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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騎著羊1兒去放狼

    府就相當於市,知府就是市長。知縣就是縣令。當然這只是大概,根據不同朝代行政劃分不同有所不同。

  • 2 # 輸入密碼有誤

    清代的府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管幾個縣,古代知府一般是四品官。清朝還有兩個府的級別比較高。一個是順天府,一個是奉天府,清朝實際上是“兩京”制度,就是有兩個京城(北京和瀋陽),這兩個京城還不屬於現在的直轄市。

    順天府就是現在的北京及其周邊地區。順天府尹是個三品官。順天府最歸直隸省管,直隸省只能管京師城牆以外的州縣(直隸省和順天府都管不了北京的內城,京師內城是住旗人的地方,由八旗都統進行管理,一般刑事案件旗人由步軍統領衙門(也稱九門提督)和內務府慎刑司審理,宗室貴族由宗人府審理,民事案由戶部現審處審理)。

    從乾隆年間開始,欽派部院大臣兼管順天府事務,稱為“兼尹”,也就是順天府實際上有兩個上級。直隸總督和管府大臣。因順天府主管京師事務,順天府的好多事務是直隸總督和順天府尹雙重管理的,而直隸總督級別較高,直隸總督實際上主管著順天府屬各州縣官員的升遷,使得順天府尹位高而權輕。乾隆帝對這種現象有所瞭解:“向來順天府屬各廳州縣,大率趨承總督。而於府尹雖名為上司,未免心存歧視。”

    順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廢遼陽府,於盛京城設奉天府,置府尹,秩正三品,視同京師順天府,此為陪都之特殊規制。清廷規定:”凡滿洲、蒙古、漢軍八旗事務,則統之於奉天將軍;凡民人事務,則統之於奉天府尹。”盛京將軍與奉天府尹分轄旗民,遂形成旗民分治的二重製管理體制。

  • 3 # 國家人文歷史

    知府知縣這樣的官職設定與古代的行政區劃設定有著很大的關係,簡單來講知縣可以理解為一個縣的最高行政長官,知府就是相當於一個地級市的市長。

    知府在古代也稱作太守。在唐代以前有州的設定,與美國的州不同,行政範圍較小,州的最高長官可以稱之為州牧或者是太守。到了唐宋時期正式設立了地方長官“知府事”。到了元朝,廢掉了府的設定,直到明朝時期重新設定。

    知府,掌一府之政令,總領各屬縣,負責宣佈國家的政令,治理一方百姓,考核管轄內的屬吏,徵收賦稅等等大小事務的總攬。

    知縣呢,級別要比知府小,但是作為官職名存留在歷史中的時間要久遠的多。因為縣的設定可以說是中國最穩定的地方行政規劃單位。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時期,秦、晉、楚等國在新兼併的地區設定縣,後來才逐漸推行到了內地,直到秦始皇時期開始推行郡縣制,才正式設立,並且一直沿用至今。知縣可以說是很貼近基層的幹部了,一般也是管理一個縣的行政、司法與經濟。如果剛好遇到當地有駐兵的情況,也要兼職管理軍事。明清時期,知縣設定為正七品,也就是大家俗稱的“七品芝麻官”。但是,明清時期,軍事與行政基本上就分開了。

  • 4 # z山海

    古代知縣和知府的區別在於:

    知縣和知府分別是古代二級行政區劃縣、府的政權主官,官職品級亦不相同。

    自從秦始皇建立大一統的封建王朝,改變以前歷朝的分封制,在全國行政建制實行郡縣制以來,縣級行政區劃,作為最穩定的行政建制,歷時二千多年,一直沿用至今。

    知縣為歷朝歷代最低一級行政區劃——縣的政權主官,管理一縣的軍、政事宜,既“上馬管軍、下馬管民”,官職品級多穩定在“九品十八級”中的正七品,既世人俗稱的“七品芝麻官”,蓋因知縣為最低階的政權——縣政權的主官,代表政權直接面對民眾,審理訴訟、辦理案件,因而清正廉明的知縣被民眾呼為“青天大老爺”,如明朝歷史上有名的清官、知縣海瑞被民眾譽為“海青天”;縣以下不設政權組織,鄉、亭、保、裡、甲等基層組織多由地方鄉紳、豪強充當,不屬政府官員,如漢高祖劉邦曾在家鄉為泗水亭長,《水滸傳》中的托塔天王——晁蓋為保正;(近現代,鄉級行政區劃建制為政權組織——鄉級政府)

