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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開心就好165941149

    女孩結婚後買房子要求房產證寫上女方名子,這是因為女孩對男方不太相信,怕結婚後出矛盾男方反悔變心,結婚後幾年過後就是共同財產有女一半,結婚不是為了離婚,這是社會現實生活中發生過,才出現這種怪主義。

  • 2 # 背叛猶如經歷一次煉獄

    有幾個男孩結婚時,一切的花費是他自己掙來的!買房買車彩禮酒席幾乎都是男孩父母的一輩子的心血!離婚後要男孩的財產可以,那是你們小兩口的!

    但是男孩父母的血汗錢,還是不要貪婪!那不是你的

  • 3 # 鄭州美食圈南哥

    這還用說嗎?傻子也能想的出來,她想幹嘛?心態就是無論過好過不好,反正這是我的財產,只要添上我的名字,就是我的財產,即便是將來離婚走到司法程式,在法律面前有她的名字,那財產肯定有她的一半,現實生活中有一些女的要求,男的在結婚前把房產證,加上女方的名字,甚至更離譜的是還沒有領證,然後有的就是直接寫女方的名字,就相當於是把這一套房子給那個女的了,然而結局卻悲慘的很正美兩還沒結婚,女的就變心了,然後就跟別人又跑了,那男的是人財兩空,你的父母辛辛苦苦攢了一輩子的錢,就被你這樣一個錯誤的決定,害的翻不了身,甚至死亡,身為一個男的,你真的是失敗透頂了,所以說單身的兄弟們在結婚之前,女方要求把結婚證上加上她的名字的人,一定要慎重考慮,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因為你做這個決定,要考慮到如果你們倆分開以後的後果!

    另外最後再說一下,女的經常說額,不加上她的名字,沒有安全感,我只想說一句,如果說男方沒有給足女方安全感,那麼那女方為什麼還要跟男方結婚呢?難道說給你一定的財產就是所謂的安全感?那街上是不是有的人能給你一定的財產?那你是不是就會跟他走?自己若是不強大,誰也給不了你所謂的安全感?

  • 4 # 初見165512074

    看情況吧,如果是貸款買的房子,要求加名字並不過分,我朋友的房子是她老公婚前付的首付,三四十萬,婚後需要共同承擔一百多萬的貸款,男方主動加了我朋友的名字,所以我朋友也懂得珍惜,一心一意為家庭付出

    記得《歡樂頌》王柏川買房不加樊勝美的名字,樊勝美跟室友哭訴,對於她來說這個房子是她在上海漂泊多年終於可以停靠的港灣,是她的夢想,她想要一個真正屬於自己的家,同時也是她對於婚姻的一種安全感。

    我想對於大多數女孩子來說並不是真的惦記著男方的房子,她們願意和另一半一起打拼,一起還房貸,加名字只是想要一個歸屬感,一個不會因為吵架而被掃地出門的家。當然也不排除有其他想法的人。

  • 5 # 樺與

    很正常,對自己的保障!在男女關係上,天然的女方就是弱勢群體,婚姻裡女的就比男人付出的多得多。女方要求金錢和物質上的給與有什麼問題。

  • 6 # gg風行者

    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買的一套房子,只寫他自己的名字,我相信我們女同胞們是不會有意見的,但是如果是分期買的房子,就必須寫上我們的名字,為什麼?因為婚後還房貸,還有生活開支是兩個人共同,承擔的,不要以為你付一個首付,結婚以後你把工資都用來付分期了,生活費其他支出來,讓我們女人出錢,家務活兒還要我們承包,生娃帶娃還是我們,憑什麼?就算是保姆也是有工資的,何況還給你生娃帶娃,到頭來房貸是你還的,我們的工資都用來家庭開支了,你卻看不到,到最後讓我們淨身出戶,除了留給我們滿臉的滄桑和歲月的痕跡,還有一個小娃娃,什麼都撈不到,你的如意算盤不要打的太好

