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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以荒島之心度紅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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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朱海周2
兩個是對等的,尚方寶劍是斬命的,免死金牌是保命的。如果出現尚方寶劍遇到免死金牌最後事情還是得皇帝處理,解鈴還需繫鈴人!尚方寶劍只是針對皇帝以外的人,免死金牌也只是針對皇帝以外的人,所以雙方都是皇帝御賜的,雙方都是對等的如果遇一起還是皇帝來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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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光月之行
尚方寶劍皇帝授予大臣先斬後奏之權利,同時也是地位、權力的象徵。
免死金牌又叫做丹書鐵券,犯命案時可以免死。
假設這兩者如果在同一種場合下出現,只能由皇帝親自定奪。
明白幾個問題:
首先持有免死金牌的人都是什麼人呢?免死金牌並不是有功勞就能得到的。皇帝只能把免死金牌頒給皇室宗親、建國元勳、天子近臣等。這些人不是出身顯赫、功勳卓著,就是皇帝身邊的大紅人,建立過功勳的大功臣。
持有尚方寶劍的都是什麼人呢?皇帝親派大臣,欽差,司法斷案之人,德高望重深受皇帝信任的官員,手握尚方寶劍,就等於掌握了幾乎與皇帝一樣的審判權柄,可以對犯罪的官員先斬後奏,既使對方是位列三公九卿也照斬不誤。
因此可以看出尚方寶劍是用於奪取人的性命,而免死金牌則用於保全自己的性命。
尚方寶劍與免死金牌相遇,誰更厲害?誰服從誰?縱觀古代歷史,在漫長的政權鬥爭中,自尚方寶劍與免死金牌誕生以後,它們真正能發揮作用的機會事實上並不多,而且這兩件珍貴之物只能由皇帝親自賜給,且頒發的數量極少。持有這兩種物件的都是有權有勢的,對立的機會一般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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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葦說定製化運營
在古代皇權至上的年代,免死金牌和尚方寶劍是封建皇權賜予的最強之矛與最強之盾,堪稱江湖裡的屠龍刀和倚天劍。那麼,這二者到底從何而來?當這二者相遇,誰又該聽誰的呢?今天為您來趣讀歷史。
尚方寶劍到底從何而來?第一把尚方寶劍賜給了誰?
尚方寶劍其實本名“尚方劍”,又叫“尚方斬馬劍”,而“寶”字,不過是強化一下皇帝的權威。這麼一叫您可能會猜到尚方應該是個人名,其實不然,尚方是秦漢的一個機構。這個機構的老大被稱為尚方令,蔡倫在造紙之前,也當過這個官。
據史料考證,秦漢官制設有少府,少府設尚方令,其主要職責就是掌管和製作御刀劍及皇帝玩耍時的器物,有點如今總務部的意思。中國古代非常重視禮法,由於尚方制劍只能由皇室使用,所以這種寶劍從產生之初就被賦予了皇權和特權。
從目前的史料中發現,第一例明確記載尚方寶劍的案例是西漢成帝時期。《前漢書 朱雲傳》載:朱雲上書皇帝就曾說“臣原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只不過,這位老兄的運氣背了一些,漢成帝聽到你一個下官想把你上司斬了,立馬把這個朱雲給推出殿外剮了。
以尚方劍為名,象徵專斷權力,並有隆重的授劍儀式開始於元代,但此時的“尚方寶劍”雖有專斷權力的象徵,但還沒有被用於政務和軍事。真正將尚方寶劍玩弄到極致的是明朝萬曆年間,塞外出徵的大將有機會手握尚方寶劍先斬後奏。
直至崇禎17年,李自成進軍山西時,崇禎帝還演出了一場賜尚方劍的鬧劇。清朝也出現過一例,不過是活躍在影視劇中的笑話罷了,周星馳的“九品芝麻官”。
免死金牌在真實歷史上沒有,實際上叫做“丹書鐵券”。
免死金牌的稱謂只是活躍在電視劇中,在歷史上這個玩意叫做”丹書鐵券“。相信不少朋友第一次聽到丹書鐵券這個名詞,基本從水滸中柴進柴大官人嘴裡聽說的。
“丹書鐵券”是古代帝王頒授給皇室宗親、開國元勳的一種特權信物,又稱“丹書鐵契”,也即民間敘事中所說的“免死牌”、“免死金牌”。
帝王頒授“丹書鐵券”的制度始於漢高祖劉邦。劉邦本是秦朝的一介亭長(掌治安的小官),適逢秦末亂世,趁機而起,征戰多年,登上皇帝之位。建漢之初,劉邦為了鞏固政權,對那些曾經助他登上帝位的元勳,特賜“丹書鐵契”以作褒獎。
明初,朱元璋建立了歷史上最完備的鐵券制度,從法律上規範了“丹書鐵券”的頒授物件,明晰了“丹書鐵券”的許可權範圍。如其頒授物件,僅限於立有軍功,被封為公、侯、伯的勳臣。洪武三年(1370年),李善長、徐達、李文忠等34人獲公爵、侯爵封號,並被賜予“金書鐵券”。
所以說,丹書鐵券不是某某位大臣有功勞就能得到,能得到丹書鐵券的都不是一般的主兒。
那麼,作為皇帝的信物,當尚方寶劍和丹書鐵券同時出現,誰要聽誰的呢?
