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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劉佳

    這個是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來執行,可行性方面人行肯定都做過充分的論證,對普通老百姓而言五十萬應該說是也是很合理的,並且銀行在經營方面不可能亂放貸款,受到銀監局和人民銀行的雙重管理,方方面面的監管,比你想象的要嚴的多,基本上所有業務都會受到監控,目前來說只要社會沒有大的變動,銀行倒閉基本是不可能的,當然如果真的有疑慮的話建議到國有四大行和全國性的銀行存款。

  • 2 # 龍門山財經

    大家好!

    這個問題看似回答非常困難,實則並非想像中的那麼難。縱然普通百姓,百萬富翁,千萬富翁,億萬富豪有不同訴求,大型企業和中小型企業需求標準也各有差異,但作為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著絕大多數人民的利益進行立法,一個法規的出臺,其合理性是肯定的。究竟是那麼回事嗎?

    01

    我國的《存款保險條例》歷時22年才終於出臺。歷時之久,耗用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調研之充分,可見其慎重程度。最早提出存款保險制度始於1993年,之後一直處於研究論證階段,直到2014年出臺《存款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向全國公開徵集意見30天。期間我國分別經歷三家銀行的倒閉破產及存款人存款賠付事件:1998年關閉海南發展銀行,2001年停業整頓汕頭商業銀行,2012年河北省寧縣尚村農村信用社成為全國第一家被法院宣佈破產的農村信用社,全部涉及個人和企業存款的賠付。三家銀行的分別破產倒閉,無疑為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在理論和實踐上提供了寶貴經驗和教訓。也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才加速了《存款保險條例》的出籠。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險條例》正式實施。

    02

    50萬最高賠付限額,從何而來?

    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對全國所有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各項存款作了一次調查,調查資料顯示50萬存款以下的個人和企業佔比達99.63%。

    而國際銀行業存款保險慣例則是使絕大部分存款人的存款得到全額保護,這個絕大多數的比例是90%或95%以上,顯然我國的存款保險最高賠付限額已經超過國際最高上限,達到96.3%。

    03

    立法機構為什麼要使96.3%的存款人的存款得以全額保護,而制定50萬最高限額呢?主要原因有兩點:

    1.事實上在理論和實踐上,賠付限額如何確定,至今在世界上也無通用標準,具體應根據各國經濟發展水平來確定。而我國經濟金融的特點是居民儲蓄率非常高,大多數家庭儲蓄都承擔了教育,醫療和養老等社會保障功能,賠付過低無法充分有效保護廣大存款人的切身利益,不利於社會穩定。

    2.我國存款保險制度誕生於國家和政府的長期為銀行提供的隱形擔保背景。在國家隱形擔保階段,銀行關閉破產賠付的比例都比較高,如果此次設計賠付限額較低,公眾不容易很快理解和接受,也不利於存款保險制度的平穩推出。

    04

    50萬最高賠付限額是否雷打不動,亙古不變呢?絕對不是!在《存款保險條例》出臺前後,很多人誤解,誤導甚至誤傳,產生了不小震動。其實只要認真閱讀和領會《存款保險條例》原文,你就不會人云亦云。其中重要一條規定“……限額不是固定不變的,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報國務院批准後公佈執行”,即根據當時三大因素的變化情況實時調整限額。通俗的說,假如某一天我國居民儲蓄95%(國際最高比例)的人都達到100萬,最高賠付限額就可能調整到100萬,而不是仍然機械執行50萬標準。至於2013年96.3%的人存款在50萬以下,只是《條例》出臺前的一個時點參照資料而已,千萬別斷章取義。

    05

    目前我國經濟總量已經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經濟持續平穩增長,金融秩序相對穩定,銀行破產倒閉機率甚小,不是說倒閉就倒閉的。

    作為銀行在《條例》出臺後,更增加了對存款人的保險係數,利大於弊。自有資本,存款準備金,存款保險基金構成抵禦經營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擠兌風險的三道防線,使存款人的風險大大降低。

    作為監管層,銀行破產倒閉只是化解危機的最後萬不得已的手段。按照《商業銀行法》和《存款保險條例》規定,在銀行破產前還要經過接管期和承接期(兼併重組)。接管期由人民銀行實施,代為經營管理。在接管期能夠起死回生的將脫離接管,重新自主經營。承接期指將問題銀行的存款轉移到一家健康銀行經營管理。以上兩種手段都會使存款人存款得到100%的保護。所以真正走到破產地步的,少之又少,不必過於擔心。

    06

    當然,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你還對50萬的最高賠付不滿意,也會有其他應對辦法。

    1.分散存款,雞蛋別放在一個籃子。有人立刻就說500萬分為10個銀行存最安全。但是,《條例》是這樣規定的“對同一人在同一銀行的存款,最高賠付不超過50萬”。是不是還可以這樣操作,更加簡單呢?假如一個家庭有500存款,分別存於3人名下,一個銀行就保證150萬絕對安全,最多存四家銀行就可以保證600萬銀行存款絕對安全了,是不是更省事省心呢?