    清代京都——北京所在地的宛平縣以其治所轄地京都、重要性不言而喻,類似今天的首都北京為直轄市因而黨、政主官職級高配,因而宛平縣的知縣官職品級為正六品,比其它的知縣高二級;還有,歷朝歷代帝王尊崇、不斷的封爵晉號的儒教始祖——“聖人”孔子家鄉,孔氏襲爵後裔居所孔府、“聖人”陵園孔林所在地曲阜縣知縣,官職品級亦為正六品,這是僅有的特例!

    知府為管轄縣的上級行政區劃——府的政權主官,管理一府的軍、政事宜,大家熟知的宋朝歷史上的清正剛廉的“包青天”——包拯,既曾任職開封府知府,(在有的朝代知府尚管轄州級行政區劃,清代尚管轄廳、設治局行政區劃)官職品級多為正五品。

  • 5 # 秋鴻學長

    知府比縣令管制要大。

    知府相當於現在地級市的市長;縣令相當於一個縣的縣長。

    知府,官名。宋代至清代地方行政區域府的最長官。

    唐以建都之地為府,以府尹為行政長官。宋升大郡為府,以朝臣充各府長官,稱以某官知(主管)某府事,簡稱知府。

    明以知府為正式官名,為府的行政長官,管轄所屬州縣。清沿明制不改。

  • 6 # 聶作平

    在歷史題材影視裡,知縣和知府都是經常出現的角色。它們二者有什麼區別呢?區別在於,一個是縣的首長,一個是府的首長,一個正七品,一個從四品。下面詳細說。

    先說知縣。秦朝推行郡縣制,縣的首長, 轄地人口萬戶以上的稱為令,即縣令;萬戶以下的稱為長,即縣長。到了宋代,縣令之名雖存,但事實上多派京官執行職務,稱為知某某縣事,簡稱知縣。元朝稱縣尹,明清稱知縣。

    古時候皇權不下縣,縣為行政體系的最後一級。宋代,知縣既要管民政,財政,還要管司法,如果縣內有駐軍的,還要兼管兵事,因而在一縣之內,有極大的權力。所以才有“滅門的知縣”和父母官的說法。

    知府也是宋朝始設,全稱為知某某府事,簡稱知府。明清沿置。知府管轄數個州 縣,相當於今天的地級市的一把手。

    需要說明的是,州這個單位,歷代皆有,但相差極大,如漢代的州相當於省,宋代的州相當於地級市。到了明清時,州有兩種,一種是直隸州,與府平級,略相當於今天的各自治州(當然不是民族自治);一種是散州,與縣同級,略相當於今天的縣級市。

    所以,通常來說,知府是知縣的頂頭上司,就像市委書記是縣委書記的頂頭上司一樣。

  • 7 # 楚邾

    知府和知縣最明顯的區別就是知府是府級政府行政長官,知縣是縣級政府行政長官。府出現在唐代,縣則秦統一後所置。中國古代行政區劃變化較大,如秦的郡縣二級制,到東漢逐漸演變成州郡縣三級制。明清時期,主要為省、府、縣三級制(當然也有直隸州、直隸廳等)。

