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支付同行者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就看對方什麼時候給你要錢了,只要他要錢,你就要給,要不他可以起訴你的!

    兄弟!趕緊賺錢吧,地攤搞起來

  • 2 # 百科人生

    首先,根據我國的法律條款,雙方只要在簽署借條以後,就已經構成債務關係了。所以只要沒有交還所有款項,那麼都算是仍然存在債務關係的,這份欠條也是有效的,你還是可以去追問或是要取。但是,這也只是在有寫下日期規定的欠條的狀態,可以依靠所有能夠利用的法律手段對債務人進行控訴或是別的合法的法律手段,讓他還錢。

    這時就會出現這種情況,如果在欠條上的日期到期了,債務人還是沒有還錢,又應該怎麼辦呢?那麼作為債權人的你,就可以進行對這筆欠款的追尋和索要,這樣同樣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但是如果你沒有在日期過了以後進行這筆債務的追要。那麼在法律上,債務人是可以根據這一條你不追問的現象就不進行還款了。

    通俗一點說,如果欠錢的人在借條上寫的是三年內還清,要是過了三年以後,你作為借錢的卻沒有詢問過這條欠款,那麼欠款的人就可以不還你的錢,所以大家若是作為債主還是不要粗心大意,突然想到這筆錢的存在,但是過了日期而長時間沒有去追問,那麼法律也會因為你的懶惰,而無法給予這筆欠款相應的法律保護。

    同樣的道理,如果在欠條上面沒有出現還款的日期,那麼這個欠條的法律保護也不是永遠有效,而是隻有兩年的可以控訴的時間。

    當然,如果過了兩年的時間,作為債權人的你還是沒有對這張欠條進行追問和要取,那麼法律也不會給懶惰的人機會和保護。就算是要鬧上法院,尋求律師幫助,或許也沒有辦法把這個官司打贏,雖然你是債權人。

    綜上所述,小編在這裡還是要奉勸大家去了解一點法律相關的知識。這樣基本的保護我們的法律知識還是應該多掌握一些。同時若是再有人找你借錢寫欠條,一定要寫上還款日期。同樣作為債務人的你,也應該對自己的錢上點心,不斷追問和要取。在正確的時間段以內,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 3 # 曉談法律

    你好,沒有寫還款日期的話,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歸還借款,但需要給與其合理的準備時間,具體給多久根據借款金額的大小等因素自由判斷,沒有具體標準。為了能夠保護雙方的利益,避免出現債權長時間處於不確定狀態,建議在書寫借條時可以約定好還款時間,到期後儘快履行義務和行使權利。

  • 4 # 法律微言

    1.首先明確一定,無論有沒有還款期,借條都是終身有效的,即使過了還款期,即使過了訴訟時效,你都有權利向借款人要錢。因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你的討債的權利一直都有;

    2.其次,要注意一點,借條的實際有效和法律上的“有效”不是一個概念。借條雖然長久有效,但是你透過訴訟拿回欠款的權利,卻不是終身有效。這就涉及到訴訟時效的概念。

    什麼叫訴訟時效呢?就是你和被人發生了民事糾紛,這個糾紛你可以自己解決,也可以請求法院動用強制力幫你解決。訴訟時效就是你請求法院幫助你解決的時間期限,如果過了這個時間期限,你再想請求法院幫你解決,就不行了,只能想辦法自己解決;

    4.最後,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你可以在二十年內,隨時要求欠錢的還錢,如果不要求,你就隨時能保持對他起訴的權利,但是如果你一旦要求他還錢了,,法院就開始計算你的訴訟時效了,從這天算起,三年內必須去法院起訴,要不然法院就不管你了。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合同法》206條的規定,“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這個條文有三層含義:

    其一,合同法61條是要求雙方達成補充協議,也就是可以在之後再約定一次還款期限。當然為了取證方面,最好是書面約定,口頭約定的證據太難取證了;

    其二,如果雙方沒有再次約定,那麼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借錢人還錢;

    其三,雖然是隨時要求還錢,但是也必須給借錢人一定的期限來籌錢。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37條有點長,就不在此贅述,只解釋它說了幾層含義:

    其一,借款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其二,從借條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算;

    其三,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從當事人主張還錢那天算起,有三年訴訟時效。如果欠錢的就是不還錢,你再次主張了,那麼訴訟時效中斷,可以重新計算三年。但是這個再次主張,債權人在司法實踐中,必須提供證據,如果證明不了你再次主張了,就從第一次主張算起;

    其四,沒有約定還錢期限的,也有20年的限制,超過20年,你還不要錢,法院就視為你不想要了,不在管你的事了。

  • 5 # 毒舌財經

    從債務關係上看,借條的有效期是永久的,不管過來多長時間,哪怕是100年,只要錢沒有還清,那債務關係就會一直存在,只要借款人願意還錢都有效。

    但是這種債務關係是否受到法律的保護是有時間限制的,就是借條的訴訟有效期。

    通常借條的訴訟有效期分幾種情況:

    第一種:如果註明還款日期的

    這種情況有效訴訟時間從還款日期開始算,3年內是有效,超過了3年再起訴法院就不受理了。

    比如下面的借條:

    這個借條明確約定還款日期是2018年8月1日,那這個借條的最長有效訴訟時間就是3年,也就是如果借款人不還錢,債權人在2021年8月1日之前提起訴訟法院都是支援的;

    但是超過2021年8月1日後,因為最長訴訟時效已經過去,那債務人提起訴訟法院就不支援。

    第二種情況:借條沒有註明還款日期

    這群看情況有效訴訟時間就從借出當日開始算,20年之內提出主張有效,超過20年沒有提起訴訟,那法院之後將不再受理。

    比如下面的借條

    這個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但是簽訂了借款的日期,那這個借條最長有效訴訟時間就是20年,訴訟有效時間最長可以到2038年3月1日,在這期間只要債務人提出主張,那法院就支援,提出主張之後2年內有效,如果超過了這個日期,那再申請訴訟,法院將不受理。

    第三種情況:既沒有還款日期,也沒有借款日期

    這種情況如果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出借的日期,那從證據日期開始算起20年內訴訟有效,如果不能提供出借相關證明,那從債權人主張之日開始算起,20年內訴訟有效。

  • 6 # 貳寶的爹

    有還款日期的還款日期到期後兩年內提起訴訟有效,無還款日期的借款當日算起二十年內有效,超過以上期限法院不再受理。另有還款期的借條,如能證明到期未還時中途催收過的以催收時間為起二年內有效。例如催收的簡訊,電話錄音,影片等。

  • 7 # 明史錄

    在法律上,如果雙方都沒有寫明具體的還款日期,要求法律的幫助,那麼借條是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的,因為借條的法律時效性是20年,但是欠條不可以,欠條只有3年!

    下面給大家說一下關於借條的4個內容:

    第一 “借到”與“借”不是一個意思

    “借到”表示錢已經給到別人了,同時證明了錢已經交到別人手中,但“借”就沒有表示出錢已經到位的意思。如果對方寫借條時寫的是借,而不是借到,那就會給一些人抓住機會,說確實是借過錢,也寫了借條,但錢還沒有到位,或者到位的也沒有紙條上寫的那麼多,而法律也會認為有這種可能的,因此農民朋友一定知道借與借到不是一個意思

    第二 “還”字的讀音要注意

    農民朋友都知道“還”一方面念huan,另一方面念hai,如果在借條上寫了“今還欠款”,就很有可能造成歧義,到底是已經還了,還是還有欠款,法律就分不清了,農民朋友要注意換了說法。比如“今已還欠款”就容易理解了

    第三 借款原因要寫清楚

    中國的法律規定,對於賭博類的違法活動是不允許借錢的,因此相關的借款也不受保護,如果借款人一口咬定借錢是用來賭博的,法律也不一定能保護被借款人的權益

    第四 借條與欠條的區別

    農民朋友可能覺得這個意思是一樣的,都是借了錢,欠人錢,可是在法律上,有很大的區別,

    比如如果雙方都沒有寫明具體的還款日期,被借款人要起訴,要求法律的幫助,那麼借條

    是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的,因為借條的法律時效性是20年,但是欠條只有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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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法妞問答

    欠條上沒寫還款日期,在《合同法》上被視為一個未約定期限的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十一條的規定是: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如果雙方之間即沒有補充協議,也沒有交易習慣,那麼債權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如果還沒有還,債權人就可以去法院起訴。但要注意,催告最好能有證據,比如當著債務人眾多朋友的面提出來,以免法庭上債務人否認曾經被催告。

  • 9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根據中國合同法等法律的規定,沒有約定債務履行期限的,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是應該留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期限。

    所以,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因債務未屆履行期的,尚不涉及訴訟時效的計算問題。

  • 10 # 梁慶隆律師

    雖然是一個簡單的問題,但其中涉及到了很多的法律知識點,也包含了很多的風險。

    1.任何一個法律檔案是否有效,我們首先看檔案內容及形式有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地方,如果沒有,我們就認為這個檔案是有效的。舉借條的例子來說,如果借條是被人強迫寫下的,借條就是無效的或是可以透過法律程式撤銷的;如果借條的款項是來源於非法資金的或用於非法用途的,比如賭博,那麼這個借條也是無效的。

