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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裝就不用修

    主要是清代劇先流行起來的,源自民間傳說。其實並沒有。

    午門是紫禁城的正門,紫禁城始建於大明朝,大明朝的時候有在午門口仗打大臣,但是沒有打死過人,因為午門還是屬於紫禁城範疇,皇帝是不允許在紫禁城內殺人的。很多影視劇裡皇帝在金鑾殿或者後宮一怒,拖出去斬了。然後侍衛就把人拉出門分分鐘就回來說斬了,這都是不對的。皇城之內不允許非正常死亡,不管是自殺還是皇帝下令誅殺,都不得在皇城內,自殺的宮女還會牽連家人。

    所以午門斬首是不可能的。

    大清朝基本上斬首等死刑都是在菜市口,今天的菜市口在虎坊橋那裡,宣武門前面,正好是出了紫禁城外圍,又是民眾聚集的地方。殺頭的目的在於震懾,自然是要讓百姓都知道,砍頭之前有的還要遊街,儘可能的讓民眾知曉此人罪大惡極,然後斬首之後讓人民害怕,以穩固當權者的權利。

    影視劇存在一定的演義性質,就像壓入天牢一樣,其實天牢地牢根本沒有這個說法,天牢說的其實是風水環境,但是影視劇為了體現皇家權威,把京城所屬大牢成為天牢,民間打牢成為地牢。推出無門斬首也是差不多的意思,大家都這麼說,那就也跟著說吧

  • 2 # 遺產君

    午門是紫禁城的正門,位於紫禁城南北中軸線,午門居中向陽,,位當子午,故名曰“午門”。

    午門是皇帝頒發詔書的地方,明清兩朝每年都在這裡舉行頒佈次年曆書的頒塑大典,遇有重大戰爭,大軍凱旋歸來,都要在午門舉行向皇帝敬獻戰俘的“獻俘禮”;這麼如此重要的地方是不可能成為斬首犯人的刑場的。

    將大臣五花大綁推出午門責罰的事在明朝有過,不過那是廷杖,就是拿大棍子打屁股的意思。

    明朝時如果大臣冒犯了皇帝的尊嚴,或者犯了不是很嚴重的過錯,不必經過三堂會審,皇帝直接下令綁到午門前御道東側打屁股,起初只是象徵性的責打,意思是這麼大的人還打屁股,就是羞辱羞辱他,屁股上還墊上厚布之類的東西,發展到後來下手就狠了,直接扒下褲子露出屁股打,打得皮開肉綻,不禁打的人三下兩下就被打死了。

    明朝就出現過兩次因打屁股而打死大臣的事件。

    一次是正德皇帝朱厚照荒淫無道,要到江南去選美女,大臣們就是不同意,他專修的“豹房”還空著,需要美女來填充,可這些書呆子百般阻撓,正德皇帝是非常惱怒,將這130多個大臣拖到午門杖責,可憐這些糟老頭子那經得住這般杖打,有11個人當場被打死。

    明嘉靖皇帝朱厚熜想追封自己的生父興獻王為帝,遭到100多大臣以不符合祖製為由而抵制,僵持了幾天,嘉靖帝忍無可忍,下令將這100多人推到午門廷杖,又有17個人沒有挺過來見了閻王。

    那些僥倖活下來的大臣們只要一聽到午門兩個字就嚇得膽戰心驚,從此留下了心裡陰影。

    廷杖這一責罰,在百姓的流傳中漸漸和杖斃、斬首這樣有關死亡的字眼聯絡在一起,因此在民間就有了“推出午門斬首”的說法。

    其實明清皇宮門前戒備極為森嚴,一般的平民百姓是不可能來到這個地方的,在這裡殺人也起不到警示的作用。

    明清兩朝的刑場在柴市(今西四)和菜市口等人流量比較大的地方,死刑犯經三堂會審後,押上囚車遊街,再拖到菜市口殺人立威、斬首示眾。

  • 3 # 歷史偵查處

    相信不少人常常會在影視劇中聽到一個經典口頭禪,那就是“來人啊!把犯人推出午門外斬首!”,這句假託皇帝金口看似霸氣側漏的名言叫多少觀眾看完聖明天子對奸臣的強勢裁決後精神都為之一震。

    那麼,“推出午門外斬首”中,這午門在哪裡?到底是個什麼樣的門?皇帝殺人真的要把犯人拖到午門那裡處斬?

    午門的前世今生

    午門,乃紫禁城之正門也,其前有端門、天安門、大清門遙相呼應,其後有太和門首尾相交,由於午門居處紫禁城南北中軸線上,且居中向陽,故自明朝伊始,便有此種稱謂。

    午門的修建嚴格遵循《禮記》的“五門三朝”慣例,以大清門、天安門、端門、午門、太和門環繞相間,東西北三面城臺以重簷黃瓦的廡殿頂突出皇家的豪華威嚴,自門樓兩側向南依次鋪開,東西雁翅樓南北兩端輔之以重簷攢尖頂闕亭,整個架勢猶如三巒環抱,五峰突起,氣勢磅礴雄偉,故謂之“五鳳樓”。

    虎踞龍盤、高高聳立的態勢的午門,共計門洞五座,大凡自午門正面掃視一瞥僅能看見三門,而三門東西城臺兩側卻暗含有掖門,若要窺清午門五洞僅可自午門背面瞥視,故此,午門歷來有“明三暗五”之說。