  • 7 # 韞聽

    人性總是掙扎在感性和理性之間,被要求本來就打破了平靜,做了利益劃定,會生嫌隙。不做各自又緩緩不安,我認為無論什麼時候這個寫不寫名字都應該由購買方來提,總之隨心而動,勿忘初心。補充一句,我會給我給我未來妻子加上名字,但是這個要求一定不是我未來妻子提出的。

  • 8 # 神奇夏夏

    怕嫁給你啥都沒撈著唄!這種心態都是預防渣男的,你不是渣男,你怕啥?加個名字會死嗎?你怕被綠被出軌?那還是你渣呀,因為你不夠優秀不懂得怎麼與女人相處嘛,讓紅杏出牆了,家裡男人夠好,女人是絕對捨不得的!

  • 9 # 飛鳥樂魚

    什麼心態,很明顯啊!就是想透過結婚多一筆財產啊!

    其實這個問題非常片面,所指的也只是一部分女性。

    現在的女孩大多獨立自信,不想透過財產分割去綁住一個男人。

    然而現在的婚姻法也越來越健全,婚前財產本就屬於一方所有,如果因為結婚而硬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這些行為屬於一種變相的情感綁架。

    如果說婚前一方只付了首付,貸款需要婚後共同償還,這時另一方要求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這種情況又是另當別論的。

    無論怎麼樣的婚姻法,兩個人在一起必定是以感情為基礎,如果只是以婚姻的方式為自己謀取一些財產,或者是透過財產來證明感情的真假,為自己尋求所謂的安全感,都是不可取的。

    願每個人都能夠遇到那個,願意真心以待的人!

  • 10 # 時尚V蝌蚪蟲

    為了自己以後的婚姻有保證,現在離婚率這麼高,誰也不想輸在婚姻上,婚前財產是歸一方所有,這樣對,對方很不公平,人家女人一個姑娘嫁給你,有是生孩子,又是照顧你一家子,女人生完孩子一般都會變很多,

    1)首先身體變化,不在是前凸後翹,而是胖了一圈又一圈,每天一心照顧孩子,也忽略了夫妻之間的感情

    2)穿著也不像以前那麼會打扮了,畢竟帶個孩子也沒時間去打理自己,男人每天回到家看到這樣邋遢的老婆,心裡都厭惡了,外面那麼多漂亮的小姑娘經不起勾引,很容易導致離婚

    3)所以女人在婚前吧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也是應該的,要彩禮也是理所當然,萬一離婚了,帶個孩子誰要,得不到一點財產,賠了夫人又折兵

    4)相互理解一下,對每對剛結婚的夫妻都是好事,畢竟都不是奔著離婚的目的去,也不是圖你的家產去,祝你幸福

  • 11 # 成長教練愚公夜話

    什麼心理大家都知道。無非是出現婚姻危機的時候,保證自己有一半房子的產權。不過這種認識很落後,基本上是一些過時的知識。

    如果男性朋友讀我的文章,只要房子是你婚前買的,女方堅持要寫自己的名字,只要她同時能放棄很多要求,覺得有這個安全保障足夠。那你就讓她寫吧。寫上去也沒什麼用。真的到了離婚那一天,你只要能夠拿出足夠的證據,主要是付款憑證和轉款記錄,證明這房子是你之前買的就可以了。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無關緊要。房子肯定按你的婚前財產。

    如果你這個女孩子,我建議你買房的時候,用自己的銀行卡幫著轉兩筆錢,打著幫助他家週轉或者想信用卡套現等旗號,足以瞞天過海。如果覺著不安全,還房貸的銀行卡可以繫結你的。當然有的銀行可能不同意,那你們就用夫妻共同收入來還貸。未婚夫家給的還貸款的錢先存起來。不要直接用來還貸就好。

    另外,中國不同地區法院判決這種財產個案,區別還是相當大的。例如婚前婚後,房產所有權的取得具體時間劃分是否按照證書上的註冊時間。而且怎麼解釋都有理。最好是自己懂一些法律或者有法官的朋友。

  • 12 # 使用者51760253702

    那要看誰是誰非,看那一方是受害者,精神損失,心裡創傷了,男女平等,特別是農村人正各思想落後,重男輕女,不是那一家,佔落後的有大越百分之五十吧?

