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小戀戀

    我覺得應該要如果數量大的話,這個社會誰都不容易,錢不是那麼好掙的,買的比較貴重的現金之類應該要回來,支援你。吃飯或一些小禮物就算了

  • 2 # 朱小仙仙

    感情不是交易,按照你這麼算,女方受到的心裡傷害,還有精神上的傷害,還有女方和你戀愛時候浪費的青春,是不是都應該算算。曾經她給你帶來的美好的回憶,給你做過的飯,洗過的衣服,或者給你訂過的外賣,你是不是也得算算。這樣算的話你還欠女生很多,你應該在給她打點錢或者買些禮物送過去。一段感情可以用金錢衡量可以用禮物評估,我想你們之間基本不剩下什麼留念了。但你也要知道,相愛的時候那也是你的人生時光,侮辱她就相當於侮辱你自己。請做個合格的前任,不聯絡,不傷害,就像你從她生命中死去一樣。

  • 3 # 北京北京167771002

    個人看法一共兩點:一:首先南方不應該有這種想法說要拿回之前送給對方的貴重禮物,有這種想法的證明這個人不夠大氣沒有格局。二:每次都是南方來買單,相處一段時間男士就應該要去了解對方是怎麼想的,是經濟不好還是其他原因還是覺得南方買單就是理所當然的,所以南方在這塊沒有做到位。

  • 4 # 天池劉軍

    我覺得還是不要了吧!當初感情好的時候肯定是心甘情願的給對方的!現在分了想要回來咱也不好意思開那個口,咱大老爺們大度點,日後見了也不那麼尷尬!

  • 5 # 微微糖

    不知道,你為什麼會有這種想法,戀愛這種事很難說,當初有人逼著你要買禮物嗎?強迫你花錢嗎?所以說的不好聽一點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兒。但是分手還要要回禮物,紅包轉賬之類的,我勸你還是算了吧!對你這想法挺無語的,難道你認為她是詐騙嗎?

  • 6 # 失望有限希望無限

    從我的觀點出發,不應該再要回來,既然你們已經分手了,當初你心甘情願送她的東西,分手了就像丟了的東西,丟了也就意味著不在想她,不在對她抱有任何幻想。而且你送的東西對她來說也是一種傷害,她用不用又是另一回事。

    如果還要去拿回來 ,拿回來又怎樣?對著它傷心懷念,灑脫點吧!如果是她拿回來給你,你真捨不得就要?所以我建議你還是不要啦!順便跟她說;‘沒有必要拿這些東西紀念那些逝去的東西’。

  • 7 # 濫情的年代痴情的我

    不知道你是怎麼好意思寫出來。吃能吃多少?況且又不是她一個人吃的,你不也吃了嗎?一點小禮物送女孩子,還要收回去呀?你是啥奇葩男哦

  • 8 # 一簾幽夢155603172

    這都是為了這場美麗邂逅的付出,包括情感付出,時間,精力的付出,意欲為爭取一份美好愛情,抱得美人歸。

    如果事與而願違,沒有成功,男人,請格局大些。一個糾結於這些事的男人很難有女人再喜歡。

    當然,做為女方,應該把較貴重的東西,包括現金,手機,首飾等等,全部或部分返還,畢竟愛己不在,留這錢財何用?

    如果女方裝傻不予理睬,男勸必過於糾結,畢竟,女人也曾經留下美好在你的生話中。

    讓往事都隨風而去吧!一個瀟灑轉身,春風常來風光無限!

  • 9 # 夢梓芸

    都分手了,還要錢幹嘛。愛的時候掏心掏肺的,分手時就後悔自己慷慨大方了?

    但一又想這個問題,好像也不對。

    倘若談婚論嫁時突然分手?倘若你為對方買了好多奢侈品慘遭劈腿?倘若你曾把對方當做一生摯愛將自己財務都交給對方保管,現在卻要分手了,那或許要選擇要回來。

    也許你覺得這是個例,那我要講一個昨天聽到的故事。

    男孩是做生意的,女孩是上班族,他倆透過朋友認識後,一見鍾情,遂後同居墜入愛河,戀愛期間男孩為女孩花了大半積蓄,送花、送蘋果手機、膝上型電腦、項鍊……,平時一有空就請女孩看電影、吃飯、買衣服、包包……後來為了方便女孩上班還分期買了一輛車送給女孩。

    女孩也為男孩做了不少,幫男孩洗衣、做飯、收拾房間,兩人很快就到了談婚論嫁(價)的時候了。後來因女孩媽媽非要35萬彩禮,他們還是分手了。

    就這個故事而言,分手後財產一定會分割,這不就是辯題中所說的分手一定要把錢要回來嗎?

    不得不說,成年人的世界二者都有,但分手時愛情一定是後置的,每個人都想的是:“我曾為你付出那麼多……”

    在我看來,分手不是體面的,特別是成年人的分手,不體面且兇殘。

    如果去分析這對情侶的原因,也許是臆測,大概可以有這麼幾種情況。

    也許真不愛了,我們很難說愛情會天長地久,愛情也不是一個人可以堅持和維繫的。女孩上班族,男孩做生意,從某一點和精神層面也許產生了分歧,對方恰好活成了自己最討厭的樣子。

    如果在不愛的這個大前提下,女孩將家人放在一個更重要的位置,她覺得愛情已經低於親情可給予的溫暖,也好像無可厚非。

    我覺得在生活面前,愛情永遠是錦上添花,而親情是成長的沙漏,永遠在飛速流逝。

  • 10 # 優雅中帶自信

    我大兒子以前談過一個女朋友,我去看過一次,我很喜歡,我還送給女孩不菲的禮物!

