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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雅圖的武昌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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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禹140958573
首先報警,蒐集證據,這個是屬於盜用你身份證資訊辦卡,盜刷,而且數額較大,報案後拿差憑證去找開卡銀行談。最好找個律師,專業人仕辦起事來有條不紊。
成功下卡後快遞到的地址是否自己的住址?有沒送到本人簽收?下卡成功有沒資訊提示?被盜刷的時候有沒資訊通知?在何處盜刷?預留手機號是否為本人用的?自已可以找律師一起去談,再不行就上法庭。銀行給你任何要簽名的,都要看清楚。
卡都沒到手,還什麼?知道卡帳號嗎?上法院就是唯一的路,要求銀行消除信用黑點。卡清零。所有費與你無關,要求銀行賠償自已的損。
法律是公平的,查證是困難的。反正就是多‘收集不是本人刷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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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再見時光依舊
你這個很麻煩,如果申請單上是你本人填寫並簽名的話,你很難解釋得清,更何況還拍照了。
不過有點比較好奇,信用卡申請表上需要填寫手機號碼或座機號碼,你如果填寫你本人的話,對方是怎麼啟用卡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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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風吹流沙動
本人在當地商業銀行信用卡風險催收崗工作了6年,像你這種情況遇到過很多,本人信用卡被盜刷的,錢可以不還,但你的個人徵信是毀了,現在用到徵信的地方多了,光大信用卡中心是不會給你開具非惡意逾期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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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異想天開
你既然已報警立案,這是件刑事案,那就等破案吧,你說有銀行業務員,那就有清晰線索,刑事案高於那銀行要債的,因為已立案,他也不能告你惡意透支,破不了案就只能拖著,別忘了經常去摧摧破案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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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銀行二三事
哎,朋友你中了中介公司跟業務員的招了。當時你肯定是讓中介公司幫你填的資訊,或者你把寄送地址寫了中介的地址才導致了這樣的後果。
不要相信中介辦卡!!!
不要讓業務員幫你填寫資訊!!!!
收卡地址跟手機號一定要留自己的!!!
自己透過客服電話或者官網查詢辦卡進度!!!!
先說一下為什麼會造成現在這個後果,應該是你在中介公司辦卡,然後你沒有參與到資訊填寫當中,或者是你填寫完資訊之後被他們串通修改了才提交。他們把收卡地址跟手機號留了中介自己的,然後收到了卡用手機啟用就能使用了。而你沒有自己查詢辦卡進度,輕信了中介的話,造成了現在的結果。
現在上門辦卡的都是股份制銀行的信用卡業務員,他們流動性很大,有很多甚至是銀行外聘的,所以經常有人跟外面的黑中介聯手賺外快。而中介公司就更不可信了,能從你手上賺一塊就不會只賺五毛。其實你的卡能不能辦下來跟中介公司一點關係都沒有,你不夠資格他們怎麼吹得天花亂墜你也辦不下,你夠資格他們就不需要做半點事情,穩賺不賠。你自己老老實實找一家銀行網點進去辦理就可以了。
回到現在的情況。這個只是律師函,而且不一定是真的律師函,有可能只是催收公司催你還錢隨便寫的,還沒有真正起訴你。你馬上聯絡信用卡客服,向他們報告情況,投訴當時給你辦卡的業務人員。然後蒐集一下對你有利的證據,證明這張卡確實不是你本人使用的,比如信用卡的預留手機號是誰的,地址是誰的,每一筆消費時你是不是能提供不在場證明(比如你在上班有打卡簽到,但是卻在另一個城市刷卡消費之類的)。有這些證明,如果證據比較充分,還是有希望把這筆賬消掉,甚至讓銀行把你的徵信不良給修改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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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豐子
首先肯定的是你中了圈套
然後說說你的責任,雖然你沒有惡意透支的行為,但是你有主動配合中介製作虛假資料的行為,僅僅這一點,你就有不可推脫的責任了。還好這個錢不是你透支的,否則一個信用卡詐騙估計跑不掉了。
銀行的責任就是風控部門沒有嚴格稽核你的資料,導致出現了現在這個尷尬的局面。但是銀行的催收行為是合法的,因為銀行再司法部門的結果出來之前,是無法判斷這個惡意透支行為主體的,因此按照程式,只能催收信用卡的主人,也就是你。
至於中介和透支你信用卡的人,詐騙罪是絕對跑不了的,就是時間什麼時間能抓住的問題。
至於如何解決,我建議題主一定要理性看待,千萬,千萬不要賭氣,因為銀行的錢不能欠的,後果真的蠻嚴重。
既然你已經報案了,建議你用報案回執,找銀行說明情況,就還款問題進行協商,如果能免除滯納金和利息,還是把這個錢先還了,避免出現更嚴重的後果,我知道題主很委屈,但是銀行只會找你,從法律角度理解,你欠款和你被詐騙的事情,雖然有所關聯,但實際上是兩個獨立的案件。
至於你被詐騙的事情和銀行的責任,建議你保留所有證據(如何保留和應該保留哪些,建議問專業律師),對中介追加民事訴訟,對銀行的失職同樣進行訴訟。
總之一句話,千萬別賭氣和衝動,一定要用法律手段解決。如果你一直拒絕償還,真的有可能揹負法律責任,畢竟這是兩個獨立案件,你和銀行是你和銀行,你和中介是你和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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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石頭撿到布
