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舒駿

    同人文即“同人之名以為文”(The name of other"s colleagues think that the text),在原作的基礎上,把某部甚至某些作品裡的人物放在新環境裡,加入作者自己的想法從而展現作者對於原作不同的觀念。

    寫作同人文時,筆下的人物不可能與自己完全無關,或是相似,或是相反,但只要有“我”流於筆端,多個“我”有條不紊地結合為一體,筆下的人物就代表了眾多人的通性,有了鮮明的時代特點和繼續存在的魅力。

    除去同人文字身,寫作同人文的過程也是一種樂趣。首先對原作細細品味一番,然後構想出新的情節和環境,種種原創中不易駕御的背景都可以嘗試:科幻、歷史、神話、後現代、戰爭、武俠。只要合理,每種內容都能出彩。任何生活上的感觸都可以作為素材。寫一篇文章,與志同道合的朋友交流,不亦樂乎?

    不過,由於同人作者寫文章並不以發表為目的,大多數屬於自娛自樂,因此有的同人文涉及自殺、心理畸變等敏感的社會問題,又需要讀者慎重閱讀,去偽存真。

    總之,同人文是一種新興的文章或作品形式。雖說我們希望文人學者化,希望當代主流文學得到淨化,但對同人文這種爭議頗多的文體,不妨先認為“同人於門,無咎”吧。

  • 2 # 酒十一日記

    應當算的,不然怎麼會有文學原型這一說。甚至還有許多黑化原型的人物,最典型的武大郎和潘金蓮。

    人家武大郎明明是天賦異稟,才華橫溢,被人資助考取功名,還娶了資助人的女兒,迎娶白富美,走上了人生巔峰。

    為啥在《水滸傳》裡被黑成水性楊花,喜提綠帽的夫妻倆?還是要歸功於武大郎的一位“好友”。因為曾經幫助過武大郎,這位黃姓“好友”家道中落來求助,但是不滿武大郎對他的安排,所以造謠了武大郎身材矮小,潘金蓮喜歡搔首弄姿。

    這樣的“勁爆”謠言一傳十,十傳百,施耐庵聽到直接引用到《水滸傳》裡,算得上是同人了吧。

    其實整部《水滸傳》都可以算得上是同人作品。二十四史《宋史》中記載北宋宣和年間,朝廷昏聵腐敗,以宋江為首的三十六人率領一支起義軍”橫行河朔,轉掠十郡,官兵莫敢攖其鋒”,“又犯京東,江北,入楚、海州界”。

    不過文中的梁山水泊並不是現實中宋江起義軍的老巢,他們一直流竄打游擊,待過樑山時間也很短。最後起義軍在北宋名將張叔夜的絞殺下死傷慘重,不得不同意詔安。

    事實和《水滸傳》所寫相差甚遠,人物也對不上號,但誰能否認《水滸》的文學性?

    在退一步,說《水滸》不是同人,那後來延伸出來的《金瓶梅》是同人了吧,名字、人物、事件都差不離,又有誰能說《金瓶梅》不是文學作品?

  • 3 # 海生藝話

    因該是的啊,現在是有很多水平參差不齊的同人文,這就跟網文一樣,因為門檻低,基數大,所以下限很低,這是很正常的。但就像網文裡也有大神的作品一樣,下限低不代表同人文裡就沒有好作品。同人文作者寫得是他們心裡的那個人,那個人經過了他們自己的理解,和愛意的美化,比鏡頭前的一個明星要豐富可愛得多。很多很優秀的同人文,從劇情到人設都豐滿獨立,文筆也甩開垃圾網文好幾條街,完全稱得上是優秀的小說。

  • 4 # 明月醉無心

    嚴格意義上來說同人文不算文學,但是又不能去較真,同人文就是主角和劇情大致上跟那些非常火熱的書或者動漫電影裡面相同,但是劇情卻是延伸出去的一種小說。同人可以寫,但是卻不能出版。

  • 5 # 佛系安利小可愛

    我覺得同人文算文學作品。

    首先,我們先來看一下什麼叫文學作品。文學作品:①從版權的角度,通常指各種書面的原著。不論其價值或目的如何,性質屬純文學的、科學的、技術的或完全是實用性的,均為文學作品。②從作品的形式和內容的美與感情效果衡量都具有巨大價值的著作。馬克思主義對於文學的認識:首先,它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是在一定的社會經濟基礎上形成發展起來的、是一定時代社會生活的反映。其次,它是用具體生動感人的形象,而不是象哲學、社會科學那樣用抽象的概念去反映社會生活。其三,它是語言的藝術,它以語言為工具來塑造藝術形象,反映社會生活。