    明清每府轄若干縣,有的府還會下轄若干州,府衙所在縣一般也成為“首縣”,首縣不僅有府衙,也有縣衙。如明代河南汝寧府下轄二州(信陽州、光州)、十二縣(汝陽、上蔡、確山、新蔡、西平、遂平、正陽、羅山、光山、固始、息縣、商城),首縣為汝陽縣,其中信陽州無附廓縣,光州則下轄光山縣、固始縣、息縣、商城縣四縣,其餘則均屬汝寧府管轄。據此,府應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縣是中國存在久遠的行政區劃,自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實行郡縣制,一直延續到當代。所以20世紀末,溫鐵軍曾提出“皇權不下縣”的理論,認為古代王朝權力只達到縣一級,縣以下以自治為主。“皇權不下縣”理論提出以後,有學者同意,但也遭到了學術界的質疑和批判。這裡不討論這一理論是否合理,但可以肯定的是縣是地方社會和王朝國家權力相連線的地方。

    府衙

    知府品級也比知縣高很多,明制,知府為正四品,“掌一府之政,宣風化,平獄訟,均賦役,以教養百姓”(見《明史·職官志》);知縣僅為正七品,“掌一縣之政”。

  • 8 # 沙漠中一隻魚

    知府。地方行政長官,總管州、縣事務。相當於省長(或省轄市長)。

    1/唐朝佐官代理縣令為知縣事;宋朝,中央派遣中央官員到地方知{主持}某縣事,簡稱知縣。實際上,管轄一縣的政務,有駐兵的,也管理軍務;明朝,正式用知縣為一縣長官的名稱,清朝,沿用知縣的名稱。也叫縣尊,縣正堂;

    2/知縣管理地方政務,監管財政,稅收,府庫,司法,監察,徵兵等相關事宜,當時的知縣,雖然一個人,但各方面知識具備,可以說,要是有一個好的知縣,那麼,對於人民生產,生活都很重要;歷代,政績卓著的知縣,離任時,百姓或夾道禮送,或贈予褒獎,或立祠祭祀等,以表示感激;

    3/縣太爺,也是根據知縣管轄職權,同時,也是尊稱 。

  • 9 # 趙餘生87

    縣為政區開始於春秋時期,等到秦始皇併吞六國之後,在全國推行郡縣制,從此縣作為地方一級行政單位直到今天。

    秦朝漢朝以知縣為一縣主官。

    唐代稱為佐官代理縣令為知縣事。(“知縣”一詞的起源。)

    宋朝派遣朝中官員作為縣的長官,管理一縣行政,稱“知縣事”,簡稱知縣。

    元代縣的主官稱為縣尹。

    明、清以知縣為一縣的正式長官,正七品,俗稱“七品芝麻官”。(周星馳電影九品芝麻官中的包龍星就是)

    在這裡,小子插一句,各朝各代縣令是有一些不同的,而且知縣和縣令也有些差別,不能混為一談!

