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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宋小安
    愛而不得或愛的深邃才可能會讓自己在愛情裡變得卑微吧。

    你愛著她(在這篇文章裡“你”代表男性,當然也可以代表女性,這裡沒有任何歧視的意思啊,只是為了方便敘述。),因為喜歡,因為愛,所以你害怕失去。因為在乎,所以你拼盡全力,努力為她付出。

    但可能飛蛾撲火,最終傷害的還是你。

    你記得清她什麼時候來例假,你會去超市提前給她買好日用夜用的適合尺寸的衛生巾。

    你會不遠千里站著6小時的火車去見她,只因為她說了一句她想你陪她。

    你會因為她說了一句:"嗯,這個酸烏梅真的好吃",你就去把超市買了99袋烏梅送給她吃。

    你會為了她講故事到凌晨3點。然後6點起來風塵僕僕去早餐店上班。

    你會為了她放棄了你痴迷3年的遊戲,你會為了她學會了下廚,你會為了她……

    你為他而改變,你努力變成她喜歡的那個樣子,但最終換來的只有。

    “對不起,我們不合適,我們做朋友吧。”

    就這樣,你被被動的分了手。你成為了那個被愛情遺棄的人。

    我們要記住“卑微”的同時,不能放棄自己,要讓自己的努力配得上她,讓自己感覺的到,即使將來有了其他人喜歡你,追你,那麼我已經這麼優秀了,一定要把它比下去,而我一定會贏的那種自信,那種氣度,就不會卑微,這也許就是張愛玲說的那種,卑微到塵埃裡,又從塵埃裡開出花朵來,這朵花開放的嬌豔,燦爛的那種愛情最好的模樣吧。

    我們要明白在愛情裡,喜歡一個人,是喜歡一個人本身,是兩個相互改變,是學會接納彼此的優缺點,共同成長。

    愛她之前,難道我們不應該先愛自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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