    2.認真選擇銀行也很關鍵。特別是當前利率市場化的環境下,不要被高利率輕易迷惑,在眼前利率和可能風險之間必須做好認真的綜合考量。

    《存款保險條例》已經出臺2年多,事實上也沒有引起多大動靜,銀行存款也沒有有些人說的“大搬家”,可見其大眾接受度還是很高的。所以,50萬最高賠付合理嗎?我認為是合理的,不知你意下如何?好了,今天分享到此。持續關注【龍門山客棧】,分享更多財經知識,謝謝你的閱讀和點評!

  • 3 # 高山流水953313

    不合理,若最高賠付50萬,多存的可以賴掉,那貸出去的就應該不還,若貸出去的必須還銀行,那銀行破產也發財了。若銀行根據客戶選擇一下,挑50萬以上客戶多的銀行破產那破產就大發了

  • 4 # 財思思

    存款保險制度是我國金融業市場化的一大舉動。

    我們一直以為銀行是大而不倒的,其實不然,2008年金融危機,著名的銀行機構美國雷曼兄弟也出現了倒閉的現象,因此銀行破產在全球常見的情況。

    存款保險制度是對儲戶的一種保護

    存款保險制度規定:萬一銀行破產,儲戶最高可賠付50萬。一旦銀行走向破產,必然是資不抵債的狀況,存款保險制度是額外對儲戶的保護。

    錢存在銀行安全嗎

    目前資金存在銀行是安全的。實行存款保險制度以來,我國的銀行沒有一間出現過破產倒閉的情況,畢竟這事關到普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而且我國央行、銀保監會對銀行系統的監管還是比較嚴格,包括對資本充足率、壞賬率的監管等。

    總體而言,我國的銀行存款目前是比較安全的。但我們儲戶同時也要有相應的風險意識。

  • 5 # 精算保

    沒啥怎麼看,一家銀行50萬,分開幾家存不就好了,不過大部分人可能一家的”額度“都用不完吧,多慮了。 真正要擔心的是”銀行理財不再保本”

  • 6 # 李立恆律師

    您說的賠50萬是近年來的誤解,根據《存款保險條例》的規定存款本息在50萬以內的,你可以獲得無任何影響的確定的50萬賠償,超過部分將會透過銀行破產清算程式進行處理,如清算時有分配財產,則可以獲得分配。

    通常情況下銀行很少破產,如果不放心的話可以辦理多家銀行卡,每家存款不超過50萬,

  • 7 # 莫吝

    已經很不錯了!

    過去大家認為把放銀行是妥妥地安全,很多人在買銀行理財的時候看都不看,閉眼買。但2018年國家《資管新規》出臺,明確表示要打破銀行理財剛兌的現象,並且要求清退保本理財。

    於是我們看到銀行理財收益率下降,保本理財也越來越少,幾近清零,存款方面也出臺了存款保障制度,明確單個人在一家銀行,強制理賠上限為50萬……

    其實,以上種種,你都能發現監管的趨勢是要求金融產品投資者風險自擔 你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不能再閉眼睛買了。

    當然,也會有人說,那把錢存銀行就那麼點兒利息,都不夠抵禦通貨膨脹的,怎麼還不能全額保障呢?

    這種想法有些理所當然,你看看世界上其他國家,很多國家都已經施行存款負利率了!

    啥意思?

    就是說 你把錢存銀行,不進銀行不給你利息,反而你要給銀行管理費!

    這聽著很不可思議是麼?但確實是一部分國家在實行得了,並且,如果小夥伴們這兩年看新聞,各個國家為了對沖經濟下行都在採取降息的貨幣政策!大環境如此,我們很難獨善其身。

    綜上,提高金融風險意識,對自己所做的金融理財負責,不做甩手掌櫃,學會並習慣自擔風險,這將是主流趨勢!