    東漢末年,州最高長官稱“州牧”,掌一州軍民。

    隋代,州最高長官稱刺史或太守。

    唐宋時正式設立府級地方長官“知府事”。

    元朝廢府設路,路一級的地方長官為達魯花赤,只在散府設有“知府”的官職,是達魯花赤的屬官之一。

    明朝恢復宋制,才有了以“知府”為名的地方官職。

    清朝大致與明朝相同。

    所以說,每朝每代的意義都不同。

    但是大致我們可以將知府看成現在的地級市的市長或市委書記,知縣看成縣級市的市長或市委書記。

  • 10 # 探微閣主

    知府、知縣的名稱開始於宋代。

    中國地方一級的行政區劃,大體上經歷了秦漢郡縣制、唐宋道路制、明清行省制的變遷。

    其中變化,這裡不作詳述。

    單說知府、知縣,其名稱雖始於宋代,但與唐末脫不了干係。

    唐末藩鎮割據,積習相沿,至於五代,造成國擅於將,將擅於兵的局面。

    諸鎮節度使,在地方上,總領軍政財大權,尾大不掉。

    而傳統皇帝尊位,也跌落塵埃。其廢立先是由宦官(唐後期),之後又由軍隊(五代十國)。

    鑑於此,宋太祖開國不久,即有“杯酒釋兵權”之事。

    宋太祖召諸鎮節度使,會於京師,賜第留之,分命朝廷文臣出守府縣,稱為“權知某州、府、縣事”。

    所謂“權知”,即有權力知道、主持、管理。論名義,屬於臨時差遣,非本職。所以宋代的州縣守令,都是由中央官員兼任。

    比如你是江蘇督軍,中央還是保留你江蘇督軍的名銜,但請你在中央住著。江蘇的事,令派人去管。

    “權知某府事”,即簡稱知府;“權知某縣事”,即簡稱知縣。

    而知府與知縣,是地方行政的兩級,相當於現在的市長與縣長。

    知府知縣,到清代,成為正式官名,而不是兼職了。

  • 11 # 鄧海春

    知府和知縣,最直觀的區別是知府官大,知縣官小。我明朝為例,簡單說一說這個問題。

    府,是行政區名,也是官署名。明朝的府,是在元朝路的基礎上改置而來的。全國除了順天、應天兩京府外,共有159個府。洪武時期,按照稅糧的多寡把府分上中下三等:20萬石以上為上府,從三品衙門;20萬石一下為中府,正四品衙門;10萬石以下為下府,從四品衙門。上圖電視劇《十五貫》中梁冠華扮演的知府

    明朝除了南北四個京縣(大興、宛平、江寧、上元)外,共有1171個縣。縣和府之間還設定有州,全國共234個州。知府是知縣的上級領導,府之下必有縣。諸縣中有些是直屬於府,有些是屬於府下之州,還有些是屬於省下的直隸州。以正德九年(1514)之後的北直隸為例,一省中共有8個府,2個直隸州,府下的屬州17個,縣116個。上圖海瑞,曾擔任淳安知縣

    顧名思義,知府即知(主持)一府之事。一名太府,又依古官名被尊稱為太守、郡守。

    明人呂坤在《實政錄.知府之職》中說:“府,非州非縣,而州、縣之政,無一不與相干。府官非知州、知縣,而知州、知縣之事,無一不與相同。是知府一身,州、縣之領袖,而知州、知縣之總督也。”上圖河南省南陽知府衙門

    知縣,知一縣之政,又稱縣主、縣尹、大尹,與知府、知州同為牧民官、親民官和父母官。

    每個縣設正官知縣一人,正七品。其主要職事是負責戶籍和貢賦。由於知縣是國家最基層官府首腦,“凡養老、祀神、貢士、讀法、表善類、恤窮乏、稽保甲、嚴緝捕、聽獄訟,皆親躬厥職而勤慎焉”。這也就是為什麼古裝戲中百姓告狀要先去縣衙敲鼓的歷史依據。上圖河南省葉縣縣衙俯瞰

    明代前期和中期,非常重視府、縣官員的選拔和任命。

    太祖曾說:“代天理民者,君也;代君養民者,守令也。”宣宗曾說:“國家之政,重在安民。安民之方,先擇守令。”守即知府,令即知縣。《明史》在論述明朝前期的吏治時說:“一時守令畏法,潔己愛人,以當上指,吏治煥然丕變矣。下逮仁、宣,撫循休息,民人安樂,吏治澄清百餘年。”上圖河南省葉縣縣衙大門

    明朝後期,輕視府州縣官,造成很多守令在任時,孜孜以求的,一是結交要路,取譽上官,二是貪贓枉法,中飽私囊。地方官員已經不再是安定民生和穩定社會的工具,而是演變成激化矛盾的導火索之一。天啟二年(1622),明末農民戰爭就是由饑民衝入陝西省澄城縣殺死知縣張鬥耀而拉開了序幕。

