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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最新問

    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有平等就醫權利,應該保護。但從目前現實條件看,醫院的治療水平、防護條件、管理情況等,都無法做到每個醫院都能接受並治療艾滋病病人,所以採取了定點治療管理策略。今後,隨著各方面條件成熟,再依據現實情況對相應的醫療管理政策進行調整。

    下面是對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及相關工作的核心內容,大家可以看看。

    一是要求定點治療,包括抗病毒治療,要選擇傳染病醫院或者符合條件的綜合醫院進行定點治療;

    二是對治療任務的界定。包括抗病毒治療,嚴重的機會性感染和嚴重的合併症、併發症治療,以及產檢和母嬰阻斷工作;

    三是要求實行首診首問負責制,對病人不能拒絕或推諉,做好相應的諮詢和轉診工作;

    四是要求衛生行政部門做好相應的組織指導,必要的時候要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技術支援;

    五是加強職業暴露防護和院感控制工作;六是要加強監管和落實。

    根據目前艾滋病醫療服務情況,衛生部已著手加強三方面工作。

    第一,加強監管和措施落實指導,同時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加強監管,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依法履責。

    第二,加強相關醫療機構能力建設,傳染病醫院要進一步加強綜合服務能力、外科能力;對於承擔任務的綜合性醫院,對於手術室、消毒工具的要求要進一步加強;

    第三,衛生部將協調人社部等相關部門建立一個比較好的補償機制,提高相應醫務人員的風險暴露待遇。

  • 2 # 一米尾燈

    當然正確!哪有人願意得艾滋病?得了艾滋病誰不想抓緊治療好起來?

    人家得了病又不是為了傳染誰,也沒有得罪誰,為什麼不保護好每一位患者的資訊呢?你知道洩露資訊可能會給患者帶來什麼後果嗎?

    所以我支援保護艾滋病感染者的資訊。

  • 3 # 你我身邊情感故事

    謝謝邀請。保護艾滋病患者資訊我認為是必須的,是對人權的基本尊重。我們不應該因為某人患有艾滋病就去疏遠甚至隔離他們,相反的,我們應該給予他們更多的關心和尊重,幫助他們走出疾病的陰影。但有些艾滋病患者不自重,明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還與其他異性發生關係,對於這類患者應該建立黑名單,採取必要措施。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 4 # 麻花小姐

    讓我匪夷所思是為什麼這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你憑什麼覺得你有權利知道知道感染者的資訊?艾滋病的確是傳染病,但病毒傳播的方式是母嬰,血液,性。艾滋病毒感染者有義務向性伴侶和配偶公開,因為他們有被傳染的風險;但對其他的群體,包括父母,就職單位,學校,強制公開的意義是什麼?為什麼感染者需要把隱私公開給陌生人,這跟他們有任何關係嗎?保護感染者的資訊,對他們正常的生活,接受治療有著重大的作用,為什麼會損害公共利益?

    感染者資訊是否在醫療機構範圍內公開,這是還需要討論的問題。國內醫療條件有限,要做到和發達國家一樣是有困難。在美國的情況是醫療人員對所有患者都要用同樣的保護措施,也就是把每個人都當作感染者。我在美國進急診室抽血,沒有任何人問過我是否感染。美國的法律保護感染者能得到平等的醫療救治,因為感染者也會患其他疾病。而在國內,感染者被拒診的例子層出不窮,有感染者由於沒有得到及時醫治而失去了生命。我不反對在醫療機構資訊公開,但需要有配套的法律來保障感染者在公開的情況下也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

    談到拒診的問題,稍微再扯一點。有網友又談到:憑什麼醫生要冒著被感染的風險來救你,別人還有美好的未來。首先,任何職業都是有風險的,選擇這個職業就應該承擔起職業的風險。救火有風險,是不是消防員在救災的時候也可以放棄救援呢?第二點,為感染治療的風險有多大?目前,如果運用合理的保護措施,發生血液交換的機會是很小的;就算髮生了血液交換,只要事後及時阻斷,也是基本沒有感染風險的。對於救死扶傷的醫生,因為懼怕這種微小的可控的風險,而放棄了患者的生命,這是合理的嗎?

    我願意相信希望患者公開資訊的人僅僅是缺乏對這種疾病的瞭解。艾滋病毒是無法清除的,但在抗病毒治療下,完全是可控的,患者體內的病毒可以被抑止到無法檢測出的水平,患者的預期壽命和非感染者非常接近。感染者可以組建家庭,甚至延續後代。艾滋病是疾病的一種,疾病為什麼要有高低貴賤之分?作為攜帶病毒終身的感染者,本來就面對著比別人更大的壓力,社會其他群體為什麼還要給他們再建起一堵牆,這是正義的嗎?歸根到底,還是因為對這個艾滋病存在歧視和誤解。

  • 5 # 漫心漫語

    謝謝邀請,我真的是感覺很納悶,為什麼現在的輿論風向話裡話外的都帶有歧視的性質?艾滋病感染者是影響到正常人的生活了?還是到處故意散播病毒了?為什麼現在要討論是否保護艾滋病感染者的資訊?艾滋病感染者的資訊公開了,有什麼積極的作用嗎?很抱歉,我看不到積極的作用,我只能看到無數人用有色的眼光來看待每一個感染者,這隻會讓他們對世界絕望,對生活絕望。

  • 6 # 柏聿臻

    謝謝邀請!在我國,艾滋病感染者的隱私保護早已寫入法律。《艾滋病防治條例》規定:未經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公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身份資訊。保護艾滋病人的隱私,也是國際通例。然而在現實中,屢次出現艾滋病感染者個人資訊被不當洩露的事情。

    艾滋作為一種傳染性很低的疾病,絕大多數是透過性交和吸毒傳染的。透過公佈感染者資訊,私密部位紋身標記,監管每一個接受治療的患者,對惡意傳播者進行判刑,可以有效的阻止這兩條感染渠道。

  • 7 # 小黑豆66

    保護艾滋病人的資訊是對的,他們只是病人不是壞人!他們和我們是平等的,有被保護的權利!把這個事當成問題提出來本身就存在問題!在《艾滋病防治條例》裡明確規定了對艾滋病患者隱私的保護,我們還在這裡探討是對是錯?!可見我們對艾滋病患者的關心太不夠了!對於相關的法律法規知之甚少!

  • 8 # 楊建曦

    保護艾滋病感染者的資訊絕對是對的,任何人都有尊嚴,包括了感染上艾滋病毒的感染者,他們有活著的尊嚴,在艾滋病毒沒有發作的時候,他們與常人無異,由於社會的不平等觀念,患了艾滋如同被道德判了死刑,艾滋有多種渠道都會被感染上,和有艾滋病毒感染者不潔性交,缺乏性保護的性生活,亂交同性之間性交往,輸血感染,注射毒品,母嬰感染,都會讓人感染上艾滋病毒,一回得了艾滋病就如同判了死刑,不知什麼時候就會從病毒潛伏期甦醒過來,可能幾個月,也可能幾年十幾年,這些人每天都生活在精神緊張高度疲憊狀態,他們對外界格外繁感,格外注意正常人對他們的感受,我們只能伸出無私的手去幫助他們呵護他們,當然是在自己不被感染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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