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近日,南昌市紅谷灘一家醫院的重症監護室裡,一名男子進入重症監護室,試圖拔掉一名女患者的氧氣管。據報道,這名男子原來是這名女患者的丈夫徐某,徐某的妻子患有急性心力衰竭和肺氣腫,在醫院已經治療了一段時間。而徐某之所以衝進重症監護室拔掉妻子的氧氣管,主要是覺得妻子病重,沒什麼治療價值,有點心灰意冷。 醫生如何判斷病人的搶救有沒有價值?當家屬要求對病人放棄治療時,醫生一般會怎樣做?
5
回覆列表
  • 1 # 來日方長83187665

    家人要求放棄治療,錢是主要因素,醫生會建議你繼續治療,錢也是主要因素!人,都會死,路走到頭了,做再多工作也是無用功,讓病者有尊嚴的走,讓生者輕裝前行。

  • 2 # 流淚的話劇

    這個問題太沉重了!

    我只能單純地寄希望於醫生和家屬永遠不會面臨這樣的問題,但這又是不可能的。

    當醫生面對即將逝去生命,價值不僅僅體現在被搶救者,也提現在醫生的水平、能力、判斷、果敢和雷厲風行。所以醫生判斷搶救價值的標準十分苛刻,苛刻到“生物學死亡”那麼苛刻!

    隨著醫學倫理學和醫學經濟學的發展,現在這個標準正在向“腦死亡”逐步靠近。

    但這些東西對家屬來說,都是難以接受的。普遍現象丟失死亡發生得越突然,家屬越是難以接受。

    一個急性心梗或腦卒中的家屬,對比老年性哮喘併發症、或者心力衰竭死亡的患者家屬。對患者死亡這一結局的接受程度,天差地遠。出現你問題描述中的事情,大家一定可以理解。

    因此,作為患者、家屬、醫生,這三方,醫生應該是站在客觀的立場的,其實我們在臨床實踐中,經常遇到患者自己對自己未來,有一種冥冥中的預知這一神秘現象。

    因此,如果醫生不做任何建議,或者用醫學大資料來給家屬暗示什麼,往往是經驗豐富的老醫生,發現了無知無覺的患者的意圖,你們信不信?

    哎!學醫的又有幾個不是神叨叨,沒事就犯迷信的?!

  • 3 # 歐醫生

    這種️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如果搶救成功可能大,還是建議積極治療的!尤其車禍及各種人為傷害的,涉及判刑及範罪的,必須盡全力搶救,避免外界干擾!

  • 4 # 海光192

    我經常和年輕醫生講,有時候,醫生全力以赴救治患者,患者活下來,對他的家人不一定是好事,腦幹出血的患者昏迷二個月,醒不過來,變成植物人,家裡是沉重的經濟負擔,有什麼意義?把各種可能都告訴患者家人,要他們去選擇,不要相信每個人都有奇蹟發生。盡力就好。

  • 5 # 格物致用1

    醫生的治療手段大多基於專業的指南和多資料薈萃基礎上的長期臨床工作的經驗。

    如果在醫院家屬的要求依然是基於專業判斷的基礎上。

  • 6 # 海天一色30844478

    本人在普通的三甲醫院參加過多次重症科危重病人的救治。本人的經驗,第一,全力搶救7到10天,病情仍舊進行性加重的,或者病號完全沒有好轉表現的,考慮預後較差,病號家屬可以酌情考慮。第二,患者的經濟條件無法維持全力的救治。若經濟條件許可,能支援全力治療方案的,建議配合醫生,因為搶救2周以上恢復的病例,也有很多。

  • 7 # liyulong55395576

    這個問題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患者年輕,各臟器功能尚可,病情雖然嚴重,仍具有搶救價值。那麼,儘管家屬準備放棄,醫生也應該與家屬溝通,詳細分析病情,說明其預後轉歸的兩重性,若患者家庭經濟條件尚可支援,應勸其盡力一搏。但若患者病情到了終末期,雖盡努力仍然難以獲得期望的結果(如晚期癌症患者就不具備搶救價值,即使此次搶救成功,其最終結果仍然不樂觀),也應該將此情況詳細全面的向家屬說明,並充分尊重患者家屬的選擇。但醫生仍應盡力做好患者的臨終關懷工作,讓患者有尊嚴、無(少)痛苦地安然離世。人有生就有死,應該坦然面對死亡。臨床醫療是一門遺憾的學科,多不能盡如人意,醫生要做的是盡力幫助和人性關懷,這也就是世人常說的所謂醫德。