  • 8 # 誰是我是誰471

    其實,這個額度保障性是足夠了。 對小儲戶,存款都沒有50萬的,沒有任何影響,你可以把錢存在國內任何一家銀行,不用擔心銀行出問題自己血汗錢沒了。特別是偏遠地區農民,不用放心家附近的小農村銀行不可靠而跑縣裡去找大銀行存錢。 對幾百萬的儲戶,第一你可以分幾家銀行存錢,第二.現在誰手頭會長期留這麼多現金,要麼買理財,要麼買基金,要麼投資股票,這種分散投資,根本在某家銀行存50萬以上。 對於資產更高的,投資的佔比會更大,投資渠道也更多,也基本不會存在有50萬在某家銀行賬上待著吃可憐的利息這種情況… 所以,這條政策除了給老百姓存款上了個保險,其它不會有任何負面影響。

  • 9 # 三人聚眾

      合理。在2015年5月1日以前,是不存在《存款保險條例》,也就不存在最高50萬的賠付,最高50萬的賠付是中國金融完善的一種結果。

      那麼在沒有《存款保險條例》下,銀行倒閉如何進行賠付呢?

      自中國成立以來,有兩家銀行或信用社倒閉,分別是海南發展銀行和河北省肅寧縣尚村農信社。其中海南發展銀行是因過渡擠兌導致倒閉,而河北省肅寧縣尚村農信社主要因為腐敗倒閉。但是不管銀行怎麼倒閉,央行都進行先行墊付給存款人資金。

      然而,央行先行墊付本身存在不合理因素,畢竟商業銀行作為工商企業,應當負有“盈虧自負,風險自擔”的責任和義務,要麼對其他工商企業非常不公,也會導致銀行進行風險投資,畢竟賺的錢是自己的,賠了倒閉了是國家的。

      那麼銀行存款和放貸作為商業行為,它必須有自身的執行規則,包括生死病老。而保險便能分散意外死亡風險,於是乎就成立了存款保險基金,投保機構必須按照存款的一定比例上交存款保險金(由銀行承擔),這是一種強制險,如同交強險。

      保險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提供的保障機制僅能絕大部分保障,並不能絕對保障。比如社保,它只能報銷部分,以及有最高上限金額,並不能因治病多少報銷多少,那樣會造成濫用和不公平,包括用藥和不同醫院治療的不公平性。

      存款保險也是一樣,有最高保額,並不能因個人資產的多少而變化。而為什麼是50萬呢?這是2013年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各項存款作出的調查,能保99.63%的存款人的存款。

      還有的是50萬僅是目前《存款保險條例》的最高賠付金額,它是可變數額,並非一成不變,可能在下一次調查中就改變了。

      也並不是超過50萬部分不賠,而是在清算財產中受償。銀行存款作為銀行的負債,它是優先於銀行股東賠付。

  • 10 # 環球老虎財經

    小編認為銀行倒閉最高賠付50萬是合理的,因為對很多人來說是不會在銀行存款達到50萬的,這樣就保證了大部分人的利益。仔細想一下,在銀行有50萬存款的人是比較少的,而那些有錢人是不會將錢存在銀行的,他們不欠銀行的錢就不錯了。既然能保證大多數人的利益,那相對來說就是比較合理的。

    銀行在大家的眼中一直是非常安全的金融機構,錢存在裡面是絕對安全的,實在不行還有國家背書。但現在要打破這種固有的思想觀念,國家允許銀行破產,一旦允許銀行破產,銀行不安全之後,很多人就不會將錢存在銀行,銀行的日子肯定不會好過。出臺政策保護大家的利益,也就是說,銀行破產,按照你的儲蓄金額,國家會賠付最高50萬,這樣大家就放心了,銀行還是存錢的。

    50萬的金額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經濟發展,它也會發生變化。實在擔心的話,就每個銀行的存款都不要超過50萬元就好。

  • 11 # 不執著財經

    現在銀行理財產品、P2P、貨幣基金都已經打破了剛兌,銀行若倒閉最高賠付50萬也不奇怪。其實早在上世紀90年代未,海南發生房地產泡沫危機,海南發展銀行真的因爛尾樓頻現壞賬,以及儲戶擠兌潮而倒閉了,如果按現在的標準就只能陪付50萬元。50萬以上的存款部分,也不是不賠,只是要等一等再說。

