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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候父母養我七年,給我讀了一年書,親戚夫妻也養了我七年,沒辦領養證,親戚給我讀了四年書,還差一年小學畢業,因為家窮沒再讀,父母家和親戚家隔了一個鎮,我在遠方工作多年,我每次回家感覺是劫數難逃,我先回父母家,親戚不高興,認為我不看重親戚,白養我七年,我先回親戚家,父母不高興,認為我不是親戚的女兒,不應該回親戚家……鬧成這樣是因我在遠方工作,經常匯錢給父母和親戚用,這本是正常應該的,但父母不高興我匯錢給親戚用,父母認為我不是親戚家的女兒,不應該匯錢給親戚用,親戚覺得我父母無理取鬧,我對父母說,我是父母的半個女兒,我也是親戚的半個女兒,我給兩家每家匯的錢數目是一樣的,但我父母不高興……後來鬧時間長了,我哪一家都不匯錢了,我乾脆很久回一次父母家和親戚家,每家只住幾天就走,現我很想回親戚家看望親戚,想在親戚家住久一點再出來遠方,親戚養我七年時對我挺好,我知道親戚現也很想念我,我也想回家看望一下父母,但我不想住在父母家,因為父母養我七年時常虐待我,我對父母親情淡,但我怕現在這樣回去又會鬧回以前的矛盾,我不知該怎麼辦,現在父母和親戚四人平均每人大約七十歲,我怕我再不回家以後沒什麼機會看望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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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孫京浩

    父母養你七年,親戚也養你七年,你應該先看親戚,原因是①養育之恩大於天,親戚雖然不是父母,能養你七年,實屬不依,沒有親戚,就沒有你的今天。②親戚不管從那個角度講,他們都沒有撫養的義務,他們能接納你能養你,這樣的恩情比天高比海深,滴水之恩應湧泉相報,不能忘本。③同是生你養你,養你的恩情深,更何親戚待你如同已出,親戚讓你先去看她們是正確的,你不應該挑她的理。

    對於父母,雖然生育了你,但他們沒有盡到父母的責任,如果當初不是親戚收養你,也許你就不是今天這般有出息,也許會要飯,也許老早下地勞功,總之沒有親戚就沒有你的今天。做為父母更應該不忘初心,是誰邦你們把孩子撫養成人,是誰在你們最困難時侯伸出友誼之手邦你們度過難關,你父母不但不感恩,還挑你和親戚的理,按常理你先回父母家,父母也應該提前告訴你應該先上親戚家,後上父母家,這才是父母應該做的。

  • 2 # 心田情感

    一,從傳統來講,親疏有別,父母是自己人,不用計較禮節。所以先去親戚家。如果父母連這也要跟你爭吵,一是不通情達理,二是不理解你,自私。

    二,從你的描述看,父母養你的七年對你並不好,實際他們是遺棄你了。如果家庭經濟不允許倒是可以理解,但是他們更多的不是無錢,是無情。

    而你的親戚在這個時候可謂是你的救星,是你的貴人。他們不但救濟你吃喝更重要的是給予了你溫暖——發自內心的好,這個好是不求回報的,特別珍貴。

    如今親戚還掛念你,十分難得。所以從感情上講,你也應該先去親戚家。這是他們應得的尊重。

    你糾結怎麼做,父母不責怪你。

    其實很簡單,如今你已經長大,根據自己內心決斷。

    你完全沒必要告訴父母給親戚家多少錢,父母也沒有理由干涉你在親戚家祝幾天。

    只用一句話就堵住他們的嘴,我為什麼在親戚家住7年,是誰導致的?

    我童年不好的回憶全是在父母家,親戚家比父母對我還好,又是為什麼?

    我現在能回來看你們,是在報答生我之恩而已。

    如果我讓你們如此不開心,那我以後少回來或者不回來可好?

    你不要怕表明自己的立場,應該明明白白的告訴你父母,你心裡的感受。

    父母給予的傷害多一些,親戚給予的是人間真情。

    因為你的態度不明,才會讓你的父母拎不清,爭吵不休。

    當你父母知道你的態度之後,他們自然消停了。

    人家養你女兒七年,沒有感恩,反而讓女兒不要親近恩人。可見你父母的自私,拎不清。

    你要讓他們清醒一些,再不改正就少回來不給他們寄錢。

    說實在的,你父母現在也就是看你能掙錢了,想在你這裡多撈一些好處而已。

    你可以試一下,說自己現在有難處,看看你父母和親戚的反應,真相可能很殘酷。

    父母的言行德不配位,你怎麼做都是他們的因果,他們沒有資格計較。

    希望可以幫到你!個人意見,僅供參考。有言語不當額地方多包涵!

