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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勇者無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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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ode263
“驕恣不論於理,一不治也;輕身重財,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適,三不治也;陰陽並,髒氣不定,四不治也;形贏不能服藥,五不治也;信巫不信醫,六不治也。”
尤其是第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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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育繡
醫生拒絕接診,從道德良心上說不可以,但從經濟學的角度看,應該沒有問題,普通老百姓的孩子學醫,首要的是要解決生活問題,而不是奔著救死扶傷,為人民服務去的,一個高中生上大學學醫也沒有那麼高的思想覺悟,等到能成為一名合格的醫生,不要說有多高的技術,吃過的苦,花費掉的費用都沒有辦法計算啊,而患者講理了,是雙方合作的關係,為你服務你出點錢應該是正確的事,而對於有錢不講理的患者,不合作也可以啊,我的技術不買給你也不錯啊,沒有法律規定我一定要給你治療啊,只要醫患雙雙合作不愉快,大夫怎麼看也看不好啊,患者的心病除不掉啊,何必為難大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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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999真實的我
記住,執業醫師法規定,執業是有範圍的,執業專業範圍,空間範圍,否則就是非法執業!
執業醫師註冊就是為此設立的!
還有醫院的級別,醫院的執業範圍也是有設定的,什麼病可以治,什麼病什麼治療手段能用,或不能用,都有規定,必要時必須拒絕,對醫患都是保護,希望更多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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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沈大夫談健康與孕育
去年底廣州市衛健委重新整理了醫療核心制度彙編,以官方檔案的形式印發下來。其中在第一個制度《首診醫師負責制》,其中有2點是這麼規定的:
8.如果患者罹患非本醫療機構診療科目範圍內的疾病,雖無法提供診治,但必須先評估患者病情狀況,判斷其是否存在急危重症情況。如果患者病情平穩,應給患者提供適當的就醫建議,履行告知義務並書寫轉診醫療記錄。對急危重症需搶救的患者應當按照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進行診療。
9.如果就診患者借用他人資訊掛號,醫師有權拒絕接診,不承擔首診負責制的主體責任。但若患者病情處於急危重症狀態,醫師須按未掛號患者予以接診並承擔首診職責。
也就說是如果是非危重患者符合第八或第九點情況,即冒用他人身份就診或需就診的疾病超出醫師所在機構的診療科目範圍(這種情況在公立綜合醫院出現機率很低),醫師是有權拒診的,其餘情況一概不能距診。
另外就是多部委列入醫鬧黑名單的據說也可以拒診,但目前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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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亞海36
一般的醫生是職責所在但又是職務需要,醫生拒絕接診是很正常的事,他認為自己沒有能力治好病者而希望你向更高層醫院去治病是正常的事,還有是病者不同意醫生的治療方法總不能強迫你按他治療,會迠議你去別的醫院看,還有醫生沒有把握治這個病會請示主管領導尋找解決的辦法,醫生是一種職務不是公務員吃國家的飯為人民服務的,這是國家制定的政策,還有醫生根據學歷經驗等有很多職級故能力也不同,所以某醫生覺得自己沒有能力治這個病時迠議你到其他地方治是負責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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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左撇子說醫
中國的醫患關係就是這樣來的。在一些人看來,醫生似乎是無法不能的,不僅要包治百病,藥到病除,而且還不能休息,甚至連拒絕的權利也不能有。為什麼要問醫生有沒有權利拒絕接診病人這樣的問題呢?
為什麼醫生就沒有拒絕接診病人的權利呢?大家都是人,同樣也應該具有拒絕的權利啊,你也有拒絕醫院的治療,同樣醫生也有權利拒絕接診病人啊。好比如你是骨折了,你叫人家婦產科醫生、內科醫生、耳鼻喉等醫生,那人家還不能拒絕嗎?
其實自古以來,醫生就有拒絕接診病人的先例。古有扁鵲“六不治”,說的就是醫生有拒絕病人的權利。
第一,驕恣不論於理,一不治也。就是說凡是一些蠻不講理的患者來求醫,是不予治療的。這種人只看到眼前的現象,只考慮自身的利益,而不會用全域性和整體的眼光去看待醫生的治療,往往一遇到不如預期的治療後果時就將全部責任推卸給醫生,那樣會給醫生增加很多救治成本。 這種患者在當今的社會還是許多的,但是現在的醫院卻是無法拒絕。
第二,輕身重財,二不治也。這是說特別看重錢財,你要他治療,他以沒錢來回懟你拒絕治療,或者是你給他一個治療方案,他覺得價格太高不願接受救治。就是自己都不把自己的身體當回事,何必還要治呢?但是,現在這種患者也是非常多,將錢看得比命還重要,但是還不能拒絕,要苦口婆心的勸導他們,生命比金錢更加重要,沒有生命,又錢也無福消受了。
第三,衣食不能適,三不治也。就是指那麼平時特別不注重身體的人,要麼暴飲暴食,要麼熬夜不睡,自己都放任自己的身體不管,沒有一個好的生活習慣,那麼就算是治好了也是沒用的。這種患者也非常多,不配合治療,但是醫院能拒絕嗎?
