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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聆聽久久

    目前,孤獨老人的再婚問題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我們常常可以聽到或看到一些孤獨老人找到了合意的老伴,重新過上了舒心的家庭生活的事例。

      但是,老人再婚,在社會上還存在不少障礙,傳統習俗對老年人再婚持否定態度;很多現代的年青人,對自己年老的父親或母親再婚,感情上也轉不過彎來。有的認為獨身老人不愁吃不愁穿,為什麼還要結婚呢?人們往往忽略,老年人的再婚不僅是生理上的需要,也是心理上的需求。

      (一)再婚老人幾種常見心理

      老年喪偶者,很想再找伴侶,他們認為子女各自已建立了小家庭,難以照顧自己的生活。雖然,子女多的能夠體貼和尊重他們,但兩代人在情感、需求和行為方式上都有一定的差別。子女的情感、行為以及多麼周到的照顧都不可能替代老夫老妻之間的情感和行為。喪偶的老年人有很多難言的苦衷,哪怕是一般的生活瑣事,也有不便讓子女去做之處,何況性愛及情愛就更不用說了。

    婚老人幾種常見心理有以下幾種:

      1、中青年守寡至老年的婦女,由於年輕時考慮子女尚小,擔心子女的成長和教育等問題,促使她們沒有再嫁人。待辛辛苦苦把孩子撫養長大成家後,孩子們忙於經營自己的小家庭,而忽視了對母親的照顧。老人為了找一個可以互相排解寂寞的伴侶而再婚。

      2、有的老年人則是由於受子女虐待、岐視,渴望再婚。他們無法忍受子女對其冷淡、岐視、甚至仇視的生活,他們為得到精神上的慰藉,渴望尋找到新的伴侶,另找家庭溫暖。

      3、還有少數的獨身老人是為求得精神寄託。因為中青年期離婚後,由於當時要撫養教育子女,經濟負擔或其它原因,當時沒有再婚,現在年歲大了,精神上沒有寄託,生活上需要照顧,希望再婚。

      (二)老年人再婚的障礙

      “夕陽戀”很美好,但現實生活中老年人戀愛和結婚常常會遇到種種的干涉和阻力,引起家庭糾紛,家庭關係緊張,甚至造成悲劇者,也屢有見聞。

      通常造成老年人再婚的障礙主要有以下幾種:

      1、老年人本身舊觀念的障礙,傳統的觀念把老年人再婚看成是不光彩的事。老年人本身受這些觀念的影響也往往給自己潑涼水。怕再婚會引起別人的恥笑。他們認為自己都這把年紀了,還談什麼戀愛。其實,老年人也是人,他有權利按自己的意志來自由地戀愛和結婚。

    、子女造成的障礙,有許多老年人再婚受到子女的反對。好不容易談妥了的婚事,就因為子女關過不了而被迫解除。老年人雙方都有意,就是結合不了。小輩們把父母永遠釘在了“父母”的位子上,而不是把他們看作同自己一樣的人。他們根本沒有為父母著想過,風燭殘年的父母是單身孤零零地活著好呢,還是幸福地有意義地生活著好。

      3、居住及經濟條件造成的障礙。在目前居住條件偏緊的情況下,增多的家庭人口,會影響現有的居住條件。此外,有些老人缺乏足以維持獨立生活的收入。因而,造成老年人再婚障礙。必須健全社會性保障制度,同時,使老年人認識到應把遺產投資到自己的老年生活中去,才能消除這一障礙。

      4、社會因素造成的障礙。社會因素一方面指社會上輿論對老年人再婚的壓力。有些人認為老年再婚是恥辱的。特別是有的老年人與年齡比自己輕的中年寡婦結婚,社會輿論的壓力更大。高齡老人要求再婚,更是輿論譁然。另一方面,社會缺乏為老年人戀愛、結婚服務的諮詢機構和專家。即使有不少婚姻介紹所,也大多數是面向年輕人的。

      (三)老年人再婚的意義

      大量的事實證明,做好老年人的再婚工作,對社會、對家庭、對老年人的健康長壽均是有益的。尤其是對鼓勵、支援老年人充分發揮餘熱,完成未竟的業績是不可缺少的,應當從法律上予以保護,從道義上給予支援。

      這樣做不僅使希望再婚的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而且對整個社會也有多種好處:

      1、有利於減輕子女的精神負擔。多數獨身老人的子女已建立了小家庭,他們忙於自己的工作,忙於撫男育女,忙於家庭生活,擔心對老年人照顧不到,如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願望得到滿足,就可以減輕一部分子女掛念老人的精神負擔。

    2、有利於撫育下一代。家庭是子女成長的搖籃,目前我國的家庭多系雙職工,夫妻早出晚歸,對子女的撫育出現了不少問題,不利於下一代的成長。如果老年人再婚,不僅老夫老妻可以互相體貼照顧,而且他們精神愉快,身心健康,還可以分擔撫育後輩的任務。

      3、有利於減輕國家對孤老者的負擔。我國目前還不能把老年人特別是孤老的生活問題全部包下來。如果有條件的喪偶老人求偶結合,這樣可以使一些孤老者有新的歸宿,可以減輕養老院和民政部門的負擔。

      4、有利於減少和防止嫌棄和虐待遺棄老人行為的發生。

      5、有利於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發展。

      總之,老年人是否再婚是他們自己的權利,家庭和社會只能給他們提供參考意見。老年期戀愛、結婚是提高生存意義的“特效藥”,無論是再婚還是獨身,都應該得到家庭和社會的認可。

  • 2 # 亦心樂

    在中國婚姻是受“婚姻法”保護的, 任何人不得干涉他(她)人的合法婚姻!兒女面對老年父母再婚,理應支援並支援…。亦正像兒女當年面對婚姻時,父母的真誠與無私,炙熱與積極的態度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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