  • 12 # 民國年間那些事

    若細細推究,這個問題還是有些不妥,題目中的古代指的是哪個朝代?中國有上下幾千年的歷史,不同時代州縣官員的稱呼不一樣,並非都叫知府或者知縣。但一般來說,知縣指的就是一縣之長,知府是指一府的首長。

    戲曲中的知縣形象

    作為一級行政區劃,縣最早出現在春秋時期,秦始皇統一中國後,設定郡縣,一直沿襲至今。唐朝以前,一縣之長稱為縣令,從宋朝開始稱知縣,全稱是“知某某縣事”,此處的“知”是主持、管理的意思。知縣一般是七品官。

    中國古代政權不下縣,在縣以下很少設定地方政權,一般都是由地方士紳根據宗族宗法實行自治,這與今天我們的行政體制不太一樣。

    知府一般為五品官,屬於中級官員

    知府則是州、郡、府的行政長官,州府以下設縣。知府這個層級的官員還有太守、刺史、州牧、郡守等不同稱呼,宋代以後一般稱知府。與知縣一樣,知府是知某某府事的簡稱,一般來說屬於五品或從四品官。

    北宋包拯曾任權知開封府事。圖為舞臺上包公的形象

    通俗地說,知縣大體相當於今天縣或者縣級市的一把手,知府則是地級市的主要負責人。與現在樣,他們的職務、級別、待遇、管轄範圍和職權都有很大的不同。

  • 13 # 月光下de哨兵

    簡單明瞭些,縣委書記和市委書記,一個官大,一個官小。如果在一個地方工作,知縣屬於知府治下,知府是知縣的上官。

  • 14 # 澳古說歷史

    知府作為正式官名的時間是在明朝洪武年間

    最開始朱元璋將全國的府除了南京都城的應天府府尹為正三品外,其餘按照繳納稅糧的多少分為三等,一等納糧20萬石以上為上府,上府知府品級從三品;20萬石以下為中府,中府知府品級正四品;10萬石以下為下府,下府知府品級從四品。而不久之後這樣的等級之分就被廢除,除應天府府尹外,其餘150餘個府的知府全部為正四品。

    但是在明中期之後,明朝開始逐漸由巡撫來替代布政使成為一省的最高行政長官,隨即布政使品級由正二品降為從二品,進而知府的品級也有原來的正四品降為從四品,但是應天府府尹還是依然為正三品,同時由於朱棣遷都北京,又增加了一個正三品的順天府府尹一職。之後的清朝也都依照的明朝的官制來,知府的品級也都是從四品。唯一不同的就是應天府不再設府尹一職,而是改為知府,在奉天府設立了一個正三品的奉天府府尹。

    那麼既然題主問的是知府和知縣的區別,那麼肯定就是問明清時期的知府和知縣的區別啦,因為明清之前沒有知府這一說法。那麼知縣和知府到底有何區別呢?

    品級

    首先第一點很明顯的區別就是知府的品級要高於知縣的品級。地方府的知府品級為從四品,而地方縣的知縣為正七品。同時明清時期京都和陪都的府尹為正三品,而同樣作為京都和陪都的知縣品級就是正六品,比如清朝時期的大興、宛平和承德三縣的縣令皆為正六品。當然不管是地方縣還是京縣,他們的品級都是比不上知府的。

    職權

    知府的職權就是掌管一府的全部政務,包括治理百姓、審決訟案、考核屬吏和徵收賦稅等一切政務,他一般會管理著數個縣,如衢州府知府,他就管理著西安、龍游、江山、常山和開化五縣。而這一府五縣全部的政務皆有知府管理,而知縣也歸知府管轄。而知縣與知府不同的是,知縣管理的就是一個縣的所有政務,他的直屬上司就是知府。

    待遇

    當然品級和職務不一樣,他們的工資也就不一樣。以清朝為例,正三品的京都和陪都的府尹年薪為130兩,從四品的地方知府年薪為105兩,而正六品的京縣縣令年薪只有60兩,正七品的地方縣令年薪更是隻有45兩,可以說知府和知縣的工資真實相差甚多啊。