第四,陰陽並,藏氣不定,四不治也。就是不瞭解病患的情況,超出了自身的學術範圍,應該秉承著謹慎專業的態度,不予救治,讓患者去更適合的地方接受治療。這個就是說術業有專攻,如果不是自己擅長的學科,當然是可以拒絕啊。
第五,形羸不能服藥,五不治也。這個就是指病人已經病入膏肓,連吃藥的力氣都沒有了,那就不要再治了。但是現在醫院對這類病人仍然是無法拒絕接診的,只要還有一口氣,患者家屬都要求治療。
第六,信巫不信醫,六不治也。就是那些生病的人寧願去相信巫術或者一些偏方,去盲目迷信,這樣的人,你再怎麼給他救治,他也不會予以配合,難以溝通,這就是不相信醫生。既然連醫生都不相信,那麼還不能拒絕嗎?
救死扶傷是醫生的天職,但是醫生不是萬能的,他們也只是普通人,不要將醫生這個職業看得太高大、太神聖,而且每一位醫生所擁有的專業技術也不同,如果不是自己所學的學科,為什麼就不能拒絕接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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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農民工歪說古今
提問者提出的這個問題,究其本質其實就是醫生們都非常熟悉的首診負責制。首診負責制是醫療行業最重要的核心制度之一,從事醫療行業的同仁恐怕沒有誰不知道!天天學、月月考、年年拉出來過上幾十遍……
醫生有沒有拒診的權利首診負責制的第一條就是:“凡來醫院就診病人,均實行醫院首診負責制。醫院對診療範圍內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診。”白字黑字已經寫得明明白白,醫院對診療範圍內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診,落實到醫生個人就是醫生對診療範圍內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診!醫生有拒診的權利嗎?很顯然,沒有。
但是,我們必須明確一點,那就是所謂醫生一律不得拒診是有條件限制、不是無條件的,這個條件限制就是對診療範圍內的病人。什麼意思呢?比如您要生孩子了,結果跑去找骨科醫生、非要讓他/她給您做剖宮產手術,這顯然是不行的!因為剖宮產手術根本不是骨外科的執業範圍,骨科醫生要是給您做了,那他就是非法行醫!是要負法律責任的,甚至可能被吊銷醫師資格證書和/或執業證書……在現而今的醫療環境和法律體系下,恐怕還沒有哪位醫生敢這麼做!除非是法律允許的特殊、緊急情況下。
不在診療範圍內醫生就可以不管病人嗎前面說到了,醫生對診療範圍內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診。那麼,診療範圍以外的病人呢?醫生就可以直接拒之門外、不管不問了嗎?不不不,只要您進了醫院大門、掛號了,首診醫生就必須對您負責到底,這就是首診負責制。
如果病人的病情超出了首診醫生的執業範圍,首診醫生有義務為患者聯絡相關科室醫生會診或者安排轉診相關科室。對於病情不嚴重的門診病人,首診醫生可以建議其前往相關門診科室就診。對於病情嚴重的急診病人,首診醫生必須先進行相關常規處理以穩定病情並及時聯絡相關科室會診、組織搶救。
如果因為病房床位緊張或者超出醫院診療範圍無法收治病人,首診醫生也必須及時通知行政總值班,為急診病人聯絡轉診醫院,經接診醫院同意接診之後安排病人轉診,必要時醫院還必須安排專人陪同轉診。當然,如果是病情相對較輕的門診病人,首診醫生通常會建議您轉院就診,但一般情況下不會去幫您聯絡轉診醫院,這個得由您自己解決。由醫院聯絡轉診醫院並陪同轉診的一般都是病情比較嚴重的病人。這個其實很好理解,醫院就這麼多工作人員,如果您只是超出醫院診療範圍的普通疾病,都由醫院出面聯絡轉診醫院,首先醫院根本忙不過來,其次也影響到了您的選擇權。在這樣的情況下,通常首診醫生只會建議您去其他醫院,最多給您提供一些專業意見,比如哪家醫院這方面比較好,但一般不會去幫您聯絡其他醫院,因為沒有這個必要,但把病人拒之門外或者直接攆走的事情基本是不可能發生的。如果真有首診醫生直接轟您走,您完全可以去醫院相關部門或者行政主管部門投訴他!這個本人絕對支援。
最後說幾句,任何權利都不是無限的,病人也是一樣。如果您是一名即將分娩的產婦,卻跑去了急診骨科就診,骨科醫生不僅沒有把您拒之門外,而且還幫您聯絡了產科醫生,可您卻任性地非要首診的急診骨科的骨科醫生為您接生或者做剖宮產手術!試問,那位骨科醫生除了“拒診”,還能怎麼辦?因此,醫生拒絕超出自身執業範圍的診療工作和拒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請不要偷換概念、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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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BI8BGM
堂而皇之的拒絕是不可能發生的。除非這醫生腦子有毛病。他可以說你這病限於他的能力,可能治不好,你自己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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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Xrjs
下班就不要找醫生了,上班還是要看病人,不要把自己搞得太累,沒有人同情你,只有自己調理好,但對不尊重醫生的人可以拒絕看,措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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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甜蜜豆94741761