    我們先來看最高賠付50萬元,對於絕大多數儲戶來說,存在一家銀行的錢不可能超過50萬,所以銀行倒閉最高賠付標準,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幾乎沒啥影響。即使有50萬以上的存款,也不用都存在一家銀行,還是分散存,這樣就更加安全一些。同時,儲戶最好把錢存在國有大型國有銀行,因為大型銀行對抗風險能力強,倒閉的機率是微乎其微。

    就算退一萬步,銀行倒閉了,我手裡有100萬存單,按規定只能賠付50萬,剩下還有50萬該咋辦呢?你也不可能一分拿不到:一方面,倒閉的銀行將由其他大型銀行來注資和接管,而其他大型銀行在接管後,馬上就可以把倒閉銀行欠你的50萬存款兌現。

    另一方面,即使你存錢的中小銀行倒閉了,來接手的大型銀行也面臨流動性不足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透過債轉股的形式,把你手中的存單變成銀行的股權,這樣透過債轉股的方式來解決銀行欠你餘下資金的問題。不過,這種可能性幾乎是沒有的,接管銀行不可能缺乏應對危機的資金準備。

  • 12 # 老胡說三農

    這不存在合理與不合理的問題。就這50萬還是保險公司賠的呢!

    按照《存款保險條例》的規定:銀行破產倒閉後,最高賠付50萬元人民幣。這一種賠付是按照銀行所繳納的保險費用來計算的。當然,《條例》也規定:銀行有自主調高賠付金額的權利。這就意味著銀行要多支付保險費。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還沒有銀行願意多支付保險費而提高賠付金額的事情出現。

    如果你怕銀行倒閉,你可以把你的資金分開存入多家銀行。這樣,就可以降低銀行倒閉而給你帶來的風險。

  • 13 # 互金直通車

    銀行倒閉最高賠50萬是誤讀,實際情況是:50萬以內的本息由國家存款保險基金負責賠付,50萬以上部分根據銀行破產清算資金按比例進行賠付。總結四點,建議您仔細讀一讀。

    所以,銀行存款的使用者必須清楚:

    1、如果您在某銀行的存款本金和利息不足50萬元,那麼這種存款是非常有保障的;

    2、如果您家的存款超過50萬,但是夫妻二人每個人名下都不到50萬,這樣也是非常有保障的;

    3、如果您在三家銀行分別存款都不到50萬,但是總額超過了50萬甚至更多,這樣也是非常有保障的;

    4、假如您在某家銀行存款本息合計60萬元,銀行一旦破產了,存款保險基金會首先償付給您50萬,剩餘的10萬本金和利息根據銀行破產情況進行賠償。

    但是隻需要注意的是:保險基金賠了您50萬後,相當時您把那50萬的存款轉讓給了存款保險基金,存款保險基金也會在銀行破產清算資金中進行追償。如果實際清算每10萬元清償5萬元,您會得到55萬元的賠償,存款保險基金除了賠償您50萬,還能得到清償額25萬元,相當於他賠了25萬元。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 14 # 博文微金融

    我認為是合理的。我們國家存款保險制度的出臺,也是經過前期細緻的調研了。之所以實行限額賠付,也是因為借鑑了國外的存款保險制度經驗。

    在國外,很多國家的存款保險都是實行限額賠付。我們的限額賠付標準是每名存款人在同一家被保險機構本息合計50萬元。50萬元的標準,是2013年人均GDP的12倍。能夠全面覆蓋全國99.6%的存款人。我之所以認為它是合理的,是從以下幾方面考慮的:

    一是覆蓋的人群廣泛。根據測算,本息合計50萬元,覆蓋面為99.6%。即在全國有99.6%的存款人可以得到全額賠付。這樣高的比例,應該可以了。況且哪有那麼多銀行破產呢。

    二是因為50萬元金額的計算是以每一名存款人在同一家被保險機構來算的。如果存款人採取分多家銀行存款的方式,或者同一家庭的存款,分別以不同家庭成員的名義來存款,則保障金額會提高多倍,這對於普通家庭是完全夠用了的;要是每個家族成員分別把存款存在不同的銀行,又會擴大多少倍了。所以,這個金額是比較合理的了。

    有了存款保險制度來保障,我們在存款的時候會更放心,可以從存款利率,服務態度等各方面來考察銀行,而不是隻看銀行的大小。存款人會得到更多的實惠。

  • 15 # 商務新觀察

    由於中國是允許商業銀行破產或者倒閉的,因此對於一般性存款而言,存款安全性就成為事關國計民生的大事。國務院於2015年5月正式頒佈並實施《存款保險條例》,對於居民的一般性存款相應納入存款保險保護,即實施50萬元本息以內的限額賠付。

    那麼,為什麼要設定50萬元的標準呢?

