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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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在獅城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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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蕩平邪惡
業委會應該民主選舉產生,首先有章程,民主管理,賬務公開,真正的實行業主自治,不能變相成了‘一級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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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苦行僧
如果業委會不公示也不讓業主查閱物業服務合同,那麼這個合同就有可能是非法的、無效的合同。
根據提問者的描述,該小區已經成立了業主大會,選舉產生了業主委員會,實現了業主自治管理的小區。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必須召開業主大會會議。
在成立了業主大會的小區裡,業組委員會只是代表全體業主與業主大會選定的物業企業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合同的內客必須在小區公示,經業主大會會議投票透過,併到屬地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這樣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小區的物業管理合同未在小區裡公示,合同沒有經過業主大會會議投票透過,也沒有到屬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那麼該合同是非法的無效的,業主可以拒絕執行。
小區裡出現這樣的事情,業主應該及時向屬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舉報,要求業主委員會糾正錯誤。
如果業主委員會拒不改正錯誤,公示物業合同,將服務合同交業主大會會議投票表決,表決結果向屬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業主可以聯名要求召開臨時業主大會會議,罷免業主委員會。
總之,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沒有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權利。小區裡選聘和解聘物業企業的機構是由全體業主組成的業主大會。
那就讓業委會下臺,選舉出新的業主委員會。如果有業委會成員違法是可以起訴的。只要記住一點業主才是小區的主人,而業委會只是業主選出來代表業主行駛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