醫生現在的職業就是隨叫隨到,不能拒絕,不管你能力夠不夠,必須包治包好,必須一切隨患者的意願,否則刀槍伺候要不手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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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烈火212150827
我來解答,在中國其實是沒有的,一般來說普通的常見病,一般二級以上醫院都能看,但是水平差很多,特殊的,疑難病或者危重病,醫生也無權拒絕,問題是不讓拒絕你看得了嗎?搞行政管理的人,不管那些,不讓你拒絕,又能怎麼樣呢?胡亂弄點藥,對症治療,和患方講清楚自己醫院沒那個水平,通情達理的自己就走了,窮的沒錢的賴在那治療一天半天就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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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萬能的建新哥哥
當然有權力,醫生也不是認人支配的,當遇到特殊情況的時候軻需要根據自己的能力選擇是否為病人看病。千萬不要在進行道德綁架了,醫生與沒有醫德不在於能不能給你看病,也不在於能不能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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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丟掉的小書包chen
原則上可以的,但醫院一般不允許,具體原因很多了,歸根到底就2點,第一國內人權是紙面上的,第二政府靠醫院盈利,醫生說白了就是工人,和機器差不多,要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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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花純豐96386
就看醫生有本事嗎?如果醫生對患者的病渺茫,說良心話醫生知道自己不能治,如果治了也白治,說明白了,對患者說另請高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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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華華生活日記
單純從平民大眾百姓的角度來說,主觀意願情況下是不可以的,比如就是有傳染病危險性的疾病,醫生不可以個人主義色彩拒絕治療;還有就是對病人經濟條件或者生理條件嫌棄恥笑不好好治療,甚至有各方面的經濟感情糾紛的關係,不盡醫德等;除非硬體上個人醫術以及醫院條件有限,影響病人在最佳的治療時間,得到最有效的治療,浪費病人的金錢和時間,反反覆覆沒有根治,可以建議病人換科室或者醫院,這樣於人於己都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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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冬天的星火
不管輕重,只要患者不走,你就沒有拒絕的權利,一但出事了,不管籤沒簽知情同意書,出事了就是醫院的責任,不考慮你的技術水平,拿最高的標準判定。你服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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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聲京
不能夠說拒絕,而是在沒有能力治療的情況下,建議到有能力的醫療機構去治療。不過私人診所,有怕負擔醫療責任的病危病人,一般都會不接收,說自己沒有能力治療,會勸立馬去大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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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river0212
這個問題很可笑!你當每個醫生都是萬事通,什麼病都能看啊!不同的專科分工不同,不屬於自己專科的患者也要硬著頭皮看嗎?真是扯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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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丁歌戰地
如果你是自己開的私人診所的話,你可以拒絕幫病人看病,但是你領的是納稅人民的錢,國家是老闆,你只是打工的,國家發給你工資請你來是給病人看病的,不是請你來醫院玩的,換一個角度來想問題,如果你是一家企業的老闆,你請來的工人他拒絕做工,你會請他嗎,會不會立馬叫他滾蛋呢
回覆列表
我今天接診了一個病人,三番五次地強調說某某醫生說了,她的病要用什麼什麼藥,嚴重干擾了我的治療方案和處方用藥, 最後,我拒絕了她! 她也無趣的走了!