    由此可見,文學作品是以語言為工具,以各種文學形式,形象地反映生活,表達作者對人生、社會的認識和情感,以喚起人的美感,給人以藝術享受的著作。而同人文,即“同人之名以為文”(The name of other"s colleagues think that the text),在原作的基礎上,把某部甚至某些作品裡的人物放在新環境裡,加入作者自己的想法從而展現作者對於原作不同的觀念。

    所以,從這兩個概念來看,同人文算文學作品。

  • 6 # 木馬逐風塵

    同人文屬於文學作品

    首先,我們看看文學的解釋,是一種語言藝術,是話語蘊藉中的審美意識形態。詩歌、散文、小說、劇本、寓言、童話等不同體裁,是文學的重要表現形式。文學以不同的形式即體裁,表現內心情感,再現一定時期和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

    而同人文只是在原作的基礎上,把某部甚至某些作品裡的人物放在新環境裡,加入作者自己的想法從而展現作者對於原作不同的觀念。

    所以在本身上是文學範疇的,可是因為很多同人文作者低俗的三觀和沒有底線的娛樂文字,或者無限的改編沒有什麼可以欣賞的地方。

    因為大眾媒體的興起,文學的門檻彷彿被降低了,所以才會興起各種疑問。

    歸根結底同人文是文學作品,可是大部分屬於低俗小說範疇。

  • 7 # adiee

    算。

    不要把同人和真人同人等同!!!

    不要把同人和耽美等同!!!

    我看了十幾年耽美,看了幾年同人,但我不認同真人同人!同人中的動漫同人,影視同人,小說同人,都蠻好看的,但是真人同人是什麼鬼?

    至於同人文的質量,就要看作者水平了。正規的受國家監管的網站也有很多同人小說,凡是不適合給小孩子看的都會被和諧掉的。

  • 8 # 袁方銘

    同為寫手,題主這個問題我在最開始下筆的時候就有想過,絕非標準答案,只是個人內心的一點感覺,

    你看完了一部番,你覺得這劇情不合理,你覺得男主和某某基得不行,你覺得官方簡直不要臉,於是腦洞大發,下筆如有神,一起哈成。

    然後你很雞血地上傳了,和讀者一起玩耍,也許還會有圖和長評。

    這樣的事,題主你不開心嗎?

    我覺得,同人衍生物的意義就在於此。

    至於題主提到的主流問題,我覺得這與文體和受眾有關。

    舉個例子,低俗小說絕對是不入流的吧,無論創作水平多高,你都不可能會看見它公然放在書店的推薦臺上。那是因為,它有門檻。

    我覺得同人也是有門檻的一種文體,那道門檻自然就是原作了。這道檻會篩掉絕大部分沒看過原著的人,那麼,這我覺得就是所謂的不入流了。

    本來,寫作就是一種非常具有主觀性的活動。你所表達的永遠都不可能是別人的世界,你所寫下的一切都源於自己的邏輯能力與想象能力,你不可能對著某樣自己完全沒有感知的事物創作。同人亦是如此。

    而且,所謂主流其實是相對而言的事,在同人文中,bl是主流。在網路文中,金手指是主流。在網購中,服飾類是主流.....在學校男生裡,大褲衩才是主流等等等等。我不知道題主為何要介意同人不入主流這樣的事情,這個真的很重要嗎?

    圈子雖小,有容乃大。

    如果題主覺得同人這樣的玩意在國內不入流,不能入周圍人的眼,我出自本心地建議你,還是趁早放棄比較好吧。

  • 9 # Summer的向日葵小姐

    首先你要知道什麼算是文學?

    文學是作家用獨特的語言藝術表現其獨特的心靈世界的作品,離開了這樣兩個極具個性特點的獨特性就沒有真正的文學。

    就算是色情文學它也是文學的一種。

    那你能說色情片不屬於電影嗎?

    一個作品的屬性不是由外界喜不喜歡來定義的。

  • 10 # Mr米Ry

    寫文章可以 前提是三觀正 畢竟現在的孩子青少年過於盲目心智不全。尤其是那些汙言穢語男男女女的骯髒情節 根本沒有任何文學交流 只會帶壞一批孩子和一群腐女。

  • 11 # 青年作家楊朝格

    應該鼓勵創作,同人文即“同人之名以為文”,把某部甚至某些原創作品裡的人物放在新環境裡,加入作者自己的想法從而展現作者對於原作不同的觀念。輕小說是一類源自日本,以年輕人為主要讀者群的新興娛樂性文學作品;具有寫作手法靈活多變,閱讀起來大多較為輕鬆的特點。只要不傷及原著,帶色彩,而且具備一定文學功底和特點,都應該屬於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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