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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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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實現一個曉目標

    父母的事,讓他們自己解決。他們是成年人了,有責任處理好自己的事。孩子不要參與,更不要做出任何支援誰的姿態。

  • 2 # 逃之妖妖夭夭

    誰都做不了父母的主,那是他的婚姻感情,也不要說沒感情為孩子將就,孩子生活在沒愛的家庭中更可憐,父母是要為自己活,為自己負責,覺得過不下去了就分開,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當然分開以後,也要跟孩子講清楚,要給更多的愛,讓孩子覺得,即使父母分開也要是愛自己的,自己沒被拋棄就好

  • 3 # 魚非漁3

    父母有自己的想法 如果一段婚姻出現了種種問題 無法化解的情況下應該支援他們 更應該祝福他們能有更好的歸宿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 只有互相折磨 爭吵 那麼何不選擇另一種生活

  • 4 # 聆聽久久

    我父親多年來勤懇工作掙錢養活母親和我,我母親多年來辛苦持家照顧父親和我。但是他們就是沒有共同語言,只是在盡義務。我父親是喜歡說一不二的事業型,我母親是喜愛文娛的藝術型。按說這個組合是可以成為神仙眷侶的,但事實並非如此。母親要照顧自己年長的父母,所以我、我父母和我外公外婆住在一起,我小時候家裡親戚又多,常來常往,是熱鬧的大家庭;長大後,外公外婆一個老年痴呆,一個臥床,我母親照顧他倆苦不堪言。這兩個階段,我父親都過得不舒服。他喜歡安靜地工作,很討厭被人打擾。但家裡人多,怎麼可能不被打擾呢?外加母親比較嘮叨,也經常打斷父親的思路。父親被打斷得多了心裡煩,就發火,但母親也很委屈——她多希望有人能分擔那些煩惱啊。。

    父親補償母親的方式就是,多掙錢。母親總希望父親週末能帶我們出去玩玩,讓她透透氣,但父親對此不感興趣,或者覺得這不重要。所以從來沒有滿足過我母親的這個願望。但他為家裡的事,還有我母親所有親戚的事,掏錢果斷,有求必應。所以我母親這邊的親戚都很喜歡他。

    後來我母親更年期時患甲狀腺疾病影響激素水平,對性生活就沒什麼興趣了。其實這種事情,好好溝通還是可以取得對方理解的,但不知我母親個性羞澀還是什麼的,反正沒有好好地徵求父親的理解,還往往弄得父親很掃興。

    長此以往,我工作兩年後,收入逐漸穩定,我父母拿出大半積蓄,買了商品房,搬出了外公外婆家,照顧老人的重擔交給了我母親的姐姐。按理說,以後我們一家可以過輕鬆點的日子了,父母也有了自己的空間,幸福的生活正在向我們招手呢。可是,我父親卻覺得,自己的義務責任終於都盡到了,就提出了離婚。房子歸母親和我,股票留給母親。他帶走其他積蓄,另謀出路。

    這個提議對我母親來說是晴天霹靂——完全想不到到了這把年紀,本以為守得雲開見月明瞭,可以週末出去散心了,卻遭到了丈夫的拋棄!我當時雖然已經24歲,但也有被拋棄的感覺。總之那段時間我母親受到重大打擊,生病住院。我每天去醫院看她,工作剛起步也很枯燥,我們倆都不開心。當年股票跌得一塌糊塗,我的工資又很低,我們倆還省吃儉用捉襟見肘了一段時間。

    但我不恨我父親,因為他也鬱悶了很多年。。也很可憐。

    現在他倆離婚已經8年了。我覺得他倆過得都蠻好。尤其是我母親,不用再照顧老人和丈夫,她有了大把自己的時間,去上老年大學,外出旅行,一年旅行14次,長途的一出去就一個月,短途的當天往返,寫遊記,和朋友們分享。她過得很快樂。

    我父親離婚後身體突然就不行了,以前強壯的父親現在像個小老頭。但是他獲得了心靈的自由,對自己的生活也比較滿意。

    在離婚這件事上,我當時雖然盡力挽回,但我父親心意已決,毫無商量餘地。

    當時大家都說可惜,但現在看來,他倆離婚不一定是壞事。畢竟兩人的生活質量在離婚後都提高了。

    只要經濟可以支援,老來獨居並不可怕,反而還可以很自在。

    僅供參考。

    補充一點:

    樓上有人說如果不是為了和別人結婚,離婚和分居有什麼區別?