    2.關於借條效力的期限。如果借條是有效的,那麼它的效力是沒有時間限定的,就是永久有效的。

    3.關於訴訟時效的問題。任何一個法律檔案,包括借條,都在實踐中會面臨一個訴訟時效的問題。首先給大家明確的是,訴訟時效制度的訂立,並不是對法律效力期限的規定,而是對當事人透過法律途徑主張權利的保護期限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超過訴訟時效,不是說你的法律檔案或法律行為無效了,而是說你失去了法律保護的權利,沒有了勝訴權。我們國家自2017年10月開始,將一般的民事糾紛的訴訟時效調整為了三年。三年是從我們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在三年內提出訴訟,享有勝訴權,超過三年,對方只要提出訴訟時效的對抗意見,原告必然敗訴。

    4.關於借條的訴訟時效如何看待。

    如果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時間,說明雙方沒有約定還款時間,那麼這張借條的訴訟時效如何計算呢?首先,沒有寫明還款時間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歸還借款,那麼一旦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了借款歸還,那麼出借人提出主張的時間,就是訴訟時效的計算起始點,從這個起算點計算三年為訴訟時效期間,如果三年內沒有提起訴訟,出借人就失去了起訴後的勝訴權。

    但在司法實踐中,有法律人士提出沒有借款歸還時間的借條,訴訟時效應當從借款發生的時間起計算,同時也有個別法院在判決時支援了這樣的觀點。因此,我們建議沒有寫明借款歸還時間的借條,起訴時間還是不要超過自借款發生時起算三年,以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5.訴訟時效有中止和中斷的規定。

    借款的出借人主要要運用好中斷的規定,只要在法定的三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了歸還借款或是借款人向出借人承諾了歸還借款,那麼,這個主張或承諾會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會從主張或承諾的這個時間點重新計算三年,但是在實踐中要注意儲存證據,能夠證明提出主張或做出承諾。證據包括錄音、簡訊、微信、郵件等。

    關於訴訟時效中止的規定,大家看一下法律規定就明確了。

  • 11 # 法律知道

    一般借款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日期一般以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開始計算。如果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則一般以出借人要求借款人還錢之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借條上沒有約定還款日期,也不能透過其他方式予以確定的話,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

    依據《合同法》第62條的規定,合同的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一旦借條過了訴訟時效並且債務人在訴訟過程當中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法院可能就會駁回債權人的訴訟請求,這就意味著債權人就可能會敗訴。

    因此,對於沒有還款日期的借條,建議債權人儘快向債務人催收借款並保留相應的證據,如果債務人經過催收後仍然拒絕還款的,建議債權人立即到法院起訴,從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12 # 冠領民商事法律顧問

    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借條並非是永久有效。

    《民法通則》規定,借條寫明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是從還款日期開始3年;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那債權人可以隨時要自己的錢,訴訟時效從對方不還錢開始計算3年。

    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

    如果債權人一直不主張自己的權利,那過了20年之後,就過了訴訟時效,如果借款人主張訴訟時效,則債權人就會喪失勝訴權!

  • 13 # 陳景軍律師

    當然永久有效。這裡所說的是指實體意義上的權利。

    但從法律角度說,有一個訴訟時效的問題,所謂訴訟時效就是法律保護民事權利的期限,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時效的起算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那麼,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可以隨時主張權利,訴訟時效就以第一次主張權利時起算。訴訟時效還有中止、中斷、延長的情形,此不贅述。

    所以超過訴訟時效,權利人喪失的是勝訴權,但有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超過訴訟時效,並不是不能起訴,法官如果查明沒有時效中止中斷的情況,會以判決的方式駁回訴訟請求,但法官不會主動釋明訴訟時效,也就是說,法官不會說“你這個案子超過訴訟時效了”之類的話,因此,若被告不提出訴訟時效的抗辯,這個官司還是可以勝訴的。

    據此說,無論借條有沒有還款日期,借款這個事實不能否定,不能因為任何理由而否定這個事實,至於超過訴訟時效喪失的只是勝訴權。

    借債還錢是基本的常識,也是做人的良知,善良的人不能用訴訟時效規避自身的義務,因此耍賴,天理不容!

    誠信為本,共築和諧!

  • 14 # 麗麗99616526

    不可能永久有效!客觀有效,因為事實存在。但因法律規定無還款日期的借條,訴訟期超過二十年無效。如果超過二十年,只能說你主觀已經有放棄追訴。

    有還款日期明確到年月日,欠債人未履行還款,出借人從還款日期開始,三年之內向當地法院訴訟有效。

    如果沒有還款日期還沒超過二十年,按規定出借人可以和欠債主商磋約定還款日期,如果到期未完就上訴法院。

    最好諮詢相關律師吧!和查閱有關方面法律資料。

  • 15 # 你要記得笑1

    這幾年信用卡和網貸害死很多人,我去年也負債四十多萬,現在做專案已經還清了,打工不夠還利息,走偏門來錢才快。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歡樂頌2》熱播中,你會選擇戲中哪個角色做你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