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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從會走路開始,爺爺奶奶就經常給錢她,讓她去小賣部買零食,兩歲左右看見錢,就偷偷拿去買東西,被我們發現了,打也打過,也罵過,也有耐心的引導過。可是現在七歲了老毛病還是沒變。不過在誰家,只要被她看見錢或者她喜歡的玩具,她就會偷偷拿走。該怎麼教育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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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陸瀟然

    我覺得有這樣的不良習慣真的不太好,我會先問清原因,為什拿別人家東西,給她講道理根據他的想法儘量滿足他,,因為現在的孩子很聰明,你給他講道理他會聽得懂的,會知道這樣的行為是好的,

  • 2 # 呱呱種草

    7歲孩子已經有自己獨立的思想了,我們可以拿走孩子的東西,讓他著急的找,然後現身說法,感同身受是最好的老師。

  • 3 # 胖胖燕

    告訴孩子哪些是對的,哪些是錯誤的行為很重要。其次在根據孩子情況給他講道理,你給孩子講道理他都能聽懂的,一變不聽講兩遍…也可以給他找一些教育類的動畫片給他看,孩子比較容易接受。

  • 4 # 小米果媽媽

    7歲的孩子已經逐漸形成了自己的意識和行為習慣,如果經常性的拿別人的東西,不管不顧肯定是不利於成長的,建議從三個方面進行教育:

    一、試著和孩子講道理:如果你最喜歡的東西,被別人拿走了,你是不也不高興?同樣的,你拿了別的小朋友的,他也會很傷心難受的。

    二、和孩子一起去面對:和孩子一起把東西還回去,並且讓孩子去道歉:“對不起,是我做的不對,之前拿了你的玩具,現在還給你,還請原諒我”類似的話,教育孩子主動去承擔。

    三、和孩子對話:為什麼要拿這個東西?提醒她“別人的東西我不要,自己的東西保管好”學校學到的知識,並經常性的說起,為孩子做長期的心理建設。

  • 5 # 林媽悠媽

    非常高興回答問題。

    孩子亂拿人家東西是自我控制能力差的表現、尤其是到了七歲、孩子控制能力已經存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對症下藥”了。

    1、孩子亂拿別人家東西,很多情況下,都屬於有意行為了。這個年齡的孩子應該已經有了“物權”的概念,知道拿集體或別人的東西不對,但他們會“明知故犯”,因為喜愛某件東西,卻很難控制自己的意念和行為,而將其拿回了家。而且,因為是有意的,所以拿回家的東西通常會“藏”起來,不易被發現。

    2、正確對待法:

    (1)當第一次發現孩子把別人家的東西拿回家時,千萬不要打罵孩子,但要嚴肅對待,並採取正面教育的方式,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改正錯誤。

    (2)如果孩子把東西送回原處,以後連續幾天不再拿東西回家,還可以給予表揚或獎勵。對孩子正當的物質需求,應儘可能給予滿足,以防止孩子因為從家裡得不到,而“惦記”別人的東西。

    (3)經常檢查孩子的衣袋、書包裡是否有來歷不明的小東西,發現後要及時問清楚。最好是在接孩子的時候就檢查,一旦發現,當時就可以還給物主。

    (4)如果孩子經常把某特定家的東西拿回來、比如幼兒園,就要與老師溝通,觀察孩子行為的動機和規律性,幫助孩子克服這個毛病。比如有的孩子只是看電視上有人經常順手牽羊,孩子的行為可能就是模仿,教育起來也就會容易些。

    3、父母正確詢問時的態度

    (1)避免造成“審問”的局面。這樣會給孩子非常大的心理壓力,有時甚至會迫使孩子說謊,讓本來簡單的事情複雜化。

    (2)父母不要想當然地跟孩子講,自己認為是怎麼怎麼回事,而只是讓孩子回答是與否,應該鼓勵孩子把自己的真實想法說出來。

    (3)如果孩子遲遲不開口,就更不能心急,要有足夠的耐心等待孩子的回答,因為這是孩子在整理自己的思路或者進行思想鬥爭的過程。

  • 6 # 使用者50551841665

    第一次就要教育好,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我女兒才3歲,第一次從小朋友那裡帶回來了玩具印象,她說它跟著跑回來了,口頭教育,告訴她什麼是小偷行為,讓後和她一起把東西送了回去。

    第二次不小心把東西揣回來了,她拿出來,是芭比娃娃的鞋子我也沒發現,她一下告訴我不小心把東西拿回來了,哭的很傷心,一看就是玩忘了。我安慰她說沒事,不小心,不是有意的,就不是小偷,我們還回去就是了

  • 7 # 碩碩爸爸育兒經

    一、保持平和心態,別用成人道德標準去衡量

    最重要的是,家長對於孩子這類行為一定保持平和態度,別用成年人的道德標準去衡量,覺得很丟人。我小時候,就曾親眼目睹自己的小夥伴因此受到羞辱,對孩子這方面的心理,感觸很深。

    小時候,我也曾偷偷拿過爸爸的零錢,每次不多,就一兩毛,最多1塊錢。那時日子都不富裕,很多家庭的日子都很清貧,我家也一樣。因為沒有零花錢,而校門口的小攤兒又經常有賣各種小零食和小玩具,忍不住誘惑,就偷偷拿爸爸的錢去買。