樓主肯定是在中介哪裡辦的卡吧,我是光大的員工,,這種情況我見多了,你的個人資訊全被中介掌握了,然後辦卡時填寫的手機號碼不在你手上,中介拿到卡,用這個手機號碼激活了卡,然後盜刷了,這種情況你要先報警,盜刷的人要承擔刑事責任,你要承受一部分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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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北部灣老漁夫
首先你沒有收到卡片,被人刷空了,證明你不是惡意去刷空信用卡,這點是事實,這點你必須要先還上信用卡是不會判刑的。
起因是中介的違法操作,所以你要去追責中介,你報警了,警方會立案處理,抓到盜刷信用卡的人,把盜款追回,同時銀行也有責任的,信用卡要必須寄到持卡人手中才能啟用的,這樣子只有警方抓到盜刷人把盜款追回,你這邊的主要責任就是找中介辦信用卡在的一些風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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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律門工匠
暫且不論你是否構成信用卡詐騙,就你收到的這份律師函,就存在明顯的問題。首先是委託人不明確,在法律上並沒有光大銀行這個委託人,正確的寫法是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或者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其次,律師函應註明承辦律師姓名,但你的這份沒有。第三,這份律師函的法律專業分析錯誤,即使構成犯罪的,罪名是信用卡詐騙罪,而不是詐騙罪,這是法條競合的關係。第四,印章不對,中國大陸的印章是制式印章,你發的圖片上的那枚,中間的五角星太大,字型太小,明顯是電腦合成產生。最後,分辨律師函真偽非常容易,登陸本生司法廳網站,查詢該律師事務所是否存在,並通過當地律師協會與律師事務所取得聯絡即可確認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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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金榮智匯
從題主敘述的情節來看,其本人是掉入了一個陷阱,同時也為不法分子套取銀行資金提供了便利,既是受害者,又是施害者。
首先,辦卡是事實,儘管中間過程有不法分子構陷,也是本人自願並參與的;提交後未拿到卡沒有自己直接向銀行證實這也是一個失誤;
其次,銀行在運營管理上也有漏洞,有員工參與夥同中介作假,更有下卡後卡片流失到不法分子手上而沒有到辦卡人手上,開卡啟用時的審查核實缺失,這些都是導致詐騙發生的動因。
因此,個人認為,可以直接報案處理,但辦卡人可能因過失承擔一部分經濟責任。
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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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社保小達人
樓主你確認這張信用卡不是你個人的,那麼你要拿出相關的證據,來證明不是你個人的。這樣一來,銀行的催收,你可以不用理會。
畢竟這辦理時的資料都是你本人的,所以說在法律上也是認可的。除非你拿出強有力的證據證明。這幾筆貸款或者這張信用卡不是你的這樣一來,法律才會認可你。
所以說中介辦理信用卡,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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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一枝花蔡文姬
這裡關鍵是你已經作為苦主報警,而警方也已經立案,所以你應該淡定點。因為你要知道,公安能立案偵查案件,就是說你提供的材料已經表面證供已經成立了,所以警方才會立案的,有鑑於此,銀行肯定不會提出所謂的刑事訴訟,因為你的被詐騙案件已經立案,警方不會再在沒得出刑偵明確答案而再對你所謂的涉嫌此信用卡詐騙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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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就會瞎白豁
立案了就不用理他。
那個用徵信嚇你的也不用管,沒哪個傻逼銀行在這個階段敢給上徵信。為防止出現傻逼銀行隔一兩個月自己去查一下,真因為這事銀行給上徵信了,去銀監投訴他。
2017年4月中介蠱惑辦了一張信用卡,中介和光大的業務員合作找了一個辦公室讓拍照、簽字,後來中介說沒下卡。就相信了,直到半年後接到催收電話才得知已下卡,中介找不到了,已報警立案。後收到光大發來的律師函。這事怎麼處理恰當些,拒還會判刑麼?
回覆列表
看見這張措辭嚴厲的律師信,的確讓人壓力很大。
你現在屬於惡意透支的嫌疑,如果你手頭沒有證據證明這張卡不是你本人開通並使用的,那麼拒還信用卡會有被判刑的風險。
我覺得你首先去和信用卡中心聯絡,看看你這張卡登記的聯絡電話是誰。因為信用卡在申請成功以後,需要本人簽收,當然很多時候這個環節是由物業或者前臺代勞的。但是最關鍵的啟用行用卡需要透過你本人的手機。如果你在簽訂合同時留下的是你現在使用的手機,那麼這張信用卡是不可能在別人手上被啟用並且使用的。而且,對於每一筆消費,你都應該收到相應的簡訊。
既然你對這張信用卡一無所知,又從來沒有收到過簡訊,必然是有人冒領了這張卡,並且開通和使用了它。所以我覺得問題肯定在於有人用了其他的手機號碼登記了你的信用卡,那麼能辦到這件是的多半是那個業務員或者中介。
除此之外,你還可以讓信用卡中心調取刷卡簽單,證明上面的簽字不是你本人的。
在有了這些證據以後,你就可以向信用卡中心申訴,甚至報警,看他們的處理結果。
如果沒有明確證據的話,你的信用卡轉借其他人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你本人承擔。你就不得不按照律師函的要求在三天之內還清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