個有知識的大學生,在登山的時候不知道登山的危險性嗎?只顧自拍,而不顧身後的危險,只能自己來承擔相關的責任了。如果這個景區在安全保障方面確實有疏忽遺漏,家屬當然可以要求景區承擔責任,但是這個責任也是很有限的。或者換句話說,就算這個責任景區承擔100%的責任,就能換回一個鮮活的生命了嗎?所以特別不願意給福斯灌輸這種思想,人死了之後就可以讓別人賠償,因為相比生命而言,金錢是最不值錢的。所以別老想著死了能賠多少錢,還是想想自己怎麼才能不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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