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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爆銷車位模式

    車位有兩種型別:一種是使用權車位,年限20年,一種是產權車位,年限和住宅一樣。目前市場上銷售的車位有兩種型別,一種只有使用權的車位,一種是擁有產權的車位,不可混淆二者。在進行車位銷售中,要分清楚,在銷售的過程中,融合“佑商爆銷模式”開展,能在短期內清除庫存量車位,使房地產商快速轉現。

  • 2 # 斐哥說房

    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帶產權的車位。這種車位你要去交契稅。價格要稍微高一點。一種是不帶產權的車位。沒有產權歸屬。價格低一點。

    具體買哪一種,看你的需求。

  • 3 # 張學勤

    房產開發商銷售的車位一般有以下幾種:

    1、地面停車位

    地面停車位通常被設定到小區的邊緣地帶,有的小區會專門空出一塊地方設定停車位,如果是敞開式地上車位,那麼產權屬於全體業主,歸業主共同且免費使用。但這樣的車位有限,非常的搶手,一般都存在亂佔位,亂停放的問題,大家要注意這種屬於業主的土地上規劃的車位,開發商或者物業無權處置。

    2、地下停車位

    地下停車位細分的話,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計入公攤面積的地下車位,既然車位面積是計入公攤面積的,開發商就無權出售,車位產權屬於全體業主所有。但大家要注意,這種型別的車位只作為停車使用,要有專門的管理人員來負責管理和出租給業主使用,所獲費用扣除管理成本後劃入小區維修基金。

    另外一種地下停車位是不計入公攤面積的,這部分車位的產權就屬於開發商所有,開發商就有權利可以出售該車位。但購房者要注意這部分面積要在購房合同中體現,此時產權才能歸開發商所有,如果不做說明,則自動歸屬全體業主。

    3、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比較特殊,人防車位的產權具有模糊性,在法律上還是一個空白。各個地方的對人防車位的規定都不一樣,現目前普遍有兩種標準,一種是由開發商管理,出租或出售給業主使用,費用上交人防工程部。

  • 4 # 孺子可教土木頻道

    總體上來說,車位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能辦出產權證的,另一種是不能辦出產權證的。所以在大家購買車位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瞭解清楚,你簽署的是《機動車位購置協議》,還是《車位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

    常見的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也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列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只要列入了公攤,從法律上來說就屬於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因為是全體業主共有。因此該類車位不可以購買產權但可以租賃。另一種是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不同於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佔的面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

  • 5 # 開雲林隱居人

    營業稅稅率5%,隨證的有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照營業稅稅額分別依照7%、3%、2%稅率計算繳納。

    土地增值稅,按照增值額,依照四級超率累進稅率計算繳納;

    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扣除專案金額×速算扣除數

    稅率為30%、40&、50%、60%,速算扣除數為0、5%、15%、35%

    印花稅按照財產轉移書據稅目,以銷售額依照萬分之五的稅率計算繳納。

    企業所得稅按照實際利潤額依照25%稅率計算繳納,按季度預交,年終彙算清繳

  • 6 # 綠色地球之夢想家園

    開發商銷售的車位型別,根據不同的劃分方法,可以有:

    1、按所處區域

    分為地上停車位、地下停車位。

    地上停車位開發商投入成本低,地下停車位投入成本高。

    2、按使用形式

    為機械停車位、普通停車位。

    機械停車位就是在普通停車位上,安裝機械停車裝置,可以在一個水平停車位上,透過停車裝置的移動,上下停放2兩個車或更多。

    3、按車位大小(不同開發商稱呼有所不同)

    分為標準停車位、微型停車位、豪華停車位、子母停車位。

    標準停車位:其尺寸符合設計規範的尺寸。

    微型停車位:尺寸略小於標準停車位,可以停放小型車。

    豪華停車位:尺寸大於標準停車位,可以停放超長、寬的車輛。

    子母停車位:一般比標準停車位大,但又小於豪華,通常情況可以同時停放標準車、微型車。

  • 7 # 夏嘉說樓市

    總體上來說,車位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能辦出產權證的,另一種是不能辦出產權證的。所以在大家購買車位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瞭解清楚,你簽署的是《機動車位購置協議》,還是《車位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

    常見的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也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列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只要列入了公攤,從法律上來說就屬於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因為是全體業主共有。因此該類車位不可以購買產權但可以租賃。另一種是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不同於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佔的面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

    那人防車位可不可以進行租賃呢?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對人防車位的租賃主要有兩種觀點:

    觀點一、部分法院認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出售和轉讓人防工程的產權和使用權,轉讓人防工程車位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買受人利益,即使雙方簽訂了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該協議也是無效的。

    觀點二、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交由開發商開發管理的,開發商可以透過租賃人防車位獲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因此,如要租賃人防車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門的許可。而且,租賃人防車位存在著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該車位被政府部門無償徵用的可能性。

    最後,大家在約定租賃期限還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 8 # 麥田的仰望者

    1、地下停車位

    大多數小區都建有地下停車位,而地下停車位也是購房者們比較熟悉的車位型別,但是地下停車位又分為計入公攤面積的地下車和不計入公攤面積的地下車位,如果地下車位所佔用的面積沒有被計入業主的公攤面積之中,那麼這部分車位的產權就屬於開發商所有。這種產權確立的前提是,要在購房合同中體現,進行說明,即該部分不計入公攤,此時,產權才能歸開發商所有。如果不做說明,則自動歸屬全體業主。

    2、地面停車位

    很多小區除了擁有地下車位還有地面停車位,但是有些購房者可能會以為地面停車位是公用的,如果是敞開式地上車位,那麼產權屬於全體業主,歸業主共同且免費使用。業主購買房屋,便擁有了社群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說社群的土地的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所以在權屬屬於業主的土地上規劃的車位,開發商或者物業無權處置。

    3、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是比較少見的停車位,也比較特殊,人防車位的產權具有不確定性,現在各地執行普遍有兩種標準,一種是由開發商管理,出租或出售給業主使用,費用上交人防工程部。第二種是它的產權歸投入者所有。具體指的是,如果該車位由開發商投入建設,則開發商擁有該車位的產權,在管理和收益上具有所有權,但是需要在人防工程部門登記手續。

    購買車位時需要注意些什麼?

    1、明確車位的產權

    購房者在購買車位之前應該先弄清楚車位的產權問題,有些車位是沒有產權的,如果購房者購買的車位、車庫不能辦理產權證,則說明該車位或車庫是不能銷售的。如果車位是公共設施,開發商就不對其享有所有權,更不能將車位進行市場交易(車位使用權或所有權的買賣)。

    2、實地勘察車位

    買車位和買房時一樣的道理,購房者需要進行實地勘察,然後考慮車位的格局、層高、進深、開間等許多問題。如果購買地下停車位,一定要在購買前實地查看了解清楚,比如說地下車庫排水系統是否完善等。

    3、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車位也是可以貸款購買的,但是購房者是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車位的,因為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和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應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以上就是關於小區車位有哪幾種類型,以及購買車位時需要注意些什麼的相關內容,並不是所有車位都適合購買,有時候租車位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購房者可以選擇長租,一般來說物業管理處對於長租的車位都是有優惠的,比如租金一年或者半年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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