    自明永樂十八年(1420年)朱棣遷都北平,紫禁城這座雄偉於世的宮殿落成使用,至1912年滿清廢帝溥儀宣佈退位,紫禁城歷經了492年的風風雨雨,任憑金戈鐵馬朝代更迭,紫禁城內各大宮門更名迭起,但午門之名卻如中流砥柱巋然不動。

    午門的作用

    任憑舞榭歌臺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紫禁城的午門宛如皇家別院的威嚴石獅矗立於前沿風雨不留絲毫歲月流光,午門之重足見不凡。

    而除了獨具匠心的設計精巧和歷史的風雨摧殘,午門在文化上有著別具一格的獨特地位,其突出的文化地位主要表現在皇家禮儀的威嚴神聖。

    午門正中門樓左右的兩座闕亭,內設鐘鼓。何時鳴鐘,何時擊鼓,都有規定。皇帝祭祀壇廟出午門鳴鐘;皇帝祭祀太廟時擊鼓;皇帝升殿舉行大典時則鐘鼓齊鳴。

    當然,午門的作用還遠不止如此。大凡皇帝出入紫禁城,須由午門經過,太子登基為帝也得自午門進以入皇城,享有這種特權的除了皇帝本人,還有另有皇后、狀元、榜眼、探花,但與之相比,這四類人畢生僅有一次可享受“天子榮光”的機會,因此,“天子之道”就顯得彌足珍貴。

    而拋開午門在明朝歷史上的獨特殊榮,清朝皇帝對午門也有著另類皇家典禮的用途。清代皇帝每年十月初一要在午門頒發第二年的歷書,舉行頒發儀式,謂之“頒朔之禮”。

    “頒朔之禮”在古代封建社會,特別是對於皇家有著極為重大的神聖瑞兆的含義,《清史稿·志六十四·禮八》載曰:“時憲書成,欽天監官歲以十月朔日進,並頒賜王公百官。午門行頒朔禮,頒到直省,督、撫受朔如常儀。”,一場國家級盛典耗費的排場如此濃重,足見歷代清朝統治者對午門的重視程度。

    推出午門外斬首

    既然午門是明清兩朝舉行盛大典禮儀式的神聖之地,為何卻在歷史上留下了“推出午門外斬首”的這種血淋淋的說法呢?

    其實追根溯源這事兒還得從明朝說起。

    明代有個奇葩的整人陰毒的狠招,那就是“廷杖”。值得一提的是,“廷杖”並非明朝獨創,自古便由來已久,《後漢紀》曰:明帝時,政事嚴峻,故卿皆鞭杖”,可見,自東漢明帝朝至少就已經出現了“廷杖”這種新發明,雖然“廷杖”出現的時間較早,但真正將“廷杖”全面推行的還得首推朱元璋。

    朱元璋創立大明帝國後不久,個別文臣武將驕橫跋扈,生活腐化墮落之快可謂瞠目結舌,而這其中首先享受“廷杖”這一待遇的當屬朱元璋手下開國元勳永嘉侯朱亮祖。

    朱亮祖很早就跟隨著明太祖朱元璋南征北戰打天下,滅大漢(陳友諒)、平大周(張士誠)、取明夏、平兩廣可謂戰功赫赫,為大明開國事業貢獻了汗馬功勞。

    然而,此人鎮守廣東期間橫行不法、勾結豪強、冤殺朝廷命官的劣跡東窗事發後,朱元璋絲毫不客氣拿出馬鞭朝著朱亮祖身上一頓暴打,居然活活鞭笞死了身強體壯的開國功臣朱亮祖。

    自此,“廷杖”就成為祖訓被遺傳了下來,只不過相比較而言,朱元璋打死永嘉侯朱亮祖的是馬鞭,而朱元璋後世子孫則實實在在用的是木棍。

    這種木棍的奇特之處在於以堅韌的慄木製成,打人木棍的一端削成槌狀,且包有鐵皮,鐵皮上還有倒勾,一棒擊打下去,行刑人再順勢一扯,尖利的倒勾就會把受刑人身上連皮帶肉撕下一大塊來,這就是傳說中的不死也得脫層皮的由來,看看這血腥場面簡直不忍直視。

    除了刑罰的血腥暴力,享受這種特別關照的還得有一定品級的朝廷官員,更為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執行“廷杖”的地點不是監獄,也不會荒郊野嶺,而是有著“天子之道”的午門!發令官自然也非皇帝本人莫屬了。

    在明朝的歷史上,大凡臣子觸怒龍顏,吃頓板子是跑不了的事兒。根據《明史》記載,明嘉靖年間,由於“大禮儀事件”,群臣悖逆聖意,嘉靖皇帝一次性將134名大小官員統統拖到午門外扒掉褲子掄起木棍就打,頓時慘聲貫徹雲霄,行刑現場血肉橫飛,甚至有16人當場命斃於“廷杖”之下。

    而明朝皇帝對這種敢於公開叫板的大臣們往往會施以殘酷的“廷杖”刑罰,由於在每次的“廷杖”現場總能撂下數具屍體,故此,自明朝以來,民間就由此衍生出了“推出午門外斬首”的說法。

    然而,實際上即便在明朝,午門外的“廷杖”也只是打打大臣的屁股而已,絕無砍頭之意,而清朝的皇帝則更不可能動輒激動地高呼“推出午門外斬首”,畢竟對於皇帝來說,他們也絕不想看到每次經由午門入宮時,宮外堆積如山的人頭,故此,“推出午門外斬首”純屬民間杜撰而已,切當不得真,而倘若以午門的威儀真的用來殺頭,想必皇帝們也會夜不能寐了吧?

    參考資料:《明史》、《後漢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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