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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晨170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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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洞爺湖skr
按照鐵總規定來,鐵總如果規定可以,那就可以。鐵總規定不可以,那就不行。這不像有些糾紛沒有快速有效的監管部門,而是有乘警有乘務員的高鐵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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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大粒豆
我覺得即合理也合法。第一買票沒有違規,更談不上違法了。第二乘車人全部正常檢票上車,服務合同成立。第三鐵路規定一人一票並沒有規定不能一人多票(如果有你幹嘛賣給人家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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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yang850805
真是看不懂,這位女性朋友究竟是怎麼就能夠買到五張兒童票!?難道是用五張小孩子的身份證?那一個身份證可以購買幾張兒童票啊?難道也可以用別人的身份證買票嗎?
總之,有許多問題令人匪夷所思,必須看到,應該也有鐵路總公司,在諸多方面的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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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這個冬天有些長
這個問題,在於無座位的乘客,看著人家兩個孩子躺在座位上,心裡不爽,為什麼不爽呢?是因為他想坐在那個座位上。人家三口人買六個座位,也就是說有三個人沒有上車,也有可能上車了沒有在座位上坐著(看情形這種可能比較小),但是,不管怎麼說,人家是花了六個座位的錢買了車票,至於另外三個人坐不坐在座位上,與其他人無關,人家讓你(這裡是指那個占人家座位的人)白天坐在了那裡,那是人家有情有義心生憐憫,晚上人家孩子需要睡覺讓你起來讓座位,你霸著不讓你才是霸座者,卻厚著臉皮譴責人家不給你坐,天下有這樣的道理嗎?憑什麼人家讓你坐了一個白天這個座位就成了你的?如果誰讓你在家裡住一個晚上,難不成房子就是你的了?真可謂升米恩鬥米仇,你不知道感恩卻要記恨,你跟東郭先生救的那條狼有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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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甦醒459
買六張有座票供小孩睡覺用不合理也不合規!
首先孩子媽媽不屬於霸座這一點勿庸置疑。而且孩子媽媽在孩子未睡時讓沒座的人坐也應該認可,孩子媽媽的做法值得理解和同情。
但這並不是說這樣的做法是正確的.合理的.合規的。
第一種,孩子媽媽用自己的身份證購置了一張成人票五張兒童票。
雖然允許這樣購票,但顯然孩子媽媽是不誠信行為。只有兩個孩子卻購置了五張兒童票是欺騙行為!五張兒童票佔五個成人座位是佔便宜的不道德行為!誰不知道兒童票是半價呀?
因為你以多購置兒童票的方式佔用更多的座位使其它人無法購置到座位票這對別人公平嗎?
第二種情況,孩子媽媽以自己的身份證購置了自身車票或帶一二個兒童票,其它是用別人的身份證購置的成人票。
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九條旅客的基本權利第1條規定 “旅客有權依據車票票面記載的內容乘車,未乘車人員視為對座位使用權的放棄。”
鐵路局對進站乘車驗票證的規定是“實行車票實名制,在進站和乘車時驗票證,同時核對旅客.旅客所持車票及票面所載的有效身份證原件。票.證.人不一致(含成年人持兒童票的情形)按無票處理。”
顯然按上述兩項規定,孩子媽媽手裡所持用其它人身份證購買的車票佔座是不合理.不合規行為。
對此有業內人士認為,可以看作是其它人授權給孩子媽媽佔用其它座位的,這個理由不成立!如果說其它購票人也上車了可以把票給孩子媽媽授權孩子媽媽佔用其座位這完全沒問題,但那樣授權人沒有票了豈不是成了無票乘車,顯然是矛盾的。
還有人說購票人沒上車不可以授權嗎?理論上可以,事實不可以!如果是那樣的話車票實名制還有意義了嗎?黃牛不就合法化了嗎?撿張別人丟失的車票不也就可以上車了嗎?顯然這樣也行不通!