    當然清朝除了給予官員正常的工資外,還有一個獨有的薪給制度,那就是“養廉銀”,該制度始於雍正元年,也就是1723年。自雍正開始,每個官員除了可以領取正常的工資外,每年還可以領取一筆“養廉銀”,當然這養廉銀各地都是不一樣的,這裡我僅以山西省來做例子,在山西省當知府的養廉銀每年可領到大概3000兩,而知縣大概只能領到800兩,但是不管如何知府的養廉銀肯定是要比知縣多出三四倍的。

    官服

    中國曆來講究尊卑有別,那麼這在官場中尤為突出,而在官場上最能突出身份的當然就是官服。還是以清朝為例,清朝正三品的府尹戴的是藍寶石及藍色明玻璃頂戴,穿九蟒五爪蟒袍,官服的補服為孔雀,而從四品的知府戴的是青金石及藍色涅玻璃頂戴,穿八蟒五爪蟒袍,官服的補服為雪雀。

    正六品的京縣縣令戴的是硨磲及白色涅玻璃頂戴,穿八蟒五爪蟒袍,官服的補服為鷺鷥,而正七品的縣令就只能代素金頂戴,只能穿五蟒四爪蟒袍,官服的補服為鸂鶒。

    儀仗

    這裡還是以清朝為例,在清朝正三品的府尹出行可坐八人抬綠呢大轎,鳴鑼可打九響,譽為“官吏軍民人等齊閃開”,並還會有四把青旗、一把杏黃傘、一把青扇、二根桐棍、二根皮槊、二個迴避牌和二個肅靜牌開道。而從四品的知府出行可坐四人抬藍呢轎,鳴鑼亦可打九響,出行的儀仗較之府尹要少一把青扇,其餘皆一樣。

    正六品的京縣縣令出行可坐四人抬藍呢轎,鳴鑼可打三響亦或七響,三響譽為“讓讓開”,七響譽為“軍民人等齊閃開”,由四把青旗、一把藍傘、一把青扇、二根桐棍、二根皮槊和二個肅靜牌開道。正七品的縣令出行亦可坐四人抬藍呢轎,鳴鑼也可打三響亦或七響,但出行的儀仗只有一把藍傘、一把扇、一根桐棍、一根皮槊和二個迴避牌。

    當然不管什麼官員出行的時候,都還會舉一些其他的牌子,比如他的官職、品級和哪年年哪科的進士等等,這個都是根據那個人所決定的,這個朝廷並不限制。

  • 15 # 狄飛驚

    知府和知縣的區別,約等於副省級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市長(副省級)和縣長(正縣級)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級別高低上差的比較遠。

    在唐朝以前,中國古代是沒有知府、知州的,地方行政區劃分兩級,實行郡縣制,郡一級最高行政長官是郡守(太守),縣一級最高行政長官是縣令,唐朝開始向州委派官員,稱權知××縣州(府)事,簡稱知州(府)。

    在宋朝以前,縣一級最高行政長官是縣令,從趙匡胤開始,縣一級最高行政長官也實行中央委派制,稱權知××縣事,簡稱知縣。

    知府相當於今天的副省級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市長

    從唐朝開始,州府一級開始設知州(知府),屬於中央委派到州任職的地方官,逐步取代了原來的州長官刺史。

    府是特殊的州,跟州沒有本質區別,一般是在戰略位置比較重要、經濟比較發達的州設府,州和府的關係有些類似如今一般地級市和副省級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之間的關係。