    後來他們分手了,主要原因是女孩的母親,希望第二個孩子能隨母親姓,我知道時他們早就分道揚鑣了!

    我很捨不得那個女孩子,真的!

    聽我兒子說,分手後那個女孩,把我送的禮物,兒子平時在她身上花費的所有費用,折成現金,還給我兒子,但我兒子沒要!

    他說:我媽送給你的禮物,是我媽喜歡你,與我沒關係! 我送給你的禮物那是當時的情義,你不是也送給我一些東西嗎?好聚好散 都留下個美好的回憶吧!

    後來我兒子有個女同學很喜歡他,我看著也不錯,可是他怎樣都不願意,我問為什麼?

    因為我一直追問原因,他才說那個女孩在大學四年裡,不斷的換男朋友,有了男朋友,就要供她吃穿學習用品和學雜費用,也就是大學裡流行的女孩子找飯票,因為都是留學生,家裡條件都還可以,女孩子更是有持無恐!

    我聽了,感到新鮮極了,所以女孩子一定要自重,如果談戀愛就成了變相的吸血鬼,然後分手了,又若無其事,我覺得很丟臉!

    男孩子談戀愛,為女孩子付出點,那是再正常不過了,如果不是太多太多,就算了,省得別人說你小氣,將來在朋友們面前也難抬頭挺胸,是不是?

  • 11 # 郭三姨

    兩個人分手。送的禮物呀,發的紅包呀,能不能要回來?這個問題呀,我也說說我的看法啊。兩個人談戀愛。都是想要往好的發展。想要一輩子走下去。如果有這個想法,男孩子送禮物發紅包,如果要是你自願的,就是倆人分手了,你也沒必要往回要這些個東西。畢竟你送出去了就送出去了,就沒必要往回要了。話又說回來了。女孩子跟男孩子交往。如果你誠心誠意跟人家處物件,給你買禮物,送禮物你可以接受。如果你不誠心誠意跟人家交往,兩個人分手了。你自己也要考慮一下。能不能把禮物還給人家?既然兩個人分手了,你也沒有必要要人家的禮物。 現在有個別的女孩兒。專門兒就這樣幹騙男孩子的禮物。做人要坦蕩誠實。才能讓人尊重你。

  • 12 # A等待有緣人

    搞物件期間,你的一切是贈與物件的,而不是過禮的錢和禮,這是良心帳,如果對方感到虧於良心她會反回一些,如果沒有也沒必要去要了,一個男人大度些,包容些,今後一定能找到一個有緣的女朋友的。

  • 13 # 小寶61155

    不該要,你在你們戀愛期間花的都是情誼,而且應該不止你自己花了錢,對方應該也付出了,只要沒有特別貴重的,都不應該再去要

  • 14 # 千千闕歌不由自主

    我認為如果不是借,都是贈予是可以不歸還的。

    因為你送這些都是有目的的,都是為了得到人家的陪伴,得到人家的身體,得到人家的情感,那你最後什麼都得到了,覺得膩歪了,沒有新鮮感了,就想要回了。如果不是你前期這樣的投資,那人家也未必會和你發展,這些送的禮物和紅包都屬於有目的的自願行為。

  • 15 # 小米啥都好

    兩個人相處的過程中,發生任何事,都是你情我願的!不能因為分手就要回你所付出的東西!這個這個賬算起來就沒完了!!

  • 16 # 使用者9920332635720幻

    小夥子,算了吧?別要了,要了,也是生一肚子氣.他不會痛快的,給你的.記住了,下回別隨便給人家買東西啊,給人家發紅包啊!等親事定下來再買也不遲.這叫花錢買個教訓。

  • 17 # 鹹魚翻身還是鹹魚0

    我就是遇到這樣的,我拿到了她另一個男友的電話跟家庭資訊後,就拿照片威脅她,叫她把我們在一起花的錢全部還給我然後離開我在的城市。我討厭欺騙感情的人,我付出了真心感情金錢還原諒了她一次,然後我就做了準備,沒想到我做對了。我掏心掏肺,比不過別人一個電話就一晚上不見人。

  • 18 # 金秋7180

    借給對方的物品可以要,送給任何人的任何物品都不能要回。為什麼呢?物品轉手的瞬間對方就是物品的主人。做事要有紅線,有修養的人聯有要回的念頭,自己都應臉紅心跳。這是德性,不要失信,失德丟人。當時自願的付出,是真誠的嗎?不管是多大的痛苦,自己忍著。男子漢大丈夫自然知道怎麼做,如果有計算財物的思想,她就應該與你分手。

  • 19 # 郭海移

    感覺不應該要回,畢竟是你自願送的別人給你分手了你都要要回,那你談戀愛就是為了分手了在把東西要回去,這樣的人我覺得是人渣最好以後也別去談戀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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