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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佛門之刃

    對於直播的行業,與限薪令不可同日而語,兩個現象不是一個層次。

    一、直播行業大多數是個人主動的,報酬是很少;二、直播有些人是與眾多的粉絲分享個人的生活和對一些問題的看法;三、對於有一些直播的網紅直播一些有違世觀的現象也要封號。

    對於限薪令表示支援,理由如下幾點,謹是個人觀點:

    一、演藝界的報酬高,雖然不是政府給的,但是無形中加高了產品的成本;二、演藝界拍個廣告,撓首弄姿一翻,費用幾千萬,不合理,給該子們帶來負面影響。三、有多少演藝界的人代理的廣告產品質量過關?四、動輒幾千萬的代言費,輕而易舉的到手。科研人員得幾代人賺這些款。

    綜上所述,無論是限薪令的執行,還是網路直播整頓,都支援。淨化文化市場,引導青少年有一個正能量的世界觀,人生價值觀。

  • 2 # 大頭微記錄

    1、直播行業興起,導致很多觀眾精神空虛,產生錯覺。由於網路這個媒介的聯絡有些人自認為和主播離得很近像親朋一樣,拉幫結派相互抨擊,關心散播圈內八卦,確忽略了現實生活。

    2、直播行業刷禮物,不少觀眾和主播互相直接捧場送禮物少則幾百幾千,多則幾十萬上百萬的。雖也納稅,但這種風氣和影響很不好。有些人為了給主播刷禮物,做出些傾家蕩產,違法亂紀的荒唐事。雖然這些人這些事相對於整體觀眾是現在只是冰山一角,但確實一個放大鏡。有些人雖沒做傾家蕩產,違法亂紀的事但給主播送禮物毫無節制,失去理性,比如月收入4000左右或者沒工作的人一個月送禮物花了500元,金額單看不多,但佔月收入的多少?

    3、角色定色錯亂,大主播小主播遊戲主播文藝主播,無非就是賣藝賺錢,觀眾給主播送禮物應稱之為“打賞”,但有些觀眾刷禮物應稱之為“供奉”。隔三差五就要送,不送不舒服,不送感覺“情義”就淡了,直播間華麗的牌位也沒了。還有就是現在主播為了收禮物真的是用盡手段方法,不錯過任何一個可行的機會。平時直播收禮物,那是工作回報,沒什麼毛病。現在結婚也直播(不論這個行為的好壞),那肯定有人要刷禮物,結婚直播不是日常直播內容,這裡要說的是性質不一樣。那送的禮物就是紅包,主播收的就是人情,人情債最難還,連名字都不知道沒統計,怎麼一對一的還?也許現在的主播沒有這種老的觀念,我想法較真了,他們甚至想這是在和觀眾粉絲分享他的幸福時刻吧。

    其實現在不管“男神”“女神”還是“主播”賺錢的地方都不在其身份和從業真實水平上,是外面包裝的那個殼上,流量粉絲經濟。這就是為什麼演員演技再爛,主播內容再普通都能火,他們初衷就是賺了快錢閃人。最後再勸告那些無節制給主播刷禮物的人,你們禮物的成本和那些土豪或主播的不一樣。覺得錢人家自己的,禮物心甘情願送的,那當我什麼也沒說。

  • 3 # 使用者1099153503299

    限薪令是好!解決一些高低不平的問題,但能做到就很難說了,因為制訂制度的人都是那一群人,基礎沒改變樓層不會好。

  • 4 # 納若肖迪

    限薪令,好,很好,是時代淘汰了娛樂圈光環,是自作,自私,不敬業,與時代不相適應,等造成眾怒,反省吧!言歸正傳,談直播,直播不僅有娛樂,也有銷售各種產品,是把各種產品能及時推向社會一個視窗。有積極一面,但,萬物歸一。一,直播娛樂只為奪人眼球,不顧法律底線,道德底線,不能做到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能為社會服務,宣傳愛國情懷,宣傳正能量,不樹立好價值觀,人生觀,不吸取教訓,一切皆我為之,你們,走不遠。二,直播產品,不能唯利是圖,要存社會責任感,要用心去建立誠信,珍惜平臺,要存大眾情懷,愛國主義,借身傳正義,為建設誠信品質作貢獻。結合起來講,有關部門要管控好這個平臺,監督好這個平臺,平臺利益者,要有底線,要講原則,要有社會責任感,特別對我們下一代負責。純屬個人觀點,歡迎指正。

  • 5 # 是傳說不是真的

    其實明星給大家帶來的大多數都是負能量的東西,正能量的也有確少的可憐。高薪高待遇高曝光往往都是物慾橫流腐敗思想行為盛行。給社會民眾帶來危害。亟待限制他們的言行舉止,高薪資待遇規範整風娛樂環境有利於國家。

