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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地方土地“確權”前分地時是用米尺(有地方也叫百米皮尺或叫米繩)人工丈量的,而這次土地“確權”是利用高空衛星技術精準測量的,兩次測量的面積結果不同等,也就是衛星測得的面積多於人工丈量的面積。比如:每人應分地人工丈量的面積是2畝,而衛星測量則是2.2畝。多出了2分地,(沒有開墾荒地)。這種情況多出的2分地,農民繼續耕種應該向村集體交錢嗎? 期盼、誠懇請三農領域、對三農法律法規政策有所瞭解的人員以及各方人士給與答評。謝謝!吉林雙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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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Fen雲149159151

    不能一概而論,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具體對待。手工丈量和航拍有出入,很正常,航拍大於丈量,就應該按航拍確權,多出的地絕對不能收回,更不能集體去收費。如果是幹部侵佔地、地頭蛇搶霸地,那就另當別論了,應堅決收歸村集體依政策法規歸還打工農民作出安排。應該對個別村集體在二輪延包過程中,由於村裡宗親族氏一家親村幹部把持村委會權力,憑幫派宗族人多勢眾與村中地頭蛇憑人厲害拳頭大,相謀為奸、心照不宣,在全村範圍打亂重抓旦旦、重分重新確權,假借少數服從多數非法剝奪少數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農民家庭(包括婦女兒童、中小學生、退伍軍人家屬60多口人近20個家庭)自主經營承包地18年的已經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權(延包權),賬外侵搶霸佔其承包地近300畝上好水澆地的違法亂紀行為,應當堅決予以糾正;應當依照政策法歸還農民家庭延包地。應該在這次完善二輪延包三權分置中,予以確權發證。絕對不能有地不歸而任之長期侵搶霸佔。村裡被強行收走承包地的無故少數農民家中的承包土地沒有拋荒過一寸,不欠稅費,同時積極在村和留守父母參與了二輪延包。當時他們剝奪承包權收走承包地的唯一藉口就是這些少數農戶及單身男:“外出打工兩年以上”。其實,村集體中,屬絕對少數的農民家庭與屬絕對多數農民家庭依照政策法規有同權平等從集體獲得承包土地的權利,依法享有一樣的集體土地承包權。即使是三分之三的村民也無權決定給與不給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的承包地。現在村委會透過航拍打點確權登記落實集體產生未分配確權到戶的耕地400多畝,其中權屬打工二年以上農民家庭的二輪延包地300多畝(連片地)。落實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土地承包權是鄉、鎮一級人民政府依法承擔的應盡義務。義不容辭!

  • 2 # 豫南鄉農

    這種情況在農村是普遍存在的。

    1.大家都知道,第一次分地在1979年左右。那時候農村分地還沒有現在的百米圈尺之類的計量工具。有的還是沿襲著大集體時候的鬥、升等計量單位。有時就站在遠處說那是幾鬥田,這是幾鬥地,就用腳步量一量妥了。不過,大部分都是用一根量好一丈長的竹竿棍子量地。有的小一點的,或不規則的就是各種形狀的田地,乾脆也用腳步丈量。這樣丈量出來的土地誤差是很大的。也就是說每家分的田地都有誤差,不光是誰一家的有。如果老實一點的人可能會被坑的,只有少的,沒有多的。

    2.記得第二次分地,是在1989年前後,也就是土地十年一次的大調整。分地基本上和第一次分地的測量工具差不多,不過出現了一種尼龍繩兒。根據生產隊最大的地塊量一根最長的繩子,做上一丈、五尺的標誌用來量地。不過,這繩子拉的鬆緊也會直接影響地畝面積的準確性。不會計算的老實人肯定是賺不到香盈的。不過,最悲催還是沒有趕上分地節點兒的人,有的人,到現在還一直沒有田地。

    所以,至於這次土地確權量出來多的土地,並不是誰一傢俬自多佔的。是由於當時測量工具落後的歷史原因造成的,我想集體是不會額外收錢的,因為,不是誰一家,有可能是整個社會都存在的普遍現象。