    對於存款保險條例保護的50萬元賠付標準,首先大家要明白,並非是50萬元本金,而是包括50萬元本息以內的全額賠付。

    之所以設定這樣的標準,並不是隨意拍腦袋定下來的,而主要是基於國際慣例和國內老百姓的儲蓄水平綜合決定的。

    一、從國際慣例來看。國際上普遍早於中國就實施了相應的《存款保險制度》,基本上都是根據自身的人均美元GDP的2-5倍進行賠付。

    眾所周知,中國的經濟總量GDP在2018年剛行突破90萬億元大關,而人均美元GDP在去年同期才接近1萬的水平。就算是按照當前的國內人均美元GDP衡量,50萬元的限額賠付標準也已遠遠高於國際水平。何況在2015年頒佈並實施存款保險條例之前,中國的人均美元GDP根本不足1萬。

    二、從國內居民儲蓄規模來看。在實施存款保險條例之前,根據國內銀行業相關統計資料顯示,中國居民儲蓄存款達到50萬元的僅為0.37%,達到100萬元的只有0.1%。

    也就是說,按照當時的標準來看,50萬元本息以內的限額賠付標準已經完全覆蓋國內99.63%的居民。

    50萬元的賠付標準是固定不變嗎?

    儘管目前實施的《存款保險條例》規定的限額賠付標準設定為50萬元,但這並不是固定不變的。

    今後將會隨著中國經濟發展,國內居民儲蓄水平的進一步提高而有所改變。根據央行的最新資料顯示,中國住戶存款餘額約為74.22萬億元,按照13.95億的總人口計算,則平均居民儲蓄存款為51931元。

    很明顯,50萬元以內的本息限額賠付標準仍舊遠遠高於國內老百姓的平均存款水平。另外,由於第三方金融科技公司的崛起,近年來老百姓的理財多樣化選擇,使得銀行存款增速有所下降。再加上國內老百姓的高槓槓,80%以上的可支配收入用於房貸,也讓大家的儲蓄及消費水平被擠壓。

    總之,我認為《存款保險條例》的50萬元限額賠付標準,是比較符合實際的,也是符合國情的。更與國內經濟發展階段有關,雖說中國居民儲蓄率較高,也是全球居民儲蓄規模最大的國家之一。但說到底國內居民個人儲蓄水平並不算很高。

  • 16 # 柚子愛攝影

    銀行業金融機構均需投儲存款保險,並實行限額償付。如果銀行破產,儲戶將獲得最高50萬元賠償,7個工作日內足額償付。償付期限7個工作日與2014年11月30日公佈的徵求意見稿相比,3月31日,國務院公佈《存款保險條例》(下稱《條例》)最大的亮點在於,明確了償付期限。《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存款人有權要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在7個工作日內足額償付存款。同時,《條例》規定,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併計算的資金數額在50萬元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50萬元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 如果我回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一下。或有其他問題也可以關注我,給我發私信

  • 17 # 我們的身邊事

    如果你有200萬的話,就不能都把它存在一個銀行。也就是說不能把所有的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根據相關規定,200萬應該存在至少五個銀行裡面。因為50萬指的不是本金,指的是本息放在一起50萬。這樣一來,即使銀行倒閉,你的200萬存款也不會受到任何的損失。如果你把200萬隻存在一家銀行的話,萬一銀行倒閉,本息最高只能賠付50萬,你得損失150萬。總之,一定要規劃好自己的存款,避免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 18 # 如是說說吧

    銀行是有限責任公司,即使經營不善破產清算,責任也是有限的。規定最高賠50萬是合適的。儲蓄存款也要考慮分散風險。

  • 19 # 指鹿為馬到成功

    看什麼看?你先看看你餘額有沒有五十萬?用六位數密碼保護不足四位數的餘額的主還問這問題?超過五十萬不會分銀行存?銀行遍地都是,再不濟你那也有國家的四大行吧,這就二百萬沒了,還不算地方銀行,什麼光大,中信,華夏的。我服了,最近這問題提的都是什麼人?小學生嗎?這一天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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