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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善良的優

    愛情是一個永恆的主題,可深可淺,可簡單可複雜,有人剋制有人放肆,高貴或廉價,奢侈或必需。年少時候愛情常被幻想,被放大其重要性,因此總讓人為之瘋狂,成為了無數放肆的理由或被原諒的理由。

    那麼,你為愛情犯傻過嗎?都做過哪些瘋狂的事情呢?今天收集了一些為愛痴狂的故事分享給大家。

    1

    臉貓,女,27歲

    十九歲的時候網戀,在地圖上找著對方的位置,用比例尺計算著兩個人的距離,打零工存錢準備去找他,每個月五百塊的生活費,兩百塊用來交電話費。

    所有人都覺得我瘋了,為了一個根本沒見過面的人這麼拼到底圖什麼,勸我放棄這段感情。現在已經不知道自己當時是怎麼堅持下來的。

    那年寒假騙父母學校有活動不能回家過年,一個人站了三十幾個小時的火車到了他所在的城市,直到寒假結束直接回的學校。

    朋友們都覺得我不可理喻,過年拋棄了家人為了一個毫不相干的人遠赴千里,路遙馬亡。確實是路遙馬亡,後來的事情變得很不堪,因為他我的生活變得一團糟,我人生第一次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恐懼和無助,然後我們分手。

    後來很長一段時間,我聽梁靜茹的《暖暖》“都可以隨便的,你說的我都願意去,小火車擺動的旋律”的時候都會掉眼淚。

    身邊的人都說我不是勇敢,我只是沒有腦子,可年輕時候誰不是吃點虧才能長記性,經歷了錯的才能更好的擁抱幸福。

    2

    離離,女,21歲

    初三上學期期末考,政治開卷考,喜歡的男生政治課本丟了,進考場前大家一直在幫他找,但是沒結果。就快考試了大家都站在走廊上準備進入考場,他非常著急,在大家陸續進入考場以後,我抓住最後一分鐘時間,把自己手裡的政治課本扔給他“你用我的吧”然後就頭也不回的衝進考場(他和我不在一個考場)。沒拿書本的我第一個做完了卷子,然後得了最高分。原本只是抱著破罐子破摔的心態,反正不是中考也沒所謂,誰知道,那次考試的題,課本上根本翻不到。

    後來想想那時候哪懂什麼愛情,不過是簡單的對一個人比較有好感,可是當真正有喜歡的人以後卻沒有再做過這樣的事情。

    3

    洋瓷,男,18歲

    暗戀一個女生三年,每天在校園裡看到她,都不知道要怎麼上前去打招呼。一天在校園裡看到她,例假褲子弄髒了一塊,很明顯,她可能自己不知道。我大膽的上前遞上自己的外套示意她系在腰間。她羞憤的給了我一個耳光,又慌亂的說了句“對不起”然後就抱著外套跑掉了。這大概是十八年裡做過最瘋狂的事情。

    4

    石頭,男,23歲

    十七歲的時候喜歡一個女生,一天夜裡發簡訊表白。她在資訊裡說,你現在來到我身邊,我就給你個機會。她約我在江邊的橋頭見面。當時縣城裡過了晚上十點就很難打到車,我換了衣服,在父母睡熟後偷偷溜出去,一路狂奔,跑了半小時到達江邊的橋頭。江水滾滾在秋天的夜晚寒氣逼人,我打電話告訴她我到了,問她在哪呢。她像剛睡熟的人被吵醒,回了我一句,“你誰啊?”

    我知道自己被耍了。我一個人默默的拖扯著沉重的情緒回到家裡。那以後每次談戀愛都希望我喜歡的女孩子能夠穿越黑暗風雨來到我身邊,我一定會不失信一直站在那裡等她,只是我如今都沒有等到那個會走夜路來見我的姑娘,每當我提出這樣的要求,他們都覺得我一定是瘋了。

    5

    雲雀,女,24歲

    十六歲的時候喜歡的人鬧自殺,雖然救活了,但當時心理很難過,什麼都沒想,拿起家裡的水果刀朝著自己的手腕上劃下去。面板被割破的感覺真真切切疼,鮮紅的血很快淹沒了刀口,眼淚大顆大顆的掉下來。血越流越多,疼痛漸漸變得麻木,我以為自己就快要死掉的時候,我媽推門進來,一邊拿醫藥箱給我止血,一邊哭著罵我。一番處理後怕傷口感染又帶我上醫院,後來還請了心裡醫生幫我做心理輔導。

    高三最後一次模擬考,喜歡的人來附近的城市旅行,約見面,於是翹掉了一整天的課和考試,坐了四個小時的硬座,去匆匆見了一面返回。因為缺考學校把我的名字大大的寫在黑板上全校通告批評,外加平時表現不好,校方有勸退的意思。我媽找了人,最後決定不給處分留級一年。隔天我從高三教室搬到了高二教室。

    十九歲的時候和比自己小兩歲的人戀愛,著魔一般只想每天跟她膩在一起,跟家裡人鬧著要退學。家裡人不同意,以死相逼,死也不願再上了。我媽說我有病,非得帶我去精神病醫院檢查。