  • 3 # 傳祺小夥

    在大隊或者村集體不收回土地的情況下,你可以享受在多出土地種農作物的收益,土地歸屬不會是你,在必要時村集體有收回的權利

  • 4 # 宗元三農堂

    農民每塊地多出的幾分土地應該向村集體交費嗎?近兩年,對農村的土地實行確權,做到了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承包權的三權分立,使得農村的,承包土地的權益得到了保障,也使得農民的土地值錢了,而且農民可以使用土地作為抵押來貸款,解決一時的經濟壓力。目前農村土地的確權工作機會已經結束,主要是對農民所承包土地的面積大小,進行了實地的丈量,一般都使用衛星定位,農民所承包土地的面積得到了極致的精確性。但是一般農民所承包的土地都比農民以前土地承包的合同的面積要多,其實這是可以理解的。在以前農民所丈量土地的工具比較落後,一般都是用那些百米尺,或者是繩子進行丈量,導致了土地丈量面積不精確性。造成不精確性也有一些另一些原因就是農民開墾土地周圍的一些荒地或者是佔用了生產路。這使得農民的土地比原先的土地多出了一點,這也是正常的範圍,畢竟現在土地比較緊張,農民開墾土地多種糧食也是正常的。當然在農村還有另一種情況,使得農民土地多出來的重要原因,那就是第1輪土地承包時,由於土弟弟的廢話程度以及離家遠近,而把土地分為一個等級,當然一個等級並不是在一塊地方,對於一個等級土地,比較差一些的就多分一些,比如說一畝三分地按一畝分給農戶,這樣等於把土地進行測算,所以這次丈量土地增加了。對於農民土地的增加還有一個原因,農村土地,有的是按現在正常的面積進行計算,也就是每畝667平米,也有著一些村莊因為本村土地比較多,面積比較大,按照過去的大畝進行計算,也就是一畝四分地是過去的一大畝地,造成現在丈量土地一畝地多出了4分土地。對於農村土地確權關於農戶的土地面積超過土地承包合同過多,在處理方式上也有一定的規定,如果農民的土地在承包合同上的面積不超過20%,就不用鄉村集體交納費用,如果一旦超過20%,超過的部分將會向村集體交納一定的費用,或者是村集體收回承包給他人。如果全村是一個尺度的話,也就是說計算的方法不一樣,造成的土地面積增加過多,符合當時的分地的實際情況也是不用交費的。總之,對於農村土地這次確權,在土地確權時,農戶的承包土地面積幾乎都多出了承包的合同的面積,其實這是正常理解的,畢竟那時候,土地丈量面積的工具比較有限,而現在使用衛星遙感系統,導致了土地測量面積的精確性。如果農戶承包的土地的面積不超過土地承包合同的20%不用交納費用,但對於農村土地少數農戶土地面積超過了土地承包合同20%以上以後,以上的部分,需要向村集體進行交納費用,或者村集體收回土地多餘的部分重新發包。

  • 5 # 剷除貧官

    為什麼多出幾分地就要交費,那麼我敢問一句,假如地比原來少了你又會補嘗多錢給農民,這費又是屬於什麼費,中央檔案有這種交費法嗎?

  • 6 # 海納百川37216

    國家能否對村級土地政策盡少干預?什麼多出20/100要向鄉村交費等,原本風平浪靜的農村土地問題又起波瀾。

    在過去農村也有很多機會主義存在,比如:在農民繳提留和農業稅時期,凡是和領導有關係的農民就變相的利用政策搞什麼水衝沙壓了等等,減少土地面積,進而達到少繳或不繳農業稅,也有一部分人裝病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土地,這部分土地後來被勤勞的農民撿了起來,才沒有使本應好端端的土地長期棄耕,確保了集體土地面積沒有減少,本該是功臣,村民也沒有任何意見,不知為什麼有些對農村土地的政策好像就是無病呻吟!似乎是鼓勵不勞而獲的懶漢,打擊勤勞勤懇的農民。不然沒有國家的政策這些懶漢們屁都不敢放啊!正因為有各種補貼懶漢們才有了口舌。

    假如再繳農業稅交公糧,玉米價格再回到一毛五分八每斤時代,請問多出來的百分之二十誰來接手?社會真的要三思!

  • 7 # 老頭156934080

    答:不用收回,也不用交承包費。

    (一)這次土地確權,是第二輪分地的面積數,四至界限,以合同標識為準。

    (二)國家衛星定位,測量的資料太精確,在生產實踐中不實用,只能做國家理論性資料庫用。

    (三)在分地時,每個村都有村兩委出臺的分地配套政策,如:在量地時有多一寸,不用論的說法,所以,在量地時的尺寸,都沒有象衛星定位,哪樣太精確,多點少點講在當面,沒有人去計較。

    因比,我認為現在土地確權,多出來的土地,是村委會默許的,不用收回,也不用交承包費。

  • 8 # 使用者3708801193254

    我覺會收費的,農民就剩點土地,如果不收費這般折騰又為哪般?農民在冊以外的面積佔很大比例,一定會收,不信走著睢。

  • 9 # WangFDDI夢圓

    農民每塊地多出的幾分地應該向村集體交費嗎?不應當交,應尊重歷史事實。我當時是這樣做的。理由,(一),我認為這是正常現象,土地位值客觀,孬好之分,遠近距離分佈環境不一。(二),丈量誤差存在,與現代科學量法有區別。(三),農戶靠近路邊,池塘,沙灘,河:灞等自己開了荒,增加了面積。。一般來說,你量我量他量都有出入,但出入微小,特別是現在用衛星定位就更無法比了,總之要正確尊重歷史事實,發揮過去那種勤勞開荒種植的農戶,因為那時到處可見雜草叢生的土地,河灘路邊溝灞更多常見之事,應當鼓勵這種精神,懶漢可能忌妒是正常現象,像這類情況完全可以不交稅,這稅交給誰呀?不要無風起浪!現在看田塊非常整齊,在過去可不是這樣,而是亂七八糟的形象啊?這是響應政府號召開懇荒地利用資源的具體行動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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