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實際生活中,很多很多老舊小區沒人願意做業委會,但是頭條上看到喊著要自治的呼聲又是一浪高過一浪。矛盾的核心是不是因為這些人都是炒房客。
5
回覆列表
  • 1 # 海風116067626

    那些強烈要求小區自治的人,大致可以分以下幾類:

    一、如你所說的,趕走物業公司,“貪圖免費服務”。其中確實包含一批“炒房客”,也有一些是因為與物業存在分歧,產生各類矛盾的。

    二、想混入業委會,謀取個人私利的。

    三、真正想“捍衛業主主權,為全體業主謀福利的”,屈指可數。

    凡新建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宅小區,往往具有可觀的“共有財產”,有各類公共收益。

    這塊兒錢,積年累月,不是個小數。

    業主一方,要想有效的行使公共管理權,實現所謂的自治,目前有三個比較明顯的難題:

    1、業委會成立難,如果組建不了業委會,那就無法透過這個組織來有效維權;

    2、開發商與前期物業大肆侵佔業主公共收益,設定障礙,各種阻撓;

    3、那些排除萬難成立了業委會的小區,你又會發現業委會這個組織沒有監管,沒有約束;

    它們瘋狂摟錢甚至較之黑物業更狠。

    也就是說,現價段的“業主自治”,似乎只是停留在一種淺層次上的純理論探討;

    從外部環境看,在當下房地產及物業管理市場不完善的前提下,它幾乎不具備可操作性。

    從業主內部看,就如同你問題的標題一樣,業主的自律意識普遍偏低。

    業主自治,即便“呼聲又是一浪高過一浪”,現在來看,也就是喊喊而已。

  • 2 # 安安2085

    要求取消物業小區自治的人,絕大部分是很盲目,從他們喊出來的口號就可以看出。過去沒有物業就很好!真是這樣嗎?現在我們生活的環境和條件比以前強多了,說這句話的人不明說,就是過去沒有物業費!物業是黑社會,這是一句掛在一些人嘴上的話。如果物業是黑社會,你為什麼不去舉報?現在國家打惡除黑很嚴,你只要舉報黑物業一定跑不了。家被盜車被損物業應該賠!這是典型的不懂法,物業應不應該賠,是公安機關說了算,不是你說的。物業只收錢不幹事!這更是一句賭氣的話,我曾問個一個說這話的人,你家的垃圾誰處理的?物業只是服務,沒有管理業主的權力!這是可笑的說法,如果你出門踩了一腳狗屎,你是罵遛狗的業主還是說物業為什麼不管?等等。一百個喊取消物業的人是一百個理由,他們都是因為自己一時遇到了煩心事不高興而來了情緒,他們沒有再往下想,我為取消物業做點什麼?取消物業後怎麼辦?而且這一部分喊口號最響的人正是不願意為小區出力服務的人!

  • 3 # 1820823439

    我們小區以前就是單位退休人員看管,自從更換物業價格提高十倍之多,享受的服務等同於零,國家要我們出錢供奉懶人還必須得給,這找誰說理去。

  • 4 # 豪情萬丈SL

    大部分是不想花錢的吧,還有一部分是感覺物業公司服務跟價格不成正比,還有一些就是感覺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物業公司沒有賠償,剩下極少數就是管你物業公司好不好,反正就是不繳物業費的物鬧啦。

    再來分析小區自治,老破小自治是可行的,物業公司也不願意去,設施裝置幾乎沒有,簡單的清潔,看大門就行,費用也不高,比較合適。

    現在新的樓盤自治是比較困難的,設施裝置比較多,加上特種裝置電梯,消防控制室和消防系統,配電屏總控室,增壓裝置,有的甚至有備用發電系統(我們小區就有,柴油發電機組,電業局檢修也能保證電梯執行),一般人還真玩不轉。這些困難也是可以客服的,最關鍵的問題是自治小區能否自治成功,除啦有盡心盡力的業委會,還需要有額外收入啊。廣告,車位費民法典已經明去啦,而成功自治的明星小區都有自己的資產,或者是業主活動室出租,或者是有記入公攤的店面等等,這些都是開發商偷奸耍滑被戳穿後留給全體業主的資產。看著這些明星小區分錢,別眼紅,搞清楚你們小區有沒有這些東西再說。去逛逛新樓盤吧,物業辦公室不是修的奇形怪狀就是直接產權屬於開發商(一般開發商有物業公司的比較多見,直接留個店面或者留套房不賣)。你們買房的時候誰問過小區有沒有獨立的物業辦公室?開發商精著呢?

    再來看國家導向,目前物業管理條例還在不斷修改,但是一直明確規定業主是可以自治的,但是必須要有業委會,沒有業委會牽頭是不可能的,先就把沒有業委會還想著自治的小區打死啦。連個業委會都成立不起來還想自治,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要說有阻撓,有困難,衝破這些阻撓困難絕對比管理一個小區容易多啦。再說社群是鼓勵成立業委會的,我們小區成立業委會,社群可是出力不少。

    最後建議有業委會也想自治的業主可以去物業公司體驗一下,積累經驗,管理一個小區真的不是那麼簡單滴,充分論證後在施行吧。

  • 5 # 鱈魚88384707

    自治的有很多,反比以前沒自治時好很多很多。為什麼說物業黑,就看物業充當什麼樣的角色。好的物業以服務為主,管理是加強於更好的為了服務,這就矛盾很少也融洽。而不好的物業有兩種,1充當開發或地產的拖手,處理遺留問題等等很多,所以矛盾重重,因為服務於地產而不是業主。2就強僕弱主的模式,管理大於服務,服務只是管理輔屬,因為權在那。很多說自治這問題那問題,只是對自治的誤解,自治不等不於不管,問題也可一一解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理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