  • 8 # 使用者4740406407416

    講件真事,我岳父幾前因嚴重肺炎住院,我愛女是獨女,多數時間都是我陪他老人。臨終前幾天,下了病危通知,他半昏迷之中,總是用手拔氧氣管,於是護士將他雙手繃在床邊。但他還是煩燥不安,總想掙扎雙手,直到.去世。現在回想起來,我很後悔,不應該把他手綁起來,他應該覺得很痛苦,不想插著氧氣管是吧?

  • 9 # 修身格物致知

    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每個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生命的意義有很多解釋,根據題目,我說說其中很重要的一環——生活質量。

    當一個人患了不可治癒的疾病,我們常見的有很多,大家都能隨便數幾個,如慢性肺病、慢性心腦血管病、慢性消化道疾病、慢性腎病、血液病、腫瘤……等等。這些都是目前地球的醫療水平,幾乎都不可治癒的疾病,醫生們會把目標放到控制疾病發展加重,控制併發症出現,儘量延長患者的生命週期和儘量改善患者因疾病而導致的生活質量下降。(敲黑板,注意:這些疾病是你自己得的,不是醫生給你的,醫生不會魔法。至於你自己怎麼得的病,自己查資料或問醫生。)

    在醫生看來,當一個人的生活質量好,他的生命是很有價值的,特別是生活能自理,或者能工作的人。而隨著生活質量下降,他的生命價值,可能也就……。當然生命價值還有其他決定因素,不一一討論,大家自己衡量。在工作中,醫生沒辦法,也不允許去評價患者的價值。但這個衡量很重要,以至於可影響醫生的治療行為。治還是不治,在法律上,醫生沒有決定權,決定權在家屬,醫生只能根據患者及家屬的意願,在符合醫療程式基礎上,執行患者及家屬的決定,前提是此決定不違反法律,如違反,醫生會拒絕或報警!

    順便提一下,以前有些醫生會根據自己判斷,回答,成功率有多少。但後來很多醫生都吃虧了。因為醫學、人體和疾病的不確定性(地球的醫療水平,還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間),醫療條件的影響(各地區發展水平很大關係)……。例如說,某患者的疾病,醫生認為很有信心,說成功率90%,但患者偏偏是哪10%呢?或者,患者對一些只有萬分之一過敏機率的藥物過敏呢?不可能每樣治療藥品和藥品都作過敏試驗吧?!得花多少功夫,多少錢?(前些時間有新聞說,一小孩對蝦的味道過敏,只是聞了一下,最後搶救無效。這樣的事情,誰也想不到,更別說預防。) 最後,醫生只能吞下苦果!所以現在的醫生都不會給你很準確的數字。不是醫生不負責任,而是醫生真怕遇到那把握以外的特殊情況,到頭來,救活999個病人,但一個救不活的,就可以把醫生逼上絕路。確有這樣的事件!臨床中,在搶救時,醫生會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屬的決定權,並且只在醫學範圍內給予他們思考時,需要的一些參考資訊。

    近來,流感橫行,很多小孩中招了。我遇到過很多家長出於價格原因,放棄使用抗流感藥物,大概十個有6-7個吧。看著孩子們,高燒反覆,辛苦的樣子,我也無耐。這藥物一天的使用價格比其他應該使用的藥加起來還要貴,還不在醫保範圍內。醫生有時也會悲哀,也會感性,但社會的恐懼,職業的警覺性和家庭的責任感,時刻提醒著自己!

