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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春美食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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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庸人L
這種情況離是很難離的。婚姻中有一方堅持不離,就離不了。就算是離了,誰能接受一個有三個孩子的女人,其中還有一個腦癱兒,丈夫每月還給一兩千元生活費。所以,不能說是死局。稍微有點僵化。我想以熬為決策。以孩子的成長為樂趣。以孩子成人為幸福。丈夫一定有回來的那一天。因為外面的野花再美也有謝瓣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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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用心愛你40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需要明確一下:所謂“婚姻的死局”,究竟是誰的死局?從問題描述來看,這裡的婚姻只是女人的死局,因為只有她困在這裡,而男人貌似活得很好。既然如此,我們就必須分析一下“為什麼會形成這樣的死局”。我的答案是:這裡的女主犯了一個重大的錯誤,那就是在男女平等的時代,卻按照“大清早亡了”之前的規則處理問題。
首先說明一下,什麼是“大清早亡了”之前的規則。近年來,許多女性愛說“大清早亡了”,但前提只是在男人要求她“賢惠、嚴守貞操、孝敬公婆”的時候才這樣說。究其原因,是因為上述傳統婦道是男尊女卑時代的產物,被現代女性認為是壓迫婦女的封建糟粕,所以必須統統拋棄。但同時,許多女性又希望延續傳統福利,即讓男人認領“生孩子是為他傳宗接代的人情”,因此自願為老婆提供物質和精神關懷,並做到不離不棄、守身如玉。
我們看一下這裡的女主,是不是符合上述描述:家庭的共同財產主要是兩套房子,全都在男人父母的名下;男人在工地上班,家庭的全部收入來源於他;生了兩個女兒還要再生,想來是必須生一個男孩,才能“幫助男人完成傳宗接代的使命,換取男人提供後半生的保障”。家庭的經濟基礎全部是由男人及其家族來承擔的,女人只管在家帶孩子。也就是說,這個家庭是在嚴格恪守“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分工。
這種分工有什麼問題?那就是對女人存在一個重大的隱患,即現代社會是允許離婚的。由於十月懷胎的經歷,母親是天然無法割捨孩子的。但父親則不同,他沒有懷胎的經歷,所以父子感情是在“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過程中形成的。如果把掙錢養家的責任全部推給男人,也就是缺少了建立父子感情的過程,即“父親是可以割捨孩子的”。一旦發生婚變,男人會較少考慮孩子的感受,他會想“把孩子交給親媽能有什麼問題?”而女人卻是既沒有收入,又無法割捨孩子,離婚的前景是悲慘的單親媽媽。所以說,“在男女平等時代,卻恪守大清早亡了之前的規則,本身就是一個大問題”。在結婚之初,女主就一步步走向目前的死局了。
那麼,這個死局該如何破解呢?那就是我一再告誡女性的:婚後不要放棄經濟獨立、不要把孩子當作私產,也就是積極鼓勵男人帶孩子。這樣一來,不但可以儘快建立父子感情,男人也沒有多餘的精力用於家庭之外,發生婚變的風險就會大大降低。即使發生婚變,男人會更多考慮對孩子的不利影響,而非推給孩子媽了事。而女人則有獨立的經濟來源,離婚也不足以使她陷入窘境。這種情況下,哪裡還有什麼死局存在?
當然,現在說這些為時已晚。女人今天面對的死局,責任還真不完全在她自己。一個85後女人卻只有小學文化,大概她的原生家庭給她灌輸的就是男尊女卑的意識,要靠給男人傳宗接代換取後半生保障。這種不合時宜的價值觀根深蒂固,也不是她自己能夠輕易改變的。
至於現在該怎麼辦,只能說“亡羊補牢,未為晚也”。要想改變目前的處境,首先要改變自己的價值觀,把婚姻看做“找一個男人合作養孩子”,而非“給男人生孩子,換取後半生的保障”。在此思想基礎上,“不放棄經濟獨立、不把孩子當作私產”就是順理成章的邏輯。只有盡力做到這些,死局才能會慢慢盤活。只是這種思想改變本身就很難,還要經歷漫長的時間,一般人很難有這樣的心理承受能力,必須有她十分信任的人給予耐心的講解和精神支援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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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心夢4666
謝謝邀請:這種情況還是湊合過吧,都已經3個娃娃了,只要男的願意每個月給生活費,其他的也別想太多了,女的86年的快34歲的人了,離了再婚的話,找單身的還得生娃,以現在這個年齡生娃帶娃就得將近40歲,找有小孩的又得給別人當後媽,那還不如好好的帶自己的小孩,或者過單身,問題男方明顯各方面條件都比女方好,離婚男方肯定也不會同意,即便會同意,男方會給她多少財產?還是淨身出戶?或者說離婚男方會要求女方支付每月多少錢的撫養費給孩子?女人啊,只要有了娃娃就進退兩難了……