    有次放學回家,我聽到媽媽和爸爸在嘀咕,說的正是我偷偷拿錢的事。這才知道,對於拿錢,大人是知道的。但他們沒打我也沒罵我,反而商量著,把有限的工資擠出來一點給我做零用:每個月在一本地理書裡給我放一些零花錢,總額不超過5塊,不低於1塊,我可以自由使用。

    得知他們的決定時,我內心是羞愧的,從那以後再也沒偷偷拿過他們的錢。還透過自己管理零花錢,養成了最初的理財習慣。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當孩子有不經允許私自拿別人東西的行為時,爸爸媽媽們可以坐視不管。只是,我們要找到一些方法,在不傷害孩子自尊的前提下,根據自家孩子的性格,進行適當引導。

    二、探究孩子拿東西的深層原因

    6、7歲以下的孩子,無非是邊界感不清,看到喜歡的東西就想據為己有。這時候,身為家長,我們需要耐心引導。沒上幼兒園的,在家注意引導孩子明白“哪怕家庭成員之間的物品,想動也是要經過主人同意的”。

    已經上幼兒園的小朋友,則需要和老師商量好,一方面家長在家明晰物權概念,讓小朋友養成拿別人東西要經過同意的習慣,一方面老師在學校要多給予關注,發現小朋友把東西裝到自己書包裡,不要粗暴地扣上“壞孩子”或“小偷”的帽子,而是告訴孩子喜歡的話需要和老師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帶回家繼續玩。

    6、7歲以上的孩子,要看看家裡給的零花錢是不是足夠,孩子的合理物質需求有沒有得到滿足。除了根據實際情況來增加零花錢,更要注意引導孩子合理使用零花錢。

    三、切忌拿羞辱當教育

    當孩子出現私自拿東西的行為,有部分家長會用打罵方式來讓孩子長記性。啟涵老師覺得這不是最適合的方法,父母因此打罵孩子,導致的結果是失去了孩子的信任。

    別說絕大多數孩子是無意中有了偷拿別人東西的行為,即使孩子真的有意偷竊,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在大發雷霆之前,也一定先理性思考孩子的現實情況,是什麼事情使得孩子在產生需求和遇到困難時不來向爸爸媽媽求助,而是自己想方設法去解決。

    啟涵老師曾經諮詢過一個小朋友,小學時,學校要繳資料費,錢不多,只有5塊而已。她卻不小心弄丟了,怕被罵,就從爸爸口袋裡偷偷拿了5塊錢交給老師。結果她原來那5塊恰恰丟在家裡了,一下子露出了馬腳。她媽媽不由分說把她罵了一頓,還說“也不知道她什麼時候染上了偷雞摸狗的毛病”。

    我聽她講這個故事時,更多聽到的是她對父母的失望,因為從小到大,每次她發出求助訊號,得到的都是父母的責罵,“笨、粗心、臭打扮、亂扔東西”等等,都是親生父母給她貼上的標籤。

    所以,當孩子出現行為問題時,啟涵老師建議家長別急著發火,先想想原因。

    四、如果因孩子的行為造成物品損壞,一定要賠償

    啟涵老師之前和一個孩子家長聊天,他說小時候從來沒喝過可樂,有次忍不住偷拿了小賣部的可樂喝。他媽知道這事後,不打不罵,只是問他有沒有勇氣和自己一起去把錢還給人家。七八歲的他已經有自尊心,不願意去。她媽媽沒有強迫他,只是表示理解,然後自己去給小賣部的老闆賠禮道歉。

    他說:“從小到大,媽媽為我做的很多事,我都記不得了。但那個夏天,媽媽的背影卻刻在了我心裡。她沒打我沒罵我,可從那以後,我再沒偷拿過任何人的錢和東西。現在,我有了孩子,帶她去商場,她損壞了東西,我也會找工作人員主動賠償。“

    這位媽媽,傳遞給孩子的是對自己行為負責的態度——人只有學會了負責任,才會從內而外充滿力量。

    當然,如果用了引導、暗示、提醒等各種方式,孩子還是改不了不經允許拿別人東西的毛病,就需要面對面進行批評教育了。雖然養育孩子需要溫柔地呵護孩子幼小的自尊心,但必要時候,對於油鹽不進的孩子,我不反對採取嚴厲措施。

    孩子的童心是一張白紙,可以向善,也可以從惡。養育一個孩子,最難的地方,就在於我們務必在孩子面前收起惡的一面,讓孩子更快樂地向美好善良的方向奔跑。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自己也因此成長為更美好善良的人。

  • 8 # 蜚短流長

    七歲也不算太小了,已經上一年級了,學校的老師從幼兒園開始就會教育:不能隨便拿別人的東西,家長看到類似情況發生,一定也會說別人的東西不能拿,如果教育了的情況下還是亂拿別人的東西,那麼肯定是教育力度不夠,必要的時候進行體罰,這樣也是為他好,小時候拿針,長大偷金,必須進行嚴格教育!

  • 9 # 流水光陰3

    行為不當的孩子是缺乏歸屬感和價值感的孩子,在最初發現的時候,教育方式決定了孩子接下來的行為,打罵不會贏得孩子的合作,只會出現四中結果,1.憤恨,孩子覺得這不公平,再也不相信大人。2.報復,這次他們贏了,我還會贏回來的。3.反叛,我偏要和你們對著幹。4.退縮,偷偷摸摸地幹,或者變成一個自卑的孩子。解決的辦法就是用平等和尊重走進孩子內心,和孩子一起解決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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