  • 10 # 中醫腫瘤何醫生

    這都要看病人能不能搶救過來,以及搶救過來的生活質量怎麼樣?搶救過來病人能活多久?還有考慮病人家庭的經濟負擔之類的。

  • 11 # 鄭醫生百嗑

    醫學從來就不是一個簡單的生物學問題。它還涉及到社會學、心理學、倫理學等等諸多方面的問題。

    一個病人有沒有搶救價值?如果算經濟帳,就是一條人命值多少錢的問題。

    我們總說生命是無價的,但是理想很美好,現實很殘酷。在醫院裡,一個人的命,真的可以用錢來衡量。

    當一個病人生命垂危,只有用上最高階最貴的裝置搶救裝置,才有可能換取一絲生的希望時,你是否願意負擔,你是否負擔得起,就決定了這條生命的價值。

    一個病人有沒有搶救價值?如果算社會帳,就是他對親人有多重要。

    有人願意花很大代價,只為了多延長親人一個月、一週、甚至一天的生命。

    也有的人明明不差錢,卻不願意送病重的老人就醫。

    我見過老爺爺癱瘓臥床十幾年,口角流涎、大小便不能自理,但是老伴每天餵飯、擦洗身體,把他打理得乾乾靜靜的,連褥瘡都沒有生過。

    我也見過老婆婆腦出血急診入院,病情剛剛穩定下來,本來很有希望康復,卻被子女拖回家慢慢等死。

    一個病人有沒有搶救價值,如果算醫學帳,就是他有多大的希望好轉。

    有的病人就算竭盡全力搶救,也很有可能病情越來越嚴重,最終逃不脫死亡。

    有的病人就是慢性病,可以慢慢拖,但是很可能會逐漸耗盡家屬的耐心。

    有的病人有康復的希望,但是過程可能很艱難,很曲折,醫生也不敢給你打包票。

    所有這些情況的機率,醫生都會告訴你,但這是一場賭博,醫生沒法幫你選。

    一個病人有沒有搶救價值,醫生怎麼看?怎麼選?

    醫生的使命只是救命,而不是放棄。只要有千分之一、甚至萬分之一的希望,只要有家屬的支援,醫生都願意盡力去嘗試。但是如果家屬不支援,縱然有治療康復的希望,醫生也束手無策。不管怎樣,決定權都在家屬。

    就在今天,我還看到了一位戰友分享的門診故事:一個小孩的手指頭截斷了,很重要的手指,很有希望接活,孩子的家長卻不同意接手指,只要求截指。這會影響到孩子將來一輩子。醫生覺得很可惜,反覆勸說都沒有用,一句話就把他懟回來“接不活你負責啊?”。當事醫生說:拿起骨鉗的時候,真的下不去手。

    不知道你如果是醫生,你會怎麼做?

  • 12 # 良醫濟世
    這是一個關於生和死嚴肅的話題。下面分別回答一下一、醫生如何判斷病人的搶救有沒有價值:

    這主要根據醫生的經驗,結合多方面因素綜合考慮,比如年齡,疾病的種類,治療的反應效果等。

    比如患者為老年,某種疾病的晚期(比如腫瘤),心、腦、肺等重要臟器出現不可逆的功能衰竭,沒有生活質量,一般來說,搶救意義就不大了。即使搶救過來,患者也會遭受很大的痛苦和折磨:儘管神志不清,既沒生活的樂趣更談不上生活質量,甚至失去做人的尊嚴,但依然身上插滿管子,靠藥物和器械苟延著生命。

    由此造成的巨大痛苦往往令病人“痛不欲生”,許多病人對“插管”深惡痛絕,強烈要求拔除。而對病人的親屬來說,則不僅意味著沉重的經濟負擔,他們往往深陷泥潭卻不敢輕言“放棄”,這既有周遭輿論的壓力,更在於血緣親情及傳統文化對生命的敬畏和未能盡力挽留親人的心理自責。於是,本人不願、親人無奈,既不能挽救生命卻又徒增病人痛苦的怪圈,多少年就一直這樣惡性迴圈著……

    如果是年輕患者,由心臟本身原因造成的心力衰竭晚期,如果家屬積極搶救,且經濟允許的情況下,也可繼續搶救,甚至透過目前最先進的體外迴圈支援系統----膜肺氧合(ECMO),為心臟移植爭取時間。