    二十二歲的時候,為了一個人,放棄了眼前很好的工作,飛了大半個中國去追隨他,後來發現所有的誓言都是謊言。

    有時候想不明白,既然在一起並不快樂為什麼還是拼盡全力的想在一起,既然喜歡一個人並不能讓自己好受一點為什麼還是不願放手。

    書裡都說年輕人難免是會做一些傻事,漸漸的發現,在愛情裡哪有什麼吃一塹長一智,不過是愛上了就入了魔。不斷的愛上就不斷的入魔犯傻,不都是好了傷疤忘了疼。只是苦戀的人多了,才知道自己虧欠了父母多少,才知道自己有多對不起每一個以真心待我好的人。

    6

    昭昭,女,19歲

    暗戀班級裡的一個男生,後來被多嘴的同學知道了,並把這件事情傳開了。男生也知道了,原本普通同學的關係,後來就變得很尷尬。體育課站隊的時候會故意躲著我,食堂裡遇見也會故意坐離我很遠的位置。放學路上單獨遇見的時候也不再打招呼總是匆匆的就走掉。那種感覺真的很不好,感覺自己像是怪物,受到了歧視遭到了排擠。

    一天放學路上看他一個人走在巷子口,於是自以為中氣十足實則聲音都在顫抖的叫住他,在他還沒有來得及找藉口開溜的時候,我繼續假裝淡定的大聲告訴他:“你再也不用像躲著瘟疫一樣躲著我了,不用在見面的時候匆匆道別或假裝不認識,因為我根本沒打算要打擾你!”語無倫次的說完就自己轉身走了,然後覺得整個人都輕鬆了,從此再也不擔心班上的人再亂傳什麼,每天都挺直腰板理直氣壯的,像自己從來沒有喜歡過他一樣。

    7

    闖爺,男,28歲

    談過很多戀愛,相愛分開,反反覆覆,後來已經分不清到底為什麼要在一起又為什麼分開,相愛時候的纏綿悱惻,分開的痛徹心骨。媽的,累了,居然真的想有個家。

    大概是命中註定,居然真的被一個姑娘求婚,只是我們才認識不到一個月。然後我要風風光光娶我心愛的姑娘的夢想崩塌了,我同意了。我們迅速的扯證拍婚紗照辦婚禮,以及我們現在生活的很幸福。

    從未想過幸福可以來的如此簡單容易又突然,也許這不算愛情卻比過往任何一次戀愛聽起來都更瘋狂!

    8

    蘇陌_Yeser

    我曾經在分手後,兩天一夜沒睡覺,走遍這座城市和她一起走過的地方,腳磨破了皮,卻毫無感覺。在分手後的半個月,凌晨一點,她發了條簡訊,說她喝醉了,我問在哪?她說不知道,然後沒了迴應,打電話過去關機。其實在她說喝醉的時候,我就自己從床上爬起來,穿上衣服,打了車,來到她在的古城區。從凌晨兩點,到她住的地方,到中午十一點,我跑遍了差不多整個蘇州古城區,媽的,大學時候跑一千米都覺得累得快死的人,居然跑遍蘇州古城區,都沒覺得累。直到中午,看到她和她朋友一起回了家,我沒問她一句話,拖著瞬間疲憊的身體,回去了。

    9

    垂死夢中驚坐起

    10

    Alice金米喬

    最傻的事是……想用自己的身體留住他……

    看到這裡的你是不是也想如故事裡的人那般瘋狂。

    想象之中,我要是看到了我喜歡的人,那就直接上去壁咚他,大聲問他有沒有女朋友,沒有就跟我回家,如果他不願意要死纏爛打到他願意。但實際上呢,看到喜歡的人有時候會緊張的話都說不清楚,充其量也就是大費周折弄到對方電話號碼,發個資訊騷擾,三次不回就沒底氣再打擾了。

    想象之中,喜歡的人就直接推倒吧,事實上,再喜歡的人不熟,看著再秀色可餐也無法聯想到推倒。

    想象之中,要心平氣和要保持微笑凡事都要優雅的表示可以理解可以原諒。實際上對方一言不和,就聯想到了不愛就不愛不喜歡就拉倒,你走你走你不走我走!瞬間炸毛。

    想象之中,大家都有意思就在一起吧。現實卻是,顏值還行身高不夠體重超標,昨天他那句話好像撒謊了還撒的毫無水準必須要拆穿他,哎喲,好忙,好窮,哪有時間money談戀愛啊!好吧,最後的一點好感也被墨跡消耗掉了。

    想象之中,什麼跨地域,只要夠愛跨星球我也追著你去啊!夢醒了,你有你的未來我有我的故鄉,各自為營。再見。

    所以,原本覺得怎麼著也得瘋狂一回的,事實上呢,理性剋制不能放肆,不會有結果,不能再找他不要再見他不要打擾他拉黑他。

    事實上,哪有那麼多喜歡就放肆愛是剋制。對很多人來說愛情和LV都是奢侈品,都不是生活必需品,痴狂就更遙不可及。

    你為愛情做過最瘋狂的事情是什麼?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晚上總是會不自覺的想爸媽,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