除非自己的條件比較好,不然離婚或者不離婚對女方都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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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如夏花之也
這個問題說難不難,說不難又相當的難,為何這麼說呢?那就要看二者的婚姻在一起的實質,有些人是衝著感情,因為二者之間有愛,為愛而痴為愛而狂,而有的是為了物質需求及各類五花八門的利益而結合,我是這樣認為的,追逐感情的人,一般來說是比較簡單的,當愛不復存在了,會很理智的選擇放棄,而非是一種衝動型的,就是那種一拍二散,誰怕誰,各過各的,不用僵硬著,拉扯著,分唄,很輕易的就散了的,但有些就成了婚姻中比較頭疼的問題了,那就是本就衝著物質或者利慾而來的,或許夾著一些喜歡,喜歡不是愛哦,當隨著歲月流逝,退去了它的鉛華,就會發生很多說不清道不明的問題出現,日子不是當初選擇的那樣,就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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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靜媽媽談育兒
人生不易,遇到這樣的事情都是一個女人的悲哀。但是出發點一個:必須想辦法做點零時工作或者兼職,讓自己有一份收入,只有自己有收入了才能得到被人的改觀,否則你永遠是在死衚衕裡掙扎,就算上小學文化,也可以找一份簡單收入比較少一點的工作,這樣你也才是給社會有貢獻的人。光是帶孩子,你不會得到家人的尊重,孩子大了以後
還覺得你在家好吃懶做靠爸爸養著,越是看不起你。所以建議幾點:第一,馬上找工作。第二,儘量把帶孩子的事情分給父親或者老人幫忙。第三,活出自己,小學文化也一樣可以為社會做出貢獻。
僅供參考!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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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靜悄悄152298063
這次問題,如果是我在10年前,我想都不會想,就直接放棄了。因為是死局。我是個眼裡容不得半點沙的人。別人如此,自己放錯誤也如此。但現在的我,經歷了太多的風雨後,發現婚姻裡只要不是選擇性的錯誤,是不存在死局的。只要心裡還有愛,那就靜下心來。思考自己哪裡的不足,在認真溝通。當然,前提是你們都還愛著對方。如果有一個不愛了。死心了,也不想修正甚至是改正,那也就清楚明白的放手就好。何必弄個你死我活,兩敗俱傷。畢竟,曾經深愛過。
我的鄰居有然後女兒,兩個大的上小學,小的因為出生溶血,目前三歲不能走路說話,平時都是她自己帶,公婆在老家,老公在外工地做建築。她平時很累,整個人都是沒有氣色的,86年人,小學文化。昨天看見,整個人不僅氣色沒了,精神也沒有。打聽到原來是跟老公打架,打得挺狠。原因是老公在外面找了情人,用借唄給情人買了戒指項鍊。平時給老婆孩子的生活費都是很摳門的,一個月兩千左右,他們兩套房子但是都是老人的名字。她老公的態度是打死不離婚,可能是為了面子或者孩子。不過離婚對鄰居也沒好處,因為有一個腦癱女兒拖著她。所以感覺這是一個死局,離或者不離對她都沒有好處。她公婆那邊是不管自己兒子的,小孩子生病從來不說來幫忙,還會罵她帶不好孩子(腦癱那個每個月都會吃藥或者住院),也不同意他們離婚。我覺得她真的是一個特別好的女人,所以他們才不肯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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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死局還不如說是婚姻的僵局,不管怎樣都已經到了難以脫身的地步。因為有的時候結婚的兩個人不再是分開輕而易舉的事了,因為在一起結婚成家是兩個人的事,分手的時候是自己還有孩子,還有一些沒有完成的任務,所以說有的時候想離婚卻礙於有許許多多的責任,因此也離不了婚,在這種僵持的狀態當中,面對著愛情婚姻的死局和姜局,我覺得總有一個解決的辦法。
你像今天我們看到的這個帶著三個孩子生活的女人。可憐的是在三個孩子當中還有一個腦殘的生活不能自理,確實對於這個母親來講身上的壓力特別的大,在自己壓力自己扛著情況下,仍然還得不到老公對自己的支援和幫助,老公寧願把錢拿去給情人買項鍊買金戒指,也不願意管著母子四人。公公婆婆就像是場外指導一樣。所有的矛盾,所有的問題都跟自己無關,就是一種局外人一樣面對著這種想離婚還不同意,還天天的讓你承擔著這些困難,所以我說作為一個女人必須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去告這個丈夫不履行當父親的責任。或者是強求法院判決離婚,把孩子分給你們兩個,讓你不再為此而承擔所有的壓力,我想只有這樣你才會從當前的困境當中走出來。才會破解你已經面臨的愛情死局。
婚姻是沒有死局的,只不過是你被婚姻和道德束縛住了手腳。婚姻是沒有死局的,只不過是你還有許多許多的放不下的困難和問題。所以我說有的時候放手才是最好的解脫,才是解決婚姻死局的強心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