列車是公共交通工具,屬於公共資源,有錢也決不可以任性而為,自己多買票佔用更多的公共資源使其它人失去使用公共資源的同等權益。如果此類行為不加控制,到春運時將會引起鐵路乘車的混亂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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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深澗游魚
12306官方已經做了解釋,杆精們就眼紅吧,等哪一天12306再不賣站票,回家奔喪都來不及才好看。本來是一個人性化的措施,方便一些臨時有急事的旅客,現在反而變成槓精們討伐12306的武器。一定有一天回不了家過年,來不及回家奔喪。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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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正大光明213571512
這個問題不要過多討論法與規的問題,是人性的問題,媽媽出門帶孩子不容易,多花錢解決自已的麻煩事,應給予理解,你沒錢或後到無座,這應自個承擔出門的辛苦。不應解讀別人的舒適出行。因為你購票乘車時已認同你將後來應站或座,躺。提公共資源的都是屁話,社會是沒有絕對的公平的,任何事都有前因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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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白馬神鷹
為什麼有人老是揪著票是怎麼買的不放呢?想必她不是自己印的吧?既然是花錢買的,自己有支配權吧?既然不合理,票為什麼賣給她?我認為此事關鍵在於別人把座位讓你坐會,到別人需要時該不該還給別!至於票合不合理,不是你該關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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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無厘頭的春天
人家花錢了就是合理。改革開放以前如果發生這種事那是不合理的,那個年代講究平等,你有錢也不可以任性。現在不同了,現在是經濟社會,自由市場,有錢你可以買了東西任意處置,扔了毀壞了沒人管,花你自己的錢你隨便。所以說買六張票給孩子睡覺沒什麼不妥,有錢你可以包下一列火車都可以,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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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港灣58185526
合理,有錢可以買下一節車箱,整列列車買下也不違法,那條法律說不可以買,為了小孩不應響別人,多買幾個座位,很好,有素質!對那些不買座票去搶別人座位,要嚴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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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使用者8793709879589
大家不要再爭論這個問題了。現在無非兩種意見一是反對這種做法的。二是支援這種做法認為合理的。而且鐵路部門也發聲說是正常的沒毛病的。大家現在爭論都沒用。等明年春運看吧。這種事情有了先例,春運時候會有很多人這樣購票了。而且票販子的生意也會非常火爆了。到時候看看鐵路部門怎麼解釋吧。是否是自己打臉。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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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乾照50608784451
哪裡有不合理的地方!好好想想你買的站票為什麼要享受坐票的待遇,你要是因為沒買上坐票為什麼不買下一趟車的坐票,你要是必須坐這趟車為什麼不重視些早點買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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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3433一帆風順
如果針對這種情況鐵路部門沒有專門規定我認為是可以的,如果說多佔了公共資源不合理,那火車上設臥鋪不也多佔地方嗎。有的車上臥鋪空著別說你拿著無座票去就是有座票去佔臥鋪估計也不會讓你坐。不用再糾結誰對誰錯了,這位母親的做法最其碼體現了母愛,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遭罪。鐵路部門還是抓緊制定和完善一下規章制度,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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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雁南飛945
花錢買的,怎麼不可以。怕就怕逃票。如果有人想出錢。租一列專列,又有什麼不可以!高消費,利於還清高鐵債務,提升鐵路的運營檔次,利國利民,何樂而不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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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使用者9734443358195
公共交通資源豈能有錢就任性,難道哪天土豪就可以買了整列車票當專列了,就好像紅旗車l5一樣不是你有錢就能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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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小瘋瘋34
我有特殊需求,包下整節車皮你有意見?我相信多數人只怕不敢有意見!原因很簡單,能這麼做的幾種人,都不好惹……
在“實名制”完備的今天,一紙調令加一個電話,買一張車皮,是不是霸坐?是不是侵佔他人資源?多數人可能會選不是,因為我們都理解,這麼做只有一種可能,這一節車皮裡的人或者物,更為重要。
如果這些道理都還算能說清,那你能明白“大人想讓孩子更舒服一些”。我不想在這裡說更明白,會打擊一些人的自尊。
法律上沒有禁止,這裡面便沒有法律問題。而道德只強調一件事,那就是“你做的事是否影響他人,影響到什麼程度!”回頭來看,給孩子買票的大人並未影響別人,這年頭不會連自己買票都有問題吧!反倒是那些過來“理論”的人們,你們影響到別人了!不只有當事人,旁邊還有無辜者收到牽連……這個玩應如果叫做“道德”,那麼我選擇丟棄這樣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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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不糊塗時塗糊不
這樣的問題,實在是沒有什麼意義。
一個人付出了市場對價,就應當得到對等回報。這樣的結果,既公平也合理,沒有什麼可以挑剔的。
如果將問題調整為“將六個高鐵座位賣給兩個小孩睡覺”合理嗎?合法嗎?公平嗎?有法律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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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田螺日記
既然鐵路部門能賣出這樣的票就說明是合理合規併合法的,人家用自己的身份證花了錢從正規渠道買的票哪裡有錯?如果真要說有錯也是鐵路部門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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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國人民很行32
趙本山買飛機了,坐過的人多了,那個說是他的了?請你做一下飛機就是你的了?不給你你還譴責人家麼?無聊,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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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小時前,我曾經在網頁上看到了這個問題,瀏覽了許多網友的熱議,五花八門眾說紛紜,有人贊成有人反對,各持己見!談一點自己的看法!出行人透過合法途徑購買了車票,也就形成了合法權益,按照自己所購買的票號,進行旅途中的應用,除高鐵工作人員旅行檢驗之外,作為其他乘客無權干預與佔有,好比說,我自己承包了一輛計程車,付了相應的費用,就要歸屬於我使用一樣。只要是合情合理不違規不違法,購買六個座位為自己使用不為過!正常!個人觀點,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