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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兩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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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寫給黃淮
如何看待莊周的天命與逍遙。
天命:是天地萬物執行規律,是人生某個階段做那一階段該為之事,是時代之大勢,是人心之所向。
於萬卷書中見天命,於人情練達中見天命,於時間流逝中見天命。
當一個人步入而立之年,不惑之歲乃至知天命之時對於弱冠之時的所作所為必然會有新的不同看法。可能兒時的一件事,哪怕當時再不堪,在那是看來都可以說是一縷青煙,更不必說是某些不足掛齒的小事兒了。至於我們現在看來的所謂的比山高比海深甚至是自認為再也翻不過去的事到那是自會有一番新天地!上了歲數的人每每都會數摞當年的"風流韻事",更會以自己的這些人生經驗,經歷和體會教育和啟發後人。這當然是源於青年時代對於多彩生活的加工以後的成品。年輕人的主要任務是屯貨而非銷售,否則也將失去老人之所以為老人的意義,不知道我到此我說清楚沒有?
逍遙:或許肉體的逍遙並非真正的逍遙,而思想的逍遙才是莊子真正倡導的逍遙!以出世的心態做入世的事情是再好不過了!
逍遙不是隨意,不是任性,而是符合客觀需要的約束,遵循自然的規律。
莊子的逍遙,是講要齊物、自然。所尋找的是如何認同客觀世界,如何把複雜變為樸素和太初,如何找到事物的本質,因此需要服從現實和把問題客觀化,減少自身的疏忽。
一切都是有其自然的過程,都是無為而自化,所以現實的行為只是一種符合道德規範、符合物質發展規律的行為軌跡,不需要自行去阻攔什麼、抵擋什麼,突出人在宇宙中與自然的和諧關係,其特點是靜,其工作是疏導。這才是逍遙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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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遲
莊子所謂的“命”,實包含天命、生命、性命和運命等多重義涵,並不簡單等同於“必然性”;且“必然性”並不是莊子“命”論之根本性義涵,與其以“必然性”解說“命”,不如以“自然性”來解釋。“命”乃是莊子對“天道之自然流行變化”的擬稱。莊子認為,天道自然之變化,既有常又無常,故“命”之變化既包括必然,也包括偶然。同時,“逍遙”也無法對等於西方的“自由”概念。因“逍遙”之本義為“遊”,雖然它在後來一定程度上被賦予了“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等涵義,但與西方的“自由”概念還是存在著一些難以融貫的意義差別。故莊子“命”與“逍遙”之思想關係,並不構成“必然與自由”的關係,將莊子“命”與“逍遙”的關係詮解為“必然與自由”的關係,應該是以西釋中的一種“不當比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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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懋啟
道家代表人物之一。與老子並稱"老莊"。道家的思想是避世,推崇無為而治。天命與逍遙都是道家思想的體現。 個人認為:天命即自然,鳥飛天上,魚游水中。戰國時期,諸侯混戰,按道教宗旨,各國之間,應各承天命,順其自然,消除戰爭。 逍遙指人的自由快樂,莊子博學多才,見聞廣博,但不入仕,也不想入世。曾拒絕楚威王高官厚禮之邀。身外之物皆可棄,一入侯門深似海。在莊子看來這些非但毫無吸引,而是束縛自己自由快樂的枷鎖。自由,才可忘我,才能一心求"道″,達到人道合一,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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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解莊的三個主要思路是——“以道解莊”、“以儒解莊”和“以佛解莊”。
其一,有人將莊子的“天命”與“逍遙”詮解為“必然與自由”:“莊子認為宇宙間一切事物的發生存在,都有其必然的因果聯絡,都要受其他事物的推動影響……這種全宇宙的必然關係,就是他所說的‘命’之意義。他認為人是無法離開或者改變這個必然關係的……而他又是一個渴望追求自由精神的人,於是在這個矛盾中,他產生了幻想主觀的逍遙自由思想。”
其二,作為“命”之所自出的“天”,其根本性質是“自然”的。無論是天命,還是生命、性命、運命,其所發用者,均是“天”。
其三,莊子認為,自然界和現實社會中的逍遙,都是有所依待的,也就是有待的逍遙。也有人這樣解釋:莊子的逍遙是人類的精神所能實現的最高境界。人要想實現逍遙,就必須擺脫物的限制,要能做到物物而不物於物,要實現無所待,這樣我們就可以實現無情無心無情,實現無功無名無己,最終走向神人、聖人和至人才能達到的逍遙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