    這樣看來,知府和知州沒有本質區別,都相當於市長,只是因為府的地位略高於普通州,因此知府的級別也略高於普通知州。

    宋朝名臣包拯,一生擔任過多個重要官職,其中最著名的一個便是“權知開封府”,通俗地說就是開封府知府。

    知縣相當於今天的縣長

    縣自古以來就是最基層政權,縣級最高行政長官的任命是歷朝歷代十分關注的。宋朝以前,縣級最高行政長官都是縣令,品級不高,但位置重要,事關一方百姓福利。

    唐朝中後期,地方藩鎮力量十分強大,經常侵奪朝廷的人事權,當縣令出現空缺時,不等朝廷派人,自己派親信佔據位置,然後讓朝廷發文認可,稱“權攝××縣事”。

    宋朝建立後,趙匡胤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削弱藩鎮權力,開始從中央派遣官員到縣任職,稱稱“權知××縣事”,純屬“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以後逐漸形成定製,簡稱“知縣”。

  • 16 # 老照片

    州、府、縣作為地方行政區域早已有之,但是其長官的名稱則是多有變動,到了宋朝才出現“知州”、“知府”、“知縣”等官名,一直沿用到清朝。

    知州是“權知某軍州事”的簡稱,為宋的各州長官。元朝沿用宋朝制度,州的長官正式稱為知州,但是路、府、州均置達魯花赤,專由蒙古人、色目人充,地位在知州上。明、清時期,知州為各州行政長官,直隸州知州地位與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當於知縣。

    知府是“權知某府事”的簡稱,為一府的最高長官。唐以建都之地為府,以府尹為行政長官。宋升大郡為府,以朝臣充各府長官,稱以某官知(主管)某府事,簡稱知府。明以知府為正式官名,為府的行政長官,管轄所屬州縣。清沿明制不改。知縣則是“知某縣事”的簡稱,為一縣的最高長官。

  • 17 # 雲中史記

    舉個例子吧,比如江蘇省。

    滿清建立之後,以江寧蘇州的首字相連,建立了江蘇省,這個省下轄有江寧府、蘇州府、常州府、鎮江府、揚州府等8個府,而兩江總督就常駐江寧,而江蘇巡撫則待在蘇州。

    而常州府則管轄武進縣、無錫縣、江陰縣、宜興縣四個縣,到雍正時期又分成了8個。

    常州府的長官就是知府,下面的縣的最高長官則是知縣,而且知府一般是從四品,知縣僅僅只有正七品,這中間差了幾個級別。

    所以,知府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一把手,而知縣則是現在的縣的一把手。

    在古代社會,知縣一般就是朝廷任命的最低階官員了,再往下的鄉村地區事務,一般都是交給地方鄉紳中比較德高望重的人來主持。

    而平時知縣和知府的關係,又可以參照巡撫和知府的關係,如果知縣管的地兒距離知府的治所所在地比較遠,比如常州府駐地在武進縣,那相對來說,靖江縣和宜興縣之類的知縣就相對太平一些,除了每隔半年去武進覲見一次上級彙報工作之外,日常和長官的聯絡主要就是公文、書信來往,平日裡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自然威風八面,前呼後擁,做個自在的縣太爺好不愜意。

    而武進縣的知縣就比較苦逼了,按照傳統禮儀,知府平時輕易不下縣,平日裡有事自然就把武進的知縣呼來喝去,知縣平時給知府打下手就夠忙的了,更不敢在轄區內隨便的威風八面,只能乖乖的做人,這種情況在督撫同城和巡撫知府同城的地方比較常見,畢竟官大一級壓死人。

    如果知縣的轄區在省城或者都城旁邊,那就更命苦了,一個七品芝麻官天天要面對那些動輒一二品的大員,日子過得是戰戰兢兢,不敢輕易得罪任何人,因為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有很大的後臺,至於那些民間矛盾,比如田地紛爭,更是不能輕易決斷,因為任何一塊地,都有可能是屬於皇莊的,或者某些一二品大員的,畢竟古代社會,官員囤積財富除了金銀珠寶,最喜歡的就是置地了。

    萬一一個不小心得罪了這些大員,這些七品芝麻官的命運簡直跟螻蟻一般,可憐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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