    所以判斷是否有搶救價值是多方面綜合考慮的。無論哪種原因,一般來說,經過搶救(心肺復甦)超過30分鐘或者出現“瞳孔散大”就代表搶救意義也不大了,因為目前中國採用的死亡標準為“腦死亡”。因為呼吸停止了,可以靠呼吸機來維持;心臟停止了,還有起搏器。但腦死亡了不可恢復,它是大腦腦幹的客觀死亡。

    心臟可以繼續跳動,呼吸可以維持,腦死亡是真正的死亡。心肺復甦超過30分鐘,大腦就已經出現了不可逆的損傷了,只是範圍大小問題,而“瞳孔散大”是判斷腦死亡的主要標準之一。所以一旦出現“瞳孔散大”,用比較殘忍的話說:搶救治療的意義不大,已經沒有了治療價值。過度的搶救對患者來說已經成為了一種折磨,讓患者喪盡了最後的尊嚴。

    然而現實中醫生決定是否繼續搶救卻要複雜的多,醫生判斷有無搶救價值和是否繼續搶救是兩個不同概念!需要考慮以下幾點:家屬自己的實際家庭情況和患者家屬對待死亡的態度。很多時候醫生們都心知肚明搶救已沒有意義,病人活下來的希望幾乎等於零,但家屬仍不放棄。

    做父母的,絕不甘心自己的子女不經搶救就離開人世;

    做子女的,明明知道搶救徒勞無功,也無法做到灑脫地放手。

    為了盡孝心,為了避免良心上的譴責,不給自己留下“不孝順”的壞名聲,所有人都要求醫生“試一試”。而作為醫生,在當前醫患關係緊張的情況下,為了保護自己,以免日後給人留下話柄,也只好遂了家屬的心願,大多數臨床醫生是不得已為之。所以這樣的搶救只是為了滿足家屬積極搶救的要求,換來家屬心理上的緩衝,已經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二、當家屬要求對病人放棄治療時,醫生一般會怎樣做?

    向患者家屬詳細說明病情後,如果家屬要求放棄治療,醫生一般都尊重家屬意見,放棄治療。

    人有生死,花有綻放凋謝,一切都是自然之事。人生無常,生死麵前,眾生平等。活著的時候,認真的感受自己的活著。祝大家身體健康,生活幸福!

  • 13 # 晴天明明心

    這是一個沉重而且很困惑的問題,但在醫院,病人的危重程度還是由醫生下病危通知,家屬來做決定。

    如何判斷病人的搶救有沒有價值呢?

    從醫生的角度:醫生就要判斷病人的各臟器衰竭程度,如果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比如病人出現肝腎肺的衰竭,預後越來越差,或者已經出現了腦衰竭或者心臟衰竭,如果再搶救下去,靠呼吸機和強心等藥物維持生命的,有浪費社會資源的過度治療時。醫生一般會跟家屬病危通知:告知病人目前的情況。

    從家屬的角度來看,如果家裡實在經濟困難,而且病人在醫生下了病危通知,家屬可以在醫生的病危通知單上簽字:放棄治療。如果家裡經濟條件好,家屬對病人還沒有放棄,只要病人還有心跳和呼吸,醫生也要繼續盡力搶救了,直到病人心跳呼吸停止後,還要積極搶救30分鐘才能宣佈死亡。

    從病人的角度來看:病人生不由己,死也不由己。但他們都希望自己能有尊嚴地活著,或者走的時候得到臨終關懷,希望自己能儘量減少痛苦,誰也不願意自己身上插滿管子,卻沒有任何價值。

    在外科遇到一個車禍病人,診斷:重度顱腦損傷、腦幹損傷,經過半年的搶救,病人仍然呈昏迷狀態,有呼吸和心跳。這種狀態持續了1年,病人的狀況越來越差,但病人家屬不放棄,又是車禍病人,需要打官司。所以病人一直在醫院重症監護室治療,直到病人完全衰竭死亡。

    但題主說的,家屬拔氧管來放棄治療的事情,肯定是不能在醫院裡發生的。醫生根據病人的實際情況來告知家屬,病人的監護人再做決定,即使家屬簽字承擔後果,在醫院,家屬也不能擅自拔氧管。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骨質增生是什麼原因引起的?該如何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