  • 3 # jmo默

    當然去親戚家!親戚人品好,父母人品差!親戚能對一個無血緣關係的孩子好,而親父母卻虐待親生骨肉,這差距天壤之別!建議遵從內心,只去報答親戚的養育之恩。這種垃圾父母不用理他,生了孩子就有義務養孩子到成年!他們屬於生而不養,是違法的,不追究他們虐待遺棄之罪就仁至義盡了。

  • 4 # 嘎嘎黑米

    於情於理都得先去看親屬,感恩,雖然都是養育七年,但含意有區別。父母養育是義務。親戚養育是恩情。所以應先感恩親屬。

  • 5 # 海浪139634508

    你父母當時不要你了才送給親戚,親戚對你好,拿你當女兒看待,你應更重視親戚,你親生父母別理他,你想在誰家在誰家。

  • 6 # 情感答疑解惑

    看過題主描述,為題主的生世而感到震驚!自己的父母養育七年,親戚也養育七年,但從描述能準確判斷出親生父母還不如親戚好,這就導致內心極不平衡。

    試想常言道:血濃於水。但事與願違,往往事物都有不確定性,像題主這樣的情況時有發生。按照我的判斷,你應該先回親戚家,再回父母家,因為你在親戚家過的七年非常幸福。而父母養你七年,是他(她)們應盡的法律義務,他(她)們生下了你,就有責任養育。

    況且父母對你也沒有多少親情,兩者相比,你父母是生養之恩,而你親戚是養育之恩。在道義上說養育之恩大於生養之恩,這個道理但凡有良知的人都會認可的。現在他(她)們都已七十多歲啦,留下的時間已不多啦,應抓緊時間回去看看他(她)們。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到那時悔之晚矣……

    我與愛人是在2003年結婚的,婚後愛人一直未懷孕,於是我們全國各地去看不孕不育門診,為止花了幾十萬,依然毫無結果,我愛人的大哥當時有一個女兒,他想生一個兒子,於是我就跟大舅哥商量,如果大嫂二胎生了女兒給我撫養,後來大舅哥同意了我的請求,當然天下沒有免費午餐。付出的代價在這裡我不便透露,後來到了2008年我愛人的大嫂生了一個女兒,從嬰兒生下第十天我們就抱養了,一直養到孩子八歲,我愛人的大嫂就要了回去。

    理由是孩子跟我們沒有戶口,讀不了書,後來我將孩子送給了我愛人的大嫂,我們足足養了八年,現在的小孩要買奶粉.紙尿片,頭痛發燒要幾百元醫療費,我們足足花了幾十萬元,到頭來我們兩家還變為了仇人。

    現在小孩在翁源讀小學,我老婆大哥不務正業,東遊西蕩,常年不在家,我老婆的大嫂在英德務工,她的三個孩子由她母親照看。現在我們要探望孩子,她也不準,不管啦,也許是老天眷顧,我們有了自己的兒子,今年七年啦,兒子的到來也得益於我自學成材。由於老婆有多種婦科疾病,所以我苦學婦科病治療方法,翻閱國內外醫學鉅著,寫讀書筆記我就寫了170本,可以說詳細具體,從調經.治療炎症,再到輸卵管通液術,又到如何保護子宮等等方面,沒辦法,是情況所逼,如果自己不懂,想有自己的孩子,那是難於上青天……

  • 7 # 道成肉身

    你現在已是人到中年了,不論你怎麼決定,都應該有足夠的理由和自信,來處理這種關係。所以內心有糾結,就是那段成長經歷給你帶來了太多的傷害。這種幼年時期留下的無助感,造成了心理內傷。

    你幾十年外出工作,就是內心的逃避,無力面對這種痛苦的關係。

    處理這種事情根本無需任何理由,你自己成年,應該以獨立自主的心態來處理。你只要遵從內心真實的感受,怎麼做,不由任何人駁斥。童年給你帶來那麼多傷痛,你應該以強大的心靈,真實的面對。如果現在還不能冰釋前嫌,等他們都故去,你的內心仍然是不安的。那時只能在墳前自訴。

    人生的恩怨總要有個了結的時候。人沒有那麼高尚,敢於真實的面對自己的靈魂,才能獲得最終的解脫。

    你希望別人給你一個答案,說明你還是內心在糾結,過不了這個坎。你現在的內心還在延續著童年的無助,我有同感,勸你容易,還是勸不了自己。這個世上沒有人感同身受。

    我相信你。你怎麼做,都是最好的決定。

  • 8 # 心海擷英

    養育之恩大於天。不要逃避,尊重內心真實的想法去做就好。回去看看養父母吧,就是你說的,年齡大了,老人看一眼就少一眼。你只要站在你的角色裡做好為人子女和你的孝道就好。不要去糾結其他。

    父母這邊也不要有怨更不用恨。無論怎樣是他們給了你生命,且他們也養育了你,至少讓你成長了。至於成長中的心酸和淚水都忘了吧。過於這樣的執著苦的還是自己。這是你和父母的緣,也是你的命。小的時候你改變不了,現在大了你可以自己做主,過好自己的生活,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盡好為人子女的孝道就好。

    至於上一輩的恩恩怨怨,不是你這個晚輩能處理的。你既然管不了,就站在自己的位置明確告訴你父母真實的想法。你想去親戚家住一段。不想住家裡面,原因有心結。一定要說的。從心裡學上來說,這種原生態家庭的問題,必須當事願意敞開才可以解決。

    你是成年人了,要學會說不,要懂得討好自己,懂得善待自己,只有你學會善待自己別人才會善待你。父母也是一樣的。你不表達你的想法,他們還一直停留在原地,看不到你內心真實的感受。

    去吧,回到親戚家感受一下家的氛圍,給自己的心放一個假。調整好了,去父母家坐坐,看看。你可以處理好的,相信你自己。把自活好,一切你所擔心的問題就都不是問題。加油(ง •̀_•́)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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