首先,讓我們先說說這二者的一些共同點。
從誕生到終止,尚方寶劍和丹書鐵券基本上是一致。二者都是誕生於秦漢,終止於明朝的結束,清朝的開始。如果從這個角度講,清朝作為封建社會的巔峰,相對後來民主社會的萌芽也是種進步,不過清朝的國立和生產力就不敢恭維了,別說跟明朝比,跟唐宋比都是倒退。
身份象徵,尚方寶劍和丹書鐵券也是同樣。二者都是皇權的信物,來自於皇權,但不能逾越皇權。它們不是上打皇帝下虐群臣,一個管號令,一個管自保。
但凡得到這二者之一的,幾乎沒有拿雞毛當令箭的,除了袁崇煥。袁崇煥手握尚方寶劍把毛文龍給宰了,然後呢?如今的我們也一樣,領導賜予個權力,怎麼用如何用,要看清形勢,畢竟皇帝也是人。
現在聊聊重點,尚方寶劍和丹書鐵券有什麼不同?從不同點上來看,或許可以推斷出誰更厲害一些。
丹書鐵券是一經頒發永不收回的,而尚方寶劍則不是。
獲得尚方寶劍更像是一種榮譽,不是給你把劍,你就昇天了,看誰不順眼就斬誰。古代通訊不發達,將在外打仗還要奏請皇上,黃花菜都涼了。說白了賜尚方寶劍是為了辦事順利,辦完了事,你還得把寶劍擦亮些再還回去。
丹書鐵券是不受地域不受品階管轄的,而尚方寶劍不是。
隔壁老王或者樓上宋吉吉如果有丹書鐵券,任誰來也不管用,尚方寶劍可不是那麼順手了。受限於上一點,尚方寶劍只是為了辦事順利,因此尚方寶劍是受地域限制的。往白了說,拿著尚方寶劍去山東辦事,你沒辦法讓山西的官聽你的。
因此,如果二者相遇,丹書鐵券是要比尚方寶劍管用的。但是在封建皇朝,面對皇帝,有這兩樣東西也不好使。
關於尚方寶劍,袁崇煥的例子也不贅述了。而丹書鐵券也能免死嗎?也不盡然。凡事有度,過為己甚。禍惹大了,捅到皇帝那兒,就要看皇帝的決斷了,免死金牌算不算數最終還是要由皇帝說了算。這就是皇帝至高無上,法律、祖制都可以改,何況此焉。
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三年江山穩定之時大封功臣,公六人,侯二十八人,並賜丹書鐵券。但是,後來朱元璋擔心自己死後幼帝制服不了權高望重的功臣們,於是尋找種種藉口,殺戮功臣以消除隱患。獲賜免死金牌的李善長、藍玉等人被送上了斷頭臺,顯赫的馮勝被朱元璋賜毒酒毒死。
這兩者都是源於皇帝,不過是為了籠絡功臣人心,維護皇權為目的,它們是皇權的延伸,但決不能讓它危害到皇權。尚方寶劍和免死金牌再厲害,最終還是要受制於天子,一切由皇帝拍板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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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看到電視劇裡,出現什麼免死金牌,什麼尚方寶劍,就想:當免死金牌遇到尚方寶劍怎麼辦呢?誰厲害?誰會服從誰免死金牌,是古代帝王頒授給功臣的一種特權憑證,又稱“丹書鐵契”,即民間敘事中所說的“免死金牌”,最早始於漢高祖劉邦,“丹書鐵券”有了免死的許可權,早期鐵券免死次數大多3次,唐朝後,受賜鐵券者的子孫甚至可以免死1至3次尚方寶劍是指中國古代皇帝收藏在“尚方”的劍,在漢代稱“尚方斬馬劍”,持有尚方寶劍的大臣,具有先斬後奏等代表皇權的權力。