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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復襄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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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黃河號子
個人認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有以下幾個方面:
1.政策。這是企業發展的綱領性因素,每個企業發展都離不開政策支援,這是毋庸置疑的,尤其是企業做大做強,政策背書,迎合政策走向,政策給予支援,才能壯大;
2.資金。這是企業發展的根本,沒有資金鍊,對於企業就是噩夢,難以維繫,更別說收益反哺。
3.人才。人才是關鍵,企業發展會不斷遇到瓶頸,就需要越來越多的有志有才之士,來為企業不斷突破獻計獻策,制定規劃。
4.核心技術。發展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企業的生產力要強,要足夠支援企業不斷突破,才能從中小有所突破。
5.市場。企業方向如何把握,紅藍海戰略各有利弊,但面對的?困難和窘境會有不同,掌握好方向,才能讓企業走的更遠,發展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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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可或缺16
:主要是相關的法律法規,嚴重不切實際,嚴格執行能把企業治殘治死!企業生存,首先克服來自政府的苛刻管治和刁難,要和這些法律法規進行搏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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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山卿士
中國中小企業數量眾多,發展各異。從總體上來說,中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備受各種各樣的原因制約著,個人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一)核心競爭力。一個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主要包括人才和技術。一個有具有優秀人才和核心競爭技術的企業,會具有巨大的發展前景。這樣的企業,一般來說,資金應該不是壓力,因為目前很多風險投資機構也在尋找具有發展前景的企業進行投資。而一個沒有核心競爭力的中小企業,資金將會是一個制約企業發展的因素。
(二)產品質量。由於大多數的中小企業,管理體系不夠完善,做出的產品往往有瑕疵,但又不捨得報廢,就當良品出售。久而久之,企業的產品質量在消費者口碑中不斷下降,從而影響產品的銷售量,進一步影響產品的產量,制約企業的擴大發展。
(三)市場營銷渠道。對於眾多企業來說,盈利是目的,所以產品(服務)的銷售情況直接影響到企業的執行發展,因為透過銷售產品(服務),企業才能回籠資金,然後才能不斷地投放資金,繼續發展擴大。除了一些壟斷企業以外,大多數的中小企業都應有自己的市場銷售渠道、方法。大多數的中小企業,由於沒有完整的銷售、售後服務體系,也開闢不出有效的營銷渠道,所以產品(服務)的銷量並不理想,進而影響生產規模的擴大,制約著企業的發展。
(四)財務管理制度。大多數的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一般都交給親戚或熟人,往往沒有聘請專業的財務人才來進行財務管理,因而沒有制定出有效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大了財務風險,尤其是籌資風險和投資風險。沒有專業的風險評估,在籌資風險方面,往往增加了企業的借款成本,增加了還款的壓力;在投資風險方面,往往會誤投,造成企業本金虧損,甚至血本無歸!良好的財務管理制度,使得企業能夠保持足夠的資金鍊,確保企業的正常運轉,才能使得企業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
(五)企業文化。大多數的中小企業,往往是官僚主義盛行,員工的主要時間不用在工作上,而是用在投資取巧上,這種企業文化,逐漸地消磨了優秀員工的工作熱情,降低了工作效率,制約著員工的創新思想,進而制約了企業創新發展的可能性。
不同的企業,不同的境況,中小企業主們應實事求是地分析原因,找出原因,制定出相應的改進措施。隨著中國對中小企業各種紅利政策的出臺,中小企業主們應抓住機會,完善自我,發展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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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約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因素有哪些?
一、我國缺乏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扶持
目前,我國央行透過視窗指導,對全國性商業銀行在原有信貸規模基礎上調增5%,對地方性商業銀行調增10%,並要求這部分額度必須用於中小企業、農業或地震災區;隨後出臺政策放寬中小企業貸款額度,對個人小額擔保貸款的最高額度從2萬元提高到5萬元;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小額擔保貸款的最高額度從10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雖然這些政策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但長期來看,僅靠增加貸款很難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題。比照國際經驗,許多國家依據中小企業所有制型別和行業特性,對其融資都採取了各種優惠政策進行扶持。
二、我國缺乏專門的金融管理機構
許多西方發達國家為了對中小企業進行金融支援而設立了專門的金融管理機構。一方面,專門管理機構的建立為一部分無法透過一般渠道獲得商業貸款的中小企業提供了風險擔保,解決了其資金需求問題;另一方面,可以成立政策性基金,專門用於支援中小企業發展。在我國,中小企業分屬於各級政府及各產業主管部門,中小企業的宏觀管理權較為分散。金融體系沒有成立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尚未構建完整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從而導致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援也無法滿足中小企業的發展需求,這使得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無法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三、中小企業經營穩定性差,增加了銀行的信貸風險
由於中小企業規模小,在資訊收集、分析市場方面投入成本少,因而易受經濟景氣性、金融環境以及行業變化的影響,這對於以穩健經營為宗旨的銀行來說意味著還款的不確定性增加。據美國小企業管理局(SBA)統計,有近30%的小企業在成立兩年內消失,由於經營失敗、倒閉或破產等原因,有近56%的小企業在4年內退出市場。它反映了中小企業的經營穩定性差、投資風險大這一特徵。在這種形勢下,銀行本著穩健性的經營原則,自然會盡量少貸或不貸給中小企業資金以規避風險,這在一定程度上阻斷了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加大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
四、中小企業可用於抵押擔保的資產不足
金融機構在向資訊不對稱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時,雖然難以獲得貸款決策所需的資訊,但可以從企業所提供的抵押品或者第三方擔保中獲得關於企業未來償還能力的資訊和保證,從而做出貸款決策,並且抵押有助於解決逆向選擇問題。但由於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比率低的財務特徵,所能用於抵押的資產相對十分匱乏。因此商業銀行不願意對中小企業放貸。
五、中小企業信用等級低,貸款成本高,銀企關係惡劣
近年來,部分中小企業信用觀念十分淡薄,利用虛置債務主體、假借破產之名、低估資產、逃避監督等各種方式逃、廢、賴銀行債務。這些行為進一步加大了銀行貸款的風險,相應地也降低了銀行向中小企業增加貸款投放的信心。
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已經是行業的普遍社會現狀了。制約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在於首先中小企業本身的償還能力低,造成銀行信貸的風險很高。除此之外,我國對中小企業的鼓勵和融資支援政策也很缺乏。要想改變這一狀態是需要人們的共同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