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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哎呦威16

    愛情不是一種與人的成熟程度無關,只需要投入身心的感情。如果不努力發展自己的全部人格並以此達到一種創造的傾向性,那麼每種愛的試圖都會失敗;如果沒有愛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謙恭地、勇敢地、真誠地和有紀律地愛他人,那麼人們在自己的愛情生活中也永遠得不到滿足。

    一無所知的人什麼都不愛。一無所能的人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懂的人是毫無價值的。但是懂得很多的人,卻能愛。有見識,有眼光。對一件事瞭解得越深,愛的程度也越深;如果有人以為,所有的水果都同草莓一起成熟,那他對葡萄就一無所知。

    一、愛情的理論:

    愛情是對人類生存問題的回答。 對人來說,最大的需求是克服孤獨和擺脫孤獨的監禁。

    愛情是一種積極的,而非消極的情緒,是人內心生長的東西,而不是被俘虜的情緒。

    愛是給,而非得

    什麼是給?把給解釋為“放棄”,被別人奪走東西或作出犧牲。一個“重商主義”者而言,一定要透過交換,只“給”而沒有“得”對他來說就是欺騙。那些基本上是非生產性性格結構的人則會有一種被別人拿走東西的感覺。有些人把“給”變成一種自我犧牲的美德。他們認為,正因為“給”是痛苦的,所以應該這麼做。給的美德就是準備犧牲。對他們來說,“給”比“得”好的唯一準則就是意味著寧可忍心受損失也不要體驗快樂。

    有創造性的人,認為“給”是力量的最高表現,恰恰是透過“給”,我才能體驗我的力量,我的富袷,我的活力。體驗到生命力的昇華使我充滿了歡樂。我感覺自己生氣勃勃,因而欣喜萬分。“給”比“得”帶來更多的愉快,這不是因為“給”是一種犧牲,而是因為透過“給”表現了生命力。

    一個人究竟能給予別人什麼呢?他可以把他擁有的最寶貴的東西——他的生命給予別人。但這並不一定意味著他一定要為別人獻出自己的生命,而是他應該把他內心最有生命力的東西給予別人:他同別人分享他的歡樂、興趣、理解力、知識、幽默和悲傷——簡而言之,一切在他身上有生命力的東西。透過“給”,他豐富了他人。在提高自己生命感的同時,他也提高了對方的生命感。他給並不是為了得,但是透過“給”,不可避免地會對身上喚起某種有生命力的東西。因引他的給同時也包括了使接受者也成為一個有能力“給”的人,而雙方都會因為喚醒了內心的某種生命力而充滿快樂,在“給”的行為中誕生了新的東西,“給”和“得”的人都會感謝這新的力量。

    馬克思:如果你認同人就是人以及人同世界的關係是一種充滿人性的關係,那麼你只能用愛去換愛,用信任換取信任。如果你想欣賞藝術,你必須是一個有藝術修養的人;如果你想對他人施加影響,你必須是一個能促進和鼓舞他人的人。你同人及自然的每一種關係必須是你真正個人生稍大的一種特定的、符合你的意志物件的表現。

    關心、責任心、尊重和了解

    今天人們總是把責任心理解為是義務,是外部強加的東西。但是責任心這個詞本來意義是一種完全自覺的行動,是我對另一個生命表達出來或尚未表達出來的願望的答覆。“有責任”意味著有能力並有願望對這些願望給予回答。

    如果沒有尊重,責任心容易變成控制和奴役別人的藉口。尊重這個詞的出處就是有能力實事求是地正視對方和認識他獨有的個性。尊重就是要努力地使對方能成長和發展自己。我希望一個被我愛的人應該以他自己的方式和為了自己去成長、發展,而不是服務於我。

    只有在自由的基礎上才會有愛情。

    愛的實踐

    愛的能力,依賴於人從自戀、從母系和氏族的亂倫性固戀中解脫出來的能力,依賴於生長的能力,依賴於發展一種我們與世界以及我們與自己關係中創造性傾向上的能力。這種解脫,誕生、覺醒的過程,要求一種品質作為必要條件——信念。愛的藝術的實踐,是要求信念的實踐。

