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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匯豐蘭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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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杜課堂
韓國的司法制度屬大陸法系,但受美國法律的影響較深。韓國的司法系統包括大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三級,實行三級三審制。在地方法院下面另設有市郡法院,履行地方法院的一些審判任務,不作為一個審級。此外,在漢城市設有一個家事法院和行政法院,在大田市設有一個專利法院。地方法院和家事法院在一些地區設有支院履行與地方法院一樣的職能。
韓國全國共設有5個高等法院、13個地方法院、45個支院、101個市郡法院。市郡法院設立的目的在於方便當事人訴訟,受理的案件包括標的為2000萬韓幣以下的小額訴訟和情節輕微的刑事案件。市郡法院只設有一名法官。如,釜山金海市法院轄區人口40萬,每年受理的案件大約有4000至5000件。為了處理如此大量的案件,法院聘有12名調解員,從轄區內的教師、公務員、醫生等專業人員中選任。12名調解員分成4組,每組一天可以處理6至8起案件,只有在雙方分歧過大時,才交由法官審理。即便如此,一名法官還要審理500多件。
作為一審法院的地方法院,審判權由3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或獨任法官來行使,對獨任法官的判決不服的上訴案件由本院上訴部的合議庭審理,即在一級法院中存在二個審級,對本院上訴部的判決不服,可以不經高等法院直接向大法院提出第三審。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方便當事人訴訟,由於在韓國只設有5個高等法院,為減少當事人的訴累,做了這樣的處理。而作為地方法院派出機構的支院,只具有一般的一審裁判權,而不能審理上訴案件。
韓國司法系統的另一重要組成部分是憲法裁判所。憲法裁判所獨立於普通法院,有獨立的地位。憲法裁判所的主要任務是對法律的違憲審查、彈劾審判、對違憲政黨的解散審判等與憲法有關的案件審理。提請憲法裁判所的違憲審查有兩種途徑:一是當一部法律違憲與否成為審理某一案件的前提,審理法官作出該法律違憲的判斷時,可以依職權或依當事人的申請向憲法裁判所提出違憲審查。二是噹噹事人提出違憲審查的申請遭到地方法院的拒絕,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憲法裁判所提出申請。因此,憲法裁判所一年須審理的案件達到數千件。憲法裁判所由9名法官組成,其中,總統任命3名;國會任命3名;大法院任命3名,其地位等同於大法院的法官。憲法裁判所為維護國民根本利益,維持社會的公平、平等、正義的理念,發揮著其獨特的作用,如在幾年前,憲法裁判所對一部規定“同性不婚”的法律認定為違反了憲法規定的基本人權,使得20萬對有情人終成眷屬。
韓國法院的資訊化程度相當高,全國法院的資訊系統全部用超高速互連網實現連線,所有重要資訊、資料都透過網路向公眾開放。任何一個當事人都可以在家中,透過網路瞭解自己案件的審理情況。
韓國法院內部部門的設定比較簡單,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在內部設一名院長,管理法院的日常事物,其餘的法官分成若干合議庭完成審判任務。另有一名法官充任行政科長,負責法院輔助人員的日常管理,法院輔助人員與法官的比例為1比3。輔助人員分為法院事物、登記事物、統計事物、記錄、法庭警衛等,除了完成審判上的輔助事物,還要完成登記、戶籍、提存等業務工作。
大法院有一名院長,13名大法官,還設有司法行政處。司法行政處設有一名處長,由一名大法官兼任(不負責具體事物),日常工作由次長負責。司法行政處下轄計劃部、司法政策研究室、人事管理室、總務局、建設局等部門,計劃部負責法院的經費預算的編制並提交國會審議,並對各級法院的預算進行稽核並撥付。人事管理室負責全國法院的人事安排,並對法官進行考核。司法政策研究室編有60名司法研修官,由現職法官充任,主要負責地方和高等法院的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存有疑問的各種問題的研究和解答。總務局負責法院的日常行政工作。建設局負責全國法院的法院建設,全國法院的建設由地方法院提出要求,經大法院稽核,交由建設局具體負責建設。
韓國的法院除了承擔審判任務以外,還負責不動產登記、戶籍登記、提存等業務。由於法院的公信力在國家機構中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在國民中得到充分的信任,所以將不動產登記、戶籍登記、提存等業務在法院來統一完成,不僅提高了交易的安全性,也提高了效率。在全國還設有一萬多個自動查詢機,只要將想要查詢的不動產的資訊輸入機器,就能免費查到全國任何一處不動產的產權登記情況,為市場交易的安全進行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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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經典動態圖及出處
99%韓國法律問題沒有辦法解決
律師為什麼無法幫助大眾解決法律問題呢?以我個人的經驗來看,韓國的法律並不是為老百姓規定的。雖然理論上規定的都非常的完美,但老百姓在現實生活中想去運用法律維權,恐怕做不到。唯有得到律師的幫助,才能走正常的法律程式。
但是韓國律師的費用不菲,並不是所有的老百姓隨隨便便的在所有的法律問題上都能找到律師。比如:一箇中國人被打之後,去警察局報警。到警察局對方就說,這個中國人也動手了。韓國警察也認為中國人有可能動手了。此時,中國人要是能請一個律師幫他說話,這樣的事情很容易擺平。可惜,韓國的律師費並不是那麼便宜,很多老百姓不可能因為這點小事能請到律師。
遇到法律問題之後,只有有錢人才請得起律師。有錢人才能在各種各樣的法律問題上,隨心所欲的請律師幫忙。所以韓國的律師事務所的服務基本上定位於有錢人,至於那些沒有錢的老百姓,誰也不願意去搭理。雖然韓國有很多免費的法律服務機構為老百姓服務,但是實際上能不能起到作用、會不會認真對待就不多說了。
有錢的人可以隨時請到律師為他出面,那沒錢的人遇到法律問題怎麼辦?沒有辦法,只能認了。沒錢請不起律師,給你法律知識你能自己運用它去維權嗎?別光考慮法律這個東西的複雜性,語言方面的障礙就已經制約你去維權了。當然,偶爾有些事情你也可以自己維權成功,但成功率估計在1%左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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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吧,韓國法學最權威的三個學校分別是:首爾大學、高麗大學、延世大學(按照級別優先排名)首爾大學:首爾大學在2014年QS世界大學排名中排名韓國第1位,亞洲第5位,世界第31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聲譽排名韓國第1,亞洲第8位,世界51-60位;世界大學學術排名全球大學排名102-150位。在2009年法國國立巴黎高等礦業學校(EMP)(基於各校畢業生在《財富》雜誌釋出的世界500強企業中擔任執行長的人數指標)世界大學排名中,位列韓國第1位。高麗大學:高麗大學(Korea University),簡稱高麗大,是韓國最大的綜合大學之一,世界大學200強之一,它始建於1905年,原名為普成大學。韓國高麗大學歷史悠久,規模龐大,目前在韓國大學排名第二位,與中國"北京大學"建立友好院校關係。高麗大學對韓國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領域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高麗大學依據韓國特性,繼承、發展和獨創了各學科教育,以國際化、情報化等未來發展前沿學科為目標,努力致力於各國學術間的交流。延世大學(Yonsei University)位於韓國首爾市中心地段,成立於1885年,是一所以基督教精神為準則而設立的高校,以悠久的歷史以其國際化的聲譽而聞名。延世大學的教育理念是真理與自由,正如學校簡介中校長對學生們的寄語——願上帝的恩惠與你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