在民間一般俗稱其為“尚方寶劍”但當免死金牌遇到尚方寶劍怎麼辦呢?漢初給劉邦打天下的每個功臣都有免死金牌,可是沒多久,這些大功臣都被劉邦和呂后幹掉了,明朝朱元璋的謀士李善長也有丹書鐵券,最後全家都遭到了滅門之禍,看來免死金牌不是個好東西尚方寶劍呢?漢景帝時,皇帝賜劍給大臣衛綰,衛綰說“先帝賜臣劍凡六,不敢奉詔“,皇帝家已經賜給衛綰家6把,不要了,東西賜多了,失去了本來意義,無非看成皇帝平常的賞賜,並不具有賜予特殊權力的含義了尚方寶劍和免死金牌只是皇帝弄權的襯托,權利最厲害。或者說,其實都沒什麼用,君讓臣死臣不得不死
“尚方寶劍”乃是皇帝御賜欽差大臣之物,不僅具有先斬後奏的權力,同時也是地位、權力的象徵。“尚方寶劍”就是由尚方所鍛鍊的寶劍,亦稱為勢劍。尚方(即上方)是掌管供應制造帝皇所用刀、劍等器物的一個機構。這個機構是秦朝開始設立的,負責官吏稱為尚方令、尚方丞。尚方劍本為斬馬劍,非常鋒利,可以斷馬,由於藏在尚方,便俗名“尚方寶劍”。
“免死金牌”一般指丹書鐵券,是古代帝王賜給功臣世代享受優遇或免罪的憑證。丹書鐵券是用硃砂寫字,鐵製的憑證。始於漢高祖,後代沿之。為了取信和防止假冒,將鐵券從中剖開,左半頒給持有人,右半內藏朝廷府庫。有事就將鐵券勘合,以作為憑據。
南北朝以後,開始具有免罪免死的功用。梁時用銀填字,即銀券,隋時用金填字,亦稱金券金書。所以後世稱鐵券為金書鐵券,又因鐵券可以世代相傳,又稱鐵券為世券。
國家博物館珍藏有公元896年唐昭宗嘉獎吳越王錢繆討伐董昌有功頒賜於吳越王的鐵券。該鐵券鐵質鑄成,形如覆瓦狀,上嵌金字350個。其中有“卿恕九死,子孫三死”的內容。
誰能握有尚方寶劍?當然是德高望重深受皇帝信任的官員。手握尚方寶劍,就等於掌握了幾乎與皇帝一樣的審判權柄,可以對犯罪的官員先斬後奏,既使對方是位列三公九卿也照斬不誤。
而免死金牌則是一種護身符,擁有免死金牌的官員通常都是大功臣,皇帝為了感謝他們對江山社稷作出的貢獻,特賜他們免死金牌,在他們將來犯下死罪時(謀反罪除外),可以保全性命。由此可見,尚方寶劍是用於奪取人的性命,而免死金牌則用於保全自己的性命。
那麼,當一位持有尚方寶劍的欽差準備動用先斬後奏的權力殺人時,卻發現對方竟持有免死金牌,這種情況下又怎麼辦呢?也就是說,尚方寶劍與免死金牌相遇,誰更厲害?誰服從誰?
這尚方寶劍和免死金牌,一件是逾越所有訴訟程式,可以斬殺任何等級的犯罪官員的御賜利劍,一件是具有刑事豁免權,可逃脫除謀反罪外任何罪責的皇授金牌,兩者作用相對立,但法力相當,它們似乎既能剋制對方,卻又無法壓制對方。
對於尚方寶劍和免死金牌,我們大多是從小說、戲劇以及影視作品中瞭解到的。但是,我們又從未見到過這兩者同時出現,針鋒相對的一面。在上述作品中,只要出現尚方寶劍的時候,往往不會冒出免死金牌。只要免死金牌一登場,尚方寶劍必定躲到了天邊,兩者老死不相往來。這兩件珍貴之物只能由皇帝親自賜給,且頒發的數量極少,皇帝怎麼會“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呢?
翻閱中國古代歷史,在漫長的政權鬥爭中,自尚方寶劍與免死金牌誕生以後,它們真正能發揮作用的機會事實上並不多。簡而言之,皇帝在操控著呢!