    什麼是信念,難道信念必定是相信上帝,或想念宗教教義的問題嗎?難道信念必定和理性、理性的思考相對立嗎?甚至再開始理解信念問題時,人們就必須區分理性的信念與非理性的信念嗎?我理解的非理性信念是屈從於非理性權威基礎上的對某個人或某種思想的信仰。與此相反,理性信念則是根植於人對自己思想或情感體驗的一種確信。理性信念主要不是信仰什麼,而是我們確信信念具有的肯定性和必然性。信念與其說一種特殊的信仰,不如說是一個充滿完整人性的性格品質。

    信念在人際關係上,是“相信”。相信另一個人,意味著確信他的基本態度,他的人格核心,他的愛的可靠性和不變性。這裡,我不是指一個人不可以改變他的觀點,而是指他的基本動力始終如一:例如,他對生命和人的尊嚴的尊重構成他自身的一部分,這一點不會變化。

    同樣,我們也相信我們自己。我們意識到在我們的人格中,存在一個自我、一個核心,它是不可改變的,不管環境變遷,觀點和情感上的一定變化,它堅持通貫我們的生命……除非我們信任自己的持續性,否則,我們的存在感就會受到威脅。信任自己是我們的承諾能力的一個條件。

    相信他人另一層涵義,是相信其他人的潛在可能性。這種信念的最起碼的形式是母親對他新生嬰兒的信念:這個嬰兒將活著,長大,走路和說話。這個孩子在這些方面的發展具備這樣的規律,以致這種期望似乎並不需要信念。這與那些可能不被髮展的潛在可能性存在區別:孩子的愛的潛能、幸福的潛能、運用理智的潛能、以及類似藝術這類更為特殊的潛能。如果種子,條件合適,就能生長,就能彰顯。如果不積極創造條件,就將窒息而死。

    最重要的是,在孩子生活中起重要作用的人,要信任這些潛能。這種信念,區分了教育和控制。教育就是幫助孩子實現最大的潛能。教育的對立面是控制,控制是建立在對潛能缺乏信念的基礎上。

    對機器人不需要有信念,因為機器人本來沒有生命。

    教育一詞的詞根是E-DUCERE,字面意為:致使或誘發某種潛在事物得以顯現。

    信念需要勇氣,需要冒風險、承受痛苦與失望的強大能力。任何一個以保險和安全為生命之首要條件的人,都不可能有信念。任何一個把自己鎖在保險櫃裡,依靠遠離他人,獨自佔有以保證安全的人,只能使自己成為囚徒。愛和被愛,都需要勇氣,需要勇氣去選擇那些可以作為最高關注物件的價值,需要有勇氣做出判斷。

    承擔起生活的困難、障礙和悲哀,把他們看作挑戰,戰勝他們將使我們自己更強大。這也需要信念和勇氣。

    一個重要的問題產生了,如果我們的社會和經濟組織都建立在每個人都尋求他自身利益的基礎上,如果它只是摻合了公平倫理原則下的利己主義原則所支援,那麼,一個人如何一邊做著買賣,在現存的社會體制中行事,而同時又實踐愛呢?

    難道實踐愛不正是意味著放棄自己全部的物質關注,過一種最貧窮的生活嗎?

    我確信,愛和所謂“正常”生活的絕不相容性只在抽象的意義正確。資本主義社會的基本原則和愛的基本原則是不相容的……但是,資本主義本身是一個複雜的不斷變化的結構,它依然允許大量的不順從和大量的個人主義的存在。

    我們無法一邊期望現存的社會制度無限地繼續下去,同時又希望實踐愛的理想能夠實現。在現行的制度下,能夠愛人們的人,必然是與眾不同的人;在今天的社會,愛必然是一種非常現象。

    論愛不是說教,因為談論愛意味著談論每個人終極的真正需要。 分析愛的本質正是要發現愛在今天的普遍匱乏,正是要批判與之相應的複雜的社會條件。相信愛可以成為一種社會的,而非個別例外現象,正是建立在洞察人類本性基礎上的理性信念。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請問雍正怎麼死的?他到底害死康熙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