    撇開法律方面的區別不說,在我看來,分居的夫妻,對彼此還有義務,家裡要是出了什麼事,還是必須得去處理。但如果離婚,這個義務就不存在了。所以離婚會讓人覺得解放了。分居則意味著“遲早還是要面對問題”,心裡還是沉重的。我父母離婚後非但沒有各自和別人結婚,連“找老伴”的想法都沒有,因為他們的經驗告訴他們,多一個伴,多一份義務,多一份苦澀的麻煩。

  • 5 # MR土豆先生

    你好!

    MR土豆和你一起說說情感那些事。

    土豆父母於14年前離婚,至今兩人都未再組建新家庭。

    當年父母離婚,瞞著我和所有親朋,根本沒給任何人支援或者反對的機會。

    如果時間倒流回2006年盛夏,我想對正在走進民證局的父母說:離婚,如果能讓你們以後生活的更幸福,我選擇支援;如果不能,請留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家不是一個適合講理的地方,件件家事,都藏著家人的委屈。道理在情感面前顯得手足無措,對錯是非的道德標尺,難以丈量家庭倫理的愛恨情仇,畢竟婚姻裡的夫妻雙方沒有錯,就對了嗎?

    全國多地婚姻登記處復工後離婚預約爆滿,都說疫情是婚姻的照妖鏡,其實,婚姻的不和諧都藏在日子的褶皺裡,抖一抖便一地雞毛蒜皮,心酸委屈的不可收拾。

    土豆認為,父母離婚,子女應該理性對待,好爸爸、好媽媽,不一定是好夫妻。父母離婚,為人子女要秉承勸和不勸分原則,先開導勸解,避免父母一時衝動,如果離婚冷靜期後仍堅持要離,應尊重父母壓抑已久的決定。

    不合(和)、不忠、錢是導致離婚的主要因素。

    【不合】 性格、志向、喜好的差異,在夫妻之間普遍存在,即便很努力依然活不成彼此喜歡的樣子,乾脆就不要勉強,試著去相互理解,彼此尊重,被枕邊人無視、貶低、甚至嘲諷,是紮在心頭的刺,任誰都無法長期忍受。

    【不和】 SEX生活是夫妻間比較隱晦但不可或缺的內容,夫妻生活不和諧,人類原始的本能壓抑太久就會變向宣洩,無休止地爭吵,驚心動魄地廝打,讓家不再是溫馨的避風港。

    【不忠】精神出軌與肉體出軌並無本質區別,挨不住寂寞不能怪罪誘惑,所有的不忠無非是不夠愛,無愛的婚姻沒有歸處。

    【錢】錢能解決生活中90%的事,貧賤夫妻百事衰,有一種窘迫拮据叫看不到未來,有夫妻從相濡以沫的共苦奮鬥到飛黃騰達時卻不能同甘,這也許就是生活中剩下的10%錢難以解決的事吧,有彼此時沒錢,有錢時沒彼此,生活充滿戲劇。

    子女應該先診斷父母婚姻的癥結,再決定到底該不該支援父母離婚。

    婚姻裡有些事可以被遺忘,可以被原諒,畢竟日子是過以後,不是過以前,父母只不過是長大了的孩子,還需要成長。

    婚姻裡有些事只有第一次和很多次,多到讓人來不及遺忘和原諒,日子是過以後,不是過以前,父母只不過是長大了的孩子,也需要自由。

  • 6 # 非常懶和怕麻煩先生

    關於家暴問題,有兩種原因,有時是同時存在的。

    一是家暴的人是改不了的,除非去看心理醫生。看看《不要和陌生人說話》這部經典電視劇就知道了。二是很多被家暴的女性其實是原生家庭導致的結果,這個結果是這樣的女性往往偏重找家暴男,換句話說,是她因為童年創傷,在潛意識裡會引誘丈夫對其家暴,這樣她才會獲得潛在的安全感。這樣的女性也需要看心理醫生。

    那麼,你的朋友的問題來了。就是這個家庭將來對他也會有影響。現在的辦法就是全家去接受心理諮詢,暫時不說治療的事。不過能不能全動爸媽就看運氣了。當然,媽媽已經做好了離婚的準備了,如果真的挽不回了,就離婚吧。希望爸爸也能堅強些。爸爸這邊肯定是消極的,這個自省和自強的能力也不是你朋友能幫的了的。

    你的朋友就是盡力讓自己在大學中做到自理吧,家裡的事也只能順其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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