就一般情況下,尚方寶劍是隨著事件(例如督師)而頒發的,待事件結束後必須交回朝廷。尚方寶劍不能由一個官員長期持有。戲劇中,宋朝八賢王趙德芳有一凹面金鐧,屬尚方寶劍性質,持有它可以上打昏君,下打讒臣。八賢王長期持有,上殿不參,下殿不辭。然而,這是杜撰的戲劇人物與情節,跟真實的歷史一點兒也不沾邊兒。
現實中,對於持有尚方寶劍的官員來說,得到尚方寶劍,更多代表的是獲得一種榮譽,絕大多數人是不會拿著尚方寶劍去殺人的,即便要殺也只能殺一些級別低且犯了死罪的官員。如明代楊嗣昌在遞交皇帝請用尚方劍的奏章中就說:“巡撫不用命,立解其兵柄,簡一監司代之;總兵不用命,立奪其帥印,簡一副將代之;監司、副將以下,悉以尚方劍從事。”他即便擁有尚方寶劍,也不敢隨意斬殺巡撫和總兵這樣的地方大員,必須要向皇帝請示,以皇帝的示下為準。因為對大臣們來說,這畢竟是代行天子職權的事情,一個鬧不好,錯殺了皇帝並不想殺的人,就是給自己徒增煩惱。如明朝的袁祟煥,他的性格狂傲不羈,任性使氣,動用尚方寶劍殺掉了正一品且也持有尚方寶劍的皮島守將總兵毛文龍,崇禎帝聽到毛文龍被殺,非常驚駭,可見崇禎皇帝根本不想殺毛文龍。雖然毛文龍“十二當斬首”,但卻不能由袁崇煥擅自作主誅殺,使得疑心重重的崇禎心生疑竇。結果獲罪“專戮大帥”,給自己惹來了殺身之禍。袁崇煥上奏說:“毛文龍是大將,不是臣可以擅自誅殺的,臣謹坐在草蓆上請罪。”明知不可為,又何必為之?由此可見,尚方寶劍的使用是受到制約的。
免死金牌,丹書鐵券
免死金牌並不是有功勞就能得到的。皇帝只能把免死金牌頒給皇室宗親、建國元勳、天子近臣等。這些人不是出身顯赫、功勳卓著,就是皇帝身邊的大紅人,而那些持有尚方寶劍的大臣有幾個象袁崇煥那樣敢不請示皇帝擅自作主,動手殺這些人的?一旦殺錯,自己的性命也就不保了。再者,如果大臣動用尚方寶劍殺了持有免死金牌的人,必然會有人彈劾說,皇帝既然已給人一面盾,為何又要以矛相攻?皇帝的信譽難免要受損。在這種情況下,皇帝也會象唐高宗李治那樣把罪名推到上官議們的頭上,也就是動用尚方寶劍的大臣身上,丟車保帥,殺之以平息輿論。
所以說,尚方寶劍的持有者只要是有點智慧,聰明一點,都會躲著免死金牌。這並不是因為尚方寶劍的法律効力不夠高,只是因為持有者還要顧慮到那個賜予自己“法律效力”的天子。
那麼,持有免死金牌是不是就可以高枕無憂、為所欲為呢?一般情況下是這樣,有勢卷罩著,奈何不了他。但是,凡事有度,過為己甚。禍惹大了,捅到皇帝那兒,就要看皇帝的決斷了,免死金牌算不算數最終還是要由皇帝說了算。這就是皇帝至高無上,法律、祖制都可以改,何況此焉。
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三年江山穩定之時大封功臣,公六人,侯二十八人,並賜鐵卷。但是,後來朱元璋擔心自己死後幼帝制服不了權高望重的功臣們,於是尋找種種藉口,殺戮功臣以消除隱患。獲賜免死金牌的李善長、藍玉等人被送上了斷頭臺,顯赫的馮勝被朱元璋賜毒酒毒死。
清朝李鴻章簽訂馬關條約之前也向朝廷討要了所謂的尚方寶劍,並且得到了賠款、割地的授權。馬關條約簽訂後,李鴻章的直隸總督和北洋大臣兩項實權被剝奪,拔掉三眼花翎,收回黃馬掛,成了清廷的替罪羊,那所謂的尚方劍也沒起什麼護身作用。
綜上所述,尚方劍與鐵券是有很高的法力。但是,這兩者都是源於皇帝,不過是為了籠絡功臣人心,維護皇權為目的,它們是皇權的延伸,但決不能讓它危害到皇權。尚方寶劍和免死金牌再厲害,最終還是要受制於天子,一切由皇帝拍板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