  • 13 # Merry小航

    明知道婚前財產歸一方所有,還是要加上名字,真的是圖那一份財產嗎?憑這個婚後加的名字是圖不了任何的,可能只是希望一個女主人的身份和彰顯主權的安全感。不喜勿噴!

  • 14 # 股小磊

    首付便宜的話,十幾萬那種,就寫兩個人的名字嘛,首付要40、50萬,或者更多,女方出一點,男方出大部分的寫兩個人的名字嘛,我相信大家肯定都願意的

  • 15 # 智者好水

    男方,傾家蕩產,負債累累,掏空所有錢包。集全家之力。全款買婚房(加女方名),女方雪上加霜獅子大開口幾十萬天價彩禮。

    湊合過半年被離婚。最後落個房半彩禮錢空,雞飛蛋打。

  • 16 # 小小童小寶

    婚前財產歸一方所有,但是必須只能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寫上配偶名字屬於贈予行為,做房產證的時候交易中心會問你的,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自己選擇的,如果共同共有就是一人一半,按份共有可以自由約定實際歸屬比例,所以寫名字的意思就是分享該房產的部分所有權,男方自願寫上對方名字回頭再說這個房子跟你沒關係的,這種腦子就是有大便在裡面了,天真的不得了,還指望法律為了保護自己財產還專門定製了婚姻法,這是在做白日夢,一句話成年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 17 # 菜逼眼還瞎

    我還記得新的婚姻法頒佈的時候,我的朋友跟我說,這個婚姻法對女性真不友好,對女性真不公平。

    婚姻法是保護所有人的,覺得不公平是因為自己沒有,所以想透過某些方式獲得的那些人。

    其實真的有很多女性透過離婚暴富的,比如說中國女富豪蔡欣穎,離婚獲得200億,每個月還有撫養費200萬。比如鄧文迪,離婚後獲得價值上億的四合院,再比如孫楠前妻買紅妹,離婚時,孫楠給了她3000萬。

    不說那些有名的吧,普通姑娘也有許多因為離婚獲得了男方的大部分資產的。

    但是為什麼不看看也有很多女性因為離婚損失慘重的?這世上又不是隻有男人低娶了,女人也有低嫁的,透過離婚獲得女人財產的也不少吧?

    所以婚姻法並不是只保護男性的!

    現在的許多女性自己不去了解婚姻法的內容,就算房產證上寫你名字了,最後男方也可以取消贈予,你還是白搭。不如多去了解了解婚姻法,沒事多跟律師朋友聊聊。

  • 18 # 手機使用者6309866692

    男方寫了女方的名字就是贈與女方房產不能撤銷,女人離婚可以分一半房產,心機女的搶劫行為,結婚後不停的吵鬧盼你男方提離婚。

  • 19 # 我是誰不明所以

    典型的不勞而獲想法,無非就是想萬一哪一天過不下去,不論誰的原因,離婚可以拿走男方婚前的部分財產。但最新的婚姻法已經杜絕了這點,法律也會偏向無過錯方。

    男女離婚了,很多女的都想男的淨身出戶,因為很多女的提離婚說的都是氣話,使性子,但沒想到男的竟然同意了,所以就以淨身出戶威脅男的,讓他不敢離。

    男的呢,如果跟她生活的真的很累,就算淨身出戶,也不會再要她了

  • 20 # 趙紅文律師

    女孩子結婚時要求房屋加名,無非兩種心態:第一男人不靠譜,讓女方沒有安全感,認為房屋加名後,婚姻會比較牢固;即便離婚也會分走一大筆財產,心理平衡一些;第二種借婚姻索取財務,想方設法侵佔男方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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