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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柳若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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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追好夢
可以收集好,證據,如果是醫生延誤醫治時間,或沒有確診,拖延,沒有采取醫療措施,導致患者病情沒有及時醫治。可向主管部門衛計委申訴鑑定責任,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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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津中醫沈醫生
我想您可能或多或少有一點焦慮,如果您透過醫生的急診接診發現問題很大的話,那麼肯定得先趕緊做個心電圖,有問題的話甚至不做檢查就得用藥,可能醫生透過生命體徵的判斷,您的問題有當然說不是那麼的致命,所以讓您做一些其他的檢查。當然這只是看您描述我進行的猜測。您如果有這些疑慮的話,可以儲存所有的就診記錄和病歷等證據。如果有任何的意外的話,可以透過醫療鑑定的程式。但是生命是可貴的,如果你有這個顧慮的話,可以多看幾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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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孟凡明律師
醫院看病是按照診療常規進行的,沒有檢查結果,醫方無法對病情做出明確診斷,自然就不能有針對性的採取治療措施。按照你介紹的病情,原則上不會出現突發死亡的風險,如果真的突發死亡,那也要看死亡原因及搶救是否及時規範。不能因為就診週期過長而追究醫生責任,否則,就沒有人從事醫生這個職業,最終數到傷害的還是我們這些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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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林默11
什麼叫“急診”科?急、危、重病人送醫院去急診。你說你到了急診,醫生說你的病“問題很大,建議去門診”?可能嗎?如果你的病問題很大,急診醫生可以開出各項應急檢查,並根據你的檢查情況直接安排住院,不可能會把你推到門診排隊等待治療,除非是你自己不願接受急診科醫生的治療建議,跑到門診去湊熱鬧。急診科醫生有急危重症緊急處置的綠色通道,如果你的病真的“問題很大”,急診科醫生是不會坐視不管的,除非你自己拒絕。所以,請你不要拿這種不負責任的問題來混餚視聽,醫院的醫生護士的行業素質沒你想象的那麼糟。如果你是想錢想瘋了,也請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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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醫脈飄飄
這個檢查既然要預約,那前面排隊的肯定很多,應該都是跟你一樣的情況要做檢查的,預約時間半個月,可以想象中間有多少人,這些人都是有你這種可能,就是心臟病突發死亡的風險,如果都要賠,那醫院會不得了哦。再說了是不是因為心臟病死亡也搞不清,如果醫院因為你到了預約時間而沒有給你做檢查,或者檢查了沒給你開藥,有延誤治療嫌疑,可以透過鑑定維權。沒給檢檢視病出問題了找醫院,檢查了開了藥吃了出問題也找醫院,費用高了也找醫院,懷疑這懷疑那,那還看醫生幹什麼哦,看病首先是要相信,你把命交給醫生,把信任交給醫生,醫生才能盡百分比努力診治,你都是拿著法律書本,心裡想著怎麼樣找麻煩,醫生也只能小心翼翼了。我相信醫生都是救死扶傷的,沒有那個醫生不想把自己的病人治好,沒有那個醫生願意出意外影響自己的名聲、前途。中國醫生太需要信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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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nz2ym4d6f2
你的題目把俺嚇了一跳,以為發帖者死過去了,家屬跟醫院打官司求償賠償呢。寫東西一定要謹慎嚴謹。否則,會嚴重誤導讀者的。你說你有心臟病,看了醫生被告知醫生要等看檢驗的結果才能給你下藥,這也是按照醫院的規則操做的,沒毛病。至於你說你在等待檢驗結果期間突然暴病死亡,醫院應不應該有責任給予你死後的賠償。其實,沒你說的那麼嚴重的,即使你覺得心臟不好你也可以叫救護車去醫院救治的不是嗎?說話聽聲,鑼鼓聽音,總是覺得你好像不是太關注你的心臟不好而是特別希望你能在等待期間死一下子,然後就可以得到大筆的金錢賠償了。問題在於你不是還沒死嗎?沒死之前誰知道會發生啥奇蹟的呢?你說是不?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愚者千慮必有一得。你思前想後,顧慮太多,反倒會得抑鬱症的,人啊,身體有病好治,精神有病那就沒治了。
上個月突發心臟不適去醫院急診,急診醫生說我的心臟問題很大,建議我看門診。於是,11月2號,我叫我的兒子幫忙預約了上海瑞金醫院的11月14號的門診,到了日子我看上了醫生,醫生說要做檢查,檢查又要預約,預約的檢查是11月30日。那我問醫生了,我說現在我心臟不舒服,你能開店藥我吃嗎?醫生說,不看到檢查結果是不能給我開藥的。那麼問題來了,如果我等到做檢查,拿了檢查結果再預約門診醫生開藥或者治療,這樣的話至少還要一個月。而且在這一個月裡我沒有得到任何治療,那麼要是我不幸在這一個月裡因為沒有得到治療而心臟病突發死亡了,那麼醫院有沒有責任?能不能要求醫院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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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預約的醫生級別有點低,你要預約更高級別的醫生,甚至特需門診(幾百塊錢一次的那種)。所謂有錢能使鬼推磨,預約醫生花錢越多,結果越能讓你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