  • 6 # 瘋人院的男瘋子

    現在的直播行業,一個目的“錢”。為了錢,可以出賣自己的肉體,可以出賣自己的靈魂,也充分說明了當今人的浮躁、生活的無聊。

    一箇中學生可以在直播平臺播放自己媽媽死了的畫面,平臺為了流量竟然稽核透過;一箇中年人可以在平臺播放患癌母親死亡前的幾十分鐘,還號召大家點贊,平臺依然未了自己利益放過;一條狗掉進河裡,有人趴在和演變拯救,平臺稽核透過.........有很多很多,但大家發現沒,這些喪失人性的直播竟然點讚的人很多,播放者掙到了錢,平臺平臺掙到了錢,看起來好像是雙贏的局面,但結果呢?

    更多的親人死亡過的,即將死亡的播放的人越來越多,動物掉到的地方越來越離奇,這就讓我們不得不懷疑平臺對價值導向的誤導,其實是誤國誤民,對這樣的平臺我們要嚴厲監督。直播行業可能一箇中國就出幾個很出名的主播,要問他們掙到了多錢,其實和他們的付出是想配比的。玩遊戲主播你要長時間待在電腦前,娛樂主播你要有敏銳的洞察力,美食主播你要四處為家,平臺還要抽成,還有團隊策劃等等,偶爾幾個人的光鮮並不能掩蓋整個直播的慘淡,因此,直播行業不能像明星那樣,隨便吼兩嗓子就幾十萬,隨便搖搖晃晃走幾步就幾十萬不一樣,這是一個百花齊放的平臺,因此沒有必要限薪,阻礙直播的快速發展,只是要把平臺監督住,價值導向、社會導向一定要陽光積極。

  • 7 # 100號颱風

    網路直播也是現代媒體方式之一。本來是個正常事。但走太偏了,各種稀奇古怪,甚至各種噁心言行,氾濫網路,糟害眾人。國家應嚴管。直播者應有個人樣。網路直播也是良心產業啊。

  • 8 # 北極的夏天664

    道高一尺,魔高一仗,有些明星進了直播間,播的正能量,可是禮物大高價,有價值一兩仟的禮物,幾分鐘可得上仟元,這也不太好。

  • 9 # 窩的雜文

    明星限薪令,我覺得至少可以遏制住那些職業操守欠缺,人性流失的娛樂人,該想辦法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保持一個職業人該有的特性!

    會讓一些靠惡俗炒作而斂財的人,不可能太囂張!也可能會讓一些孩子,改變自己的志向,踏實走路吧。

    店鋪不能營業,壓著一倉庫的春裝,我們已經到了上不了樹,爬不了牆的年紀,現在必須嘗試著爬網,上直播!!為了賣貨!賣貨!好把自己養活!

    今天週末,北京七點三十分時的地鐵……

  • 10 # 跨過生命的禁區

    直播更有問題,比那些明星還大。人員雜亂,很多都是依騙取別人的禮物為目的的。甚至好多都是連哄帶騙的。除了少數的直播有存在的必要,沒有意義的垃圾直播都停了吧,禍國殃民,害人害己!

  • 11 # 使用者5301119074576

    不看好該行業。不創造任何價值,又佔用大量網路資源。交了網費也不行,垃圾資訊充斥網路,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對別人的侵犯。你主觀上想讓別人看,那就付給觀看者經濟補償,就像廣告,要付費。

  • 12 # 創意論天下

    首先存在就是有道理,趨勢以我們的力量是無法改變的,它代表的是大眾的意志。

    明星:娛樂行業的產物,在其產業中舉足輕重的作用,作為娛樂行業具有極高的經濟價值與社會壓力分擔的作用,畢竟和平年代社會穩定就需要考慮大眾精神寄託、壓力釋放等客觀原因,不是每個人都是專家學者,多餘精力需要釋放。既然眾望所致推動了娛樂行業的大發展,明星一躍而紅,理所當然報酬會增高。

    直播行業是自媒體發展的進一步產物,自媒體發展離不開高階電子產品及網路的普及,現在手機是過去許多電子產品的綜合體,集相機、電腦、mp3等等於一身大大加快自媒體發展程序,滿足了現代人不同個性化需求,只要有一部手機人人都是自媒體,直播行業只是自媒體一個分支,也是自媒體發展的必然產物,直播具有真實感、臨場感、空間同步、時間自由、快捷方便效率高等優勢,帶給一部分人豐厚的回報,由於其行業發展較快,相關政策法規來不及及時跟進,導致行業出現一些問題,我想隨著自媒體越來越成熟,法規越來越完善,進而演變成傳統行業的一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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